傷寒論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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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註卷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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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總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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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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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熱」,指初得病時,不是到底無熱發。「陰」指陽証之陰,非指直中於陰。「陰陽」指寒熱,勿鑿分營衛經絡。按本論云「太陽病,或未發熱,或已發熱」,「已發熱」,即是發熱惡寒,「未發熱」,即是無熱惡寒。斯時頭項強痛已見,第陽氣閉鬱,倘未宣發。其惡寒,體痛,嘔逆,脈緊,純是陰寒爲病,故稱「發於陰」,此太陽病發於陰也。又《陽明篇》云「病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斯時寒邪凝斂,身熱惡熱,全然未露,但不頭項強痛,是知陽明之病發於陰也。推此則少陽往來寒熱,但惡寒而脈弦細者,亦病發於陰。而三陰之反發熱者,便是發於陽矣。 |
「無熱」,指的是得病之初沒有發熱,不是從頭到尾都不發熱。「陰」指的是陽證之陰,不是指邪氣直中三陰。「陰陽」指的是寒熱之證,千萬不要執著去區分營衛經絡。根據《傷寒論》所載「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已發熱」就是指發熱惡寒,「未發熱」,就是指不發熱但惡寒。此時已經出現了頭項強痛,只是陽氣閉鬱,尚未得到宣發。至於惡寒、體痛、嘔逆、脈緊等,單純只是陰寒所致之病,所以說「發於陰」,這是太陽病發於陰之病證。另外,在《陽明病篇》中說「病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此時寒邪凝斂,身熱、惡熱完全沒有顯露出來,只是沒有頭項強痛,因此知道這是陽明病發於陰之病證。由此推論,少陽病之寒熱往來,只有惡寒而脈弦細者,亦是病發於陰。而三陰病中反而有發熱之證,就是病發於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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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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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熱者,水火之本體。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七日合火之成數1,六日合水之成數,至此則陰陽自和,故愈。盖陰陽互爲其根,陽中無陰,謂之孤陽;陰中無陽,便是死陰。若是直中之陰,無一陽之生氣,安得合六成之數而愈耶?《內經》曰「其死多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使死期亦合陰陽之數,而愈期不合者,皆治者不如法耳。 |
寒熱所代表的是水火之本體,水火則是陰陽外在之反映。七日是火之成數,六日是水之成數,到了成數之日陰陽就會自和,所以病就痊愈了。陰陽互爲對方之根基,陽中無陰就被稱爲孤陽,陰中無陽便是沒有生機之陰。如果是寒邪直中三陰之陰,沒有一陽之生氣,怎麼能與水之成數相合而六日即病愈呢?《內經》說,「其死多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如果死期亦與陰陽之數相合,而病愈之期卻沒有與陰陽之數相合,這都是因爲醫者治不如法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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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數:根據《河圖》所示: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五行各有生數與成數,即唐·孔穎達《周易正義》所說:「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此其生數也。地六成水,天七成火,地八成木,天九成金,地十成土。於是陰陽各有匹配,而物得成焉,故謂之成數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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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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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論日期,合陰陽之數而愈。此論愈時於陰陽反盛時解,何也?陰盛極而陽生,陽盛極而陰生。陰陽之相生,正陰陽之相得,即陰陽之自和也。然此指病在一二日愈者言耳。如六七日愈者,則六經各以主時2解,是又陽主晝而陰主夜矣。 |
上文論及病愈之日期,是與陰陽之數相合而病愈。這裏論及了疾病會在陰陽氣反而盛極之時得解,爲什麼呢?陰氣盛極則陽氣生,陽氣盛極則陰氣生。陰陽氣之相生,正好是陰陽氣之相得,這就是陰陽自和。但是,這是指得病在一兩天之內而痊愈的病人。如果得病在六七天而痊愈者,則應該從六經病各自欲解所主之時辰來認識,這又反映了白晝屬陽而夜晚屬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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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六經各以主時:即《傷寒論》所說的六經病欲解時,如「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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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脈有陰陽,何謂也?答曰:凡脈浮大滑動數,此名陽也。脈沈弱濇弦微遲,此名陰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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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有十種,陰陽兩分,即具五法。浮沈是脈體,大弱是脈勢,滑濇是脈氣,動弦是脈形,遲數是脈息,總是病脈而非平脈也。脈有對看法、有正看法、有反看法、有平看法、有互看法、有徹底看法。如有浮即有沈,有大即有弱,有滑即有濇,有數即有遲。合之於病,則浮爲在表,沈爲在裏,大爲有餘,弱爲不足,滑爲血多,濇爲氣少,動爲博陽,弦爲博陰,數爲在府,遲爲在藏,此對看法也。如浮、大、滑、動、數,脈氣之有餘者,名陽,當知其中有陽勝陰病之機。沈、弱、濇、弦、遲,脈氣之不足者,名陰,當知其中有陰勝陽病之机,此正看法也。夫陰陽之在天地間也,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知從知隨,氣可與期。故其始,爲浮、爲大、爲滑、爲動、爲數。其繼也,反沈、反弱、反濇、反弦、反遲者,是陽消陰長之機,其病爲進。其始也,爲沈、爲弱、爲濇、爲弦、爲遲。其繼也,微浮、微大、微滑、微動、微數者,是陽進陰退之机,其病爲欲愈,此反看法也。浮爲陽,如更兼大、動、滑、數之陽脈,是爲重陽,必陽盛陰虛之病矣。沈爲陰,而更兼弱、濇、弦、遲之陰脈,是爲重陰,必陰盛陽虛之病矣,此爲平看法。如浮而弱、浮而濇、浮而弦、浮而遲者,此陽中有陰,其人陽虛,而陰氣早伏於陽脈中也,將有亡陽之變,當以扶陽爲急務矣。如沈而大、沈而滑、沈而動、沈而數者,此陰中有陽,其人陰虛,而陽邪下陷於陰脈中也,將有陰竭之患,當以存陰爲深慮矣,此爲互看法。如浮、大、滑、動、數之脈體雖不變,然始爲有力之強陽,終爲無力之微陽,知陽將絕矣。沈、弱、濇、弦、遲之脈,雖喜變而爲陽,如忽然暴見浮、大、滑、動、數之狀,是陰極似陽,知反照之不長,餘燼之易滅也,是謂徹底看法。更有真陰真陽之看法,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脈有胃氣,是知不死。所謂陰者,真藏之脈也,脈見真藏者死。然邪氣之來也,緊而疾;穀氣之來也,徐而和,此又不得以遲數定陰陽矣。 |
脈有十種,分爲陰陽兩類,因此就具備了五分法。浮沉是脈體,大弱是脈勢,滑澀是脈氣,動弦是脈形,遲數是脈息,總之是屬於病脈而不是正常之脈。辨脈時有對看法、有正看法、有反看法、有平看法、有互看法、有徹底看法。比如脈象有浮就有沉,有大就有弱,有滑就有濇,有數就有遲。將其與疾病相應,就是浮爲病在表,沉爲病在裏,大爲邪氣有餘,弱爲正氣不足,滑爲血多,澀爲氣少,動爲邪氣搏於陽分,弦爲邪氣搏於陰分,數爲邪氣在腑,遲爲邪氣在臟,這就是「對看法」。比如浮、大、滑、動、數,屬於脈氣有餘,就爲陽,由此應該知道其中有陽勝陰病之病機。沉、弱、澀、弦、遲,屬於脈氣不足,就爲陰,由此應該知道其中有陰勝陽病之病機,這就是「正看法」。陰陽在天地之間,具有開始有餘,隨後就有不足;開始不足,隨後就會有餘之特點。知道陰陽氣這樣的特點,那麼對於陰陽氣之有餘或不足就可以有預期。所以,開始時脈象爲浮、爲大、爲滑、爲動、爲數,隨後分別爲反沉、反弱、反澀、反弦、反遲,這就是陽消陰長之變化,表明病情在進一步發展。開始時脈象分別爲沉、爲弱、爲濇、爲弦、爲遲,隨後分別爲微浮、微大、微滑、微動、微數,這就是陽進陰退之變化,表明疾病將要痊愈,這就是「反看法」。脈浮爲陽,如果又見到大、動、滑、數之陽脈,這就是重陽,一定屬於陽盛陰虛之病。脈沉爲陰,如果有見到弱、濇、弦、遲之陰脈,這就是重陰,一定屬於陰盛陽虛之病,這就是「平看法」。比如脈象浮而弱、浮而澀、浮而弦、浮而遲,這屬於陽中有陰,病人原本陽虛,但陰氣早就潛伏於陽脈之中,將會出現亡陽之變化,就應該把扶陽作爲當務之急。比如脈象沉而大、沉而滑、沉而動、沉而數,這屬於陰中有陽,病人原本陰虛,但陽邪已經下陷於陰脈之中,將會出現陰竭之憂患,就應該好好考慮如何保存陰氣,這就是「互看法」。比如浮、大、滑、動、數之脈體雖然不變,但是開始時是陽氣有餘之有力脈象,最後成爲陽氣微弱之無力脈象,就知道陽氣將絕。沉、弱、澀、弦、遲之脈象,雖然願意其變爲陽脈,但如果忽然出現浮、大、滑、動、數之脈象,這卻是陰極似陽,由此可知回光反照不會長久,餘灰是很容易熄滅的,這就是「徹底看法」。還有「真陰真陽之看法」,所謂「陽」是指胃脘之陽。脈象有胃氣就知道病人不會死。所謂「陰」,是指真臟脈,出現真臟脈,病人就會死。但是,邪氣侵入之時,往往脈來緊而疾數;當胃氣回復時,脈象就會變得緩慢而和緩,這時候又不可以簡單地用脈象之遲數來定其陰陽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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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口脈浮爲有表,沈爲在裏,數爲在府,遲爲在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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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口,兼两手六部而言,不專指右寸也。上古以三部九候決死生,是徧求法。以人迎、寸口、趺陽辨吉凶,是扼要法。自《難經》獨取寸口,并人迎、趺陽不參矣。然氣口成寸,爲脈之大會,死生吉凶繫焉。則內外藏府之診,全賴浮、沈、遲、數爲大綱耳。浮沈是審起伏,遲數是察至數。浮沈之間,遲數寓焉。凡脈之不浮不沈而在中,不遲不數而五至者,謂之平脈,是有胃氣。可以神求,不可以象求也。若一見浮、沈、遲、數之象,斯爲病脈矣。浮象在表,應病亦爲在表。浮脈雖有裡証,主表其大綱也。沈象在裡,應病亦爲在裡。沈脈雖或有表証,主裡其大綱也。數爲陽,陽主熱,而數有浮、沈,浮數應表熱,沈數應裡熱。雖數脈亦有病在藏者,然六府爲陽,陽脈營其府,則主府其大綱也。遲爲陰,陰主寒,而遲有浮、沈,浮遲應表寒,沈遲應裡寒。雖遲脈多有病在府者,然五藏爲陰,而陰脈營其藏,則主藏其大綱也。脈狀種種,總該括於浮、沈、遲、數。然四者之中,又以獨浮、獨沈、獨遲、獨數爲準則。而獨見何部,即以何部深求其表裡藏府之所在,病無遁情矣。 |
寸口脈,是包括兩手寸關尺六部而言,不是專指右手之寸部脈。上古時期根據三部九候來定生死,這是遍求法。而根據人迎、寸口、趺陽之脈來辨別吉凶,這是扼要法。從《難經》提出診脈獨取寸口之後,人迎、趺陽之脈就不再參見了。然而氣口作爲寸脈,是脈氣之大會,關係到死生吉凶。如此,則內外臟腑之脈診,全都以寸口脈之浮、沉、遲、數爲大綱。浮沉是用來審察脈氣之起伏,遲數是用來審察脈氣之至數,浮沉之間亦都有遲數。凡是脈不浮不沉而在中,不遲不數而五至的話,就被稱爲平脈,反映脈有胃氣。這可以意會但不能完全依憑脈象。如果一看到浮、沉、遲、數之脈象,這就是病脈了。脈浮之象在表,主病亦在表。雖然浮脈亦可見裏證,但主表是其大綱。脈沉之象在裏,主病亦在裏。雖然沉脈有時亦可見表證,但主裏是其大綱。數爲陽,陽主熱,而數脈又有浮沉。浮數對應表熱,沈數對應裏熱。雖然數脈亦主有病在臟,然而六腑爲陽,陽脈主要佈散於六腑,那麼數脈主病在腑就是其大綱。遲爲陰,陰主寒,而遲脈又有浮沉。浮遲應表寒,沉遲應裏寒。雖然遲脈亦經常反映有病在腑,然而五臟爲陰,而陰脈主要佈散於五臟,那麼遲脈主病在臟就是其大綱。種種脈象,總的來說都應該包括浮、沉、遲、數。然而在這四者之中,又以脈象獨浮、獨沉、獨遲、獨數爲準則。而獨見在哪個脈位,就從那個脈位深求其表裏臟腑病變之所在,如此病情就無所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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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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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口用「凡」字,是開講法,不是承接法。此與上文陰陽脈文同而義則異也。陽脈指「胃氣」言,所謂「二十五陽」3者是也。五藏之陽和發見,故生。陰脈指「真藏」4,言胃脘之陽不至於手太陰。五藏之真陰發見,故死。要知上文沈、濇、弱、弦、遲是病脈,不是死脈,其見於陽病最多。若真藏脈5至,如肝脈中外急,心脈堅而搏,肺脈大而浮,腎脈之如彈石,脾脈之如喙距,反見有餘之象,豈可以陽脈名之?若以胃脈爲遲,真陰爲數,能不悞人耶? |
句子開始時用「凡」字,這是開始論述之方法,不是承前啟後之方法。這與上文所說的陰陽脈內容相同,但意義就不同了。陽脈指「胃氣」而言,即所謂「二十五陽」。五臟之陽表現爲調和,所以主生。陰脈指「真臟脈」而言,指胃脘之陽不能到達手太陰。五臟之真陰已經展露,所以主死。要知道上文所說的沉、澀、弱、弦、遲是主病之脈,而不是主死之脈,經常見於陽病之中。如果出現真臟脈,比如說肝脈之中外急,心脈之搏而堅,肺脈之大而浮,腎脈之如彈石,脾脈之如喙啄,反而見到了脈氣之有餘,怎麼可以稱之爲陽脈呢?如果把遲脈看成有胃氣之脈,把數脈看成真臟脈,怎麼會不誤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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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十五陽:《素問·陰陽別論》:「脉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所謂陰者,真藏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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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真藏:見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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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真藏脈:《素問·玉機真藏論》:「真肝脉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色青白不澤,毛折乃死。真心脉至,堅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色赤黑不澤,毛折乃死。真肺脉至,大而虛,如以毛羽中人膚,色白赤不澤,毛折乃死。真腎脉至,搏而絕,如指彈石辟僻然,色黑黃不澤,毛折乃死。真脾脉至,弱而乍疏,色黃青不澤,毛折乃死。諸真藏脉見者,皆死不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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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寸脈下不至關6,爲陽絕。尺脈上不至關,爲陰絕。此皆不治,決死也。若計餘命生死之期,期以月節7剋之8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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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關:《脈經》:「寸後尺前名曰關,陽出陰入,以關爲界。……陽生於尺動於寸,陰生於寸動於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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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節:本意指每月之節氣。《素問·六節藏象論》謂「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故一月之中有二個節氣。由「月節」引申至四時之中有六氣之不同,各與五臟相應。風寒暑濕燥火,天之三陰三陽。木火土金水火,地之三陰三陽。故六氣應五行,五行應五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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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剋之:指以五行相克之理推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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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升降,以關爲界。陽生於尺而動於寸,陰生於寸而動於尺,陰陽互根之義也。寸脈居上而治陽,尺脈生下而治陰,上下分司之義也。寸脈不至關,則陽不生陰,是爲孤陽,陽亦將絕矣。尺不至關,則陰不生陽,是爲孤陰,陰亦將絕矣。要知不至關,非脈竟不至,是將絕之兆,而非竟絕也,正示人以可續之機。「此皆不治」,言皆因前此失治以至此,非言不可治也,正欲人急治之意,是先一著看法。夫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尚有吐法。上部無脈,下部有脈,尚爲有根,即脈絕不至,尚有灸法。豈以不至關便爲死脈哉?看「餘命生死」句,則知治之而有餘命,不爲「月節」所剋者多耳,此又深一層看法。脈以應月,每月有節。節者,月之關也。失時不治,則寸脈不至関者,遇「月建」 之屬陰,必剋陽而死。尺脈不至關者,遇「月建」之陽支,則剋陰而死,此是決死期之法。若治之得宜,則陰得陽而解,陽得陰而解,陰陽自和而愈矣。 |
陰陽氣之升降,以關部爲界。陽氣生於尺脈而動於寸脈,陰氣生於寸脈而動於尺脈,這就是陰陽互根之意。寸脈居於上而關乎陽氣,尺脈生於下而關乎陰氣,說明寸尺分治上下陰陽之氣。寸脈之氣不能達於關脈,就是陽不生陰,是孤陽,反映了陽氣將絕。尺脈之氣不能達於關位,就是陰不生陽,是孤陰,反映了陰氣亦將消亡。要知道脈氣不能到達關脈,不是脈象竟然不出現,而是脈氣將絕之徵兆,而非已經斷絕,正是警示醫者有延續脈氣之機。「此皆不治」,是說都是因爲此前失治以至於此,不是說不可醫治,正是希望醫者迅速救治,這是先人一手之看法。如果上部有脈,下部無脈,還可以採用吐法。而上部無脈,下部有脈,說明脈氣還有根,即使脈氣絕而不來,還有灸法可用,怎麼能以爲脈氣不到達關部便是死脈呢?看「餘命死生」這一句,就知道加以治療是可以有餘命的,不爲「月節」所克的情況也有很多,這又是屬於深一層的看法。脈象與月相應,每月有節氣。節氣,是每個月之關口。失去治療時機,則寸脈之氣不能到達關脈者,遇到「月建」屬陰之時,陰氣一定會克陽而死。尺脈之氣不能到達關脈者,遇到「月建」屬陽之時,陽氣一定會克陰而死,這是判斷病者死期之方法。如果採用合適的方法進行治療,那麼就會陰病得陽而解,陽病得陰而解,陰陽氣自和而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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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脈欲知病愈未愈者,何以別之?曰:寸口、関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沈、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爲和平,雖劇當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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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和平,不是陰陽自和,不過是純陰純陽無駁雜之謂耳。究竟是病脈,是未愈時寒熱不解之脈。「雖劇當愈」,非言不治自愈,正使人知此爲陰陽偏勝之病脈。陽劇者當治陽,陰劇者當治陰。必調其陰陽,使其和平。失此不治,反加劇矣。] |
陰陽和平,並不是指陰陽自然調和,只不過是純陰純陽沒有夾雜而已。最終還是有病之脈,是疾病未愈時寒熱之邪未解之脈象。「雖劇當愈」,不是說不治療就會自愈,正是讓人知道這是陰陽偏勝之病脈。對於陽熱邪氣盛之病人應該治其陽熱之邪,對於陰寒邪氣盛之病人應該治其陰寒之邪。一定要調其陰陽,使陰陽達至和平。失於這樣的認識就不能治愈,反而會使病情加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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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爲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爲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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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主表,故寒邪傷人,即太陽先受。太陽脈浮,若見太陽之浮,不兼傷寒之緊,即所謂「靜」也。脈靜証亦靜,無嘔逆、煩躁可知。今又有發熱惡寒,頭項強痛,不須七日衰,一日自止者,正此「不傳」之謂也。若受寒之日,頗有吐意,嘔逆之機見矣。若見煩躁,陽氣重可知矣。脈急數,陰陽俱緊之互文。「傳」者,即《內經》「人傷於寒而傳爲熱」 之「傳」,乃太陽之氣生熱而傳於表,即「發於陽」者。「七日」之謂,非太陽與陽明、少陽經絡相傳之謂也。「欲」字「若」字,是審其將然。脈之數急,是診其已然。此因脈定証之法也。 |
太陽之氣主表,所以寒邪傷人,即是太陽先感受到邪氣。太陽病浮脈,如果見到太陽病之脈浮,而不同時出現太陽傷寒之緊脈,也就是所謂的「靜」。脈象未發生變化則證候亦不會發生變化,由此可知不會有嘔逆、煩躁之證候。如今又出現發熱惡寒、頭項強痛,不需要等到七日病情就會好轉,病證一天就能自然消散,正是這裏所說的「不傳」。如果受寒當日,病人就很想嘔吐,這是已經出現胃氣上逆之機。如果見到煩躁,由此可知陽氣鬱閉嚴重。脈象變得急數,與「脈陰陽俱緊」互文同意。「傳」,也就是《內經》「人傷於寒而傳爲熱」中所說的「傳」,是太陽之氣生熱而傳於表,這就是「發於陽」者。這裏所說的「七日」,不是太陽與陽明、少陽經絡相互傳變之意。「欲」字與「苦」字,是審視以後將會發生之事。脈象數急,是診斷現在已經發生之事。這就是根據脈象來確定證候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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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爲不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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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者,是言見症之期,非傳經之日也。岐伯曰:「邪中於靣,則下陽明。中於項,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其中膺背兩脇,亦中其經。」 蓋太陽經部位最高,故一日發。陽明經位次之,故二日發。少陽經位又次之,故三日發。是「氣有高下,病有遠近,適其至所爲故也」 。夫三陽各受寒邪,不必自太陽始。諸家言二陽必自太陽傳來者,未審斯義耳。若傷寒二日,當陽明病,若不見陽明表証,是陽明之熱不傳於表也。三日少陽當病,不見少陽表証,是少陽之熱不傳於表也。 |
傷寒病第一日爲太陽病,第二日爲陽明病,第三日爲少陽病,這是說證候出現的日期,而不是傳經之日期。岐伯說:「邪氣入侵到面部,就會傳入到陽明經。入侵到項部,則會傳入到太陽經。入侵到面頰,就會傳入到少陽經。如果侵入到胸、背、兩脅,亦會傳入到相應的陽明經、太陽經和少陽經。」這是因爲太陽經部位最高,所以第一日就發病。陽明經的位置次之,所以兩日後發病。少陽經的位置又次之,所以三日後發病。這就是《內經》所說「氣有高下,病有遠近,適其至所爲故」。三陽各自都能受到寒邪入侵,不是必須從太陽經開始。很多注家都說陽明病、少陽病一定從太陽病傳來,是因爲沒能領會《內經》之意。如果患傷寒兩日,應該出現陽明病證,但如果沒有出現陽明病表證,是因爲陽明之熱沒有傳於表。第三日應該出現少陽病證,而沒有出現少陽病表證,是因爲少陽之熱沒有傳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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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三日,三陽爲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爲三陰不受邪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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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寒三日,不見三陽表症,是其人陽氣沖和,不與寒爭,寒邪亦不得入,故三陽盡,不受邪也。若陰虛而不能支,則三陰受邪氣。岐伯曰:「中於陰者,從臂胻始。」9故三陰各自受寒邪,不必陽經傳授。所謂太陰四日,少陰五日,厥陰六日者,亦以陰經之高下,爲見症之期,非六經部位以次相傳之日也。三陰受邪,病爲在裡。故邪入太陰,則腹滿而吐,食不下。邪入少陰,欲吐不吐。邪入厥陰,飢而不欲食,食即吐蚘。所以然者,邪自陰經入藏,藏氣實而不能容,則流於府。府者胃也,入胃則無所復傳。故三陰受病,已入於府者,可下也。若胃陽有餘,則能食不嘔,可預知三陰之不受邪矣。蓋三陽皆看陽明之轉旋。三陰之不受邪者,藉胃之蔽其外也。則胃不特爲六經出路,而寔10爲三陰外蔽矣。胃陽盛,則寒邪自解。胃陽虛,則寒邪深入陰經而爲患。胃陽亡,則水漿不入而死。要知三陰受邪,関係不在太陽而全在陽明。 |
受寒三日後,沒有見到三陽病表證,這是因爲病人陽氣沖和,不與寒邪相爭,寒邪亦不得侵入三陽,所以邪氣在三陽經結束而不再受邪。如果三陰經虛而不能對抗寒邪,那麼三陰經就會受到邪氣侵入。岐伯說:「邪氣中於三陰經,從手臂和足脛開始」。所以三陰經能各自遭受到寒邪侵襲,不必由三陽經傳入。所謂第四日是太陰發病,第五日是少陰發病,第六日是厥陰發病,亦是因爲三陰經位置高下不同,是出現病證之日期,而非六經不同部位按次序相傳之日期。三陰受邪之後,病位在裏。所以邪氣侵入太陰,就會出現腹滿而嘔吐,不能食。邪氣侵入少陰,則想吐又吐不出來。邪氣侵入厥陰,則饑而不欲食,如果進食就吐蛔蟲。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爲邪氣從陰經進入五臟,五臟之氣充實而不能容忍邪氣,邪氣就會從臟流向腑。腑就是指胃而言,邪氣進入胃就不會再傳變下去。所以三陰經受邪而已經入於胃腑者,可以用攻下法治療。如果胃陽有餘,則病人能食而不嘔,由此可以預見三陰不會受到邪氣入侵。因爲三陽病都會根據陽明之氣的變化而變化。三陰之所以不會受到邪氣入侵,全靠胃氣能作爲其屏障而在外保護。如此,胃氣不只是六經祛邪外出之出路,實際上亦能作爲屏障而保護三陰不受邪氣侵襲。胃陽旺盛,則寒邪自然就會解除。胃陽虛弱,則寒邪就會深入三陰經而發病。胃陽亡絕,則病人水漿不入而死。要知道三陰經是否受邪,關鍵不在太陽而全在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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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語出《靈樞·邪氣藏府病形》:「中於陰者,常從臂胻始。夫臂與胻,其陰皮薄,其肉淖澤,故俱受於風,獨傷其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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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寔:同「實」,異體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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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爲陽去入陰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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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論各經自受寒邪,此條是論陽邪自表入裡症也。凡傷寒發至六七日,熱退身涼爲愈。此無大熱,則微熱尚存。若內無煩躁,亦可云表解而不了了矣。傷寒一日即見煩躁,是陽氣外發之机。六七日乃陰陽自和之際,反見煩躁,是陽邪內陷之兆。「陰」者,指裡而言,非指三陰也。或入太陽之本而熱結旁光,或入陽明之本而胃中乾燥,或入少陽之本而脇下硬滿,或入太陰而暴煩下利,或入少陰而口燥舌乾,或入厥陰而心中疼熱,皆「入陰」之謂。 |
上文論及各經都能自受寒邪,而此條文字則是討論陽邪自表入裏之證候。凡傷寒病發病六七日以後,熱退身涼就表示病人痊愈。這裏說沒有高熱,則還有微熱。如果沒有煩躁,亦可以說是表證已解但尚未完全結束。傷寒一日就出現煩躁,反映了陽氣向外宣發。六七日原本是陰陽自和之時機,反而出現煩躁,這是陽邪內陷之徵兆。所謂「陰」,指的是裏,不是指三陰。陽邪內陷,或者入於太陽之腑則熱結膀胱,或者入於陽明之腑則胃中乾燥,或者入於少陽之腑則脅下硬滿,或者入於太陰則暴煩下利,或者入於少陰則口乾舌燥,或者入於厥陰則心中疼熱,這些都是所謂的「入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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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再作經者,鍼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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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說傷寒日傳一經,六日至厥陰,七日再傳太陽,八日再傳陽明,謂之「再經」。自此說行,而仲景之堂無門可入矣。夫仲景未嘗有「日傳一經」之說,亦未有傳至三陰而尚頭痛者。曰「頭痛」者,是未離太陽可知。曰「行」,則與「傳」不同。曰「其經」,是指本經而非他經矣。「發於陽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陽一經行盡之期,不是六經傳變之日。岐伯曰「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有明證也,故不曰傳足陽明。而曰「欲再作經」,是太陽過經不解,復病陽明而爲併病也。鍼足陽明之交,截其傳路,使邪氣不得入陽明之經,則太陽之餘邪亦散。非歸併陽明,使不犯少陽之謂也。本論「傳經」之說,惟見於此。蓋陽明經起於鼻額旁,納太陽之脈,故有傳經之義。目疼鼻乾,是其症也。若腳攣急,便非太陽傳經矣。陽明經出大指端內側,太陽經出小指端外側,絡不相連接。十二經脈,足傳手,手傳足;陽傳陰,陰傳陽。與傷寒之六經先陽後陰,先太後少之次第迥別。不知太陽傳六經,陽明傳少陽之說何據乎?細審仲景「轉屬」、「轉係」、「併病」、「合病」諸條,傳經之妄,不辨自明矣。 |
之前的說法是,傷寒病是每日傳一經,第六日就傳到厥陰經,第七日又再傳到太陽經,第八日再傳到陽明經,這被稱爲「再經」。自從有此說法之後,再想進入仲景之堂就無門可入了。仲景從來沒有「日傳一經」之說法,也沒有說邪氣傳到三陰還會有頭痛。說「頭痛」,可以知道邪氣尚未離開太陽經。說「行」,與「傳」是不同的。說「其經」,指的是太陽本經而不是其他經。「發於陽者七日愈」,是指七日是太陽經邪氣行盡之日期,不是六經傳變之日期。岐伯說過「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這是有明確依據的,所以不說「傳足陽明」。而說「欲再作經」,是指太陽病過經後不解,又使陽明發病而成爲太陽陽明併病。針刺與足陽明交會之處,截斷邪氣傳變之路,使邪氣不得傳入陽明經,那麼太陽經之餘邪亦會消散。不是邪氣併於陽明之後,使其不再傳入少陽經之意。《傷寒論》「傳經」之說只見於此。因爲陽明經起於鼻額旁,與太陽經相合,所以才有傳經之理。目疼鼻乾,就是其證候。如果腳痙攣,就不屬於太陽傳經。陽明經出於大拇指指端內側,太陽經出小指指端外側,經絡不相互連接。十二經脈,足傳手,手傳足;陽經傳陰經,陰經傳陽經。與傷寒病之六經病先三陽病後三陰病,以及先太陽病後少陰病的順序差別很大。不知道太陽之邪傳六經,陽明之邪傳少陽的說法有何依據?仔細考察仲景有關「轉屬」、「轉系」、「併病」、「合病」各條條文,「傳經」說之謬誤,可以不辨自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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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家11,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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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常受風邪所犯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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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了」者,餘邪未除也。七日表解後復過一候12,而五藏元氣始充,故十二日精神慧爽而愈。此雖舉「風家」,傷寒槩之矣。如「太陽七日病衰,頭痛少愈」,曰「衰」曰「少」,皆「表解而不了了」之謂也。六經部位有高下,故發病有遲早之不同。如陽明二日發,八日衰;厥陰至六日發,十二日衰。則六經皆自七日解,而十二日愈。夫若誤治,又不在此例。 |
所謂「不了了」,是因爲餘邪尚未消除。在第七日表證解除後又過一候,五臟元氣才開始充盈,所以十二日後病人才精神慧爽而病愈。這裏雖然以「風家」爲例,但概括了所有傷寒病。比如說「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用「衰」字,用「少」字,都是所謂的「解表而不了了」。六經部位有高下之分,所以發病會有遲早之不同。比如陽明病在第二日發病,到第八日開始緩解;厥陰病在第六日發病,到第十二日開始緩解。可見六經病都是到第七日開始緩解的,而到第十二日痊愈。如果被誤治的話,則不在此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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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一候:依據《素問·熱論》,三陽三陰發病後,都以六日爲循環周期。這裏「一候」,就是指六日的循環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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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分別六經,各經俱有中風、傷寒脈症治法。叔和時《太陽篇》存者多而失者少,他經存者少而失者多。《陽明篇》尚有中風脈症二條,少陽經只症一條而不及脈,三陰俱有中風欲愈脈,俱無中風脈症。以《傷寒論》爲全書,不亦疏乎? |
仲景分別論述六經病,各經都有中風與傷寒之脈證與治法。王叔和在世時《太陽病篇》所保存的條文多而丟失的較少,其他經病所保存的條文少而丟失的較多。在《陽明病篇》中尚有兩條關於中風的脈證,少陽經只有一條有證候但沒有涉及脈象,三陰病都有中風欲愈之脈象,但都沒有中風之脈證。把《傷寒論》當成是一部完整的書,難道不覺得有疏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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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13傷寒診病大畧。 |
上面所討論的是診察傷寒病之大概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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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右論:古書排版爲豎排,右先左後。今改爲橫排,所以「右」爲上而「左」爲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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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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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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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之爲病,脈浮,頭項强痛而惡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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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作論大法,六經各立病機一條,提揭一經綱領,必擇本經至當之脈症而表章之。六經雖各有表症,惟太陽主表,故表症表脈,獨太陽得其全。如脈浮爲在表,太陽象三陽,其脈氣浮而有力。與陽明之兼長大,少陽兼弦細,三陰之微浮者不侔矣。頭項主一身之表,太陽經絡營於頭,會于項,故頭連項而強痛。與陽明頭額痛,少陽頭角痛者少間矣。惡寒爲病在表,六經雖各惡寒,而太陽應寒水之化,故惡寒特甚。與陽明二日自止,少陽往來寒熱,三陰之內惡寒者懸殊矣。後凡言「太陽病」者,必據此條脈症。如脈反沈,頭不痛,項不強,不惡寒,是太陽之變局矣。 |
仲景著書之大法,是爲六經病各自確立一條病機,以此提出每經病之綱領,一定會選擇與本經病最確切相關的脈證進行表述。雖然六經病各有表證,只有太陽病主表,所以表證表脈,只有太陽病才具備。比如脈浮爲病在表,因爲太陽有三陽之象,所以其脈氣浮而有力。與陽明病之脈浮而兼長大,少陽病之脈浮而兼弦細,三陰病之脈微浮等不同。頭項反映一身之表,太陽經絡經過頭部,會集在項部,所以會頭部連著項部而強痛。與陽明病頭額痛,少陽病頭角痛在位置上有些不同。惡寒反映病變在表,雖然六經病都有惡寒,但太陽病對應於寒水之氣化,所以惡寒特別嚴重。與陽明病兩天後惡寒自然消失,少陽病見往來寒熱,三陰病爲體內惡寒有很大的差別。之後凡是提到「太陽病」,一定要根據本條所說之脈證。如果脈象反沉,頭不痛,項不強,不惡寒,那是太陽病之變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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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立六經總綱法,與《內經‧熱論》不同。太陽只重在表症表脈,不重在經絡主病。看諸總綱,各立門戶,其意可知。 |
仲景爲六經病所確立之總綱,與《內經‧熱論》不同。太陽病只重在表證表脈,不重在經絡之病變。從各條總綱來看,各立門戶,就可以知道仲景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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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爲中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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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爲陽邪,風中太陽,兩陽相搏,而陰氣衰少。陽浮故熱自發,陰弱故汗自出。中風惡風,類相感也。風性散漫,脈應其象,故浮而緩。若太陽初受病,便見如此脈症,即可定其名爲「中風」,而非「傷寒」矣。如寒風太厲,中之重者,或汗不出而脈反緊,其內症必煩躁,與下傷寒之嘔逆有別。 |
風屬於陽邪,風邪犯於太陽,兩陽相搏,則陰氣衰少。陽氣外浮,所以自然會發熱,陰氣內弱,所以自然會出汗。中風而惡風,同類而相互感應。風性散漫,脈象與其相應,因此脈浮而緩。如果太陽初受邪氣而病,便有如此之脈證,就可以將其稱爲「中風」,而不是「傷寒」。如果寒風太嚴重,病情嚴重者,或者不出汗而脈象反緊,內證一定是煩躁,與下面所述的「傷寒」而見嘔逆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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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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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受病,當一二日發,故有即發熱者,或有至二日發者。蓋寒邪凝斂,熱不遽發,非若風邪易於發熱耳。然即發熱之遲速,則其人所稟陽氣之多寡,所傷寒邪之淺深,因可知矣。然雖有已發、未發之不齊,而惡寒、體痛、嘔逆之症,陰陽俱緊之脈先見,即可斷爲太陽之「傷寒」,而非「中風」矣。惡寒本太陽本症,而此複言者,別於「中風」之惡寒也。「中風」因見風而兼惡寒,「傷寒」則無風而更惡寒矣。寒邪外束,故體痛。寒邪內侵,故嘔逆。寒則令脈緊,「陰陽」指浮沈而言,不專指尺寸也。然天寒不甚,而傷之輕者,亦有身不疼,脈浮緩者矣。 |
太陽受邪,應該在一兩日就發病,因此有的病人立即發熱,或者會到兩日後發熱。因爲寒邪之性凝滯收斂,就不會立刻出現發熱,不像風邪傷人那樣容易出現發熱。然而根據發熱出現之快慢,病人素體所稟陽氣之多少,所傷寒邪之深淺,由此便可以知道。雖然有已經發熱和尚未發熱之不同,但只要惡寒、體痛、嘔逆之證候,及脈陰陽俱緊已經出現,就可以判斷其爲太陽之「傷寒」,而不是太陽之「中風」。惡寒是太陽病原本就有之證候,這裏又再說一遍,是爲了區別於「中風」之惡寒。「中風」是遇到風而兼有惡寒,「傷寒」則不遇到風便惡寒。寒邪外束,故而身體疼痛。寒邪內入,故而嘔逆。寒氣會令脈緊,「陰陽」是指脈位之浮沉而言,不專門指寸口脈之尺脈與寸脈。但是,如果天氣不很寒冷,而受邪又較輕,也有身體不疼痛而脈浮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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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爲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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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而渴,是兼少陰矣。然太少兩感者,必惡寒而且煩滿。今不煩滿,則不涉少陰。反不惡寒,則非傷寒而爲溫病矣。溫病內外皆熱,所以別於「中風」、「傷寒」之惡寒發熱也。此條不是發明《內經》「冬傷於寒,春必病溫」1之義,乃槩言太陽溫病之症如此。若以「春溫」釋之,失仲景之旨矣。夫太陽一經,四時俱能受病,不必於冬。人之溫病,不必因於傷寒。且四時俱能病溫,不必於春。推而廣之,則六經俱有「溫病」,非獨太陽一經也。 |
太陽病而口渴,這是同時兼有少陰病。但如果是太陽少陰兩感之病,一定會惡寒而且煩滿。如今沒有煩滿,說明與少陰病無關。反而不惡寒,那就不是傷寒病而是溫病。溫病會內外皆熱,所以有別於太陽病「中風」、「傷寒」之惡寒發熱。本條不是爲了進一步闡明《內經》「冬傷於寒,春必溫病」之義,而是總結太陽溫病之證候就是如此。如果用「春溫」來解釋,就會失去仲景之原意。太陽經在四時皆會受邪而發病,不必非得在冬天。人所患之溫病,亦不必是因爲傷於寒邪。而且四時都可以有溫病,不必非得在春天。推而廣之,則六經都會出現「溫病」,不只是太陽一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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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語出《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冬傷於寒,春必溫病。春傷於風,夏生飱泄。夏傷於暑。秋必痎瘧。秋傷於濕,冬生欬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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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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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正與《內經》伏寒病溫不同處。太陽中暑,亦有因於傷寒者,雖渴而仍惡寒。太陽溫病,反不惡寒而渴者,是病根不因於寒,而因於風。發熱者,病爲在表,法當汗解。然不惡寒,則非麻黃、桂枝所宜矣。風與溫相搏,發汗不如法,風去而熱反熾。灼熱者,兩陽相熏灼,轉屬陽明之兆也。 |
這正是與《內經》所說的寒邪內伏而化爲溫病的不同之處。太陽中暑,亦有是因爲傷於寒邪,雖然口渴卻仍有惡寒。太陽溫病,反不惡寒但卻口渴,這是因爲其病根不是因於寒邪,而是因於風邪。發熱,反映病變在表,應該用發汗之法。但是不惡寒,就不是麻黃湯、桂枝湯所適宜。風邪與溫邪相搏,發汗不合乎治法要求,風邪雖去而熱邪反熾。灼熱一證,是因爲風邪與熱邪相互熏灼,是邪氣傳變到陽明之先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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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沈而細者,此名濕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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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不惡寒,是太陽變症。此條脈沈細,是太陽變脈。渴是少陰症,沈細是少陰脈。太陽少陰爲表裡,故脈症相似也。然濕自內發,與外感不同。濕傷於下,與傷上者不同。故同爲太陽受病,而脈症與總綱異耳。濕流骨節,故疼痛。太陽之氣不宣,故煩。濕氣痹閉而不行,故脈應其象而沈細。太陽之脈,從風則緩,從寒則緊,從濕則細,傷上則浮,傷下則沈。當因症而合脈,勿據脈而斷症。如病發熱頭疼,脈當浮反沈,是表症得裡脈,故謂之「反」。如發汗多,因致痙而沈細,與夏月中暑而弦細芤遲,皆因症而然,不得槩謂之「反」。 |
上條不惡寒,是太陽病之變證。本條脈沉細,是太陽病之變脈。口渴屬於少陰證,沉細是少陰脈。太陽少陰爲表裏,因此脈證相似。然而濕氣從內而發,與外感邪氣不同。濕邪傷於身體下部,與傷於上部者不同。因此同樣是太陽受邪而發病,而「濕痺」之脈證與太陽病總綱所言不同。濕氣流注骨節,所以關節疼痛。太陽之氣不得宣發,所以發煩。濕氣閉阻脈道而脈氣不得通行,所以脈沉細以應其象。太陽病之脈象,順應風邪則緩,順應寒邪則緊,順應濕邪則細,邪氣傷於上則浮,邪氣傷於下則沉。應該根據證候來分析脈象,而不要根據脈象來判斷證候。如果病人發熱頭疼,脈象應該浮而反沉,這是表證出現裏脈,所以稱之爲「反」。如果發汗過多,導致痙證而脈象沉細,以及夏日中暑而脈象弦細芤遲,都是因爲特定的病證所致,不能一概都稱之爲「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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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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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午爲陽中之陽,故太陽主之。至未上者,陽過其度也。人身陰陽,上合於天。天氣至太陽之時,人身太陽之病,得藉其主氣而解,此天人感應之理也。 |
巳午之時屬於陽中之陽,所以由太陽所主。一直到未時之盡頭,反映陽氣超越其正常之狀態。人身之陰陽,與天時相應。天之氣到了太陽之時,人身之太陽病就可以借助其主時之氣而得解,這是天人感應之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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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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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自解」,便寓不可妄治意。諸經皆有煩,而太陽更甚,故有發煩、反煩、更煩、復煩、內煩等症。蓋煩爲陽邪內擾,汗爲陽氣外發,浮爲陽盛之脈。脈浮則陽自內發,故可必其先煩。見其煩必當待其有汗,勿遽妄投湯劑也。汗出則陽勝,而寒邪自解矣。若煩而不得汗,或汗而不解,則審脈定症,麻黃、桂枝、青龍,隨所施而恰當矣。 |
說「欲自解」,意味著不可以妄自治療。六經病都有煩躁,但太陽病之煩躁更嚴重。因此有發煩、反煩、更煩、復煩、內煩等證候。煩躁是由陽邪內擾所致,汗出是陽氣外發之反映,脈浮則反映陽氣盛。脈浮是陽氣自內外發,因此可以預期會有煩躁。出現煩躁就應當等待其出汗,不要立刻隨意運用湯劑。汗出就表明陽氣已勝,寒邪自然就會消解。如果煩躁卻不出汗,或者出汗卻病不解,那麼就應該審脈定證,根據具體情況而運用麻黃湯、桂枝湯、青龍湯這類方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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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必先振慄,汗出而解。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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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未解」,便有當解意。「停」者,相等之謂。「陽脈微」二句,承上之詞,不得作三段看。太陽病,陽浮而陰弱,是陽強也。今陽脈微,即是「陰陽俱停」。病雖未解,已是調和之脈,其解可知矣。脈但浮者,爲陽盛,必先煩而有汗。陽脈微者,爲陽虛,必先振慄。而汗出振慄,是陰津內發之兆。汗出是陽氣外發之征也,此陰陽自和而愈,可勿藥矣。但陰脈微而陽脈仍浮,陽氣重可知。與風寒初中之脈雖同,而熱久汗多,津液內竭,不得更行桂枝湯,亦不得執太陽禁下之定法矣。表病亦有因裡寔2而不解者,須下之,而表自解。「若欲下之」,有躊躇顧慮之意。「宜」者,審定之詞,以其胃不調而氣不承,故宜之。 |
說「未解」,就有疾病當解之意。「停」,是指相等。「陽脈微」以下二句,是承接前文而來,不應該看作三段文字。太陽病,陽浮而陰弱,這就是陽強。如今陽脈微,就是「陰陽俱停」。病情雖然尚未解除,卻已經是陰陽調和之脈,就知道其病將解。如果只是脈浮,反映陽氣盛,一定會先煩躁然後汗出。如果陽脈微,屬於陽虛,一定會先振慄。而振慄汗出,則是陰津從內外發之徵兆。汗出是陽氣外發之表現,這屬於陰陽自和而病愈,可以不用吃藥。只是陰脈微而陽脈仍然浮,可知其陽氣旺盛。這雖然與初中風寒之脈相同,但發熱久而汗出多,就會導致津液內竭,不能再用桂枝湯,也不可執著於太陽病禁下之定律。表證亦有因裏實而不解者,就必須要用下法,表證就會自然解除。「若欲下之」,有猶豫顧慮之意。用「宜」字,這是審查定奪之詞,因爲胃氣不和而氣不下順,所以應該用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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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寔:實之異體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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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是桂枝湯變局。陽已微,須其自汗。陽尚存,當知調胃。以太陽汗多,恐轉屬陽明。 |
本條文是桂枝湯證之變局。陽氣已經衰微,必須要其自然汗出。陽氣尚存,就該知道要調和胃氣。因爲太陽病汗出過多,恐怕會轉屬陽明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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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下之而不愈,因復發汗,此表裡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3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裡未和,然後復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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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冒家:指經常性眩暈之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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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只得個表不和,初無下症。其裡不和,多由汗下倒施而得也。「表裡俱虛」,指妄汗下亡津液言,其陽邪仍實,故表裡不解。「冒」者,如有物蒙蔽之狀,是欲汗之兆也。因妄下後陽氣怫鬱在表,汗不得遽出耳。待汗出,冒自解。然但得個表和,其津液兩虛,陽已實於裡,故裡仍未和。裡症既得,然後下之。此雖復下,治不爲逆矣。 |
太陽病,只是表氣不和,最初並沒有可以攻下之證。其裏氣不和,大多是因爲將發汗、攻下之法錯誤地調轉使用所致。「表裏俱虛」,是指錯誤地運用攻下、發汗而損傷津液,但陽邪仍在,因此表裏都不解。「冒」者,就好像有物體蒙蔽的樣子,這是要出汗之徵兆。因爲誤下之後陽氣鬱結在表,不能立刻有汗出罷了。等到汗出之後,眩暈就會自然解除。但這只是表氣調和,因爲汗下而使津液虧虛,陽邪已經導致裏實,所以裏氣仍未調和。既然已經有了裏證,然後就應該攻下。這裏雖然又用了攻下,在治法上卻不屬於誤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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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病有戰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爲本虛,故當戰而汗出也。其人本虛,是以發戰。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若脈浮而數,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戰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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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即振慄之謂。治病必求其本,本者,其人平日稟氣之虛寔。「緊」者,急也,與「數」同而有別,蓋有虛寔之分焉。又必按之芤,不芤而虛寔之真假畢寔。 |
「戰」,就是振慄之意。治病必須從根本求其治,所謂根本,就是病人平日稟賦之虛實。「緊」,就是「急」,與「數」相同但卻有所同,應該是有虛實之分別。再者,必須重按爲「芤」脈,不是芤脈,其虛實之真假就都會被證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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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經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內無津液。此陰陽自和,必自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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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無津液,安能作汗?戰由汗發,無汗故不戰也。復用此字須著眼。妄治之後,內無津液,陰陽豈能自和?必當調其陰陽。不然,脈微則爲亡陽,將轉成陰症矣。 |
體內缺乏津液,怎麼會有汗出呢?振慄是通過汗出而發生,沒有汗出所以不振慄。再次用到這些字眼需要特別留意。誤治之後,體內缺乏津液,陰陽怎麼會自和呢?必須調和其陰陽。不然,脈微就代表亡陽,疾病將會轉成陰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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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涼和者,何也?答曰:此爲欲解也,解以夜半。脈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不汗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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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而浮數,今三日而轉微。身初發熱,今三日而身涼。即「傷寒三日,少陽脈小,爲欲愈」之義也。此傷寒本輕,不須合六七日之期,亦不必再求其有汗。夜半時陽得陰,則餘邪盡解矣。此「微」與前條不同,因未曾妄治,津液未亡,故三日自解。陰平陽秘,不須汗出也。正教人不當妄汗耳。 |
浮數之脈,三日後轉爲微脈。最初發熱,三日後身體轉涼。這就是「傷寒三日,少陽脈小,爲欲愈」之意。這種傷寒病本來就輕,不需要與六七日而病愈之日期相符,亦不必再要求病人一定會有汗。半夜時陽氣得到陰氣則和,則餘邪都會消失。這裏所說之「微」與前一條所說的不同,因爲沒有經過誤治,津液沒有損傷,所以三日後會自解。陰平陽秘,就不需要汗出。這正是教人不應該隨意發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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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太陽脈症大異4。 |
上面所說的是太陽病脈證之大概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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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異:當爲「畧」字,即「略」之異體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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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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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湯證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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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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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是桂枝本證,辨症爲主,合此病即用此湯,不必問其爲傷寒、中風、雜病也。今人鑿分風寒,不知辨症,故仲景佳方置之疑窟。四症中,頭痛是太陽本症。頭痛、發熱、惡風,與麻黃症同。本方重在汗出,汗不出者,便非桂枝症。 |
本條說的是桂枝湯本證,以辨證爲主,與此證候相合就用此湯,不必問其是太陽傷寒、太陽中風或雜病。如今之人過於區分中風或傷寒,不講究辨證,所以仲景很好的方子都被置於疑惑之中。在此四個證候中,頭痛是太陽病自身之證候。而頭痛、發熱、惡風,則與麻黃湯證相同。本方所治重點在於汗出。如果沒有汗出,那就不是桂枝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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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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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是桂枝本脈,明脈爲主。今人辨脈不明,故於症不合。傷寒、中風、雜病,皆有外證1。太陽主表,表症咸統於太陽,然必脈浮弱者可用此解外。如但浮不弱,或浮而緊者,便是麻黃症。要知本方,只主外症之虛者。 |
本條說的是桂枝湯所治原本之脈,以表明當以脈象爲主。如今之人對於辨脈並不清楚,所以不能將脈象與證候相合。太陽傷寒、太陽中風或雜病,都會有外證。太陽之氣主表,所以表證都歸屬於太陽病。但必須是脈浮弱才可以用桂枝湯解表。如果只是脈浮但不弱,或者浮而緊,就屬於麻黃湯證。要知道本方只能主治表證之屬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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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證:在外明顯可見之證候,在此指表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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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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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太陽中風之桂枝症,非謂凡「中風」者,便當主桂枝也。前條脈症,是槩風寒雜病而言。此條加「中風」二字,其脈其症,悉呈風象矣。上條言脈浮而弱者,是弱從浮見。此「陽浮者」,浮而有力,此名陽也。風爲陽邪,此浮爲風脈,陽盛則陰虛,沈按之而弱。「陽浮者」,風中於衛。兩陽相搏,故熱自發,是衛強也。「陰弱者」,因風中於營,血脈不寧,故汗自出,是營弱也。兩「自」字,便見風邪之迅發。「嗇嗇」,欲閉之狀。「淅淅」,欲開之狀。「翕翕」,難開難閉之狀。雖風寒熱三氣交呈於皮毛,而動像是中風所由然也。風之體在動,風之用在聲。風自皮毛入肺,自肺出鼻,鼻息不和則鳴,此聲之見於外者然也。風淫於內,木動土虛,胃氣不和,故嘔而無物,此聲之出於內者然也。乾嘔是風侵胃府,鼻鳴是風襲陽明。而稱「太陽」者,以頭項強痛故耳。亦以見太陽爲三陽,陽過其度矣。 |
這是太陽病中風之桂枝湯證,不是說凡言「中風」,就都要用桂枝湯主治。前條所說之脈證,是概括了中風、傷寒與雜病而言。本條加上「中風」二字,其脈證全部都呈現爲風象。上條說脈浮而弱,是隨著脈浮而兼有弱象。這裏說「陽浮」,是脈浮而有力,這屬於陽脈。風爲陽邪,浮爲風脈,陽盛則陰虛,所以沉按之則脈弱。「陽浮者」,是風邪中於衛分。兩陽相搏,所以發熱自然就會發生,屬於衛氣強。「陰弱者」,因爲風邪中於營分,血脈不寧,所以自然就會汗出,屬於營氣弱。從兩個「自」字就可以發現風邪發作迅速。「嗇嗇」,是欲閉之狀。「淅淅」,是欲開之狀。「翕翕」,是難開難閉之狀。雖然風、寒、熱三種邪氣交互呈現在皮毛,而動之象則是由風邪所致。風之體在於動,風之用在於聲。風邪自皮毛入於肺,由肺出於鼻,鼻息不和就會鼻鳴,這是聲音發於外才會如此。風邪侵入體內,木氣發動而土氣虛弱,胃氣不和,所以乾嘔,這是聲音發於內才會如此。乾嘔是風邪侵入胃腑,鼻鳴是風邪侵襲陽明。卻稱之爲「太陽病」,是因爲有頭項強痛。由此亦可見太陽爲三陽,其陽氣十分旺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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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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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治中風之始,此條治中風之變。桂枝湯煮取三升,「初服」者,先服一升也。「卻與」者,盡其二升也。熱鬱於心胸者,謂之煩,發於皮肉者,謂之熱。麻黃症發熱無汗,熱全在表。桂枝症發熱汗出,便見內煩。服湯反煩而外熱不解,非桂枝湯不當用也,以外感之風邪重,內之陽氣亦重耳。風邪本自項入,必刺風池、風府,疏通來路,以出其邪。仍與桂枝湯,以和營衛。《內經》曰「表裡刺之,服之飲湯」,此法是矣。 |
前條所論是治療太陽中風初始之證,本條所論是治療太陽中風所發生之變化。將桂枝湯煮取三升,「初服」,是指先服用一升。「卻與」,指服用完二升。熱邪鬱於心胸者,稱爲「煩」,發於皮肉者,稱爲「熱」。麻黃湯證發熱無汗,熱象全在於表。桂枝湯證發熱汗出,就會出現內煩。服桂枝湯後反而煩躁而在外之熱不解,這不是因爲不應當服桂枝湯,而是外感之風邪太重,在內之陽氣鬱閉亦重。風邪本來從項而入,所以必須先針刺風池、風府,疏通來路以使風邪外出。仍然用桂枝湯調和營衛。《內經》說「針刺表裏,服用湯藥」,就是這種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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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爲營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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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釋中風汗出之義,見桂枝湯爲調和營衛而設。營者,陰也。衛者,陽也。陰弱不能藏,陽強不能密,故汗出。 |
這是解釋太陽中風汗出之理,可見桂枝湯是爲了調和營衛而設。營,屬於陰。衛,屬於陽。陰氣弱但不能藏,陽氣強而不能密,所以會有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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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譫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而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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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作寒,見惡寒體痛厥逆,脈當弦緊而反浮弱,其本虛可知,此東垣所云「勞倦內傷」症也。夫脈弱者,陰不足,陽氣陷於陰分,必渴。渴者,液虛故也。若以惡寒而用火攻,津液亡,必胃實而譫語。然脈雖弱而發熱,身痛不休,宜消息和解其外,諒非麻黃所宜。必桂枝湯,啜熱稀粥,汗出則愈矣,此爲夾虛傷寒之症。 |
病形寒冷,證見惡寒、身體疼痛、厥逆,脈象應該弦緊反而浮弱,可見病人素體虛弱,這是李東垣所說的「勞倦內傷」證。脈弱,是陰不足,陽氣陷於陰分,一定會口渴。口渴,是津液不足所致。如果因爲惡寒而用火法攻之,傷亡津液,就會導致胃實而譫語。但是,雖然脈弱而發熱,身痛不休,應該酌情用和緩之法以解除外證,恐怕不應該用麻黃湯。一定要用桂枝湯,啜熱稀粥使其汗出則愈,這是夾虛之傷寒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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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汗,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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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解傷寒之初,此條輯傷寒之後。前條因虛寒,此條因餘熱。衛解而營未解,故用桂枝更汗也。可知桂枝湯主風傷衛,治風而不治寒之謬矣。浮弱是桂枝脈,浮數是麻黃脈。仲景見麻黃脈症,即用麻黃湯。見桂枝脈症,便用桂枝湯。此不更進麻黃而卻與桂枝者,蓋發汗而解,則麻黃症已罷。脈浮數者,因內煩而然,不得仍認麻黃湯脈矣。麻黃湯純陽之劑,不可以治煩。桂枝湯內配芍藥,奠安營氣,正以治煩也。且此煩因汗後所致,若再用麻黃發汗,汗從何來?必用啜熱粥法始得汗。桂枝湯本治煩,服桂枝湯後外熱不解,而內熱更甚,故曰「反煩」。麻黃症本不煩,服湯汗出,外熱初解,而內熱又發,故曰「復煩」。凡曰「麻黃湯主之」,「桂枝湯主之」者,定法也。服桂枝不解,仍與桂枝;汗解後復煩,更用桂枝者,活法也。服麻黃復煩者,可更用桂枝。用桂枝復煩者,不得更用麻黃。且麻黃脈症,但可用桂枝更汗,不可先用桂枝發汗,此又活法中定法矣。前二條論治中風,此二條論治傷寒,後二條論治雜病,見桂枝方之大用如此。 |
上條所論是治療傷寒病之初,本條所論是治療傷寒病之後。上條是因爲虛寒,本條是因爲餘熱。衛分之邪已解而營分之邪未解,所以用桂枝湯再次發汗。由此可知,關於桂枝湯主治風傷衛,可以治風卻不可以治寒之說法是錯誤的。脈浮弱是桂枝湯所主之脈象,脈浮數是麻黃湯所主脈象。仲景見到麻黃湯脈證就用麻黃湯,見到桂枝湯脈證就用桂枝湯。這裏不再用麻黃湯而用桂枝湯,因爲發汗後病情得解,麻黃湯證已經消失。出現脈浮數,是因爲有內煩,不能仍認爲這是麻黃湯脈證。麻黃湯是純陽之劑,不可以用來治煩。桂枝湯中配有芍藥,可以補益營氣,正可以用來治煩。而且這是因爲發汗後所致之煩,如果再用麻黃湯發汗,汗從哪裏來呢?必須用啜熱粥法才能有汗。桂枝湯本來可以治煩,服用桂枝湯後外熱不解,而內熱卻更嚴重,所以說「反煩」。麻黃湯證本來沒有煩躁,服藥汗出,外熱剛剛得解而內熱又起,所以說「復煩」。凡是說「麻黃湯主之」,「桂枝湯主之」,都是明確的治法。服桂枝湯後不解,仍然予桂枝湯;或用麻黃湯發汗病解後又出現煩躁,再用桂枝湯治療,是靈活運用之變法。服麻黃湯後又出現煩躁,可以再用桂枝湯。用桂枝湯後又出現煩躁,就不能再用麻黃湯。而且對於麻黃湯脈證而言,只可再用桂枝湯發汗,不可以先用桂枝湯發汗。這又是靈活運用之變法中的明確治法。前二條討論的是太陽中風之治法,這兩條討論的是太陽傷寒之治法,其後兩條則是討論雜病之治法,這樣就可以見到對桂枝湯運用之大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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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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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無他病,知病只在形軀。發熱有時,則汗出亦有時。不若外感者,發熱汗出不休也。《內經》曰「陰虛者,陽必湊之」,故時熱汗出耳。未發熱時,陽猶在衛,用桂枝湯啜稀熱粥,先發其汗,使陰出之陽,穀氣內充,而衛陽不復陷,是「迎而奪之」,令精勝而邪卻也。 |
病人臟腑沒有其他疾病,就知道病變只在軀體。發熱有時,則汗出亦會有時。不像外感病那樣發熱汗出而無休止。《內經》說「陰虛者,陽必湊之」,所以會時時發熱汗出。當還沒有發熱時,陽氣尚在衛分,先用桂枝湯啜熱稀粥之法發汗,使陰氣外出至陽分,而榖氣又充實於內,則衛陽不再內陷於陰分,這屬於「迎而奪之」之法,使精氣勝而邪氣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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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嘗2自汗出者,此爲營氣和。營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耳。營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營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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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嘗:《傷寒論》原文爲「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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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時汗便出者,其營氣不足,因陽邪下陷,陰不勝陽,故汗自出也。此無熱而常自汗者,其營氣本足,因陽氣不固,不能衛外,故汗自出。當乘其汗正出時,用桂枝湯啜稀熱粥。是「陽不足者,溫之以氣」3,「食入於陰,氣長於陽」4也。陽氣普遍,便能衛外而爲固,汗不復出矣。「和」者,「平」也。「諧」者,「合」也。不和見衛強,不諧見營弱。弱則不能合,強則不能密,皆令自汗。但以有熱、無熱別之,以時出、常出辨之,總以桂枝湯啜熱粥汗之。上條發熱汗出,便可用桂枝湯,見不必頭痛、惡風俱備。此只自汗一症,即不發熱者亦用之,更見桂枝方於自汗爲親切耳。 |
發熱時就出汗,是因爲營氣不足,因而陽邪下陷,使得陰不勝陽,所以自汗出。這是無熱而常常自汗出,病人營氣原本充足,因爲陽氣不固而不能衛外,所以才會汗自出。應該趁著病人正在出汗之時,用桂枝湯啜熱稀粥之法。這就是《內經》所說的「陽不足者,溫之以氣」,「食入於陰,氣長於陽」。陽氣能布散於周身,就能衛外而爲固,就不會再出汗了。「和」,即「平」之意。「諧」,即「合」之意。「不和」見於衛強,「不諧」見於營弱。營氣弱則不能相合,衛氣強則不能固密,都會令自汗出。只是以有熱或無熱加以區分,以時時汗出或經常汗出進行分辨,都可以用桂枝湯啜熱稀粥之法發汗。上條發熱汗出,就可以用桂枝湯,而不需要頭痛、惡風之證都出現。本條只有自汗一證,即使不發熱亦可以用桂枝湯,這樣就更顯得桂枝湯用來治療自汗尤爲貼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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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原文爲「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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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素問·病能》原文爲「食入於陰,長氣於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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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外症未解,不可下也,下之爲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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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症初起,有麻黃、桂枝之分。如當解未解時,惟桂枝湯可用。故桂枝湯爲傷寒、中風、雜病解外之總方。凡脈浮弱,汗自出而表不解者,咸得而主之也。即陽明病脈遲汗出多者宜之,太陰病脈浮者亦宜之。則知諸經外症之虛者,咸得同太陽未解之治法,又可見桂枝湯不專爲太陽用矣。 |
外證剛出現之時,治法上有麻黃湯和桂枝湯之分。如果在病證應該解除卻沒有解除時,只有桂枝湯可以使用。所以桂枝湯是治療太陽傷寒、太陽中風、或雜病時用來解除表證之總方。凡是脈浮弱,汗自出而表證未解者,都可以用桂枝湯主治。即使是陽明病脈遲而汗出多者可以服桂枝湯,太陰病脈浮者亦可以服桂枝湯。由此可知六經病外證屬虛者,都可以採用治療太陽病未解時之治法,由此又可見桂枝湯不是專門爲治療太陽病而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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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爲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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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下後而脈仍浮,可知表症未解,陽邪未陷,只宜桂枝湯解外,勿以脈浮仍用麻黃湯也。下後仍可用桂枝湯,乃見桂枝方之力量矣。 |
誤用攻下後而脈象仍浮,由此可知表證未解,陽邪沒有內陷,只適宜用桂枝湯解表,不要因爲脈浮而仍然用麻黃湯。攻下後仍可以用桂枝湯,由此可見桂枝湯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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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下之,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用前法。若不上衝者,不得與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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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上衝者,陽氣有餘也,故外雖不解,亦不內陷,仍與桂枝湯汗之。上衝者,因而外解矣。 |
氣上衝,是因爲陽氣有餘,所以雖然表證不解,但陽氣也未內陷,仍可與桂枝湯發汗。而氣上衝者,病證因此得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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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論下後未解脈,此條論下後未解症,互相發明,更進桂枝之義。 |
○上條討論了攻下之後病證未解之脈象,本條討論了攻下之後病證未解之證候,二者互相補充,進一步展現了解桂枝湯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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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法」是啜稀熱粥法,與後文「依前法」、「如前法」同。若謂湯中加下藥,大謬。] |
○「用前法」是指啜熱稀粥法,與後文「依前法」、「如前法」是一樣的。如果說往方中加入以下藥物,那就大錯特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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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後清便自調,身體痛者,急當救表。救裡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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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邪在表而妄下之,移寒於脾,下利不止,繼見完穀,胃陽已亡矣。身疼未除,是表裡皆困。然猶幸此表邪之未除,裡邪有可救之機。凡病從外來,當先解外。此裡症既急,當舍表而救裡,四逆湯自不容緩。裡症既差,表症仍在,救表亦不容緩矣。身疼本麻黃症,而下利清穀,其腠理之疏可知,必桂枝湯和營衛而痛自解,故不曰「攻」而仍曰「救」,「救表」仍合和中也。溫中之後,仍可用桂枝湯,其神乎神矣。 |
寒邪在表而妄用下法,則使寒邪下陷於脾,以致下利不止,之後則完穀不化,表明胃陽已經亡絕。身體疼痛未除,這反映表裏皆病。所幸當表邪未除之時,還有救治其裏之機會。凡是邪氣從外而來,應先解表。但此時裏證既然急迫,就應該棄表而救裏,用四逆湯自然是刻不容緩。裏證已經被治愈,表證仍在,則救表亦是刻不容緩。身體疼痛本來屬麻黃湯證,而下利清穀,則反映腠理已然疏鬆,必須用桂枝湯調和營衛才能解除疼痛,所以不說「攻」而仍然說「救」,因爲「救表」仍然合乎和中。溫中之後,仍然可以用桂枝湯,這真是神乎其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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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裡,乃攻其表。溫裡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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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而腹尚脹滿,其中即伏清穀之機,先溫其裡,不待其急而始救也。裡和而表不解,可專治其表,故不曰「救」而仍曰「攻」。 |
下利而腹部仍然脹滿,其中已經蘊含完穀不化之病機,所以要先溫裏,不要等到病情危急時才開始救治。裏氣充盈而表證未解,可以專治表證,所以不說「救」而仍說「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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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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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利是臟腑不和,非桂枝湯所治。止後而身痛不休,是營衛不和,非麻黃湯所宜。和解其外,惟有桂枝一法。消息其宜,更有小與之法也。蓋脈浮數,身疼痛,本麻黃之任。而在汗下後,則反屬桂枝,是又桂枝之變脈變症,而非復麻黃之本症本脈矣。 |
嘔吐下利是臟腑之氣不和,不是桂枝湯所能醫治的。嘔吐下利停止後而身體疼痛不止,是營衛不和,不是麻黃湯所適宜。和緩地解表,只有用桂枝湯這一方法。斟酌桂枝湯之運用,還有略微加以調和之法。大概脈浮數而身體疼痛,本來應該用麻黃湯治療。而在攻下、發汗後,則反而屬於桂枝湯所治,這又是桂枝湯之變脈變證,而不是麻黃湯之本證本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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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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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下痞,是誤下後裡。惡寒,是汗後未解症。裡實表虛,內外俱病,皆因汗下倒施所致。表裡交持,仍當遵先表後裡,先汗後下正法。蓋惡寒之表,甚於身疼。心下之痞,輕於清穀,與救急之法不同。此四條是有表裡症,非桂枝本病,亦非桂枝壞病。仲景治有表裡症,有兩解表裡者,有只解表而裡自和者,有只和裡而表自解者。與此先救裡,後救表;先解表,後攻裡,遂成五法。 |
心下痞,是誤下後導致之裏證。惡寒,是發汗後未解之表證。裏證實而表證虛,內外俱病,都是因爲顛倒使用汗下之法。表裏之證同時出現,仍然應該遵循先表後裏之法,採用先發汗後攻下之一般方法。因爲屬於表證之惡寒比身體疼痛嚴重,而心下痞則輕於下利清穀,與運用救急之法不同。這四條是有表裏證,不是桂枝湯證之本病,也不是桂枝湯證誤治之壞病。仲景治療有表裏證時,有表裏雙解者,有只解表而裏證自和者,有只治裏而表證自解者。加上這裏所說的先救裏後救表,及先解表後治裏之法,就成了五種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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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寒病,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大便圊5者,知不在裡,仍在表也,當須發汗。若頭痛者必衂,宜桂枝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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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便圊:《傷寒論》原文爲「小便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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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辨太陽陽明之法也。太陽主表,頭痛爲主。陽明主裡,不大便爲主。然陽明亦有頭痛者,濁氣上沖也。太陽亦有不大便者,陽氣太重也。六七日是解病之期,七日來仍不大便,病爲在裡,則頭痛身熱屬陽明。外不解由於內不通也,下之裡和而表自解矣。若大便自去,則頭痛身熱,病爲在表,仍是太陽,宜桂枝汗之。若汗後熱退而頭痛不除,陽邪盛於陽位也,陽絡受傷,故知必衄,衄乃解矣。 |
這是分辨太陽病和陽明病之方法。太陽病主表,以頭痛爲主。陽明病主裏,以不大便爲主。但是陽明病也會有頭痛,這是濁氣上衝所致。太陽病也有不大便,這是陽邪鬱閉太重所致。六七日是疾病當愈之期,七日後病人仍不大便,說明病位在裏,那麼頭痛發熱就屬於陽明病。表證不解是因爲裏氣不通,運用下法使裏氣和則表證自然就會解除。如果大便已通,那麼頭痛發熱就屬於表證,仍然是太陽病,可以用桂枝湯發汗。如果發汗後熱退而頭痛不除,說明是陽邪盛於陽位,陽絡受傷,所以知道病人一定會衄血,衄血後頭痛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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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當有汗出症,故合用桂枝、承氣。「有熱」當作身熱,「大便圊」,從宋本訂正,恰合「不大便」句,見他本作「小便清」者謬。「宜桂枝」句,直接「發汗」來。不是用桂枝止衂,亦非用在已衂後也。讀者勿以詞害義可耳。 |
○本條應該有汗出一證,所以可以考慮用桂枝湯和承氣湯。「有熱」應該是身熱,「大便圊」是修訂了宋本《傷寒論》之文,恰恰與「不大便」之文相呼應,可見其他版本寫成「小便清」是錯誤的。「宜桂枝」一句,直接連接「發汗」之文。不是用桂枝湯止鼻衄,亦不是將桂枝湯用在鼻衄之後。讀者不要因爲這些用詞而錯誤理解文意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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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圊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爲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吐、更下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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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日是當解未解之時,寒熱如瘧,是虛實互發之症。太陽以陽爲主,熱多寒少,是主勝客負,有將解之兆矣。若其人不嘔,是胃無邪,圊便是胃不實。脈微緩,是有胃氣,應不轉屬陽明。一日二三度發,是邪無可容之地,正勝邪卻,可弗藥也。若其人熱雖多而脈甚微,無和緩之意,是陰弱而發熱。寒雖少而惡之更甚,是陽虛而惡寒。陰陽俱虛,當調其陰陽,勿妄治,以虛其虛也。若其人熱多寒少,而面色緣緣正赤者,是陽氣怫鬱在表不得越。當汗不汗,其身必癢。八九日來,正氣已虛,表邪未解,不可發汗,又不可不汗,故立此法。諸本俱是各半,今依宋本。 |
八九日是邪氣當解而卻未盡之時,寒熱發作如瘧病之狀,是正虛與邪實交互發作之證。太陽病以陽氣爲主,發熱多而惡寒少,屬於陽氣勝而邪氣負,是疾病將愈之徵兆。如果病者沒有嘔吐,是胃內無邪,大便基本正常則反映胃中沒有實邪。脈象略微和緩,反映有胃氣,疾病應該不會轉屬陽明病。一日發作兩三次,是邪氣沒有可容納之地,正氣勝而邪氣退卻,可以不用服藥了。如果發熱雖多但脈象十分微弱,沒有和緩之象,是因爲陰虛而發熱。惡寒雖少但卻很嚴重,是因爲陽虛而惡寒。陰陽俱虛,就應該調和陰陽,不要妄治而使本來之虛弱更加虛弱。如果病人發熱多而惡寒少,而又面色通紅,這是陽氣鬱結在表而不能發越於外。應該出汗卻沒有出汗,病人的身體一定會發癢。八九日以來,正氣已虛,表邪又未解,不可以直接發汗,又不可不發汗,所以確立了這一治法。各種版本都是麻黃桂枝各半湯,如今就依據宋本所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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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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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無越婢證,亦無越婢方,不知何所取義,竊謂其二字必誤也。 |
《傷寒論》中並沒有越婢湯證,也沒有越婢湯方,不知道這是從哪裏得來的字詞,我認爲「越婢」這二個字一定是不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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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熱」多是指發熱,不是內熱。「無陽」是陽已虛而陰不虛。不煩不躁,何得妄用石膏?觀麻黃桂枝合半、桂枝二麻黃一,二方皆當汗之症。此言「不可發汗」,何得妄用麻黃?凡讀古人書,須傳信闕疑,不可文飾,況爲性命所關者乎?且此等脈症最多,無陽不可發汗,便是仲景法旨。柴胡桂枝湯,乃是仲景佳方。若不頭項強痛,並不須合桂枝矣。讀書無目,至於病人無命,愚故表而出之。 |
這個「熱」字大多是指發熱,不是內有熱邪。「無陽」是陽氣已虛而陰氣不虛。病人不煩不躁,憑什麼妄用石膏?看看麻黃桂枝各半湯與桂枝二麻黃一湯,二方所治都是應當發汗之證。這裏說「不可發汗」,憑什麼妄用麻黃?凡是讀古人之書,必須要把可信之事傳於後人而對可疑之處則不妄加評論,不可文飾其非,何況是性命攸關之事呢?而且這樣的脈證很多見,陽氣已虛不可以發汗,這就是仲景治病之宗旨。柴胡桂枝湯是仲景所製之佳方。如果沒有頭項強痛,並無需與桂枝湯合用。如果讀書不具慧眼,會導致病人死亡,因此我特意將此指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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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肢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症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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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惡寒」,便是寒少。「煩疼」,只在四肢骨節間,比身疼、腰痛稍輕,此外症將解而未去之時也。「微嘔」,是喜嘔之兆。「支結」是痞滿之始,即「陽微結」之謂,是半在表半在裡也。外症微,故取桂枝之半。內症微,故取柴胡之半。雖不及脈而微弱,可知發熱而煩,則熱多可知。仲景製此輕劑以和解,便見「無陽」不可發汗,用麻黃、石膏之謬矣。 |
「微惡寒」,就是惡寒少。「煩疼」,只在四肢關節之間,比身疼、腰痛稍微輕一些,這是外證將除而尚未完全得解之時。「微嘔」,是喜嘔之前兆。「支結」,是痞滿之始,即所謂的「陽微結」,這是邪氣一半在表一半在裏。表證輕微,因此用桂枝湯之一半劑量。裏證輕微,所以用小柴胡湯之一半劑量。雖然不如上條之「脈微弱」,但從發熱而煩躁來看,可知發熱較多。仲景創製此輕劑是爲了用來和解,就可以知道上條所說「無陽」是不可發汗的,用麻黃、石膏是錯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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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湯 桂枝(二兩,去粗皮) 芍藥(二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二兩) 大棗(十二枚) 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以助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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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爲仲景群方之冠,乃滋陰和陽,調和營衛,解肌發汗之總方也。桂枝赤色通心,溫能扶陽散寒,甘能益氣生血,辛能解散風邪,內輔君主6,發心液而爲汗,故麻葛青龍,凡發汗禦寒咸賴之。惟桂枝湯不用麻黃,麻黃湯不可無桂枝也。本方皆辛甘發散,惟芍藥之酸苦微寒能益陰歛血,內和營氣,故能發汗而止汗。先輩言無汗不得服桂枝湯,正以中有芍藥能止汗也。芍藥之功本在止煩,煩止汗亦止,故「反煩」、「更煩」與「心悸而煩」者,咸賴之。若倍加芍藥,即建中之劑,非發汗之劑矣。是方用桂枝發汗,即用芍藥止汗。生薑之辛,佐桂以解肌。大棗之甘,助芍以和裡。陰陽表裡並行而不悖,是剛柔相濟以爲和也。甘草甘平,有安內攘外之能,用以調和氣血者,即以調和表裡,且以調和諸藥矣。而精義又在啜熱稀粥。蓋穀氣內充,則外邪不復入,餘邪不復留,方之妙用又如此。故用之發汗,不至於亡陽。用之止汗,不至於貽患。今醫凡遇發熱,不論虛實,便禁穀食,是何知仲景之心法而有「七方」7之精義者哉? |
這是仲景所有方劑之首,是滋陰和陽,調和營衛,解肌發汗之總方。桂枝赤色而與心氣相通,性溫能扶陽散寒,味甘能益氣生血,味辛能解散風邪,從內輔助心氣,使心液化而爲汗,所以麻黃湯、葛根湯、青龍湯等,凡是要通過發汗以抵禦寒邪之方都要靠桂枝。只有桂枝湯不用麻黃,而麻黃湯則不可以沒有桂枝。本方之藥都有辛甘發散之功,只有芍藥酸苦微寒,能夠益陰斂血,內和營氣,所以能發汗而止汗。前人說無汗不得服用桂枝湯,正因爲其中有芍藥能止汗。芍藥之功效原本在於除煩,心煩止則汗亦止,所以「反煩」、「更煩」與「心悸而煩」都依靠芍藥。如果將芍藥加倍,就成了小建中湯一類的方子,而不是發汗類之方劑。本方既然用桂枝發汗,隨即便用芍藥止汗。生薑味辛以輔佐桂枝解肌,大棗味甘以輔助芍藥調和裏氣。陰陽表裏同時兼顧而不衝突,通過剛柔相濟而實現陰陽調和。甘草味甘性平,有安內攘外之功,用來調和氣血之藥,即是用來調和表裏,而且能調和藥性。本方精妙之處又在於啜熱稀粥。因爲只要穀氣內充,外邪就不得再次入侵,餘邪亦不能留在體內,此方又有如此之妙用。所以用來發汗而不會引致亡陽,用來止汗而不會引致留邪。如今之醫者,凡是遇到發熱,不論虛實,便禁止病人進食水穀,他們哪裏知道仲景之心法含有「七方」之精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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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君主:《素問·靈蘭秘典論》:「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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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七方:《素問·至真要大論》:「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願聞其約奈何?岐伯曰: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適其至所爲故也。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三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氣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後人將其總結爲大方、小方、急方、缓方、奇方、偶方、复方,謂之製方七法,簡稱「七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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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覆合一時許,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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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已遍身,則邪從汗解。此汗生於穀,正所以調和營衛,濡腠理,充肌肉,澤皮毛者也。令如水流漓,使陰不藏精,精不勝則邪不卻,故病不除。世醫只知大發其汗,即芍藥亦不敢用。汗後再汗,豈不誤人? |
汗出已經遍及全身,則邪氣會隨汗出而解。這是因爲汗液生於穀氣,而榖氣正可以調和營衛,濡潤腠理,充養肌肉,潤澤皮毛。如果讓汗水如水一般流漓,會使陰不能藏精,精氣不勝則邪氣不會退卻,所以疾病不會消除。世間之醫只知道讓病人大量出汗,即使是芍藥亦不敢使用。汗出後再讓病人發汗,難道不會傷及病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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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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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自汗,乃衛中邪汗。服湯後反無汗,是衛分之邪汗已盡,但穀氣未充,精氣未敷於營分耳。依前法,便精勝而邪卻,藥勢促則病除矣。 |
前面所說的「自汗」,是在衛分中之邪氣所致之汗。而服湯藥後反而「無汗」,是衛分中邪氣所致之汗已經沒了,只是榖氣尚未充盈,精氣尚未充盈於營分。根據前法服藥,便能使精氣勝而邪氣卻退,藥勢連續發揮作用則疾病自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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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症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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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病重」者,藥必倍之,一日一夜,當作二服。病在即促後服,勿使間斷,便服至三劑無妨。蓋桂枝湯是調和營衛,與麻黃湯專於發表不同,故可重湯疊劑以汗之,不必慮其亡陽也。若施之他方則誤矣。 |
說到「病重」之人,藥量必須加倍,一日一夜應該服二倍劑量。只要疾病還在,即縮短服藥之間隔時間,不要間斷,就是服三劑亦無妨。因爲桂枝湯是調和營衛,與麻黃湯專門用於發表不同,所以可以加大劑量,服用加倍之劑量來發汗,不必擔心它會亡陽。如果用其他藥方就會出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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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生冷、粘滑、肉麵、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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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服藥便當禁,此因桂枝爲首方,故錄其後。每見病家禁其穀味,反與麥飲8,豈非大悖? |
凡是服藥便當有所禁忌,這是因爲桂枝湯是首方,所以將服藥禁忌收錄在後面。每每看見病人禁食水穀,反而予以麥飲,難道不是嚴重違背常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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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麥飲: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大小麥》引《氾勝之書》:「當種麥,若天旱無雨澤,則薄漬麥種以酢漿幷蠶矢。」「麥飲」,可能是以大麥、小麥爲主所製作之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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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本爲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當須識此,勿令誤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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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肌」者,解肌肉之汗也。皮膚之汗自出,故不用麻黃。若脈浮緊,是麻黃湯脈。汗不出,是麻黃湯症。桂枝湯無麻黃開腠理而泄皮膚,有芍藥斂陰津而制辛熱,恐邪氣凝結不能外解,勢必內攻,爲害滋大耳,故叮嚀告戒如此。 |
所謂「解肌」,就是解除肌肉之汗。皮膚之汗自出,所以不能用麻黃湯。如果脈浮緊,是麻黃湯脈。汗不出,是麻黃湯證。桂枝湯中沒有麻黃開腠理以泄皮膚之汗,卻有芍藥斂陰津而制約辛熱,恐怕使邪氣凝結而不能從外而解,其勢必定傳入於裏,爲害就太大了,所以才會如此叮嚀告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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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之去其皮,去其粗皮也,正合「解肌」之義,昧者有「去肌取骨」之可笑。 |
桂枝去皮是指去桂枝之粗皮,這正合「解肌」之意,不明白的人則有「去肌取骨」這種可笑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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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客9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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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酒客:指平素喜好飲酒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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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素好酒,濕熱在中,故得甘必嘔,仲景用方慎重如此。言外當知有葛根連芩以解肌之法矣。 |
平時喜歡喝酒,體內會有濕熱,所以得到甜味之物就會嘔吐,仲景用方會如此慎重。言外之意,則應該知道還有葛根連芩湯用來解肌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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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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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湯不特酒客當禁,凡熱淫於內者,用甘溫辛熱以助其陽,不能解肌,反能湧越熱勢,所過致傷陽絡,則吐膿血可必也。所謂「桂枝下嚥,陽盛則斃」者以此。 |
桂枝湯不只是酒客應當禁用,凡是素體有熱者,用甘溫辛熱之藥能助長陽氣,不但不能解肌,反而能使其熱勢上湧,所過之處會傷及陽絡,那麼就必然會吐膿血。所謂「桂枝下嚥,陽盛則斃」,就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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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桂枝湯十六條,憑脈辨症,詳且悉矣。方後更制複方,大詳服法示人以當用,詳藥禁方示人以不當用。仲景苦心如此,讀者須知其因脈症而立方,不特爲傷寒、中風設,亦不拘於一經,故有「桂枝症」、「柴胡症」等語。 |
前面討論了十六條與桂枝湯相關的條文,憑脈病證,已經非常詳盡了。桂枝湯方之後還有複方,詳細地說明服藥方法以展示如何使用,又詳細地說明服藥應該注意的方面以展示如何禁用。仲景用心如此良苦,讀者必須明白仲景是根據脈證而確立方藥,不只是爲太陽病傷寒、中風而設立方藥,也不拘泥於某一經,所以才會有「桂枝證」、「柴胡證」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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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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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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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湯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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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鍼,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症,知犯何逆,隨症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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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曰: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汗不解者,須當更汗,吐下溫鍼之法,非太陽所宜,而三日中亦非吐下之時也,治之不當,故病仍不解,壞病者,即變症也,若誤汗則有遂漏不止,心下悸,臍下悸等症,妄吐則有飢不能食,朝食暮吐,不欲近衣等症,妄下則有結胸痞硬,協熱下利,脹滿清穀等症,火逆則有發黃圊血,亡陽奔豚等症,是桂枝症已罷,故不可更行桂枝湯也,桂枝以五味成方,減一增一,便非桂枝湯,非謂桂枝竟不可用,下文皆隨症治逆法。 |
《內經》記載:患病不滿三天的話,可以只讓病人發汗,發汗也無法緩解的話,仍應該用發汗的方法,吐、下和溫針的方法並不適用於太陽病,而三天也不是催吐、攻下的時候,治療不當的話,因此疾病仍無法痊癒,壞病就是變證,如果錯誤地讓病人發汗的話,就可能讓病人出現汗出不止、心下悸、臍下悸等證候,隨意地使用催吐法就會讓病人出現即使饑餓也不能吃飯、早上吃飯晚上嘔吐、不想穿衣服等證候,隨意地使用攻下法的話病人就會出現結胸痞硬,協熱下利,脹滿清穀等證候,以溫熱法造成的逆證,病人就會出現發黃、完穀不化、亡陽、奔豚氣等證候,這表示可適用桂枝湯的時機已過,所以不可以讓病人服用桂枝湯,桂枝湯用五味藥成為一個方子,減去一個或增加一個,都不是桂枝湯,不是說桂枝湯都不可用,下文所說的都是隨證候來治療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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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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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桂枝湯,取微似有汗者佳,若大汗出,病必不除矣,然服桂枝後大汗,仍可用之更汗,非若麻黃之不可復用也,即大汗出後,脈洪大,大煩渴,是陽邪內陷,不是汗多亡陽,此大汗未止,內不煩渴,是病猶在表,桂枝症未罷,當仍與之,乘其勢而更汗之,汗自漐漐,邪不留矣,是法也,可以發汗,汗生於穀也,即可以止汗,精勝而邪卻也,若不用此法,使風寒乘汗客于玄府,必復惡寒發熱如瘧狀,然瘧發作有時,日不再發,此則風氣留其處,故日再發耳,必倍加桂枝以解肌,少與麻黃以開表,所謂奇之不去則偶之也,此又服桂枝後少加麻黃之一法。 |
服用桂枝湯,讓病人稍微出點汗是最好的,如果病人出大汗的話,疾病一定無法被清除,然而服用桂枝湯後出大汗,仍可以用它再來發汗,不像麻黃湯那樣不可以再用,在出大汗後,脈洪大,極為煩渴,是因為陽邪內陷,不是因為汗多亡陽,大汗未止,內不煩渴的話,是因為病邪還在肌表,桂枝證還沒有被解除,應該仍要服藥,趁著機會再讓病人發汗,不停地出微汗,病邪就無法留下,這種方法可以發汗。汗生於穀氣,發汗能止汗,正氣勝的話而病邪就會退卻,若不用這種方法,讓風寒趁著出汗的時候進入玄府的話,一定會讓病人出現惡寒、發熱等像瘧疾一樣的證候,然而瘧疾有時會定時發作,一天只發作一次,因為這是風氣停留的地方,所以有時一天發作兩次,所以必須加倍使用桂枝來解肌,少用麻黃來散表,就像所說的「奇之不去則偶之」,這又是服用桂枝湯後少加麻黃的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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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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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固當汗,若不取微似有汗而發之太過,陽氣無所止息,而汗出不止矣,汗多亡陽,玄府不閉,風乘虛入,故復惡風,汗多於表,津弱於裡,故小便難,四肢者,諸陽之末,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開闔不得,寒氣從之,故筋急而屈伸不利也,此離中陽虛,不能攝水,當用桂枝以補心陽,陽密則漏汗自止矣,坎中陽虛,不能行水,必加附子以回腎陽,陽歸則小便自利矣,內外調和,則惡風自罷,而手足便利矣。 |
太陽病人固然要發汗,如果採取讓病人稍微發汗但反而發汗太多的話,就會導致陽氣沒有辨法平息,而導致病人汗出不止,汗多則亡陽,汗孔不閉的話,風就會乘虛而入,所以病人又會惡風,肌表多汗,臟腑津液少,所以病人小便困難,四肢是諸陽氣在身體遠端聚集之處,至於陽氣,充盈的話就會養神,調和的話就可以養筋,陽氣不能司開合的話,寒氣就從順著進入體內,所以會導致為筋脈緊急不柔,屈伸不利,這是離卦中之陽虛,病人不能攝入水分,應該用桂枝湯來補心陽,陽氣密聚的話那麼漏汗自己就會停止,坎卦中之陽虛,體內水分不能循行,必須加入附子來回腎陽,陽氣回復的話那麼病人小便自然就好了,內外調和的話,那麼惡風自然會被緩解,而手足也就靈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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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不止,與大汗出同,若無他變症,仍與桂枝湯,若形如瘧,是玄府反閉,故加麻黃,此玄府不閉,故加附子,若大汗出後而大煩渴,是陽陷於內,急當滋陰,故用白虎加人參湯,此漏不止而小便難,四肢不利,是陽亡於外,急當扶陽,此發汗雖不言何物,其為麻黃湯可知,蓋桂枝湯有芍藥而無麻黃,故雖大汗出,而玄府能閉,但使陽陷於裡,斷不使陽亡於外也。 |
漏汗與大量出汗一樣,如果沒有其他變證,仍然讓病人服用桂枝湯,如果病人的情況跟瘧疾一樣,汗孔反閉,才需要加入麻黃,汗孔不閉合的話,所以應該加入附子,如果病人大量出汗後而極為煩渴的話,是因為陽陷於內,就要滋養病人之陰液,所以要用白虎加人參湯,出汗不止而小便困難,四肢不利,表示陽亡於外,要立即讓病人扶陽,這裡雖然沒有說明用甚麼來發汗,卻也應該知道是麻黃湯,因為桂枝湯中有芍藥卻沒有麻黃,所以雖然病人大量出汗,但汗孔卻能閉合,只能讓陽陷於裡,斷然不能讓陽氣在外消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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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與傷寒自汗出條頗同而義殊,彼腳孿急在未汗前,是陰虛,此四肢急在汗後,是陽虛,自汗因心煩,其出微遂漏,因亡陽故不止,小便數尚未難,惡寒微不若惡風之甚,攣急在腳,尚輕於四肢不利,故彼用芍藥甘草湯,此用桂枝加附子,其命劑懸殊矣。 |
這條與「傷寒自汗出」那條條文所說的頗為相同而意思卻不一樣,在沒有出汗前出現腳孿急,就是陰虛。四肢急在出汗之後才出現的話,就是陽虛。病人因為心煩而自汗出,病人出的汗少卻一直不停止,這是由於亡陽而汗出不止。小便次數多,但仍未排尿難,稍微惡寒不像嚴重惡風一樣,腳部攣急,比四肢不利輕微,所以那種情況用芍藥甘草湯,而這種情況就用桂枝加附子,二種救命之劑,機理分別極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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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去芍藥生薑新加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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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身疼是表虛,不得更兼辛散,故去生薑,沉為在裡,遲為在藏,自當遠陰寒,故去芍藥,當存甘溫之品以和營,更兼人參以通血脈,裡和而表自解矣,名曰新加者,見表未解無補中法,今因脈沉遲而始用之,與用四逆湯,治身疼脈沉之法同義,彼在未汗前而脈反沉,是內外皆寒,故用乾薑生附大辛大熱者,協甘草以逐裡寒而表寒自解,此在發汗後而脈沉遲,是內外皆虛,故用人參之補中益氣,以率領桂枝甘棗而通血脈,則表裡自和也,此又與人參桂枝湯不同,彼因妄下而胃中虛寒,故用薑朮,尚協表熱,故倍桂甘,此因發汗不如法,亡津液而經絡空虛,故加人參,胃氣未傷,不須白朮,胃中不寒,故不用乾薑,此溫厚和平之劑。 |
發汗後身體疼痛是因為表虛,不能再兼辛散,所以方中去掉了生薑,沉主裡證,遲主臟證,自然應該去除陰寒之邪,所以去掉了芍藥,應該留下甘溫之品來調和營衛,更兼用人參來通血脈,營衛和的話而表就自解了,所謂「新加」的方名,原方是在表證未解,不用大補脾胃,如今因為脈象沉遲才開始使用,這與用四逆湯治療身體疼痛脈沉的治法意思相同。在沒有出汗前而脈象反沉的話,是因為病人內外皆寒,所以用大辛大熱的乾薑、生附子,再加上甘草來逐裡寒的話,那麼表寒自然就可以被解除,而在發汗後出現脈象沉遲的話,是因為病人內外皆虛,所以要用人參來補中益氣,從而率領桂枝、甘草、大棗來通調血脈,那樣就可以實現表裡自和。這又與人參桂枝湯不同,因為隨意採用攻下法而導致胃中虛寒,所以用乾薑、白朮來協助治療表熱,所以讓桂枝甘草加倍,因為發汗不按微微汗出法,因而亡津液而導致經絡空虛,所以要加入人參,胃氣沒有受傷的話,不需要加入白朮,胃中不寒的話,所以不用乾薑,這是溫厚和平的方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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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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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反惡寒,裡虛也,表雖不解,急當救裡,若反與桂枝攻表,此誤也,故于桂枝湯去桂薑棗,加附子以溫經散寒,助芍藥甘草和中耳。 |
發汗後病人反而惡寒是因為裡虛,即使表證未除的話,也應該立即治療裡證,如果反而用桂枝湯發表,這就錯了,所以在桂枝湯中去掉桂枝、生薑、大棗,加入附子來溫經散寒,從而幫助芍藥甘草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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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攣急,與芍藥甘草湯,本治陰虛,此陰陽俱虛,故加附子,皆仲景治裡不治表之義。 |
病人腳攣急的話,服用芍藥甘草湯,此方本來是為了治陰虛,這情況屬於陰陽俱虛,所以加入了附子,這都是張仲景想要表達的「治裡不治表」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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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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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多則心液虛,心氣餒,故悸,叉手自冒,則外有所衛,得按則內有所憑,則望之而知其虛矣,桂枝為君,獨任甘草為佐,去薑之辛散,棗之泥滯,並不用芍藥,不藉其酸收,且不欲其苦泄,甘溫相得,氣血和而悸自平,與心中煩心下有水氣而悸者迥別。 |
汗多的話就會導致心液虛,心氣餒,所以病人會心悸,叉手蓋着心胸部,那麼病人用手蓋着心胸,意欲不讓該處的氣血外散,醫者通過「望診」就能知道病人心胸中氣血虛損。桂枝作為君藥,另只用甘草作為輔助,去掉辛散的生薑,泥滯氣機的大棗,並不使用芍藥,不憑藉其酸味收斂,而且不借其泄苦,使甘味溫和調和氣血,那麼心悸自然就會平復。這與心中煩、心下有水氣導致的心悸存在極大的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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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其人臍下悸,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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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下悸欲按者,心氣虛,臍下悸者,腎水乘火而上剋,豚為水畜,奔則昂首疾馳,酷肖水勢上幹之象,然水勢尚在下焦,欲作奔豚,尚未發也,當先其時而治之,茯苓以伐腎邪,桂枝以保心氣,甘草大棗,培土以制水,甘瀾水狀似奔豚,而性則柔弱,故名勞水,用以先煮茯苓,取其下伐腎邪,一惟趨下也,本方取味皆下,以畏其泛耳。 |
心下悸需要按住胸口,病人心氣虛,臍下悸動的話,是因為腎水乘火氣虛而上剋,豚代表水畜,奔就表示昂首疾馳,酷似水勢上衝之象,然而水勢還聚集在下焦,將要出現奔豚氣,還沒有發作,這時候應該在此之前進行治療。茯苓來討伐腎邪,桂枝來保護心氣,甘草大棗通過培土來制水,甘瀾水狀似奔豚,其性柔弱,所以被命名為勞水,使用的時候先煮茯苓,讓其向下討伐腎邪,使邪氣由上而下沉降,本方所用的藥物把病邪沉降向下,因為害怕其向上衝而形成真正奔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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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豚氣上衝胸,腹痛往來,寒熱,奔豚湯主之。甘草、川芎、當歸、半夏、黃芩、生葛、芍藥、生薑、甘李根皮。1 |
奔豚氣向上衝到胸口,出現陣發性腹痛,寒熱往來的話,應該用奔豚湯主治。甘草、川芎、當歸、半夏、黃芩、葛根、芍藥、生薑、甘李根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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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句原文置於「腎水乘火而上剋」與「豚為水畜」之間,為小字,今置於段末。 |
2 本句原文置於「腎水乘火而上剋」與「豚為水畜」之間,為小字,今置於段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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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小便利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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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不徹而遽下之,心下之水氣凝結,故反無汗而外不解,心下滿而微痛也,然病根在心下,而病機在膀胱,若小便利,病為在表,仍當發汗,如小便不利,病為在裡,是太陽之本病而非桂枝症未罷也,故去桂枝,而君以苓朮,則薑芍即散邪行水之法,佐甘棗效培土制水之功,此水結中焦,只可利而不可散,所以與小青龍五苓散不同法,但得膀胱水去,而太陽表裡症悉除,所謂治病必求其本也。 |
汗出的不徹底而突然採用攻下法的話,心下的水氣就會凝結,所以病人反而無汗而表證無法被解除,從而導致病人心下滿而微痛,然而病根在心下,而病機在膀胱,如果小便暢通的話,代表病仍在表,仍然應該讓病人發汗。如果小便不利的話,代表病在裡,這是太陽本病而不是桂枝證沒有被解除,所以在這個方裡去掉了桂枝,而以茯苓、白朮為君,那麼使用生薑白芍就是散邪行水之法,輔佐甘草大棗的功效而發揮培土制水的作用。這種水邪集結在中焦,只可以利而不可以散,所以與使用小青龍湯、五苓散的方法不同,只讓水從膀胱排出,這樣的話,太陽表裡證均能一同解除,這就是所說的治病一定要治其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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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二三日不得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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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臥,但欲起,在二三日,似乎與陽明併病,必心下有結,故作此狀,然結而不硬,脈微弱而不浮大,此其人素有久寒宿飲,結於心下,非亡津液而胃家實也,與小青龍以逐水氣,而反下之,表實裡虛,當利不止,若利自止者,是太陽之熱入與心下之水氣交持不散,必作結胸矣,若利未止者,裡既已虛,表尚未解,宜葛根湯、五苓散輩,毉以心下結為病不盡,而復下之,表熱裡寒不解,此協熱利所由來也。 |
病人不能躺臥,只想要起身,在二三天的階段,證候似乎像太陽陽明並病,病人一定會心下出現支結,所以才會出現這種證候,然而結而不硬,脈象微弱而不浮大,這是因為病人素來有久寒宿飲的問題而導致邪氣結於心下,不是因為亡津液而胃家實,應用小青龍湯來逐水氣,反過來用攻下法的話,病人表實裡虛,應出現下利不止,如果下利自止的話,太陽之熱邪將傳入體內與心下之水氣交搏互結,一定會形成結胸。如果下利未止的話,裡虛以後,表證還沒有被解除,應該用葛根湯、五苓散,醫生因為病人心下結而認為疾病沒有痊癒,而又再攻下,表熱裡寒的證候沒有被解除,這就是協熱利的由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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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外症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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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論協熱之因,此明下利之治也,外熱未除,是表不解,利下不止,是裡不解,此之謂有表裡症,然病根在心下,非辛熱何能化痞而軟硬,非甘溫無以止利而解表,故用桂枝、甘草為君,佐以乾薑、參朮,先煎四物,後內桂枝,使和中之力饒,而解肌之氣銳,於以奏雙解表裡之功,又一新加法也。 |
上條討論的是協熱的成因,說明的是下利的治法。外熱沒有被解除的話,是因為表證未解,下利不止的話,是因為裡證不解,這就是所說的表證。然而病位在心下,如果不用辛熱的藥物怎麼能化痞而軟硬呢,不用甘溫的藥物無法來止利而解表,所以用桂枝、甘草為君,用乾薑、人參、者朮來輔佐,先煎其餘四味藥,之後放入桂枝,讓和中之力變多,具有氣銳解肌力量,於是可以起到雙解表裡的功效,又是一種新加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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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桂枝症,毉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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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症,上復冠太陽,見諸經皆有桂枝症,是桂枝不獨為太陽設矣,葛根豈獨為陽明藥乎,桂枝症,脈本弱,誤下後而反促者,陽氣重故也,邪束於表,陽擾於內,故喘而汗出,利遂不止者,所謂暴注下迫,皆屬於熱,與脈弱而協熱下利不同,此微熱在表,而大熱入裡,固非桂枝、芍藥所能和,厚樸、杏仁所宜加矣,故君葛根之輕清以解肌,佐連芩之苦寒以清裡,甘草之甘平以和中,喘自除而利自止,脈自舒而表自解,與補中逐邪之法迥別。上條脈症是陽虛,此條脈症是陽盛,上條表熱裡寒,此條表裡俱熱,上條表裡俱虛,此條表裡俱實,同一協熱利,同是表裡不解,而寒熱虛實攻補不同,補中亦能解表,亦能除痞,寒中亦能解表,亦能止利,神化極矣。 |
桂枝證的條文涵蓋了整個太陽病篇,在各個經脈病中都出現了桂枝證,這表示桂枝不只是專門為治療太陽病而設立的方劑,那葛根難道只是用於陽明病的藥嗎?桂枝證的脈象本屬弱,錯誤地讓病人攻下後而導致病人脈象反而急促的話,是因為陽邪劇烈的緣故,病邪被束縛在表,陽邪在內侵擾,所以病人會喘而出汗,利遂不止的話,就是所說的暴瀉下迫,這都屬於熱,與脈象弱而協熱下利不同,這表示微熱在表,而熱邪入裡,固然不是桂枝、芍藥所能治的,因此應該加入厚朴、杏仁,而且用葛根為君,利用葛根的輕清來解肌,以佐苦寒的連芩來清裡熱,用甘平的甘草來調和胃條,喘自然就會被解除而泄瀉自然就會停止,脈象自然會舒緩而表證自解,這與補中逐邪之法的差別很大。上條所說的脈證都是陽虛,這條所說的脈證是陽邪盛。上條所說的是表熱裡寒,這條所說的是表裡俱熱。上條所說的是表裡俱虛,這條所說的是表裡俱實。同樣是協熱利,同樣是表裡不解,而寒熱虛實攻補的方法卻不同,補中也能解表,也能除痞,寒中也能解表,也能止利,真可以說是出神入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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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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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為陽脈,胸滿為陽症,然陽盛則促,陽虛亦促,陽盛則胸滿,陽虛亦胸滿,此下後脈促而不汗出,胸滿而不喘,非陽盛也,是寒邪內結,將作結胸之症,桂枝湯陽中有陰,去芍藥之酸寒,則陰氣流行,而邪自不結,即扶陽之劑矣,若微惡寒,則陰氣凝聚,恐薑桂之力不能散,必加附子之辛熱,仲景於桂枝湯,一加一減,遂成三法。 |
脈象急促的話是陽脈,胸滿悶的話就是陽證,然而陽盛的話脈象就會急促,陽虛的話脈象也會急促,陽盛的話那麼病人就會胸滿悶,陽虛的話也會胸滿悶,攻下後脈象促而不出汗,胸滿卻不喘的話不是陽盛,表示寒邪內結,將會有結胸證發作,桂枝湯是陽中有陰,去掉酸寒的芍藥,更能針對陰寒之邪,而病邪自然不會鬱結,這也就是扶陽之劑,如果病人稍微惡寒的話,陰氣凝聚比較重,恐怕薑桂之力不能驅散陰氣,一定要加入辛熱的附子,張仲景在桂枝湯中進行一加一減,於是形成了三種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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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樸杏仁湯主之,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樸、杏仁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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喘為麻黃症,治喘者功在杏仁,此妄下後,表雖不解,腠理已疏,故不宜麻黃而宜桂枝,桂枝湯中有芍藥,若但加杏仁,喘雖微恐不勝任,復加厚樸以佐之,喘隨汗解矣。 |
喘就是麻黃證,但治喘的功勞在於杏仁,這條錯誤攻下後,表證雖然沒被解除,腠理已開泄,所以不應該用麻黃而應該用桂枝,桂枝湯中有芍藥,如果只加杏仁的話,即使喘很輕微,恐怕也無法醫治,再加入厚朴以輔助,於是喘就會隨著發汗而被解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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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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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滿時痛,因於下後,是陽邪轉屬,非太陽本病,表症未罷,故仍用桂枝湯解外,滿痛既見,故倍加芍藥以和裡,此病本於陽,故用陰以和陽,若因下後而腹大實痛,是太陽轉屬陽明而胃實,尚未離乎太陽,此之謂有表裡症,仍用桂枝湯加大黃,以除實痛,此雙解表裡法也,凡妄下必傷胃氣,胃氣虛則陽邪襲陰,故轉屬太陰,胃氣實則兩陽相搏,故轉屬陽明,太陰則滿痛不實,陰道虛也,陽明則大實而痛,陽道實也,滿而時痛,下利之兆,大實而痛,是燥屎之徵,桂枝加芍藥,即建中之方,桂枝加大黃,即調胃之劑。 |
腹滿時不時疼痛,是因為在攻下之後,陽邪傳變,不屬於太陽病本病,表證沒有被解除,所以仍要用桂枝湯解除表證,出現全身疼痛,所以用加倍的芍藥來調和裡氣,此病源自陽邪,所以用陰柔之法來調和陽邪。如果在攻下後而導致腹部脹大實痛,是因為太陽轉屬陽明而胃家實,但還沒有脫離太陽病,這就是所說的仍然有表裡證,依然用桂枝湯加大黃來除去實痛的證候,這就是雙解表裡法。凡是誤用攻下法的話一定會傷到胃氣,胃氣虛的話那麼陽邪就會侵襲臟腑,所以轉屬太陰。胃氣實的話就會導致兩陽相搏,所以轉屬陽明,屬於太陰病而導致滿痛不實的話,是因為「陰道虛」,屬於陽明病而導致大實而痛的話,是因為「陽道實」也,滿而周不時疼痛的話,是病人下利的徵兆,大實而痛是胃中燥結的宿食的證候,桂枝加入芍藥就是類似小建中之治法,桂枝加大黃就是類似調胃承氣之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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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衝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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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初起,正宜發表,吐下非法也,然吐下後不轉屬太陰,而心下逆滿,氣上衝胸,陽氣內擾也,起則頭眩,表陽虛也,若脈浮者,可與桂枝湯如前法,今脈沉緊,是為在裡,反發汗以攻表,經絡更虛,故一身振搖也,夫諸緊為寒,而指下須當深辨,浮沉俱緊者,傷寒初起之本脈也,浮緊而沉不緊者,中風脈也,若下後結胸熱實,而脈沉緊,便不得謂之裡寒,此吐下後而氣上衝者,更非裡寒之脈矣,蓋緊者弦之別名,弦如弓弦,言緊之體,緊如轉索,謂弦之用,故弦緊二字可以並稱,亦可互見浮而緊者名弦,是風邪外傷,此沉緊之弦,是木邪內發,觀厥陰為病,氣上撞心,正可為此症發明也,吐下後,胃中空虛,木邪為患,故君茯苓,以清胸中之肺氣而治節出,用桂枝,散心下之逆滿而君主安,白朮培既傷之胃土,而元氣復,佐甘草,以調和氣血,而營衛以行,頭自不眩,身自不搖矣,若遇粗工,鮮不認為真武病。 |
傷寒病剛發病的時候,正應該發表,涌吐和攻下都不是常治法,然而涌吐和攻下後不轉屬太陰,而出現心下逆氣滿悶,氣上衝胸的話,是因為陽氣被擾動,站起來就會頭暈,是因為表陽虛。如果脈浮的話,可像前面的方法一樣讓病人服用桂枝湯,如今脈象沉緊,表示病邪在裡,反而發汗來攻表的話,病人的經絡會更虛弱,所以才會渾身搖搖晃晃。脈象緊表示寒邪,而醫生在指下切脈時必須應該深入感受,脈象浮沉而都有緊象,是傷寒病剛發作時的本脈。脈象浮緊而沉不緊的話,就是中風脈。如果攻下後病人結胸熱實,脈象沉緊的話,便不能說是裡寒,而吐下後而氣上衝的話,更不是裡寒的脈象,因為緊就是弦的別名,弦如弓弦,所說的緊之本體感覺,緊如轉繩索,是弦表現出來的現象,所以弦緊二字可以並稱,也可以見浮而緊的話,名為弦,代表風邪外傷,這是沉緊之弦,是木邪從內而發。研究厥陰病的話,氣上撞心,正可以為這種證候印證。涌吐和攻下後,胃中空虛,木邪擾動氣機,所以以茯苓為君,來調節胸中的肺氣,從而恢復肺主治節的功能,用桂枝祛散心下的逆滿,則君主之位能穩安,白朮補益已受傷的胃土,元氣就會恢復,佐以甘草來調和氣血,而營衛自然就暢行,頭自然就不眩暈了,身體自然就不搖晃了。如果遇到醫道粗疏的醫生,必然誤以為這是真武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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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鍼令其汗,鍼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小腹上衝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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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氣不能外散,發為赤核,是奔豚之兆也,從小腹衝心,是奔豚之氣象也,此陽氣不舒,陰氣反勝,必灸其核,以散寒邪,服桂枝以補心氣,更加桂者,不特益火之陽,且以制木邪而逐水氣耳。○前條發汗後,臍下悸,是水邪欲乘虛而犯心,故君茯苓以正治之,則奔豚自不發,此表寒未解,而小腹氣衝,是木邪挾水氣以淩心,故於桂枝湯倍加桂,以平肝氣而奔豚自除,前在裡而未發,此在表而已發,故治有不同。 |
寒氣不能外散,隆起而紅腫,這是奔豚的徵兆,從小腹衝心代表的就是奔豚之氣象,這代表陽氣不舒展,陰氣反勝的話,一定要在隆起處艾灸來驅散寒邪,服用桂枝來補心氣,再加入桂枝,不是為了特意益火之陽,而且制約木邪而逐水氣。○前條所說的發汗後臍下悸動,是因為水邪想要乘虛損而犯心,所以茯苓作為君,這是正常的治法,奔豚自然就不會發作。此處表寒未解,而小腹氣上衝,是因為木邪挾水氣淩心,所以在桂枝湯中桂枝加倍來平肝氣而奔豚自然就被去除了,前面說的是病邪在裡而奔豚未發,這裡說的是邪在表而奔豚已發,所以有不同的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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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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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者,寒傷君主之陽也,以火迫劫汗,並亡離中之陰,此為火逆矣,妄汗亡陰,而曰亡陽者,心為陽中之太陽,故心之液,為陽之汗也,驚狂者,神明擾亂也,陰不藏精,驚發於內,陽不能固,狂發於外,起臥不安者,起則狂,臥則驚也,凡發熱自汗者,是心液不收,桂枝方用芍藥,是酸以收之也,此因迫汗,津液既亡,無液可斂,故去芍藥,加龍骨者,取其鹹以補心,重以鎮怯,濇以固脫,故曰救逆也,且去逆藥之酸,則肝家得辛甘之補,加牡蠣之鹹,腎家有既濟之力,此虛則補母之法,又五行承制之妙理也,蜀漆不見本草,未詳何物,諸云常山苗則謬。 |
所謂的傷寒病,是因為寒邪傷到了君主之陽,用火熱法使汗大出,使離卦中之陰亡卻,這就是因火熱法而引致的逆證,誤用汗法而引致亡陰。所說的亡陽,心是陽中之太陽,所以心之液就是陽之汗。病人出現驚狂,是因為病人的神明被擾亂,陰不藏精,驚源自於臟腑虛損。陽不能固攝的話,在外面體現出來就是狂,坐臥不寧的話,白天就會發狂,晚上就會驚恐。凡是發熱、自汗的話,是因為病人心液無法斂藏,在桂枝湯方中使用芍藥,是用酸以收之,此條因火熱法迫使汗出,津液消亡,臟腑已沒有津液可以斂藏,所以去掉了芍藥,加入龍骨是因為取其鹹來補心,其質重來鎮怯陽氣,澀性用以固脫,所以叫做救逆。而且去掉藥性相反的酸味,肝就可以用辛甘的藥物來滋補,加入鹹的牡蠣,腎有水火互濟的動力,這就是「虛則補其母」的治法,又符合五行承制的妙理。在本草專著中沒有記載蜀漆是甚麼,很多人說這是常山苗的說法就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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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逆下之,因燒鍼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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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番誤治,陰陽俱虛竭矣,煩躁者,驚狂之漸,起臥不安之象也,急用此方,以安神救逆。 |
三次誤治之後,病人就會陰陽都虛竭,所謂煩躁就是驚狂的輕證,坐臥不寧的徵兆,應該立即用這個方子來安神救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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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桂枝壞病十八條,凡壞病不屬桂枝者,見各症中。 |
○右側討論了十八條關於桂枝湯證壞病的不同情況,凡是不屬於桂枝主治的壞病,參見各種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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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症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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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二麻黃一湯 本桂枝湯二分,麻黃湯一分,合為二升,分再服,後人合一方,失仲景異道同歸之活法。 |
桂枝二麻黃一湯 由桂枝湯二份和麻黃湯一分組成,合成二升,分兩次服用,後人把它合成一個方子,就脫離了張仲景將兩方合用但不用劑量的靈活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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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加人參湯 石膏〔一斤碎〕、甘草〔三兩炙〕、粳米〔六兩〕、人參〔三兩〕,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白虎加人參湯 石膏〔一斤搗碎〕、甘草〔三兩炙〕、粳米〔六兩〕、人參〔三兩〕,用一斗水,煮到米熟,即可,去掉渣滓,溫服一升,每天飲三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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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附子湯 本方加附子〔一枚炮去破八片〕,煎服,不須啜粥。 |
桂枝加附子湯 本方加入附子〔一枚附子弄碎分成八片〕,煎服,不須食稀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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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去芍藥生薑新加人參湯 本方去芍藥、生薑,加人參〔三兩〕。 |
桂枝去芍藥生薑新加人參湯 本方去掉了芍藥、生薑,加入了人參〔三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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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藥甘草附子湯 芍藥、甘草〔炙,各二兩〕、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水五升,煮一升五合,分溫三服。 |
芍藥甘草附子湯 芍藥、甘草〔炙,各二兩〕、附子〔一枚附子弄碎分成八片〕,五升水煮成一升五合,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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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甘草湯 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炙〕,水二升,煮一升,頓服。 |
桂枝甘草湯 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炙〕,二升水,煮成一升,一次飲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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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茯苓〔半斤〕、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大棗〔十二枚〕,以甘瀾水一斗,先煮茯苓減二升,內諸藥,煮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茯苓〔半斤〕、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大棗〔十二枚〕,用一斗甘瀾水(取江水或河水二鬥,置大盆中,用一個瓢,舀水高揚倒下,如此重複許多遍,直到水面泡沫成為沸珠滿盆為止),先煮茯苓,水減到二升,裡面放入其他藥,煮成三升,溫服一升,一天喝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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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芍藥、生薑、白朮、茯苓〔各三兩〕、甘草〔炙二兩〕、大棗〔十二枚〕,水八升,煮三升,溫服一升。 |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芍藥、生薑、白朮、茯苓〔各三兩〕、甘草〔炙二兩〕、大棗〔十二枚〕,八升水,煮三升,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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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人參湯 桂枝〔四兩〕、人參〔四兩〕、甘草〔四兩炙〕、白朮〔三兩〕、乾薑〔五兩〕,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內桂,煮三升,溫服,日再服,夜一服。 |
桂枝人參湯 桂枝〔四兩〕、人參〔四兩〕、甘草〔四兩炙〕、白朮〔三兩〕、乾薑〔五兩〕,九升水,先煮四味藥,水減至五升,加入桂枝,水減至三升,溫服,白天服用兩次,晚上服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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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根黃連芩湯 葛根〔半斤〕、黃連〔三兩〕、黃芩〔三兩〕、甘草〔二兩炙〕,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分溫二服。 |
葛根黃連芩湯 葛根〔半斤〕、黃連〔三兩〕、黃芩〔三兩〕、甘草〔二兩炙〕,八升水,先煮葛根,水減到二升,再放入其餘藥物,煮取二升,分溫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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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桂枝〔四兩〕、生薑〔三兩〕、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附子〔三枚〕,水六升,煮二升,分溫三服。 |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桂枝〔四兩〕、生薑〔三兩〕、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附子〔三枚〕,六升水,煮成二升,分溫三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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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厚朴杏仁湯 本方加入厚朴〔二兩去皮〕、杏仁〔五十枚〕,七升水,微火煮成三升,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 本方加厚朴〔二兩去皮〕、杏仁〔五十枚〕,水七升,微火煮三升,溫服一升,蓋上被子微微出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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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芍藥湯 本方加芍藥〔三兩〕。 |
桂枝加芍藥湯 本方加入芍藥〔三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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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大黃湯 本方加大黃〔二兩〕、芍藥〔三兩〕,[按:論中無芍藥,疑誤。] |
桂枝加大黃湯 本方加入了大黃〔二兩〕、芍藥〔三兩〕,[按:論中沒有芍藥,懷疑是筆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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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茯苓〔四兩〕、桂枝〔三兩〕、白朮〔二兩〕、甘草〔二兩〕,水六升,煮三升,分溫三服。 |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茯苓〔四兩〕、桂枝〔三兩〕、白朮〔二兩〕、甘草〔二兩〕,六升水煮成三升,分溫三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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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桂湯 本方加桂枝〔二兩〕。 |
桂枝加桂湯 本方加入了桂枝〔二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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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 桂枝、蜀漆、生薑〔各三兩〕、甘草〔二兩〕、大棗〔十二枚〕、龍骨〔四兩〕、牡蠣〔五兩〕。水一鬥二升,煮蜀漆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 |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 桂枝、蜀漆、生薑〔各三兩〕、甘草〔二兩〕、大棗〔十二枚〕、龍骨〔四兩〕、牡蠣〔五兩〕。一斗二升水,煮蜀漆減到二升水,再放入其餘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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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桂枝〔一兩〕、甘草、龍骨、牡蠣〔熬各二兩〕,水五升,煮二升半,溫服八合。 |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桂枝〔一兩〕、甘草、龍骨、牡蠣〔各自熬制二兩〕,五升水,煮成二升半,溫服八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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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方共一十八首。 |
○右方一共十八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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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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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非桂枝症,兩形似桂枝症,碔砆類玉,大宜著眼。桂枝症以自汗出為提綱,然除頭痛發熱,惡寒惡風,及鼻鳴乾嘔外,有一件不合桂枝者,即不得以自汗出,為主張矣,此條中腳攣急一件不合桂枝症,便當於其合處推求,而自汗出是合桂枝症,便當於自汗出處推求,太陽有自汗症,陽明亦有自汗症,則心煩微惡寒,是陽明表症小便數,腳攣急,是陽明裡症,便當認為陽明傷寒,而非太陽中風矣,然症不在表,不當用桂枝湯,不在裡,不當用承氣湯,症在半表半裡,法當去桂枝薑棗之散,而任芍藥甘草之和矣,芍藥酸寒,用以止煩斂自汗而利小便,甘草甘平,用以瀉心散微寒而緩攣急,斯合乎不從標本,從乎中治之法也,反用桂枝湯攻汗,津液越出,汗多亡陽,腳攣急者,因而厥逆矣,咽乾煩躁吐逆,皆因胃陽外亡所致,必甘草乾薑湯救桂枝之誤,而先復其胃脘之陽,陽復則厥愈而足溫矣,變症雖除,而芍藥甘草之症未罷,必更行芍藥甘草湯,滋其陰而腳即伸矣,或胃實而譫語,是薑桂遺熱所致也,少與調胃承氣和之,仗硝黃以對待乎薑桂,仍不失陽明燥化之治法耳。問曰:六經皆始於足,腳攣急,獨歸陽明者何,曰陽明乃血所生病,血處則筋急,且攣急為燥症,燥化又屬陽明故也,曰太陽主筋,所生病非太陽乎,曰太陽脈盛於背,故背中脈,太陽居其四行,陽明脈盛於足,故兩足脈,陽明居其六行,內經曰,身重難以行者,胃脈在足也,是腳攣當屬陽明矣,故頭痛強背強腰脊強,凡身以後者屬太陽,頸動幾幾,腳攣急,風身以前者屬陽明,即如痙病,項強急,時發熱,獨頭搖,卒口噤,背反張者,太陽也,胸滿口噤,臥不著席,必齘齒,腳攣急者,陽明也,愚謂仲景雜病論,亦應分六經者,此類是與。 |
這不是桂枝證,兩種情形像桂枝證,其實不是,應該仔細診斷。桂枝證以自汗出為提綱,然而除了頭痛發熱,惡寒惡風以及鼻鳴乾嘔外,有一項與桂枝證不相符,就不能以自汗出作為桂枝證的決定因素,這條中腳攣急一項與桂枝證不相符,便應該在其他有可能出現自汗出的病證推求,而自出汗如果與桂枝證相符則可,否則便應該從自出汗的其他情況進行推求。太陽有自汗證,陽明也有自汗證,那麼心煩、微惡寒是陽明表證,小便數,腳攣急,就是陽明裡證,便應該判斷這是陽明傷寒,而不是太陽中風。然而證候不在表,不應該用桂枝湯,不在裡的話不應該用承氣湯,證候在半表半裡的話,應該去掉桂枝、生薑、大棗湯之溫散,而只用芍藥、甘草來實現調和陰陽。芍藥酸寒,可以用來止煩、斂汗而利小便,甘草甘平,可以用來瀉心、散微寒、緩攣急,不從標本之法,而是採用從脾胃論治之法。若反而用桂枝湯來治表發汗,津液外散,汗多亡陽,腳攣急,因而導致厥逆,咽乾、煩躁、嘔吐,這都是因為胃陽外亡所導致的,一定得用甘草乾薑湯來彌補桂枝湯的錯誤。先恢復病人之胃陽,陽復的話那麼四肢陽氣恢復,雖然變證已解,而芍藥甘草之證還沒有痊癒,必須再用芍藥甘草湯,滋其陰而腳部抽筋、痙攣的證候就會解除。有的因為胃實而譫語,這是薑桂湯遺熱所導致的,稍微用調胃承氣湯進行調和,以芒硝、大黃來調和生薑桂枝之熱,仍然是陽明燥化的治法。有人問:六經都始於足,腳攣急為什麼唯獨歸於陽明病,因為陽明是血之疾病,血虛則筋急,而且攣急是燥證,燥化又屬於陽明病的緣故。又說太陽主筋,難道所有筋病都屬於太陽病?說太陽經在背部循行,所以背部經脈中,太陽經有四條循行之路線,陽明脈在足部行走,所以在兩足中,陽明脈循行六條路線。《內經》記載說:病人身體沉重而難以行走的話,是因為胃脈在足循行。腳攣腳所以應該屬於陽明。病人頭痛、強背、強腰、脊強,凡是身體後面的部位都屬於太陽,會出現頸項緊張、腳攣急的情況。凡是身體前面的都屬於陽明,比如痙病,頸項突然僵硬,有時候出現發熱、頭部搖動、牙關緊閉,口不能開,角弓反張的話,也是太陽病。病人胸滿、牙關緊閉,口不能開,心神不寧、睡不安穩,一定出現齘齒,腳攣急的話,也是陽明病。所以我認為張仲景的傷寒雜病論也應該分為六經,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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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汗心煩惡寒,皆陽虛症,獨以腳攣急,認是陰虛,咽乾煩躁,皆陽盛症,獨以厥認為亡陽,獨處藏奸3,惟仲景獨能看破。 |
自汗、心煩、惡寒,都是陽虛證,唯獨把腳攣急認為是陰虛,咽乾煩躁都是陽盛證,唯獨把厥認為是亡陽,「獨處藏奸」,只有張仲景能夠看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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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自《景岳全書》,原意是在繁雜多樣的臨床表現中,那些與眾多證候不一致、反常或特殊的表現往往隱含著重要的診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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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反與,曰少與,是用成方,曰作,曰更作,是製新方。兩若字,有不必然意。 |
所說的「反與」,所說的「少與」,用的是既定處方,所說的「作」,所說的「更作」,是更換處方。兩個「若」字,有「不必須這樣」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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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乾薑湯 炙草〔四兩〕、乾薑〔二兩〕,水三升,煮一升五合,分溫再服。 |
甘草乾薑湯 炙草〔四兩〕、乾薑〔二兩〕,三升水,煮到一升五合,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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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藥甘草湯 芍藥〔四兩〕、炙草〔四兩〕,法如前。 |
芍藥甘草湯 芍藥〔四兩〕、炙草〔四兩〕,跟前面的方法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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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仲景每用桂附以回陽,此只用芍藥乾薑者何?曰:斯正仲景治陽明之大法也,太陽少陰,從本從標,其標在上,其本在下,其標在外,其本在內,所謂亡陽者,亡腎中之陽也,故用桂附之下行者回之,從陰引陽也,陽明居中,故不從標本,從乎中治,所謂陽者,胃陽也,用甘草乾薑以回之,從乎中也,然太少之陽不易回,回則諸症悉解,陽明之陽雖易回,回而諸症仍在,變症又起,故更作芍藥甘草湯繼之,少與調胃承氣和之,是亦從乎中也,此兩陽合明,氣血俱多之部,故不妨微寒之而微利之,與他經亡陽之治不同,此又用陰和陽之法。 |
有人問:張仲景每次都用桂枝、附附來回陽,這裡為甚麼只用芍藥乾薑?回答說:這正是張仲景治陽明病的基本法則,太陽病少陰病,可能從本或標論治,其標在上,其本在下,其標在外,其本在內。所說的亡陽,是亡腎中的陽氣,所以用桂枝、附子,引熱下行的來回陽,從陰寒之處引陽回陽。而陽明居中,所以不從標本出發而是從脾胃出發,所說的陽就是胃陽,用甘草乾薑湯來回陽,就是從脾胃論治,但是太陽少陽之陽氣不容易恢復,回陽的話那麼各種證候也就都被解除了。陽明之陽雖然容易恢復,即使回陽的話而各種證候仍在,變證又會出現,所以更換芍藥甘草湯來繼續治療,用少連調胃承氣湯調和胃氣,這也是從脾胃論治,這個陽明是兩陽合明,氣血均多的部位,所以不妨稍用微寒之藥而輕微攻下,與其他經脈病亡陽的治法不同,這裡用的是以陰寒之法,調和陽氣的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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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辛甘,走而不守,即佐以芍藥,亦能亡陽,乾薑辛苦,守而不走,故君以甘草,便能回陽,以芍藥之酸收,協甘草之平降,位同力均,則直走陰分,故腳攣可愈。 |
桂枝味道辛甘,善於走竄於身體而不固守於某一處,即使有芍藥收斂之性,亦可使陽氣消亡。乾薑味辛苦,固守於某一處而不走竄於身體,所以以甘草為君藥,便能回陽,用芍藥的酸收,協助甘草的平降,能在位置相同之處而發揮平均力量,那麼就可以直入陰氣,所以腳攣的證候可以治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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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乾薑,得理中之半,取其守中,不須其補中,芍藥甘草湯,得桂枝之半,用其和裡,不許其攻表。 |
甘草乾薑湯,這是理中湯治法的一半,取其守中之用,不用大補中土。在芍藥甘草湯中,這是桂枝湯治法的一半,取其調和裡氣之用,不容許治法治表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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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疑似桂枝症。 |
右側討論疑似桂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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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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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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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註卷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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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湯證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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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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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主一身之表,風寒外束,陽氣不伸,故一身盡疼。太陽脈抵腰中,故腰痛。太陽主筋所生病,諸筋者,皆屬於節,故骨節疼痛。從風寒得,故惡風。風寒客于人則皮毛閉,故無汗。太陽為諸陽主氣,陽氣鬱于內,故喘。太陽為開,立麻黃湯以開之,諸症悉除矣。麻黃八症,頭痛、發熱、惡風,同桂枝症。無汗、身疼,同大青龍症。本症重在發熱、身疼、無汗而喘。 |
太陽主持全身之表氣,風寒邪氣從外入侵體表,陽氣因而鬱閉而不伸,所以全身疼痛。足太陽脈抵於腰中,所以腰痛。太陽主筋脈所生之病,而筋脈都與關節相連,所以骨節疼痛。由於病從風寒而得,所以病人惡風。風寒傷人則皮毛閉塞,所以無汗。太陽統領諸陽之氣,而陽氣鬱閉於內,所以氣喘。太陽之氣主開,所以確立麻黃湯以開太陽之氣,各種證候就會隨之消除。麻黃湯所治有八證:頭痛、發熱、惡風,與桂枝湯證一樣。無汗,身體疼痛,與大青龍湯證一樣。本方所治之證重在發熱、身體疼痛及無汗而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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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者,病在表,可發汗,麻黃湯。脉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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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論症,此條論脉。言浮而不言遲弱者,是浮而有力也。然必審其熱在表,乃可用。若浮而大,有熱屬藏者,當攻之,不令發汗矣。若浮數而痛偏一處者,身雖疼,不可發汗。 |
前條討論的是證候,本條討論的是脈象。說脈浮卻不說脈遲弱,反映脈象浮而有力。然而一定要判斷其熱屬表證,才適用這一點。如果脈浮而大,屬於熱在臟腑,則應該攻下,不能用汗法。如果脈浮數而痛處偏向一處,身體即使疼痛,都不可以發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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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虛為寒。風虛相搏,則酒淅惡寒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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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為在表者,何?以表有風邪故也。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數本為熱,而從浮見,則數為虛矣。風為陽邪,陽浮則熱自發。數為陽虛,陽虛則畏寒。凡中風寒,必發熱惡寒者,風虛相搏而然也。 |
脈浮反映病在表,為什麼?這是因為有風邪在表。凡是邪氣所湊之處,該處之正氣一定虛弱。數脈原本反映熱,但是隨著浮脈而出現,那麼數脈就代表虛了。風原本為陽邪,陽氣外浮則自然發熱。而脈數反映陽虛,陽虛則畏寒。凡是受風寒邪氣所傷,之所以一定會發熱惡寒,這正是風邪傷於正虛之人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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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脉浮數,當發熱而洒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畜積有膿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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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數之脉,而見發熱惡寒之症,不獨風寒相同,而癰瘍亦有然者,此浮為表而非風,數為實熱而非虛矣。發熱為陽浮,而惡寒非陽虛矣。若欲知其不是風寒,當以內外症辨之。外感則頭項痛、身痛、骨節痛、腰脊痛,非痛偏一處也。外感則嘔逆或乾嘔,不得飲食如常。如此審之,有畜積而成癰膿者,庶不致誤作風寒治,則舉瘡家一症例之。治傷寒者,見脉症之相同,皆當留意也。 |
脈浮數而見發熱惡寒之證,不僅中風傷寒是一樣的,而且癰瘍也會有這種情況,此時之浮脈反映病位在表而非風邪在表,脈數表示實熱而非虛弱。發熱是因為陽氣外浮,但惡寒就不代表陽虛了。如果想要知道病人所得的是不是風寒,應該根據內外證候進行分辨。外感則見頭頸痛、身痛、骨節痛、腰脊痛,而且疼痛並非偏向一處。外感則見嘔逆或乾嘔,不能正常飲食。這樣來判斷,有熱邪積聚所致之癰膿,可能就不會誤作風寒表證來治療,這是就瘡家為例說明不同疾病可能出現相似證候。治療傷寒病,凡是有相同之脈證,都應當留意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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瘡家,身雖疼,不可發汗,汗出則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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瘡家病與外感不同,故治法與風寒亦異。若以風寒之法治之,其變亦不可不知也。瘡雖痛偏一處,而血氣壅遏,亦有遍身疼者,然與風寒有別。汗之則津液越出,筋脉血虛,攣急而為痙矣。諸脉症之當審,正此故耳。 |
瘡家之病和外感不同,所以治法與風寒也不同。如果用治療風寒的方法治療瘡家,可能出現之變化亦不可不知。瘡痛雖然是偏於一處,但血氣壅遏也會出現全身疼痛,只是與風寒所致之疼痛是不同的。發汗則使津液外出,筋脈血虛而失養,就會導致痙攣成痙證。各種脈證都應該加以辨別,正是因為這樣的緣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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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觧。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便汗出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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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數者,于脉法當汗。而尺中微,則不敢輕汗,以麻黃為重劑故也。此「表」指身,「裡」指心。有指營衛而反遺心悸者,非也。身重是表熱,心悸是裡虛。然悸有因心下水氣者,亦當發汗,故必審其尺脉。尺中脉微為裡虛。裡虛者,必須實裡。欲津液和,須用生津液。若坐而待之,則表邪愈盛,心液愈虛,焉能自汗?此「表」是帶言,只重在「裡」,至于自汗出,則裡實而表和矣。 |
脈浮數者,根據脈法應該用汗法。但尺中微,就不敢輕易發汗,因為麻黃湯是發汗之重劑。此處「表」,指的是身體,「裏」,指的是心。有人以為是指營衛而卻引發心悸,這是不對的。身重是因為表熱,心悸是因為裏虛。然而心悸也有因為心下有水氣所引發,也應當發汗,所以一定要審查尺脈。尺中脈微表示裏虛,裏虛就需要補裏氣。想要津液調和,必須採用生津液之法。如若只是等待,則表邪就會越來越盛,心液越來越虛,病人怎麼能自然汗出呢?此處之「表」字,只是順帶提及的,重點在「裏」,到了病人能自然汗出,就表明裏氣實而表氣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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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口脉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病,骨肉煩疼,當發其汗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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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寒本自相因,必風先開腠理,寒得入于經絡。營衛俱傷,則一身內外之陽不得越,故骨肉煩疼,脉亦應其象而變見於寸口也。緊為陰寒,而從浮見,陰盛陽虛,汗之則愈矣。 緊者急也,即數也。緊以形象言,數以至數言。緊則為寒,指傷寒也;數則為熱,指發熱也。辭異而義則同,故脉浮數、浮緊者,皆是麻黃症。 脉法以浮為風,緊為寒,故提綱以「脉陰陽俱緊」者名「傷寒」。大青龍脉亦以浮中見緊,故名「中風」。則脉但浮者,正為風脈,宜麻黃湯,是麻黃湯固主中風脉症矣。麻黃湯症,發熱,骨節疼,便是骨肉煩疼,即是風寒兩傷,營衛俱病。先輩何故以大青龍治營衛兩傷?麻黃湯治寒傷營而不傷衛,桂枝湯治風傷衛而不傷營,曷不以桂枝症之惡寒,麻黃症之惡風,一反勘耶?要之冬月風寒,本同一體。故中風、傷寒,皆惡風、惡寒。營病衛必病。中風之重者,便是傷寒。傷寒之淺者,便是中風。不必在風寒上細分,須當在有汗、無汗上着眼耳。 |
風和寒本來就是相互影響,必然是風邪先打開腠理,寒邪才得以進入經絡,營衛都被風寒所傷,則全身內外之陽氣不能外達,因此會有骨肉劇痛,脈氣隨之也在寸口反映出來。脈緊代表陰寒,而與浮脈同見,反映陰盛陽虛,用汗法就可以了。 「緊」就是「急」,即是「數」。緊是從脈之形象而言,數是以脈之次數而言。「緊則為寒」,指的是傷寒;「數則為熱」,指的是發熱。用詞不同而意思卻一樣,所以脈浮數、脈浮緊都是麻黃湯證。 根據脈法,浮脈代表風邪,緊脈代表寒邪,所以提綱證將「脈陰陽俱緊」者稱為「傷寒」。大青龍湯證脈也是因為浮中見緊,所以命名為「中風」。所以只要見脈浮,正是風脈,應該用麻黃湯,是麻黃湯固然用來主治中風之脈證。麻黃湯證,發熱、骨節疼,就是骨肉劇痛,代表風寒兩傷,營衛俱病。前輩為甚麼只用大青龍湯治療營衛兩傷?如果麻黃湯是治療寒傷營卻不傷衛,桂枝湯是治療風傷衛卻不傷營,怎麼不根據桂枝湯證之惡寒,麻黃湯證之惡風,一一將其勘正過來呢?關鍵在於,冬月所遇到之風與寒本來是同一件事。所以無論中風或傷寒,都會出現惡風、惡寒。營氣受病則衛氣一定也會病。中風之重證,就是傷寒。傷寒之輕證,就是中風。無需在風或寒上仔細區分,而必須要在有汗或無汗上著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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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脉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當發其汗,麻黃湯主之。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衂,衂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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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症同大青龍而異者,外不惡寒,內不煩躁耳。「發於陽者,七日愈」,八九日不觧,其人陽氣重可知。然脉緊無汗,發熱身疼,是麻黃症未罷,仍與麻黃。只「微除」,在表之風寒而不觧,內擾之陽氣,其人發煩目瞑,見不堪之狀可知。陽絡受傷,必逼血上行而衂矣。血之與汗,異名同類。不得汗,必得血。不從汗解,而從衂解。此與「熱結膀胱,血自下」者,同一局也。 太陽脉從自目內眥,絡陽明脉于鼻。鼻者,陽也。目者,陰也。血雖陰類,從陽氣而升,則從陽竅而出,故陽盛則衂。陽盛則陰虛,陰虛則目瞑也。 解後復煩,煩見于內,此餘邪未盡,故用桂枝更汗。微除發煩,是煩于外見,此大邪已解,故不可更汗。仲景每有「倒句法」,前輩隨文衍義,謂當再用麻黃以散餘邪,不知「得衂乃觧」句何處着落? |
麻黃湯之脈證與大青龍湯證不同是,在外不惡寒,在內不煩躁。「發於陽者,七日愈」,而八九日都不解,就可知病人陽氣鬱閉之嚴重。但是脈緊無汗,發熱身疼痛,這是麻黃湯證尚未消退,所以仍然要讓病人服用麻黃湯。服藥後病證只是「微除」,是在表之風寒仍未得解,而陽氣內擾,則使病人煩躁而目暝,就可知病者不欲視物之狀態。陽絡受傷,就一定會逼血上行而鼻血。血與汗,雖然名稱不同但卻屬於同類。服藥後,不得出汗就一定會出血。病邪不能通過發汗而解,就會通過鼻血而解,這與「熱結膀胱,血自下」之局面是一樣的。 太陽脈從目內眥而出,在鼻側與陽明脈交接。鼻屬陽,目屬陰。血雖然屬於陰,但隨陽氣而升,因此從陽竅而出,所以陽盛則見鼻血。陽盛則陰虛,陰虛則目暝。 表解後又見煩躁,這是源自於內之煩躁,餘邪未被盡除,所以再用桂枝湯發汗。表邪微除而煩躁,是源自於外之煩躁,在表之病邪已基本被祛除,所以不可以再發汗。張仲景經常會採用「倒句法」,前輩們隨文衍義,說應該再用麻黃湯來祛散餘邪,如果這樣,不知道「得衄乃解」這一句應該如何理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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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緊者,麻黃湯主之。不發汗,因致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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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緊無汗者,當用麻黃湯發汗,則陽氣得泄,陰血不傷,所謂「奪汗者無血」也。不發汗,陽氣內擾,陽絡傷則衂血,是「奪血者無汗」也。若用麻黃湯再汗,液脫則斃矣。言「不發汗,因致衂」,豈有因致衂更發汗之理乎?觀少陰病無汗而強發之,則血從口鼻而出,或從目出,能不懼哉?愚故亟為校正,死誤人者多耳。 |
脈緊無汗,應該用麻黃湯發汗,則陽氣得以外泄,陰血就不受損傷,所謂「奪汗者無血」。如若不發汗,陽氣內擾,而陽絡受傷則出現鼻血,這就是所謂「奪血者無汗」。此時如果再用麻黃湯發汗,就會導致陰液盡脫死。說「不發汗,因致衄」,豈有因為鼻血而再發汗之理?看看少陰病無汗卻強行發汗,則會導致口鼻出血,或目中出血,能不感到害怕嗎?所以我認為必須盡快糾正此等錯誤,否則,因此而誤治致死者就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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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脉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衂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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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者,心之液,是血之變,見于皮毛者也。寒邪堅斂於外,腠理不能開發,陽氣大擾于內,不能出玄府而為汗,故逼血妄行,而假道于肺竅也。今稱「紅汗」,得其旨哉。 |
汗就是心之液,是血之變化而見於於皮毛上。當寒邪凝於體表而使腠理不能宣透,被鬱閉之陽氣不能外出於玄府而為汗,則內擾而陽逼血妄行,借道於肺之竅而出。如今稱其為「紅汗」,是明白其中之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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衂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脉緊急,目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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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之脉,起自目內眥,上額。已脫血而復汗之,津液枯竭,故脉緊急,而目直視也,亦心腎俱絕矣。目不轉,故不能眴。目不合,故不得眠。 |
太陽之脈,從目內眥起始,循行上額。衄家已脫血,若再發汗,津液枯竭,故脈緊急而目睛直視,亦反映了心腎之氣已絕。目睛直視則目不轉,所以不能眴。眼睛不合,所以不得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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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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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緊者,以脉法論,當身疼痛,宜發其汗。然寸脈雖浮緊,而尺中遲,則不得據此法矣。尺主血,血少則營氣不足。雖發汗,決不能作汗。正氣反虛,不特身疼不除,而亡血、亡津液之變起矣。「假令」是設辭,是深一層看法,此與「脉浮數而尺中微」者同義。陽盛者不妨發汗,變症惟衂,衂乃解矣。陰虛者不可發汗,亡陽之變,恐難為力。 |
根據脈法,脈浮緊時應該會身體疼痛,適宜用發汗之法。然而寸脈雖然浮緊,但是卻尺中脈遲,那就不能據此為法了。尺脈主血,血少則營氣不足。雖然用了汗法,決不能令人有汗。一旦汗出,正氣反虛,不但身體疼痛不會消除,而亡血、亡津液等變化隨之而起。「假令」,這種措辭是假設之意,作為深一層之看法,與「脈浮數而尺中微」之意相同。陽氣盛者不妨發汗,其變化只不過是鼻出血,之後反而病解。而陰虛者則不可發汗,出現亡陽之變化,恐怕就無能為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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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麻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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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陽俱受氣于胸中,而部位則屬陽明。若喘屬太陽,嘔屬少陽,故胸滿而喘者,尚未離乎太陽。雖有陽明可下之症,而不可下。如嘔多,雖有陽明可攻之症,而不可攻,亦以未離乎少陽也。 |
三陽都是在胸中受氣,而受氣之部位則屬於陽明。如果喘屬太陽病,嘔屬少陽病,則胸滿而喘,尚未脫離太陽病。雖然有陽明病可下之證,但不可用下法。如果多嘔吐,雖然有陽明病可攻之證,但不可攻之,因為病情仍未脫離少陽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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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脉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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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有麻黃症,陽明亦有麻黃症,則麻黃湯不獨為太陽設也。見麻黃症即用麻黃湯,是仲景大法。 |
太陽病有麻黃湯證,陽明病也有麻黃湯證,那麼麻黃湯就不是專門為太陽病而設。見有麻黃湯證就用麻黃湯,這是仲景之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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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麻黃湯脉症。 |
上面所論是麻黃湯之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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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十日已去,脉浮細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脇痛者,與小柴胡湯。脉但浮者,與麻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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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微細,但欲寐,少陰症也。浮細而嗜卧,無少陰症者,雖十日後,尚屬太陽,此「表解而不了了」之謂。設見胸滿嗜卧,亦太陽之餘邪未散。兼脇痛,是太陽少陽合病矣,以少陽脉弦細也。少陽為樞,樞机不利,一陽之氣不升,故胸滿脇痛而嗜卧,與小柴胡和之。若脉浮而不細,是浮而有力也。無胸脇痛,則不屬少陽。但浮而不大,則不涉陽明,是仍在太陽也。太陽為開,開病反閤,故嗜卧。與麻黃湯以開之,使衛氣行陽,太陽仍得主外而喜寤矣。與太陽初病用以發汗不同,當小其制而少與之。 |
脈微細,只是想睡覺,這是少陰證。脈浮細而嗜臥,沒有少陰證者,即使病發十天後,還屬於太陽病,這就是所說的「表解而不了了」。假如證見胸滿嗜臥,亦是太陽病之餘邪沒有被驅散。兼見脅痛,這就是太陽少陽合病了,因為少陽病之脈是弦細。少陽為樞,樞機不利則一陽氣不升,所以有胸滿脅痛而嗜臥之證,用小柴胡湯和解少陽。如果脈浮而不細,就是浮而有力。沒有胸脅痛,那就不屬於少陽病。若脈象只浮而不大,就不涉及陽明病,仍然是太陽病。太陽為開,主「開」之病反而出現「合」的狀態,所以出現嗜臥。用麻黃湯來開發陽氣,使衛氣能行於陽分,太陽之氣仍得以主外,就會醒寤了。這與最初得太陽病時用發汗之法不同,劑量應該小一些,而且服用劑量也要少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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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麻黃湯、柴胡湯相關脉症。 |
上面所論是麻黃湯、柴胡湯之相關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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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湯 麻黃二兩,去節 桂枝二兩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個,去尖 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一升,去沬,內諸藥,煮二升半,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 |
麻黃湯 麻黃二兩,去節 桂枝二兩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個,去尖 用九升水,先煮麻黃至八升水,撇去浮沫,再加入其餘藥物,煮到剩下二升半,每次溫服八合,蓋上被子取微微汗出。服藥後無須喝熱稀粥,但其餘的服藥及調息方法與桂枝湯方後注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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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色青入肝,中空外直,宛如毛竅骨節狀,故能旁通骨節,除身疼,直達皮毛,為衛分驅風散寒第一品藥。然必藉桂枝入心通血脉,出營中汗,而衛分之邪,乃得盡去而不留。故桂枝湯不必用麻黃,而麻黃湯不可無桂枝也。杏為心果,溫能散寒,苦能下氣,故為驅邪定喘之第一品藥。桂枝湯發營中汗,須啜稀熱粥者,以營行脉中,食入于胃,濁氣歸心,淫精于脈故耳。麻黃湯發衛中汗,不須啜稀熱粥者,此汗是太陽寒水之氣,在皮膚間,腠理開而汗自出,不須假穀氣以生汗也。 |
麻黃之色青而入肝,中空外直,好似毛竅、關節一般,所以能旁通骨節而除身體疼痛,又能直達皮毛,是衛分驅除風寒之首選藥。但必須借助桂枝之入心而通血脈,能從營分中發汗,而衛分之病邪才能被全部驅除。所以桂枝湯中不必用麻黃,而麻黃湯中卻不可以沒有桂枝。杏仁為心之果,性溫能散寒,味苦能下氣,所以是驅邪定喘之首選藥。桂枝湯能從營分中發汗,服藥後必須喝熱稀粥,這是因為營氣行於脈中,水穀進入胃中後,其濃濁之氣歸於心,則精氣能佈散於脈中之緣故。麻黃湯從衛分中發汗,服藥後之所以不須喝熱稀粥,是因為衛中之汗來自於太陽寒水之氣,是在皮膚之間,只要腠理開而汗自然就會出,所以不需要借助穀氣來生成汗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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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汗者,停後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汗多者,溫粉撲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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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麻黃湯禁也。麻黃湯為發汗重劑,故慎重如此。其用桂枝湯,若不汗更服,若病重更作服,若不出汗,可服至二三劑。又,刺後,可復汗;汗後,可復汗;下後,可復汗。此麻黃湯但云「溫服八合」,不言「再服」,則一服汗者,停後服。「汗出多者,溫粉撲之」,自當列此後。大青龍煩躁,在未汗先,是為陽盛。此煩躁在發汗後,是為陰虛。陰虛則陽無所附,宜白虎加人參湯。若用桂附以囘陽,其不殺人者,鮮矣。 |
這是麻黃湯服藥後之禁忌。麻黃湯是發汗重劑,所以才會如此慎重。而服用桂枝湯後,如果不汗出就再服,如果病情嚴重則再服,如果一直不出汗,可以服至二三劑。再者,針刺後,可以再發汗;發汗後,可以再發汗;攻下後,也可以再發汗。這裏說麻黃湯只是「溫服八合」,沒有說「再服」,就是說在服用一次藥後有汗出,就要停服餘下之藥。「汗出多者,溫粉撲之」一句,自然應當列在麻黃湯之後。大青龍湯證之煩躁,發生在沒有發汗之前,是陽盛所致。這裏所說之煩躁是在發汗後出現,屬於陰虛。陰虛則陽無所依附,應該用白虎加人參湯。如果用桂枝、附子等藥來回陽,而不會導致死亡的情況發生,是很少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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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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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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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湯證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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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圊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脉微緩者,為欲愈也。脉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黃合半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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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七八日不觧,惡寒發熱如瘧,是將轉係少陽矣。太陽以陽為主,熱多寒少,是主勝而客負,此為將觧之症。若其人不嘔,是胃無寒邪。圊便,是胃無熱邪。脉微緩,是脉有胃氣。一日二三度發,是邪無可容之地,斯正勝而邪卻,可勿藥也。若其人熱多寒少,脉甚微而無和緩之意,是「弱多胃少曰脾病」1,此至陰虛2矣。但惡寒而不惡熱,是二陽3虛矣。陰陽俱虛,當調其陰陽,陰陽和而病自愈,不可更用汗吐下法也。若其人熱多寒少,而面色緣緣正赤者,是陽氣怫鬱在表而不得越。當汗不汗,其身必痒。汗出不徹,未欲解也,可小發汗,故將桂枝麻黃湯各取三分之一,合為半服而與之。所以然者,以八九日來,正氣已虛,邪猶未解,不可更汗,又不可不汗,故立此和解法耳。 舊本俱作「各半」,今從宋本校正4。 |
「太陽病,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七八日病情仍未解,惡寒發熱如瘧疾般出現,這是病變將由太陽傳至少陽。太陽以陽氣為主,發熱多而惡寒少,反映正氣能勝邪氣,這是太陽病將解之證。如果病人不嘔吐,是胃中沒有寒邪。大便將要正常,是胃中沒有熱邪。脈微緩,是脈有胃氣。其寒熱如瘧一日發作兩三次,是病邪沒有可容之地,這都反映了正勝而邪退,可以不用給藥了。如果病人發熱多而惡寒少,脈象極微而且沒有和緩之象,這就是所謂「弱多胃少曰脾病」,代表太陰之氣虛弱。如果只是惡寒而不惡熱,這是陽明之氣虛弱。陰陽之氣俱虛,當調其陰陽,使陰陽和則病愈,不可以再用汗吐下之法。如果病人發熱多而惡寒少,而且滿面通紅,這是因為陽氣鬱閉在表而不能外越。應該汗出卻沒有出汗,病人必然會身癢。發汗時汗出不透徹,病情就不會得解,此時可以再輕微發汗,所以將桂枝湯與麻黃湯各取其三分之一劑量,合成半服而讓病人服用。之所以採用這樣的治法,是因為八九日之後,病人正氣已虛,而病邪則猶未得解,不可以再發汗了,但又不得不再發汗,所以確立了這種和解之法。 之前版本中方名都用「各半」,如今根據宋本《傷寒論》進行校正為「合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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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弱多胃少曰脾病:出自《素問·玉機真藏論》,意指虛弱之脈象所反映的是胃氣不足,屬於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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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至陰:即太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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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陽:即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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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宋本《傷寒論》中,此方之名為「麻黃桂枝各半湯」。不知柯氏所據之「宋本」為哪一個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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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桂枝合半湯 桂枝湯三合,麻黃湯三合,併為六合,頓服。 後人算其分兩,合作一方,大失仲景製方之意。 |
麻黃桂枝合半湯 用桂枝湯三合,麻黃湯三合,將其合用成六合,一次性服盡。 後人計算其實際用量而將其合為一方,明顯偏離了仲景制方之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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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脉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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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與上條中節同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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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無越婢證,亦無越婢湯方。《金匱要畧》有越婢湯方,世本取合者即是也。仲景言「不可發汗」,則不用麻黃可知。言「無陽」,則不用石膏可知。若非方有不同,必抄錄者誤耳。寧闕其方,勿留之以滋惑也。 |
《傷寒論》中沒有越婢湯證,也沒有越婢湯這個方子。《金匱要略》中有越婢湯方,流行於世之版本就將麻黃湯與越婢湯二者相合而形成了此方。仲景說「不可發汗」,就知道此方不用麻黃。說「無陽」,就知道此方不用石膏。如果不是方子有所不同,一定是抄錄者之筆誤。因此我寧願缺漏此方,也不能留著它而使人產生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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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麻黃桂枝合半湯脉症。 |
○上面所論是麻黃桂枝合半湯之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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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湯變症汗後虛症 |
○麻黃湯證之變證及發汗後之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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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脉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欬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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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多則心液虛,故叉手外衛,此望而知之。心寄竅于耳,心虛故耳聾,此問而知之。 |
汗出多則心液虛損,所以病人叉手覆蓋其心以外衛,這是望而知之。心寄竅於耳,心虛所以耳聾,這是問而知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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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脉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脉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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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因發汗而心血虛,此因發汗而胃氣虛也,與服桂枝湯而吐者不同。此因証論脉,不是拘脉談症。未汗浮數,是衛氣實。汗後浮數,是胃氣虛。故切居四診之末,當因症而消息其虛實也。 |
上條所論是因為發汗而導致心血虛,本條所論是因為發汗而導致胃氣虛,與服用桂枝湯後病人嘔吐是不同的。本條是根據證候來討論脈象,不是拘泥於脈象而談論證候。未發汗之前之脈浮數,反映了衛氣充盈。發汗之後而出現脈浮數,是屬於胃氣虛弱。所以切脈居於四診之末,說明應該根據證候來判斷脈象之屬虛或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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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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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寒」,是未病時原有寒也。內寒則不能化物,飲食停滯而成蚘。以內寒之人,復感外邪,當溫中以逐寒。若復發其汗,汗生于穀,穀氣外散,胃脘陽虛,無穀氣以養其蚘,故蚘動而上從口出也。蚘多不止者,死。吐蚘不能食者,亦死。 |
「有寒」,是指未得病時體內原來有寒邪。內有寒則不能運化水穀,飲食停滯而成蛔蟲。對於有內寒之人又感受外邪,應當溫中以驅寒。如果再發汗,由於汗為穀氣所化,穀氣外散,就會導致胃脘陽虛,沒有穀氣來滋養蛔蟲,所以蛔蟲就會亂動而上行,從口中吐出。蛔蟲太多而不能被終止者,死。吐蛔而不能進食者,亦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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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腹脹滿者,厚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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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不是妄汗,以其人本虛故也。上條汗後見不足症,此條汗後反見有餘症。「邪氣盛則實」,故用厚朴、姜、夏散邪以除腹滿。正氣虛,故用人參甘草補中而益元氣。 |
此條所論不是發汗,是因為病人身體本來就虛弱。上條論發汗後出現虛弱證候,此條論發汗後反而出現有餘之證。「邪氣盛則實」,所以用厚朴、生薑、半夏散邪以除腹滿。正氣虛弱,所以用人參、甘草補中而益元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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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參湯 厚朴炙,去皮 生姜 半夏洗,各半斤 甘草二兩 人參二兩 水一斗,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
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 厚朴炙,去皮 生薑 半夏洗,各半斤 甘草二兩 人參二兩 用一斗水,將藥煮至三升,每次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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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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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重之人,大發其汗,有升無降,故水藥拒膈而不得入也。若認為中風之乾嘔、傷寒之嘔逆而更汗之,則吐不止,胃氣大傷矣。此熱在胃口,須用栀子湯、瓜蒂散,因其勢而吐之,亦「通因通用」法也。五苓散亦下劑,不可認為「水逆」而妄用之。 |
對於陽氣重之人,發汗太過,則陽氣有升無降,所以水與藥被格拒而不得入。如果認為這是中風之乾嘔,或傷寒之嘔逆,而再次發汗,病人就會嘔吐不止,使得胃氣大傷。此乃熱邪在胃,必須用梔子豉湯、瓜蒂散,因勢利導而讓病人涌吐,這亦是「通用通用」之法。五苓散亦是滲下之方,不可以認為是「水逆」就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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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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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家,平素多汗人也,心液大脫,故恍忽心亂,甚于心下悸矣。心虛于上,則腎衰於下,故陰疼。餘糧土之精氣所融結,用以固脫而鎮怯,故為丸以治之。 |
汗家,是指平時經常出汗之人,心液大虛,所以會恍忽心亂,比心下悸還嚴重。心氣虛於上,則腎氣衰於下,所以陰部疼痛。禹餘糧是土之精氣所融結,用來固脫而鎮怯,所以製成丸以治本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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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汗後虛症。 |
○前面所論是發汗後之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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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無汗而喘(舊本有「無」字),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無汗而喘,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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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條「無」字,舊本訛在「大熱」上。前輩因循不改,隨文衍義,為後學之迷途。仲景每于汗下後,表不觧者,用桂枝更汗而不用麻黃。此則內外皆熱而不惡寒,必其用麻黃湯後,寒觧而熱反甚,與發「汗觧半日許復煩」,「下後而微喘」者不同。發汗而不得汗,或下之而仍不汗,喘不止,其陽氣重也。若與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下咽即斃矣。故于麻黃湯去桂枝之辛熱,加石膏之甘寒,佐麻黃而發汗,助杏仁以定喘,一加一減,溫觧之,方轉為涼散之劑矣。未及論症,便言「不可更行桂枝湯」,見得汗下後,表未觧者,更行桂枝湯,是治風寒之常法。 |
這兩條「無」字,舊本錯寫在「大熱」之前。前輩們因循不改,隨文衍義,而令後學進入迷途。仲景每每在發汗、攻下後,表證不解者,再用桂枝湯發汗而不用麻黃湯,而現在病人內外皆熱而不惡寒,必然是在服用麻黃湯後,寒解而熱反而甚,與「發汗解半日許復煩」,及「下後而微喘」不同。發汗而不得汗,或攻下而仍不得汗,喘不止者,是因為陽氣重。如果此時讓病人服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服藥後則命絕。所以在麻黃湯中去掉辛熱之桂枝,加入甘寒之石膏,佐麻黃以發汗,助杏仁以定喘,一加一減,減弱方藥之溫性而使其轉為涼散之劑。條文沒有談及證候,便說「不可更行桂枝湯」,可見發汗、攻下後而表未解者,應該再次桂枝湯,此乃治風寒之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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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麻黃四兩 杏仁五十粒 甘草二兩炙 石膏半斤 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沬,內諸藥,煮取二升,溫服一升。 |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麻黃四兩 杏仁五十粒 甘草二兩,炙 石膏半斤 用七升水,先煮麻黃,減去二升水,去掉浮沫,把各種藥放進去,煮取二升,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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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發于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若不結胸,但頭汗出,餘處無汗,至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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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氣侵人,人即發熱以拒之,是為「發陽」。助陽散寒,一汗而寒熱盡觧矣。不發汗而反下之,熱反內陷,寒氣隨熱而入,入于胸必結,瘀熱在裡故也。熱氣炎上,不能外發,故頭有汗而身無汗。若小便利,則濕熱下流,即內亦解。不利則濕熱內蒸于藏府,黃色外見于皮膚矣。 |
寒氣侵犯於人,人就會以發熱來抵禦寒氣,這就是「發於陽」。只要輔助陽氣以散寒,汗一出發熱惡寒之證就全被解除了。如果不發汗而反攻下,熱邪反而內陷,寒氣隨熱而入,進入胸部就一定會內結,這是由於瘀熱在裏。熱性炎上而不能外發,所以頭有汗而身無汗。如果小便通暢,則濕熱從下而出,這樣在內之邪亦解。如果小便不利則濕熱內蒸於臟腑,黃色就就會外見於皮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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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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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反入裡,不得外越,謂之「瘀熱」,非發汗以逐其邪,濕氣不散。然仍用麻黃桂枝,是抱薪救火矣。于麻黃湯去桂枝之辛甘,加連翹、梓皮之苦寒,以觧表清火而利水,一劑而三善備。且以見太陽發熱之治,與陽明迥別也。 |
熱邪反而入裏,不能外散,就稱為「瘀熱」,如果不發汗以驅逐邪氣,則濕氣不散。但如果仍用麻黃湯、桂枝湯,這就好比抱薪救火。在麻黃湯中去辛甘之桂枝,加上苦寒之連翹、梓白皮,從而達到解表清火而利水,一個方劑具備三種治法。而且可見治療太陽病之發熱,與治療陽明病之發熱差別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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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連翹赤小荳湯 麻黃 連翹 甘草 生姜各二兩 赤小豆一升 生梓白皮一斤 杏仁四十粒 大棗十二枚 以潦水一升,先煮麻黃,再沸去上沬,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半日服盡。 |
麻黃連翹赤小豆湯 麻黃 連翹 甘草 生薑各二兩 赤小豆一升 生梓白皮一斤 杏仁四十粒 大棗十二枚 用一升潦水,先煮麻黃,煮沸一會後撇去浮沫,再加入各種藥,煮成三升,分三次服用,半日服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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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湯以赤小豆、梓白皮為君,而反冠以麻黃者,以茲湯為麻黃湯之變劑也。瘀熱在中,則心肺受邪,營衛不利。小荳赤色,心家之穀,入血分而通經絡,致津液而利膀胱。梓皮色白,專走肺經,入氣分而理皮膚,清胸中而散瘀熱,故以為君。更佐連翹、杏仁、大棗之苦甘,瀉心火而和營。麻黃、生姜、甘草之辛甘,瀉肺火而調衛。潦水味薄,能降火而除濕,故以為使。半日服盡者,急方通劑,不可緩也。此發汗利水,又與五苓雙觧法徑庭矣。 |
此方以赤小豆、梓白皮為君藥,反而以麻黃作為方劑名字之首,因為此方是麻黃湯之變方。瘀熱在內,則心肺就會受邪而營衛不利。赤小豆色赤,五穀中屬心,能入血分而通經絡,調津液而通利膀胱。梓皮色白,專門入肺經,能入氣分而梳理皮膚,清胸中而散瘀熱,所以作為君藥。更助以連翹、杏仁、大棗之苦甘味,瀉心火而調和營氣。辛甘之麻黃、生薑、甘草可以瀉肺火而調和衛氣。潦水味薄,能降火而除濕氣,故作為使藥。半天將藥服盡,是急方通劑,不能緩慢。此方發汗利水,又與五苓散之雙解法大相徑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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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麻黃湯變症。 |
○前面所論是麻黃湯之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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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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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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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根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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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項背強??,無汗惡風者,葛根湯主之。 太陽病,項背強??,而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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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太陽脉,自絡腦而還出下項,挾背脊。此從風池而入,不上干於腦而下行于背,故頭不痛而項背強也。??,項背牽動之象,動中見有強意。凡風傷衛分,則皮毛閉,故無汗。風傷營分,則血動搖,故汗自出,不可以本症之無汗為傷寒,他條之自汗出為中風也。桂枝、大青龍症,惡風、惡寒者,是中冬月之陰風,此惡風不惡寒者,是感三時鼓動之陽風。風勝而無寒,故君葛根之甘涼,減桂枝之辛熱,大變麻、桂二湯溫散之法。 《內經》云:「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頭項。」「中央為土,病在脾,俞在脊。」又「秋氣者,病在肩背。」則知頸項強,不屬冬月之寒風。 《易》以艮為山,又以艮為背。山主靜,人以背應之,故元首四肢俱主動,而背獨主靜。葛根稟氣輕清而賦體厚重,此不惟取其輕以去實,復取其重以鎮動也,此又培土寧風之法。 |
足太陽之脈,絡於腦而還出下於項,沿背部兩側。此證為風邪從風池而入,不上犯於腦而直下犯人之背,所以頭不痛而項背強。??,是項背牽拉之象,動之中有僵硬之意。凡是風邪傷於衛分,則皮毛閉塞,所以無汗。風邪傷於營分,則血分被擾,所以汗自出,不可以將本條所述之無汗認為是傷寒,而其他條文之自汗出就是中風。桂枝湯證、大青龍湯證中之惡風、惡寒,是被冬月陰風所傷,本條所見惡風而不惡寒,是受到春夏秋三時鼓動之陽風所傷。因為風勝而無寒,所以用甘涼之葛根為君藥,減去辛熱之桂枝,這樣就大大改變了麻黃湯和桂枝湯二方溫散之法。 《內經》說:「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頭項。」「中央為土,病在脾,俞在脊。」又,「秋氣者,病在肩背。」由此可知頸項強,不屬於冬月之寒風。 《易經》以艮為山,又以艮為背。山主靜,人以背應之,所以人之頭與四肢都主於動,而只有背部主於靜。葛根稟受輕清而賦體則厚重,用之不但是取其輕以去實,又取其重以鎮動,這又是培土寧風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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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與陽明合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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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兩經相合何等病,但舉下利而言,是病偏于陽明矣。太陽主表,則不合下利。下利而曰「必」,必陽並於表,表實而裡虛耳。葛根為陽明經藥,惟表實裡虛者宜之,而胃家實非所宜也,故仲景于陽明經中反不用葛根。若謂其能亡津液而不用,則與《本草》生津之義背矣。若謂其能大開肌肉,豈反加于汗出惡風之合病乎?有汗、無汗,下利、不下利,俱得以葛根主之。是葛根與桂枝,同為觧肌和中之劑,與麻黃之專于發表不同。 |
不說兩經相合是什麼疾病,只以下利為例,表明其病偏向於陽明。太陽主表,不應見下利。下利而言其「必」,必然是陽邪並於表,以致表實而裏虛。葛根是屬於陽明經之藥,唯有表實裏虛者才適用,而胃家實則不適合,所以仲景在陽明病中反而不用葛根。如果說葛根能亡津液而不用,則與《本草》中記載葛根能生津之說相反。如果說葛根能大開肌肉而發汗,難道反而可以用於自汗惡風之合病嗎?有汗和無汗,下利和不下利,都可以用葛根湯為主治。這是葛根湯與桂枝湯,同樣是解肌和中之劑,與麻黃湯專門用於發表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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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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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陽明合病,太陽少陽合病,陽明少陽合病,「必自下利」,則下利似乎合病當然之症。今不下利而嘔,又似乎與少陽合病矣。于葛根湯加半夏,兼解少陽半裡之邪,便不得為三陽合病。 |
太陽陽明合病,太陽少陽合病,陽明少陽合病,「必自下利」,那麼下利似乎是合病必然會出現之證候。如今不下利而嘔,又似乎是與少陽合病了。在葛根湯中加入半夏,可以兼治少陽半裡之邪,就不應將其當成三陽合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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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根湯 葛根四兩 麻黃二兩 生姜三兩 桂枝二兩 芍藥二兩 甘草一兩 大棗十枚 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沬,內諸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 |
葛根湯 葛根四兩 麻黃二兩 生薑三兩 桂枝二兩 芍藥二兩 甘草一兩 大棗十枚 用一斗水,先煮麻黃、葛根,減去二升水後,撇去浮沫,放入各種藥,煮至三升,溫服一升,蓋上被子,出微汗。服藥後不需喝稀粥,其他調息方法按桂枝湯方後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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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可以去實」,麻黃、葛根是也。去沬者,止取其「清陽發腠理」之義也。葛根能佐麻黃而發表,佐桂枝以觧肌,「不須啜粥」者,開其腠理而汗自出,涼其肌肉而汗自止。是涼散以驅風,不必溫中以逐邪矣。 |
「輕可以去實」,麻黃、葛根就屬於這一類。去沬,只是取「清陽發腠理」之意。葛根能輔助麻黃發表,亦輔助桂枝解肌,之所以「不須啜粥」,是因為開發腠理則汗自出,涼其肌肉而汗自止。這是涼散以驅風,不需要靠溫中以逐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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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葛根湯 本方加葛根四兩,舊本有麻黃者,誤。 |
桂枝加葛根湯 桂枝湯本方加葛根四兩,舊本《傷寒論》中有麻黃,是錯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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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根加半夏湯 本方加半夏半升。 |
葛根加半夏湯 桂枝湯本方加半夏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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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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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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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龍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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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風,脉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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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有陰陽。太陽中風,汗出脈緩者,是中于鼓動之陽風。此汗不出而脉緊者,中于凜冽之陰風矣。風令脉浮,浮緊而沉不緊,與傷寒「陰陽俱緊」之脉有別也。發熱惡寒,與桂枝症同。身疼痛,不汗出,與麻黃症同。惟煩躁是本症所獨,故製此方以治風熱相搏耳。熱淫于內,則心神煩擾。風淫末疾,故手足躁亂,此即「如狂」之狀也。風盛于表,非發汗不觧。陽鬱於內,非大寒不除。此本麻黃症之劇者,故于麻黃湯倍麻黃以發汗,加石膏以除煩。凡云「太陽」,便具惡寒、頭痛。若見重者,條中必更提之。凡稱「中風」,則必惡風。桂枝症復提惡風者,見惡寒不甚。此惡寒甚,故不見其更惡風也。 |
風有陰陽之分。太陽中風,汗出脈緩,是中於鼓蕩之陽風。此條汗不出而脈緊,是中於凜冽之陰風。風能使脈浮,脈象浮緊而沉卻不緊,與傷寒之「脈陰陽俱緊」不同。發熱惡寒,與桂枝湯證相同。而身疼痛、不出汗,則與麻黃湯證相同,只有煩躁是本條病證所獨有的,所以創立此方來治療風熱相搏。熱邪在內,故心神煩擾。風邪侵犯四肢,故手足躁亂,這就是「如狂」之狀。風邪在表,不發汗就無法解除風邪。陽邪鬱於內,不用大寒之藥物就無法驅除。這本來是麻黃湯證之重證,所以在麻黃湯中倍用麻黃發汗,加石膏用來除煩。凡提到「太陽病」,就應該有惡寒、頭痛之證候。如果病情嚴重,條中一定會提及。凡稱「中風」,就必然出現惡風。桂枝湯證中再次提到惡風,說明惡寒不嚴重。這裏因為惡寒重,所以就不提惡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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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緩,發熱惡寒,無汗煩躁,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症者,大青龍湯發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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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有重輕。傷之重者,脉陰陽俱緊而身疼。傷之輕者,脉浮緩而身重。亦有初時脉緊,漸緩。初時身疼,繼而不疼者,診者勿執一以拘也。本論云:「傷寒三日,陽明脉大」,「少陽脉小」,「脉弦細者屬少陽」,「脉浮緩者係太陰」,可以見傷寒無定脉也。然脉浮緊者,必身疼。脉浮緩者,身不疼。中風、傷寒皆然,又可謂之定脉定症矣。「脉浮緩」下,當有發熱惡寒,無汗煩躁等証。盖脉浮緩、身不疼,見表症同輕;但身重,乍有輕時,見表証將罷。以無汗、煩躁,故合用大青龍。「無少陰症」,仲景正為「不汗出而煩躁」之症,因少陰亦有發熱、惡寒、無汗、煩躁之症,與大青龍同,法當溫補。若反與麻黃之散,石膏之寒,真陽立亡矣。必細審其所不用,然後不失其所當用也。 前條是中風之重症,此條是傷寒之輕症。仲景只為補「無少陰」句,與上文「煩躁」互相發明,意不重在傷寒。盖煩躁陽邪,傷寒之輕者有之,重者必嘔逆矣。 |
寒邪有輕重之分。傷於寒之重者,則陰陽脈俱緊而身疼痛。傷於寒之輕者,則脈浮緩而身重。亦有最初脈象緊而漸漸變緩的,及最初時身疼痛,之後身不疼痛者,醫者切勿拘泥某一個證候。《傷寒論》說:「傷寒三日,陽明脈大」,「少陽脈小」,「脈弦細者屬少陽」,「脈浮緩者屬太陰」,可見傷寒病並無固定之脈象。但脈浮緊,必然會身疼痛。脈浮緩者,身不疼。中風和傷寒都這樣,有可謂之固定之脈與證。「脈浮緩」之下,應當有發熱、惡寒、無汗、煩躁等證。因為脈浮緩,身不疼,是表證之輕者。只是身重,有時會輕一些,表示表證將罷。因為無汗而煩躁,所以應該用大青龍湯。此處「無少陰證」,仲景正是針對「不汗出而煩躁」,因為少陰病亦會有發熱、惡寒、無汗、煩躁之證,與大青龍湯證相同,而治法上則應該溫補,如果反而予以麻黃之散、石膏之寒,真陽立刻就會消亡。一定要仔細地判斷不能用之藥,然後就知道應該使用那些藥。 前一條文所論是中風重證,本條所論是傷寒輕證。仲景只是為了補充「無少陰」一句,為了與上文「煩躁」互相印證,其意不重在傷寒。因為煩躁屬陽邪,傷寒輕證亦會出現,傷寒重證就會有嘔逆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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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脉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為逆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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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龍名重劑,不特少陰傷寒不可用,即太陽中風亦不可輕用也。此條與桂枝方禁對照。脉浮緊、汗不出,是麻黃症,不可與桂枝湯,以中有芍藥能止汗也。脉微弱、自汗出,是桂枝症,不可與大青龍,以中有麻黃、石膏故也。夫脉微而惡風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用麻黃發汗。脉微弱而自汗出,是無陽也,不可用石膏清裡。盖石膏瀉胃脘之陽,服之則胃氣不至于四肢,必手足厥逆。麻黃散衛外之陽,服之則血氣不周于身,必筋惕肉瞤。此仲景所深戒也。且脉緊、身疼,宜以汗觧者。只尺中遲,即不可發汗,況微弱? |
大青龍湯是發汗之重劑,不但少陰傷寒不可以使用,即使是太陽中風亦不可以輕易使用。本條與桂枝湯之禁忌證相對。脈浮緊、汗不出,是麻黃湯證,不可服桂枝湯,因為方中有芍藥能止汗。脈微弱、自汗出,是桂枝湯證,不可服大青龍湯,因為方中有麻黃、石膏。脈微而惡風寒,反映陰陽俱虛,不可以用麻黃發汗。脈微弱而自汗出,反映無陽,不可以用石膏清裏熱,因為石膏會瀉胃脘之陽氣,服用後胃氣不能到達四肢,必然手足厥逆。麻黃能散衛外之陽,服用後則血氣不能周行於全身,必然會筋惕肉瞤。這是仲景深以為戒者。而且脈緊而身痛,應該用發汗解表。只是尺脈遲,就已經不能發汗了,更何況脈微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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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龍症之不明於世者,許叔微始之作俑也。其言曰:「桂枝治中風,麻黃治傷寒,大青龍治中風見寒脉、傷寒見風脉,三者如鼎立。」此三大綱所由來乎?愚謂先以脉論,夫中風脉浮緊,傷寒脉浮緩,是仲景互文見意處。言中風脉多緩,然亦有脉緊者。傷寒脉當緊,然亦有脉緩者。盖中風、傷寒,各有淺深,或因人之強弱而異,或因地之高下時,時之乖和而殊。症固不可拘,脉亦不可執。如陽明中風而脉浮緊,太陽傷寒而脉浮緩,不可謂脉緊必傷寒,脉緩必中風也。按《內經》「脉滑曰風」,則風脉原無定象。又,「盛而緊曰脹」,則緊脉不專屬傷寒。又,「緩而滑曰熱中」,則緩脉又不專指中風矣。且「陽明中風」,有脉浮緊者,又有脉浮大者。必欲以脉浮緩為中風,則二條將屬何症耶? |
大青龍證之所以不明於世,許叔微是始作俑者。他說:「桂枝湯治中風,麻黃湯治傷寒,大青龍湯則治中風見寒脈,傷寒見風脈,三者如鼎立。」這就是三大綱的由來嗎?我認為先從脈象來說,中風脈浮緊,傷寒脈浮緩,這是仲景用不同文字相互印證之處。是說中風多見脈緩脈,但亦會有脈緊。傷寒當為脈緊,但亦會有脈緩。因為中風與傷寒,病位各有深淺,或者因為人之正氣強弱不同,或是因為地勢有高下,時令有差異常而不同。臨床上不可拘泥於證候,亦不可拘泥於脈象。譬如陽明中風而脈浮緊,太陽傷寒而脈浮緩,不可以說脈緊一定是傷寒,脈緩就一定是中風。根據《內經》記載:「脈滑屬於風」,可見風脈是沒有固定之象。另外,「脈象有力而緊為脹病」,那麼緊脈就不專屬於傷寒了。另外還說,「脈緩而滑,屬於內有熱」,則緩脈又不專指中風了。而且「陽明中風」,有脈浮緊者,又有脈浮大者。如果一定要把脈浮緩定為中風,那這二條又當屬於何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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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但以太陽之脉緩自汗,脉緊無汗,以分風寒列營衛,並不知他經皆有中風,即陽明之中風,無人談及矣。請以太陽言之,《太陽篇》言中風之脉症有二:一曰「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一曰「太陽中風,脉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以二症相較,陽浮見寒之輕,浮緊見寒之重。汗出見寒之輕,不汗出見寒之重。嗇嗇、淅淅見風寒之輕,翕翕見發熱之輕,發熱惡寒,覺寒熱之俱重。鼻鳴見風之輕,身疼見風之重。自汗、乾嘔,見煩之輕,不汗、煩躁,見煩之重也。言傷寒脉症者二:一曰「太陽病,或未發熱,或已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脉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一曰「傷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以二症相較,微惡寒,見必惡寒之重。體痛,覺攣急之輕。自汗出、小便數、心煩,見傷寒之輕,或未發熱,見發熱之難。必先嘔逆,見傷寒之重。脉浮,見寒之輕,陰陽俱緊,見寒之重。中風、傷寒,各有輕重如此。今人必以傷寒為重,中風為輕,但知分風寒之中傷,而不辨風寒之輕重,於是有「傷寒見風」、「中風見寒」之遁辭矣。合觀之,則不得以脉緩、自汗為中風定局,更不得以脉緊、無汗為傷寒而非中風矣。由是推之,太陽中風,以火發汗者,無汗可知,其脉緊亦可知。太陽中風,下利、嘔逆、其人漐漐汗出,其脉緩亦可知也。要知仲景憑脉辨症,只審虛實,不論中風傷寒。脉之緊緩,但于指下有力者為實,脉弱無力者為虛。不汗出而煩躁者為實,汗出多而煩躁者為虛。症在太陽而煩躁者為實,症在少陰而煩躁者為虛。實者可服大青龍,虛者便不可服,此最易曉也。要知仲景立方,因症而設,不專因脉而設。大青龍湯為風寒在表而兼熱中者設,不專為無汗而設。故中風有煩躁者可用,傷寒而煩躁者亦可用。盖風寒本是一氣,故湯劑可以互投。論中有「中風」、「傷寒」互稱者,如青龍是也。「中風」、「傷寒」並提者,如小柴胡是也。仲景細審脉症而施治,何嘗拘拘于中風、傷寒之名是別乎?若仲景既拘拘于中風、傷寒之別,即不得更有「中風見寒」、「傷寒見風」之渾矣。 |
如今之醫者只是根據太陽之脈緩自汗或脈緊無汗來區分風寒之傷營或傷衛之病,並不知道其他經病亦都會出現中風證,即使是陽明中風,都沒人去談及了。現在以太陽病來討論,《太陽篇》有兩條條文記載中風之脈證,其一為「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另一條為「太陽中風,脉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將兩條所述之證相互比較,陽浮為寒邪輕,脈浮緊則寒邪為重。汗出為寒邪輕,不出汗則寒邪重。「嗇嗇、淅淅」形容風寒邪氣較輕,「翕翕」形容發熱較輕,而「發熱惡寒」,則表明發熱惡寒俱重。鼻鳴為風邪較輕,身疼則為風邪較重。自汗、乾嘔,反映煩證較輕,不出汗而煩躁,則反映煩證較重。而記載傷寒脈證亦有兩條條文,其一為「太陽病,或未發熱,或已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脉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另一條是「傷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將兩條所述之證相互比較,微惡寒,說明必惡寒為重。體痛,說明腳攣急為輕。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反映了傷寒輕證,或未發熱,可見發熱較難出現。必先嘔逆,代表傷寒重。脈浮,說明寒邪輕,脈陰陽俱緊,代表寒邪重。中風與傷寒,其證候就象這樣而各有輕重。今人都認為傷寒為重證,中風為輕證,是只知道區分辨風寒傷人之不同,卻不分辨中風、傷寒各自之輕重,於是就有了「傷寒見風脈」、「中風見寒脈」這種不確定之說法。總合以上討論,就不能將脈緩、自汗定為中風證,更不能將脈緊、無汗定為傷寒證而不是中風證。由此推論,太陽中風,用火法來發汗,就可知原本是無汗,其脈緊亦可以推知。太陽中風,下利、嘔逆,病者不停汗出,可以推知其脈應該是緩脈。要知道仲景憑脈辨證,只判斷虛實,而不論中風證或傷寒證。脈象之緊緩,只根據醫者指下感覺有力者為實,脈弱無力者為虛。不出汗而煩躁者為實,出汗多而煩躁者為虛。病在太陽而煩躁者為實,病在少陰而煩躁者為虛。實者可以服大青龍湯,虛者便不可以服,這是最容易明白的。要知道仲景立方,主要是根據證候而確立,而不是根據脈象而確立。大青龍湯為風寒在表而兼內熱者所立,不專們為無汗而立。所以中風證有煩躁者可用,傷寒證煩躁者亦可用。由於風寒本屬一氣,所以其治療之方劑可以互相使用。《傷寒論》中有「中風」、「傷寒」互稱者,比如大青龍湯之條文。亦有「中風」與「傷寒」出現在同一條文之中,譬如小柴胡湯之條文。仲景只是仔細地審察脈證而施治,哪裏有拘泥於中風、傷寒之名稱之不同呢?如果仲景拘泥於中風、傷寒名稱之不同,那就不會有「中風見寒脈」、「傷寒見風脈」這樣的混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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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風為陽邪,寒為陰邪,雖皆因于時氣之寒,而各不失其陰陽之性。故傷寒輕者全似中風,獨腳攣急不是。蓋腰已上為陽,而風傷于上也。中風重者全似傷寒,而煩躁不是。蓋寒邪嘔而不煩,逆而不躁也。然陰陽互根,煩為陽邪,煩極致躁。躁為陰邪,躁極致煩。故中風輕者煩輕,重者煩躁。傷寒重者煩躁,輕者微煩。微煩則惡寒,亦微陽足以勝微寒,故脉浮不緊。 |
風是陽邪,寒是陰邪,雖然二者都源自時令之寒氣,但各自都不會失去其陰陽之性。所以傷寒之輕者證候全似中風,唯獨腳攣急不相似。因為腰以上屬陽,而風邪常犯於上。中風之重者證候全似傷寒,唯獨煩躁不相似。因為寒邪導致嘔逆,而不是煩躁。但是陰陽互根,煩代表陽邪,煩之極則會導致躁。躁代表陰邪,躁之則致會導致煩。所以中風之輕者煩亦輕,中風之重者則煩躁。傷寒之重者煩躁,而輕者只是微煩。微煩則惡寒,亦是微陽足以勝微寒,故脈浮而不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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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仲景製大青龍,全為太陽煩躁而設。又恐人誤用青龍,不特為脉弱、汗出者禁,而在少陰尤宜禁之。蓋少陰亦有發熱、惡寒、身疼、無汗而煩躁之症,此陰極似陽,寒極反見熱化也。誤用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所必致矣。故必審其症之非少陰,則為太陽煩躁無疑。太陽煩躁為陽盛也,非大青龍不觧,故不特脉浮緊之中風可用,即浮緩而不微弱之傷寒亦可用也。不但身疼重者可用,即不身疼與身重而乍有輕時者,亦可用也。蓋胃脘之陽,內鬱于胸中而煩,外擾于四肢而躁。若但用麻黃發汗于外,而不加石膏洩熱于內,至熱併陽明,而斑黃狂亂,是乃不用大青龍之故耳。 |
仲景創製大青龍湯,全是為了太陽病煩躁而設。又恐怕他人誤用大青龍湯,所以不單止為脈弱、汗出者設立禁令,而少陰病尤其應該禁用。因為少陰病亦有發熱、惡寒、身疼痛、無汗而煩躁之證,這是陰極似陽,寒極反而熱化。如果誤用大青龍湯,必然引致厥逆、筋惕肉瞤。所以必須判斷其證候不屬少陰病,然後才可以確認是太陽病之煩躁。太陽病之煩躁為陽盛,不用大青龍湯就無法得解,所以不僅僅是脈浮緊之中風可以用,即使脈浮緩而不微弱之傷寒亦可用。不但身疼重者可以用,即使身不疼與身重而有時會減者亦可以用。由於胃脘之陽內鬱於胸中則煩,外擾於四肢則躁。如果只用麻黃發汗於外,卻不加石膏清泄內熱,等到熱邪入併於陽明,就會導致發斑、發黃、狂亂等變化,這都是因為不用大青龍湯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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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龍湯 麻黃六兩 桂枝二兩 甘草二兩 杏仁四十枚 生姜三兩 大棗十枚 石膏打碎 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沬,內諸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取微似有汗。 |
大青龍湯 麻黃六兩 桂枝二兩 甘草二兩 杏仁四十枚 生薑三兩 大棗十枚 石膏打碎 用九升水,先煮麻黃,減去二升水,撇去浮沫,放進其餘藥物,煮取三升,溫服一升,取微微不停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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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加味麻黃湯也。諸症全是麻黃,而有喘與煩躁之不同。喘者是寒鬱其氣,升降不得自如,故多杏仁之苦以降氣。煩躁是熱傷其氣,無津不能作汗,故特加石膏之甘以生津。然其質沉,其性寒,恐其內熱頓除,而外之表邪不觧,變為寒中而協熱下利,是引賊破家矣。故必倍麻黃以發汗,又倍甘草以和中,更用姜、棗以調營衛。一汗而表裡雙解,風熱兩除,此大青龍清內攘外之功,所以佐麻桂二方之不及也。 |
這就是加味麻黃湯。諸證均屬麻黃湯證,而只有喘與煩躁不同。喘是因為寒邪鬱閉氣機,使氣機無法升降自如,所以多用苦味之杏仁以降氣。煩躁是因為熱邪傷氣,津液被傷則不能出汗,所以特意加入味甘之石膏以生津。然而石膏質重而性寒,恐怕雖能迅速清泄內熱,但在外之表邪卻未解,從而變成內寒之協熱下利,這就好比是引賊破家。所以必須倍用麻黃以發汗,又倍用甘草以調和中氣,更加用生薑、大棗來調和營衛。汗一出則表裏雙解,外風與裏兩除,這就是大青龍湯清內攘外之功,所以能用來輔助麻黃湯、桂枝湯二方所不具有之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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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湯症,熱全在表。桂枝症之自汗,大青龍之煩躁,皆兼裡熱。仲景于表劑中便用寒藥以清裡。蓋風為陽邪,惟煩是中風面目,自汗乃煩之兆,躁乃煩之徵。汗出則煩得泄,故不躁,宜微酸微寒之味以和之。汗不出,則煩不得泄,故躁,必甘寒大寒之品以清之。夫芍藥、石膏,俱是裡藥,今人見仲景入表劑中,疑而畏之,故不敢用。當用不用,以至陽明實熱,斑黃狂亂也。夫青龍以發汗,名其方分大小,在麻黃之多寡,而不在石膏,觀小青龍之不用可知。石膏不能驅在表之風寒,獨清中宮之燔灼,觀白虎湯之多用可知。世不審石膏為治煩,竟以發汗用。《十劑》云「輕可去實」,豈以至堅至重之質而能發散哉?汗多亡陽者,過在麻黃耳。用石膏以清胃火,是仲景于太陽經中,預保陽明之先着。加姜棗以培中氣,又慮夫轉屬太陰也。 |
麻黃湯證所治之熱全在表。桂枝湯證之自汗,與大青龍湯證之煩躁,都兼有裏熱。仲景在解表劑中就用寒藥來清裡熱。由於風為陽邪,只有煩是中風之證候,自汗是煩之徵兆,躁則是煩之徵兆。汗出則煩能外泄,所以不燥,只宜用微酸微寒之藥來調和氣血。汗不出,則煩不得外泄,因而成躁,必須用甘寒大寒之藥來清熱。芍藥、石膏都是裏藥,今人看到仲景把此兩藥加入於解表劑中,心存懷疑而害怕,所以不敢用。應該使用卻不用,以至於病人出現陽明實熱而導致發斑、發黃、狂亂之證。青龍湯是根據其發汗之強弱而命名大小,大小之分在於麻黃用量之多與少,而不在於用石膏,看看小青龍湯不用石膏就可以得知。石膏不能驅散在表之風寒,只能清除中宮之熱邪,從白虎湯中多用石膏就可知這種用法。今人不明白石膏是用來治煩,竟然用此來發汗。《十劑》稱「輕可去實」,哪裏可以用至堅至重之質來發散的呢?發汗過多而亡陽,其過在於多用麻黃。用石膏來清胃火,這是仲景在治療太陽病時,預先保護陽明之先手。而加入生薑、大棗,則又考慮到了防止邪傳至太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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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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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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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表不觧,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欬,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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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是表未觧。乾嘔而欬,是水氣為患。水氣者,太陽寒水之氣也。太陽之化,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其傷人也,淺者皮肉筋骨,重者害及五藏。心下有水氣,是傷藏也。水氣未入于胃,故乾嘔。咳者,水氣射肺也。皮毛者,肺之合,表寒不觧,寒水已留其合矣。心下之水氣,又上至于肺則肺寒,內外合邪,故欬也。水性動,其變多,水氣下而不上,則或渴或利。上而不下,則或噎或喘。留而不行,則小便不利而小腹因滿也。製小青龍以兩觧表裡之邪,復立加減法,以治或然之症,此為太陽樞機之劑。水氣畜於心下,尚未固結,故有或然之症。若誤下,則硬滿而成結胸矣。 |
發熱是因為表證未解除。乾嘔而咳,是因為水氣為患。水氣,就是指太陽寒水之氣。太陽氣之變化,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對人之傷害,淺則傷及皮肉筋骨,重則危害五臟。心下有水氣,則傷及臟。水氣未入於胃,所以乾嘔。咳嗽是因為心下之水氣射肺。皮毛為肺之合,表寒不解,則寒水已留於其合。心下之水氣又上犯於肺則肺寒,外內之邪結合,則咳嗽。水性動而變化多,水氣向下干犯而不上逆,則或渴或利。向上犯而不下擾,則或噎或喘。水氣停留而不動,則小便不利而引致小腹滿。創製小青龍湯以兩解表裏之邪,再設立加減法來醫治或然證,此乃太陽病樞機之劑。水氣蓄於心下,尚未膠固凝滯,所以才有或然證。如果被誤下,則會引致心下硬滿而成結胸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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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龍湯方 桂枝 芍藥 甘草 麻黃 細辛 乾姜各三兩 半夏 五味子各半斤 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沬,內諸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若渴,去半夏,加括蔞根三兩。若微利,去麻黃,加芫花,如雞子大,熬令赤色。若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腹滿者,去麻黃,加茯苓四兩。若喘者,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 |
小青龍湯方 桂枝 芍藥 甘草 麻黃 細辛 乾薑各三兩 半夏 五味子各半斤 用一斗水,先煮麻黃,減二升水,撇去浮沫,放入其餘藥物,煮至三升,溫服一升。如果口渴,則去半夏,加括蔞根三兩。如果稍微泄瀉,則去麻黃,加芫花像雞子一樣大小,熬至赤色。如果噎,則去麻黃,加炮附子一枚。如果小便不利而少腹滿,則去麻黃,加茯苓四兩。如果喘,則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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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雖未觧,寒水之氣已去營衛,故于桂枝湯去姜棗,加細辛、乾姜、半夏、五味,辛以散水氣而除嘔,酸以收逆氣而止欬,治裡之劑多于發表焉。小青龍與小柴胡俱為樞機之劑,故皆設或然症,因各立加減法。盖表症既去其半,則病機偏于向裡,故二方之症多屬裡。仲景多用裡藥,少用表藥,未離于表,故為觧表之小方。然小青龍主太陽之半表裡,倘用麻黃、桂枝,還重視其表。小柴胡主少陽之半表裡,只用柴胡、生姜,但微觧其表而已。此緣太少之陽氣不同,故用表藥之輕重亦異。小青龍設或然五症,加減法內即備五方。小柴胡設或然七症,即具加減七方。此仲景法中之法,方外之方,何可以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拘之? |
雖然表證未解,但寒水之氣已離開營衛,所以在桂枝湯中去生薑、大棗,加細辛、乾薑、半夏、五味子,取其味辛以散水氣而止嘔,取其味酸以收斂逆氣而止咳,此方治裏之藥多於發表。小青龍湯與小柴胡湯都是樞機之劑,所以所治之病皆有或然證,並因此而各立加減法。由於表證已愈其半,則病機會偏向於裏,所以二方所治之證多屬裏證。仲景多用裏藥而少用表藥,但由於病變尚未完全離開表證,所以本方仍屬解表之小方。但是小青龍湯主治太陽病之半表裏,仍用麻黃、桂枝以重視表證。小柴胡湯主治少陽病之半表裏,只用柴胡、生薑,只是稍微解其表而已。這是因為太陽之氣與少陽之氣不同,所以所用表藥之輕重亦不同。小青龍湯設五種或然證,加減法中就已具備五個方子。小柴胡湯設七種或然證,加減法中就已具備七個方子。這就是仲景法中之法,方外之方,怎麼可以受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所拘泥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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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心下有水氣,欬而微喘,發熱不渴,小青龍湯主之。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觧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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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氣在心下則欬,為必然之症。喘為或然之症,亦如柴胡湯症,但見一症即是, 不必悉具。欬與喘,皆水氣射肺所致,水氣上升,是以不渴。服湯已而反渴,水氣內散,寒邪亦外散也。此條正欲明服湯後渴者,是觧候,恐人服止渴藥,反滋水氣,故先提「不渴」二字,作服後提出「渴者」以明之。「服湯」,即小青龍湯。若寒既欲觧而更服之,不惟不能止渴,且重亡津液,轉屬陽明而成胃實矣。能化胸中之熱氣而為汗,故名「大青龍」。能化心下之水氣而為汗,故名「小青龍」。盖大青龍表症多, 只煩躁是裡症。小青龍裡症多,只發熱是表症,故有大小發汗之殊耳。 |
水氣在心下則咳,這是必然之證。喘則是或然證,亦跟柴胡湯證一樣,但見一證即是, 不必悉具。咳與喘都是由水氣射肺所致,水氣上逆,因此不渴。服用湯藥後反而口渴,是因為水氣內散,寒邪亦外散。本條文正想要說明服湯藥後口渴是病證將要好轉之象,而擔心他人會用止渴藥,反而滋生水氣,所以先提「不渴」二字,服藥後才提出「渴者」以明示其意。「服湯」,就是小青龍湯。如果寒邪將除而繼續服用小青龍湯,不只是不能止渴,而且還會進一步傷亡津液,病情就可能會轉至陽明而成胃家實。能夠化胸中之熱氣而為汗,所以稱為「大青龍湯」。能夠化心下之水氣而為汗,所以稱為「小青龍湯」。因為大青龍湯證表證多, 只有煩躁屬裏證。而小青龍湯證裏證多,只有發熱屬表證,所以兩者有發汗大小之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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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利水,是治太陽兩大法門。發汗分形層之次第,利水定三焦之淺深。故發汗有五法:麻黃湯汗在皮膚,乃外感之寒氣。桂枝湯汗在經絡,乃血脉之精氣。葛根湯汗在肌膚,乃津液之清氣。大青龍汗在胸中,乃內擾之陽氣。小青龍汗在心下,乃內畜之水氣。其治水有三法:乾嘔而欬,是水在上焦,在上者發之,小青龍是也。心下痞滿,是水在中焦,中滿者瀉之,十棗湯是也。小便不利,是水在下焦,在下者引而竭之,五苓散是也。其他壞症、變症雖多,而大法不外是矣。 |
發汗、利水,是治療太陽病之兩大法門。發汗藥分不同層次,利水則根據三焦淺深而定。所以發汗有五種方法:麻黃湯發汗在皮膚,針對外感之寒氣。桂枝湯發汗在經絡,汗由血脈之精氣所化。葛根湯發汗在肌膚,汗由津液之清氣所化。大青龍湯發汗在胸中,是發動內擾之陽氣。小青龍湯發汗在心下,是針對內蓄之水氣。治水氣有三種方法:乾嘔而咳,是水邪在上焦,在上者可以發散,用小青龍湯。心下痞滿,是水邪在中焦,中滿者可以瀉之,用十棗湯。小便不利,是水邪在下焦,在下者可以引而竭之,用五苓散。傷寒病中其他壞證、變證雖多,而基本治法則不外乎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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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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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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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觧而煩,有表裡症,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多服煖水汗出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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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熱不觧,內復煩渴者,因于發汗過多。反不受水者,是其人心下有水氣。因離中之真水不足,則膻中之火用不宣,邪水凝結于內,水飲拒絕于外,既不能外輸于玄府,又不能上輸于口舌,亦不能下輸于膀胱,此「水逆」所由名也。勢必藉四苓輩,味之淡者,以滲泄其水。然水氣或降,而煩渴未必除,表熱未必散,故必藉桂枝之辛溫,入心而化液。更使煖水之多服,推陳而致新。斯「水精四布」而煩渴觧,「輸精皮毛」而汗自出,一汗而表裡頓除,又大變乎麻黃、桂枝、葛根、青龍等法也。煖水可多服,則逆者是冷水。熱淫于內,故不受寒,反與桂枝、煖水,是「熱因熱用」法。五苓因水氣不舒而設,是小發汗,不是生津液;是逐水氣,不是利水道。 |
表熱未解,內證又見煩渴,這是因為發汗過多。反而不能接受水液,是由於病者心下有水氣,因為離中之真水不足,膻中陽氣不能宣發,水邪凝結於內,飲入之水因而被拒在外,津液既不能外輸至玄府,又不能上輸至口舌,亦不能下輸至膀胱,這就是「水逆」名稱之由來。勢必借助四苓這一類淡味之藥來滲泄水邪。但是水氣或許下行,而煩渴未必隨之而除,表熱未必隨之而散,所以必須借助辛溫之桂枝,入心而化液。還需要多服暖水,推陳以致新。這樣一來,「水津四布」煩渴解,「輸精皮毛」而汗自出,一出汗則表裏之證頓時解除,這又與麻黃湯、桂枝湯、葛根湯、青龍湯等法大不相同。暖水可以多服用,與之相反的是冷水。熱盛於內,不能受冷水,反而用桂枝、暖水,這是「熱因熱用」之法。五苓散是因水氣不佈散而設,是用來小發汗,不是生津液的;是用來逐水邪,不是利水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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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已,脉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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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有表裡之症,此條有表裡之脈,互相發明五苓雙觧之義。雖經發汗而表未盡除,水氣內結,故用五苓。若無表症,當用白虎加人參湯矣。傷寒發汗觧,復煩而脉浮數者,熱在表未傳裡也,故用桂枝。此更加渴,則熱已在裡,而表邪未罷,故用五苓。脉浮而數者,可發汗。病在表之表,宜麻黃湯。病在表之裡,宜桂枝湯。病在裡之表,宜五苓散。若病裡之裡,當用猪苓湯但利其水,不可用五苓散兼發其汗矣。要知五苓是太陽半表半裡之劑,歸重又在半表。 |
上條所論有表裏之證,本條所論有表裏之脈,互相發明五苓散具有雙解之意。雖然經過發汗但表證未被完全解除,水邪內結,所以用五苓散。如果沒有表證,應當用白虎加人參湯。傷寒病發汗後已解,又見煩躁而脈浮數者,是熱邪仍在表而未傳於裏,所以用桂枝湯。這裏又見口渴,則表示熱邪已傳於裏而表邪未除,所以用五苓散。脈浮而數者,可以發汗。病在表之表,用麻黃湯。病在表之裏,用桂枝湯。病在裏之表,用五苓散。如果病在裏之裏,應當用豬苓湯只利其水,而不可以用五苓散兼發其汗。關鍵要知道五苓散是太陽病半表半裏之劑,著重點又在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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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散苓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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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發其汗,津液太洩,故胃中乾。汗為心液,汗多則離中水虧,無以濟火,故煩;腎中水衰,不能制火,故躁。精氣不能遊溢以上輸于脾,脾不能為胃行其津液,胃不和,故不得眠。內水不足,須外水以相濟,故欲飲水,此便是轉屬陽明症。水能制火而潤土,水土合和,則胃家不實,故病癒。但勿令恣飲,使水氣為患而致作喘等症也。所以然者,其人內熱倘少,飲不能多,勿多與耳。如飲水數升而不觧者,又當與人參白虎湯矣。若發汗後,脉仍浮,而微熱猶在表,未盡除也。雖不煩而渴特甚,飲多即消,小便反不利,水氣未散也。傷寒者,傷于冬時寒水之氣,太陽衛外之陽微,不足以禦邪,故寒水得以內侵,所以心下有水氣。胸中之陽又不足以散水氣,故煩渴而小便不利耳。小便由于氣化,肺氣不化,金不生水,不能下輸膀胱。心氣不化,離中水虛,不能下交于坎。必上焦得通,津液得下。桂枝色赤入丙,四苓色白歸辛,丙辛合為水運。用之為散,散於胸中,必先「上焦如霧」,然後「下焦如瀆」,何有煩渴、癃閉之患哉?要知五苓,重在脉浮、微熱,不重在小便不利。 |
妄加發汗而使津液大泄,所以胃中津液枯乾。汗為心之液,汗出過多則離中水虧而無以濟火,所以心煩;腎中水衰而不能制火,所以躁動。水之精氣不能布散而上輸於脾,則脾不能為胃運行津液,胃不和,所以不得眠。體內津液不足,必須靠外在之水相助,所以欲飲水,這便是病變轉屬於陽明。水能制火而潤土,水土相合而調和,則不會出現胃家實,所以其病愈。但不要讓病人恣意飲水,使得水邪為患而導致喘咳等證。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如果其人內熱少,不能多飲,就不要多飲。如果飲水數升而渴不解者,又應當服白虎加人參湯。如果發汗後,脈仍浮,而微熱仍然在表者,是表證未盡除。雖然不煩但特別口渴,飲水多而隨即消散,小便反而不利,是因為水邪未散。傷寒病是傷於冬時寒水之氣,太陽衛外之陽微弱,不足以抵禦外邪,令寒水得以內侵,所以心下才會有水邪。胸中之陽又不足以驅散水邪,所以煩渴而小便不利。水便是由於氣化而出,肺氣不化,金不生水,則膀胱無以氣化。心氣不化,離中水虛,則不能下交於坎。一定要使上焦之氣得通,津液方能下行。桂枝色紅而入心,四苓色白而歸肺,心肺之氣相合可以行水。將其用散服用,使其散於胸中,則先有「上焦如霧」,然後就會「下焦如瀆」,怎麼還會有煩渴、癃閉之患呢?要知道五苓散所治重點在於脈浮、微熱,而不在於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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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其人發熱汗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宜五苓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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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與前上半條同義。前條在大汗後,此在未汗前,即是太陽溫病。要知太陽溫病即是陽明來路,其徑最捷。不若傷寒、中風,止從亡津液而後轉屬也。飲水是治溫大法,庶不犯汗吐下溫之悞。夫五苓散,又是治飲多之法,夫曰「轉屬」是他經戾及,其人平日未必胃實,故預立此法,以防胃家虛耳。仲景治太陽不特先為胃家惜津液,而且為胃家慮及「固瘕」、「穀癉」等症矣。全條見陽明篇,此節文以備五苓症。 |
這與前面上半條之意思相同。前條是在大汗之後,本條是在未發汗之前,即是太陽溫病。關鍵要知道太陽之溫病就是陽明病之來路,其途徑最快。不像傷寒、中風,只是在亡津液之後才會發生轉屬。飲水是治療溫病之大法,這樣才有可能不會誤用汗、吐、下、溫針。五苓散又是治療飲水多之法,所謂「轉屬」是由其他經之病所累及,病人平素未必是胃家實,所以先立此法來預防胃家虛。仲景治療太陽病不只是保護胃家之津液,而且還考慮到陽明病「痼瘕」、「穀癉」等證。全條見《陽明篇》,這裏只是節選與五苓散有關之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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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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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發汗,因風寒而喘者,是麻黃症。下後微喘者,桂枝加厚朴杏仁症。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症。此汗後津液不足,飲水多而喘者,是五苓症。以水灌之亦喘者,形寒飲冷,皆能傷肺,氣迫上行,是以喘也。漢時治病,有火攻、水攻之法,故仲景言及之。 |
末發汗之前因為外感風寒而喘者,是麻黃湯證。攻下後微喘者,是桂枝加厚朴杏仁湯證。喘而出汗者,是葛根黃連黃芩證。這裏是發汗後津液不足,飲水多而喘,是五苓散證。不斷飲水亦會導致喘,是因為身形受寒或飲食寒冷皆能傷及肺氣,肺氣因而上逆作喘。漢朝時治療疾病,有火攻、水攻之法,所以仲景會提及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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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飲水多,小便利者,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裡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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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望問法。《內經》所云「一」者,其得之審其上下,「得一之情」者是也。見其飲水,即問其小便。小便利,則水結上焦,不能「如霧」,故心下悸可必。小便少,則水畜下焦,不能「如瀆」,故裡急可必。火用不宣,致水停心下而悸。水用不宣,致水結膀胱而裡急也。 |
這是望診與問診之法。《內經》所謂「一」,是要全面審察病者之上下而知病之關鍵,即「得一之情」。看見病人飲水,便問其小便情況。小便通利,則水邪結於上焦,上焦則無法「如霧」,所以一定會心下悸。小便少,則水氣積聚於下焦,下焦則無法「如瀆」,所以必然少腹裏急。陽氣不能宣發,引致水停心下而心下悸。水氣不能布散,引致水結膀胱而少腹裏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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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汗出而心下悸。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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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下當有「心下悸」三字,看後條可知。不然,汗出而渴,是白虎湯症。汗後不渴而無他症,是病已差,可勿藥矣。二方皆因心下有水氣而設。渴者,是津液已亡,故少用桂枝,多服煖水,微發其汗。不渴者,津液未亡,故仍用桂加減,更發其汗。上條言症而不及治,此條言方而症不詳,當互文以會意也。 |
「汗出」之後應該有「心下悸」三字,根據後一條條文可知。不然,汗出而渴,屬於白虎湯證。汗出後不渴而無其他證候,則病已愈,可以不用藥了。五苓散與茯苓甘草湯二方都是因為心下有水邪而設立。渴是由於津液已經傷亡,所以少用桂枝,多飲暖水,稍微發汗。不渴則津液未亡,所以仍然用桂枝湯加減,再讓病人發汗。上條只提到證候但沒提及治法,此條只提到方藥但證候不詳細,應該相互參考來理解仲景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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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痞不觧,其人渴而且燥煩,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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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瀉心湯而痞不除,必心下有水氣故耳。其症必兼燥煩,而小便不利者,用五苓散入心而逐水氣,則痞自除矣。 |
服瀉心湯後而痞證不除,必然是因為心下有水氣之緣故。其證候必然兼見燥煩,而小便不利者,用五苓散入心而逐水氣,則痞證自然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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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下之後,復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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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用五苓者,以心下有水氣,是逐水非利小便也。若心下無水氣,則發汗後,津液既亡,小便不利者,亦將何所利乎?「勿治之」,是禁其勿得利小便,非待其自愈之謂也。然以亡津液之人,勿生其津液,焉得小便利?欲小便利,治在益其津液也。其人亡血、亡津液,陰陽安能自和?欲其陰陽自和,必先調其陰陽之所自。陰自亡血,陽自亡津,益血、生津,陰陽自和矣。要知不益津液,小便必不得利;不益血、生津,陰陽必不自和。凡看仲景書,當于無方處索方,不治處求治,纔知仲景無死方,仲景無死法。 |
前條用五苓散,是因為心下有水氣,是逐水而不是利小便。如果心下無水氣,則發汗後,津液已經消亡,小便不利者,還有甚麼可以「利」呢?「勿治之」,是禁止其不能利小便,而不是說要等其自愈。然而對於亡津液之人不去生其津液,怎麼會小便利呢?想要小便利,治法在於補益津液。病人亡血、亡津液,陰陽怎麼能夠自和?想要病人陰陽自和,首先一定要從陰陽本身來調養。陰指亡血,陽指亡津,益血、生津,則會陰陽自和。關鍵要知道不補益津液,小便一定不得利;不益血、生津,陰陽一定不自和。凡是讀仲景書,應該在無方之條文中推測所當用之方,在沒有提到治法之處推測其治法,才會知道仲景沒有死板之方,亦沒有死板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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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苓散 猪苓去皮 白朮 茯苓各十八銖 澤瀉一兩六錢 桂枝半兩 右五味,擣為末,以白飲和服方寸匕。 |
五苓散 豬苓去皮 白朮 茯苓各十八銖 澤瀉一兩六錢 桂枝半兩 上五味,搗成藥末,以白米湯送服方寸匕之藥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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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苓色黑入腎,澤瀉味鹹入腎,具水之體。茯苓味甘入脾,色白入肺,清水之源。桂枝色赤入心,通經發汗,為水之用。合而為散,散于胸中則水精四布,上滋心肺,外溢皮毛,通調水道,一汗而觧矣。本方治汗後表裡俱熱,燥渴、煩躁、不眠等症,全同白虎。所異者,在表熱未觧,及「水逆」與飲水多之變症耳。若謂此方是利水而設,不識仲景之旨矣。若謂用此以生津液,則非滲洩之味所長也。 |
豬苓色黑入腎,澤瀉味鹹入腎,都與水之體相類。茯苓味甘入脾,色白入肺,能清水之源。桂枝色赤入心,通經發汗,使水發揮作用。合而為散劑,使其散於胸中而水精向四周布散,能上滋心肺,外溢皮毛,從而通調水道,一汗出則病除。本方治療發汗後表裏俱熱,躁渴、煩躁、失眠等證,與白虎湯證都一樣。所不同之處,在於表熱未解,以及「水逆」與飲水多所致之變證。如果說此方是為了利水而設,就是不明白仲景立方之旨。如果說用此方來生津液,這就不是滲泄之藥所能做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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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用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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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下悸是有水氣,今乘其未及漬胃時,先治之,不致厥利相連,此治法有次第也。 |
心下悸是因為有水邪,如今趁其水邪尚未浸漬於胃時,先進行治療,這樣就不至於厥逆與下利同時出現,這是治療上有先後之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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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甘草湯 茯苓 桂枝各一兩 甘草一兩炙 生薑三兩 右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
茯苓甘草湯 茯苓 桂枝各一兩 甘草一兩炙 生薑三兩 上面四味藥,用四升水,煮至二升,去渣,每日服三服,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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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從桂枝加減,水停而悸,故去大棗。不煩而厥,故去芍藥。水宜滲洩,故加茯苓。既云「治水」,仍任姜、桂以發汗,不用猪、澤以利小便者,防水漬入胃故耳。與五苓治煩渴者不同法。 |
此方是從桂枝湯加減而來,水邪停滯而心悸,所以去大棗。不煩而厥冷,所以去芍藥。水邪宜滲泄,所以加茯苓。雖然說「治水」,但仍然用生薑、桂枝以發汗,而不用豬苓、澤瀉以利小便,是為了防止水邪浸漬入胃。這與五苓散治煩渴之法是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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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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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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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棗湯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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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觧者,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硬滿引脇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觧裡未和也,十棗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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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下利、嘔逆,本葛根加半夏症。若表既觧而水氣淫溢,不用十棗攻之,胃氣大虛,後難為力矣。然下利、嘔逆,固為裡症,而本于中風,不可不細審其表也。若其人漐漐汗出,似乎表症。然發作有時,則病不在表矣。頭痛是表症,然既不惡寒,又不發熱,但心下痞硬而滿,脇下牽引而痛,是心下水氣泛溢,上攻于腦而頭痛也,與「傷寒,不大便六七日而頭痛,與承氣湯」同。乾嘔、汗出為在表,然而汗出而有時更不惡寒,乾嘔而短氣,為裡症也明矣。此可以見表之風邪已觧,而裡之水氣不和也。然諸水氣為患,或喘、或渴、或噫、或悸、或煩、或利而不吐、或吐而不利、或吐利而無汗,此則外走皮毛而汗出,上走咽喉而嘔逆,下走腸胃而下利,浩浩莫禦,非得利水之峻劑以直折之,中氣不支矣。此十棗之劑,與五苓、青龍、瀉心等法懸殊矣。太陽陽明合病,太陽少陽合病,俱下利嘔逆,皆是太陽中風病根。 |
中風而見下利、嘔吐,本來是葛根加半夏湯證。如果表證已除而水氣泛溢,則不可以用十棗湯攻逐水氣,否則胃氣大虛,此後就難以醫治了。然而下利、嘔吐,同屬於裏證,但本源於中風,就不得不仔細審視是否仍有表證。如果其人不停地汗出,看似表證,然而此汗出發作有時,就說明病已不在表了。頭痛屬表證,但是既不惡寒,又不發熱,只是心下痞硬而滿,脅下牽引作痛,這是心下之水氣泛溢,上攻於腦而導致之頭痛,與「傷寒,不大便六七而頭痛,與承氣湯」是一樣的。乾嘔而汗出屬於表證,但是汗出而有時又不惡寒,乾嘔而短氣,明顯是屬於裏證。由此可見在表之風邪已解,而在裏之水氣不和。然而水氣為患,或喘、或渴、或噫、或悸、或煩、或下利而不吐、或吐而不下利、或嘔吐下利而無汗,本條是水氣外走皮毛而致汗出,上走咽喉而致嘔吐,下走腸胃而致下利,浩浩蕩蕩難以抵禦,如果不用利水之峻劑對其直接折服,中氣勢將不支。這是十棗湯與五苓散、青龍湯、瀉心湯等在治法上之極大不同。太陽陽明合病,太陽少陽合病,都有下利、嘔吐,這都是源於太陽病中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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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棗湯 芫花熬赤 甘遂 大戟各等分 右三味,各異搗篩,稱已,合治之。以水一升半,煮大肥棗十枚,取八合,去棗,內藥末。強人服一錢匕,羸人半錢,溫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錢。得快下利後,糜粥自養。 |
十棗湯 芫花熬成紅色 甘遂 大戟各等分 前面三味藥,各自搗碎篩好,秤好劑量並混合在一起。用一升半水煮十枚大肥棗,取八合,去掉藥渣,然後放入藥末。身體魁梧之人服一錢匕,身體較瘦之人服半錢匕,天亮之時溫服。如果服後瀉下少而病不除者,第二天再服第二次,增加半錢匕藥量。服藥後得到痛快瀉下之後,用糜粥調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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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胸湯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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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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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者,指外而言,形軀是也。陰者,指內而言,胸中、心下是也。此指人身之外為陽,內為陰,非指陰經之陰,亦非指陰症之陰。「發陰」、「發陽」,俱指發熱。結胸與痞,俱是熱症。作痞不言「熱入」者,熱原發于裡也。誤下而熱不得散,因而痞硬,不可以「發陰」作無熱觧也。若作痞謂非熱症,瀉心湯不得用芩、連、大黃矣。若梔子豉之心中懊憹、瓜蒂散之心中溫溫欲吐,與心下滿而煩、黃連湯之胸中有熱,皆是「病發于陰」。 |
陽指外而言,即形體軀殼。陰指內而言,即胸中、心下。此處所指是人身之外為陽,內為陰,不是指陰經之陰,亦不是指陰證之陰。「發於陰」、「發於陽」,都指發熱。結胸與痞證,都是熱證。形成痞證而不說「熱入」,是因為熱邪源本發於裏。誤下而熱不得散,因而導致痞硬,不可以因為「發於陰」而解作無熱。如果認為痞證並非熱證,則瀉心湯中不可用黃芩、黃連、大黃了。又例如梔子豉湯證之心中懊憹、瓜蒂散證之心中溫溫欲吐,與心下滿而煩、及黃連湯證之胸中有熱,都屬於「病發於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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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無大熱,但頭微汗出者,此為水結在胸脇也,大陷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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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言「熱入」是結胸之因,此條言「水結」是結胸之本,互相發明結胸病源。若不誤下,則熱不入。熱不入,則水不結。若胸脇無水氣,則熱必入胃而不結于胸脇矣。此因誤下熱入,太陽寒水之邪亦隨熱而內陷于胸脇間,水邪熱邪結而不散,故名曰「結胸」。粗工不觧此義,竟另列「水結胸」一症,由是多歧滋惑矣。不思大陷胸湯、丸,仲景用甘遂、葶藶何為耶?「無大熱」,指表言,未下時大熱,下後無大熱,可知大熱乘虛入裡矣。但頭微汗者,熱氣上蒸也。餘處無汗者,水氣內結也。水結于內,則熱不得散。熱結于內,則水不得行。故用甘遂以直攻其水,任硝、黃以大下其熱,所謂「其次治六府」也,又大變乎五苓、十棗等法。「發陽」誤下,非結胸即發黃,皆因其先失于發汗,故致濕熱之為變也。身無大熱,但頭汗出,與發黃症同,只以小便不利,知水氣留于皮膚,尚為在表,仍當汗散。此以小便利,知水氣結于胸脇,是為在裡,故宜下觧。 |
上條說「熱入」是結胸證之源,此條說「水結」是結胸證之本,互相發明了結胸證之病源。如果沒有誤下,則熱不得入。熱不得入,則水邪不結。如果胸脅無水氣,則熱必然入於胃而不結在胸脅。這是因為誤下而熱入,太陽寒水之邪亦隨熱而陷於胸脅之間,水邪與熱邪互結而不散,所以稱為「結胸」。粗工不明此意,竟然另列「水結胸」一證,由此而產生更多困惑。不想想看大陷胸湯、大陷胸丸中,仲景為何用甘遂、葶藶子?「無大熱」,是指無表證而言,未攻下時有大熱,攻下後則無大熱,可知是大熱乘虛入裏了。但頭微汗出,是熱氣上蒸。而他處無汗,則是因為水氣內結。水氣結於內,則熱不能宣散。而熱結於內,水氣亦不能運行。所以用甘遂來直攻水邪,用芒硝、大黃來大攻熱邪,這就是所謂「其次治六腑」,又極大地改變了五苓散、十棗湯等治法。「發於陽」而被誤下,其後果不是結胸就是發黃,都是因為失於發汗,以致濕熱內留而為患。身無大熱,但頭汗出,與發黃證相同,只是根據小便不利,就知道水氣停留在皮膚,病變尚在表,應該通過發汗以散邪。這裏因為小便利,而知水氣結於胸脅,病變在裏,所以應該通過攻下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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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脉沉緊,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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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言病因與外症,此條言脉與內症,又當于「熱實」二字着眼。六七日中,詳辨結胸有熱實,亦有寒實。太陽病誤下,成熱實結胸,外無大熱,內有大熱也。太陰病誤下,成寒實結胸,胸中結硬,外內無熱症也。沉為在裡,緊則為寒,此正水結胸脇之脉。心下滿痛,按之石硬,此正水結胸脅之症。然其脉其症,不異于寒實結胸,故必審其為「病發于陽」,誤下熱入所致,乃可用大陷胸湯,是謂「治病必求其本」耳。 |
前條言結胸之病因與外證,此條言結胸之脈象與內證,又應該着眼於「熱實」二字。傷寒病六七日中,詳細辨別結胸有熱實,亦有寒實。太陽病誤下而成熱實結胸,外無大熱,但內有大熱。太陰病誤下而成寒實結胸,胸中結硬,外內皆無熱證。脈沉為病在裏,脈緊則為寒,這正是水結胸脅之脈象。心下滿痛,按之石硬,這正是水結胸脅之證。但是此脈此證,與寒實結胸沒什麼不同,所以必須審其是由於「病發於陽」,誤下熱入所致,才可用大陷胸湯,這就是所謂「治病必求其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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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重發汗而復大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小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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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妄汗、妄下,將轉屬陽明而尚未離乎太陽也。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渴,日晡潮熱,是陽明病矣。然心下者,太陽之位;小腹者,膀胱之室也。從心下至小腹硬滿而痛不可近,是下後熱入水結所致,而非胃家實,故不得名為「陽明病」也。若復用承氣下之,水結不散,其變不可勝數矣。 |
這是妄汗、妄下後,病變將轉屬於陽明但尚未完全離開太陽。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渴,日晡潮熱,是陽明病證。但是心下屬太陽之位,少腹為膀胱之所處。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而不可觸碰,是攻下後熱入與水互結所致,而不是胃家實,所以不能稱之為「陽明病」。如果再用承氣湯攻下,水結不散,就會引起更多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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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陷胸湯 大黃六兩 芒硝一升 甘遂一錢七分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滓,內芒硝,煮一二沸,內甘遂末,溫服一升。得快利,止後服。 |
大陷胸湯 大黃六兩 芒硝一升 甘遂一錢七分 前面三味藥,用六升水,先煮大黃取二升,去藥渣,加入芒硝,再煮一二沸,然後加入甘遂末,溫服一升。出現劇烈泄瀉後,停止服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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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痓狀,下之則和,宜大陷胸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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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不痛而項猶強,不惡寒而頭汗出,故「如柔痓狀」,此表未盡除,而裡症又急。丸以緩之,是以攻劑為和劑也。此是結胸症中或有此狀,若謂結胸者必如是,則不當有湯、丸之別矣。 |
頭不痛而項卻強硬,不惡寒但頭上出汗,所以說「如柔痙狀」,這是表證尚未盡除,而裏證已經很急。丸藥有緩和之意,這是將攻劑變為緩和之劑。這是結胸證中可能會有這種狀態,如果說結胸證必然會如此,則就不應該有湯、丸之分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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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陷胸丸 大黃八兩 芒硝 杏仁 葶藶子各半升 右大黃、葶藶搗篩,內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彈丸一枚,別搗甘遂末一錢七,白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溫頓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為效。 |
大陷胸丸 大黃八兩 芒硝 杏仁 葶藶子各半升 將前面之大黃、葶藶子搗碎並篩好,加入杏仁、芒硝,一起研磨成脂狀並攪拌成散,取如彈丸大小一枚,另外搗碎一錢七甘遂末,用白蜜二合及二升水,將以上混合物煮至一升,一次性盡服,溫服,經過一夜才會下利。如不下利,再繼續服用,直到服藥後發生下利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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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黃血分藥也,葶、杏氣分藥也。病在表用氣分藥,病在裏用血分藥,此病在表裏之間,故用藥亦氣血相須也。且小其制,而復以白蜜之甘以緩之,留一宿乃下,一以待表症之先除,一以保腸胃之無傷耳。 |
硝、黃血分藥也,葶、杏氣分藥也。病在表用氣分藥,病在裏用血分藥,此病在表裏之間,故用藥亦氣血相須也。且小其制,而復以白蜜之甘以緩之,留一宿乃下,一以待表症之先除,一以保腸胃之無傷耳。 芒硝、大黃是血分藥,葶藶子、杏仁是氣分藥。病在表則用氣分藥,病在裏則用血分藥,此病在表裏之間,所以用藥亦必須將血分藥和氣分藥相配合。而且將用藥劑量減少,又用白蜜之甘味來緩和藥性,等過了一夜才會下利,一來是等表證先被解除,二是來保護腸胃免受藥力所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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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脉浮滑者,小陷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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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有輕重,立方分大小。從心下至小腹按之石硬而痛不可近者,為大結胸。正在心下,未及脇腹,按之則痛,未曾石硬者,為小結胸。大結胸是水結在胸腹,故脉沉緊。小結胸是痰結于心下,故脉浮滑,水結宜下,故用甘遂、葶、杏、硝、黃等下之。痰結可消,故用黃連、栝蔞、半夏以消之。水氣能結而為痰,其人之陽氣重可知矣。 |
結胸證有輕重之分,所以立方分大、小陷胸湯。從心下至少腹按之石硬而痛不可以觸碰者,是大結胸證。病位正在心下,未及脅腹,按之則痛,未至於石硬者,是小結胸證。大結胸證是水結在胸腹,所以脈沉緊。小結胸證是痰結在心下,所以脈浮滑。水結者宜於攻下,所以用甘遂、葶藶子、杏仁、芒硝、大黃等攻下。痰結者可以消散,所以用黃連、栝蔞、半夏以散之。水氣能結聚而成痰,由此可知病人之陽邪很嚴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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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陷胸湯 黃連一兩 半夏半升 大栝蔞實一枚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蔞,取三升,去滓,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
小陷胸湯 黃連一兩 半夏半升 大栝蔞實一枚 將前面三味藥,用六升水,先煮栝蔞取三升,去渣,加入其他藥,煮取二升,去渣,每天分三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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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症,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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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脉浮大,心下反鞕,有熱屬藏者,可攻之。太陽結胸熱實,脉浮大者,不可下,何也?蓋陽明燥化,心下硬,是浮大為心脉矣。火就燥,故急下之以存津液,「釜底抽薪」法也。結胸雖因熱入所致,然尚浮大,仍為表脉,恐熱未實,則水未結,若下之,利不止矣。故必待沉緊,始可下之,此又憑脉不憑症之法也。 |
陽明病脈浮大,心下反硬,因為是熱邪在臟腑,所以可以攻下。太陽病結胸屬熱實者,脈浮大,反而不可攻下,為什麼呢?因為陽明病燥化,心下硬,脈浮大屬於心脈。火是趨向於燥,所以急下之以保存津液,這是「釜底抽薪」之法。結胸證雖然因為熱入所致,但是脈尚浮大,仍是屬於表脈,恐怕熱邪未完全成實,則水邪未結。如果攻下則下利不止。所以必須見脈沉緊,才可以攻下之,這又是憑脈而不憑證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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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症具,煩躁者,亦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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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是邪氣實,煩躁是正氣虛,故死。 |
結胸是因為邪氣成實,煩躁是因為正氣虛弱,所以為死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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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病有結胸,有藏結,其狀何如?答曰:按之痛,寸脉浮,關脉沈,名曰結胸也。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脉浮,關脉小細沉緊,名曰藏結。舌上白胎滑者,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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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之脉沉緊者可下,浮大者不可下,此言其畧耳。若按部推之,寸為陽,浮為陽,陽邪結胸而不散,必寸部仍見浮脉。關主中焦,妄下而中氣傷,故沈;寒水留結于胸脇之間,故緊。不及尺者,所重在關,故舉關以統之也。「如結胸狀」而非結胸者,結胸則不能食,不下利,舌上燥而渴,按之痛,脉雖沈緊而實大,此則結在藏而不在府,故見症種種不同。夫硬而不通謂之「結」,此能食而利亦謂之「結」者,是結在無形之氣分。五藏不通,故曰「藏結」。與「陰結」之「不能食而大便硬」不同者,是陰結尚為胃病,而無間于藏也。五藏以心為主,而舌為心之外候,舌胎白而滑,是水來剋火,心火幾于熄矣,故難治。 |
結胸之脈沉緊者可用下法,脈浮大者則不可用下法,這只是言其大概情況。如果按照診脈部位來分析,寸位屬陽,浮脈亦屬陽,陽邪所致結胸而不散,寸脈必然見浮。關位主中焦,妄下而傷及中氣,所以關脈沉;寒水留結於胸脅之間,所以脈緊。沒有討論尺部,因為重點在關脈,所以用關脈來統尺脈。「如結胸狀」則不是真的結胸,因為結胸證則不能食,不下利,舌上燥而渴,按之疼痛,脈雖沉緊但實大,此處則結在臟而不在腑,所以各種證候不同。硬而不通稱之為「結」,能食而下利亦稱為「結」者,是結在無形之氣分。五臟之氣不通,所以稱為「臟結」,與「陰結」之「不能食而大便硬」不同者,是陰結尚屬胃病,與臟病無關。五臟以心為主,而舌為心之外候,舌苔白而滑,代表水來克火,心火幾乎熄滅,所以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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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結無陽症,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胎滑者,不可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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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是陽邪下陷,尚有陽症見于外,故脉雖沉緊,有可下之理。藏結是積漸凝結而為陰,五藏之陽已竭也,外無煩躁、潮熱之陽,舌無黃黑芒刺之胎。雖有硬滿之症,慎不可攻,理中、四逆輩溫之,尚有可生之義。 |
結胸是陽邪下陷,尚有陽證在外可見,所以脈雖沉緊,仍有可下之理。臟結是陰寒之氣漸漸積聚,五臟之陽氣已竭,在外無煩躁、潮熱之陽證,舌苔亦沒有黃黑芒刺,雖然有硬滿之證,要審慎而不可攻,用理中湯、四逆湯之類溫陽,尚有可以生存之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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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脇下素有痞,連在臍傍,痛引小腹入陰筋者,此名藏結,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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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結有如結胸者,亦有如痞狀者。素有痞而在脇下,與下後而心下痞不同矣。臍為立命之原,臍傍者,天樞之位,氣交之際,陽明脉之所合,少陽脉之所出,肝脾腎三藏之陰凝結于此,所以痛引小腹入陰筋也。此陰常在,絕不見陽。陽氣先絕,陰氣繼絕,故死。少腹者,厥陰之部,兩陰交盡之處。陰筋者,宗筋也。今人多有陰筋上衝小腹而痛死者,名曰「疝氣」,即是此類。然痛止便蘇者,《金匱》所云「入藏則死,入府則愈」也。治之以茴香、吳萸等味而痊者,亦可明藏結之治法矣。盧氏將種種異症,盡歸藏結,亦好奇之過也。 |
臟結有時像結胸證,亦有時像痞證。平素脅下有痞塊,與下後而心下痞是不同的。臍是立命之源,臍傍,是天樞之位,氣交之處,陽明脈之所合,少陽脈之出,肝、脾、腎三臟之陰氣均會聚於此,所以疼痛會牽連小腹及陰筋。這反映了只有陰氣,而不見陽氣。陽氣先絕,陰氣繼而亦絕,所以屬死證。少腹是厥陰之部,兩陰交盡之處。陰筋,就是宗筋。今人有不少因為陰筋之氣上衝小腹而疼痛欲死者,稱為「疝氣」,便是此類。然而疼痛停止後便甦醒,即《金匱要略》所謂「入臟則死,入腑則愈」。用小茴香、吳茱萸等藥治療而能痊愈,由此亦可以明臟結之治法。盧之頤把種種不同證候都歸為臟結,亦只是標新立異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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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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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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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心湯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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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乾嘔食臭,脇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生薑瀉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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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而觧,太陽症已罷矣。胃中不和,是太陽之餘邪與陰寒之水氣雜處其中故也。陽邪居胃之上口,故心下痞硬,乾嘔而食臭。水邪居胃之下口,故腹中雷鳴而下利也。火用不宣則痞硬,水用不宣則乾嘔,邪熱不殺穀則食臭。脇下,即腹中也。土虛不能制水,故腸鳴。此太陽寒水之邪,侵形軀之表者已罷,而入於形軀之裏者未散,故病雖在胃而不屬陽明,仍屬太陽寒水之變耳。 |
汗出而解,則太陽表證已罷。胃中不和,是因為太陽之餘邪與陰寒之水氣混雜於中。陽邪位於胃之上口,所以心下痞硬,乾嘔而有食物不化之氣味。水邪位於胃之下口,所以腹中雷鳴而下利。火氣不能宣發則痞硬,水氣不得流暢則乾嘔,邪熱不能消穀則有食物不化之氣味。脅下,即是腹中。土虛不能制水,所以腸鳴。這是太陽寒水之邪,侵犯形軀之表者已罷,而進入形軀之裏者尚未消散,所以病變雖然在胃,卻不屬於陽明病,仍屬於太陽寒水之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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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姜瀉心湯 生姜四兩 人參 黃芩 甘草各三兩 半夏半升 乾姜 黃連各一兩 大棗十二枚 右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至二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
生薑瀉心湯 生薑四兩 人參 黃芩 甘草各三兩 半夏半升 乾薑 黃連各一兩 大棗十二枚 用一斗水將前面八味藥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到二升,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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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心下痞,是太陽之裡症。「太陽之上,寒氣主之,中見少陰」,少陰者,心也。心為陽中之太陽,必其人平日心火不足,胃中虛冷,故太陽寒水得以內侵,虛陽鬱而不舒,寒邪凝而不觧,寒熱交爭于心下,變症蜂起,君主危矣。用熱以攻寒,恐不戢而自焚;用寒以勝熱,恐召寇而自衛。故用乾姜、芩、連之苦入心化痞,人參、甘草之甘瀉心和胃。君以生薑,佐以半夏,倍辛甘之發散,兼苦寒之湧洩,水氣有不散者乎?名曰「瀉心」,「止戈為武」之意也。 |
按:心下痞,這是太陽病之裏症。「太陽之上,寒氣主之,中見少陰」,所謂少陰,就是心。心為陽中之太陽,一定是病人素來心火不足,胃中虛冷,所以太陽寒水得以內侵,虛陽受寒水之鬱結而不能舒展,寒邪凝滯而不散,寒熱之氣交爭於心下,變證四起,則作為君主之心就有危險。用熱藥來治寒,恐怕不能止熄則自焚;用寒藥來治熱,恐怕是召集賊寇來自衛。所以用苦味之乾薑、黃芩、黃連入心以化痞,甘味之人參、甘草瀉心以和胃。以生薑為君,佐以半夏,倍用辛甘發散之藥,同時兼有苦寒之湧泄,水氣能不消散嗎?命名為「瀉心」,是「止戈為武」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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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中風,毉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硬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空虛,客氣上逆,故使鞕也,甘草瀉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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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是汗觧後水氣下攻症,此條是誤下後客氣上逆症,總是胃虛而稍有分別矣。上條腹鳴、下利,胃中猶寒熱相半,故云「不和」。此腹鳴而完穀不化,日數十行,則痞為虛痞,硬為虛硬,滿為虛滿也明矣。上條因水氣下趨,故不煩不滿。此虛邪逆上,故心煩而滿。蓋當汗不汗,其人心煩,故于前方去人參而加甘草。下利清穀,又不可攻表,故去生姜而加乾姜。不曰「理中」仍名「瀉心」者,以心煩、痞硬,病本於心耳。 傷寒中風,是病發于陽。誤下熱入,而其人下利,故不結胸。若心下痞硬、乾嘔、心煩,此為病發于陰矣,而復下之,故痞益甚也。 |
上條所論是發汗表解後水氣下攻證,本條所論是誤下後客氣上逆證,總之都是胃虛但稍有分別。上條見腹鳴、下利,仍然是胃中寒熱各半,所以說「不和」。本條見腹鳴而完穀不化,每日大便數十行,很明顯,此痞為虛痞,此硬為虛硬,此滿為虛滿。上條所論是因為水氣下趨,所以病人不煩不滿。本條所論是虛邪上逆,所以病人心煩而滿。應當發汗而沒有發汗,以致病人心煩,所以在前方中去人參而加甘草。下利清穀,又不可以治表,所以去生薑而加乾薑。不將其稱為「理中湯」而仍稱為「瀉心湯」,是因為心煩、痞硬,其病原來就本於心。 傷寒中風,是病發於陽。誤下後熱邪入裏,而其人下利,所以不會出現結胸證。如果心下痞硬、乾嘔、心煩,這是病發於陰,而再次下之,所以心下痞會變得更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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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瀉心湯 前方去人參、生姜,加甘草一兩、乾姜二兩,餘同前法。 |
甘草瀉心湯 在前方子中去人參、生薑,加甘草一兩、乾薑二兩,其餘都跟前方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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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症具,而以他藥下之。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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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而發熱者,小柴胡症也。「嘔多,雖有陽明症,不可攻之。」若有下症,亦宜大柴胡,而以他藥下之,誤矣。誤下後有二症者,少陽為半表半裏之經,不全發陽,不全發陰,故誤下之變,亦因偏於半表者成結胸,偏於半裏者心下痞耳。此條本為半夏瀉心而發,故只以痛、不痛分結胸與痞,未及他症。 |
嘔而發熱者,屬小柴胡湯證。「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下。」如果有可下之證,亦應該用大柴胡湯,而用其他藥攻下,這是誤治。誤下後有二種變證,少陽為半表半裏之經,不完全發於陽,亦不完全發於陰,所以誤下後之變證,亦因為其病偏於半表而成結胸證,其病偏於半裏而成心下痞證。本條原本來是為了論述半夏瀉心湯證,所以只以痛和不痛來區分結胸與痞證,而沒有提到其他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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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瀉心湯 前方加半夏半斤、乾姜二兩,去生姜,餘同法。 |
半夏瀉心湯 在前方中加半夏半斤、乾薑二兩,去生薑,其餘都跟前方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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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心湯,即小柴胡去柴胡加黃連乾姜湯也。三方分治三陽,在太陽用生薑瀉心湯,以未經誤下而心下痞硬,雖汗出表解,水猶未散,故君生姜以散之,仍不離「太陽為開」之義。在陽明用甘草瀉心湯者,以兩番誤下,胃中空虛,其痞益甚,故倍甘草以建中,而緩客氣之上逆,仍是「從乎中治」之法也。在少陽用半夏瀉心者,以誤下而成痞,邪既不在表,則柴胡湯不中與之,又未全入裡,則黃芩湯亦不中與之矣。胸脇苦滿,與心下痞滿,皆半表裏症也。於傷寒五六日,未經下而胸脇苦滿者,則柴胡湯觧之。傷寒五六日,誤下後,心下滿而胸脇不滿者,則去柴胡、生姜,加黃連、乾姜以和之,此又治少陽半表裡之一法也。然倍半夏而去生姜,稍變柴胡半表之治,推重少陽半裡之意耳。「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故仍名曰「瀉心」,亦以佐柴胡之所不及。 |
瀉心湯,就是小柴胡湯去柴胡加黃連乾薑湯。三方分別治療三陽之病,在太陽用生薑瀉心湯,由於未經誤下而心下痞硬,雖然汗出後已表解,但水氣仍未消散,所以用生薑為君以散水氣,仍然沒有離開「太陽為開」之義。在陽明則用甘草瀉心湯,因為兩次誤下而胃中空虛,心下痞更加嚴重,所以倍用甘草補益中氣以緩和客氣之上逆,這仍然是「從乎中治」之法。在少陽則用半夏瀉心湯,因為誤下而成痞證,既然病邪不在表,則不適合用小柴胡湯,又未全入於裏,則黃芩湯亦不適合用。胸脅苦滿與心下痞滿都是半表半裏證。傷寒病五六日後,如果未經攻下而胸脅苦滿者,則用柴胡湯治療。傷寒病五六日,誤下後心下滿而胸脅不滿者,就於小柴胡湯中去柴胡、生薑,加黃連、乾薑以和之,這又是針對少陽病半表半裏之一種治法。然而倍用半夏而去生薑,稍微改變了小柴胡湯治半表之法,而使其更加偏重治療少陽病之半裏。「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所以仍然稱為「瀉心湯」,這樣可以補充小柴胡湯所不能治療之病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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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吐下後,復發汗,虛煩,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脇下痛,氣上衝咽喉,眩冒,經脉動惕者,久而成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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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以八九日吐下復汗,其脉甚微,看出是「虛煩」,則心下痞硬、脇下痛、經脉動惕,皆屬于虛。氣上衝咽喉、眩冒皆「虛煩」也。此亦半夏瀉心症,治之失宜,久而成痿矣。若用竹葉石膏湯,大謬。 |
這是由於傷寒病八九日吐、下後復發汗,病人脈甚微,可以看出是「虛煩」,則心下痞硬、脅下痛、經脈動惕,都屬於虛證。氣上衝咽喉、眩冒亦都屬於「虛煩」。這亦是半夏瀉心證,因為治療失當,日久而成痿證。如果用竹葉石膏湯,那就大錯特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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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醫發汗,仍發熱惡寒,復下之,心下痞,表裏俱虛,陰陽氣並竭,無陽則陰獨,復加燒鍼,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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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半夏瀉心症,前條因吐下後復汗,以致「虛煩」,此因汗下後加燒鍼,以致「虛煩」。多汗傷血,故經脉動惕。燒鍼傷肉,故面青膚瞤。色微黃、手足溫,是胃陽漸囘,故愈。 |
這亦是半夏瀉心湯證,前條是因為吐、下後復發汗,以至「虛煩」,本條是因為汗、下後再用燒針,以致「虛煩」。汗出多則傷血,所以經脈動惕。燒針傷肉,所以面色青而肌膚瞤動。而面色微黃、手足溫,則是胃陽逐漸恢復,所以能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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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本自寒下,醫復吐下之,寒格。若食入口即吐,乾姜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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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之小誤,變症亦輕,故製方用瀉心之半。上焦寒格,故用參姜。心下畜熱,故用芩連。嘔家不喜甘,故去甘草。不食則不吐,是心下無水氣,故不用姜夏。要知寒熱相阻則為「格」症,寒熱相結則為「痞」症。 |
治法出現小錯誤,變證亦輕微,所以製方只用半夏瀉心湯之一半。上焦有寒格,所以用人參、乾薑。心下有蓄熱,所以用黃芩、黃連。嘔家不能耐受甘味,所以去甘草。不進食就不嘔吐,是因為心下無水氣,所以不用生薑、半夏。關鍵要知道寒熱相阻則成為「格」證,寒熱相結便成為「痞」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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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姜黃連黃芩人參湯 乾姜 黃連 黃芩 人參各二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溫再服。 |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 乾薑 黃連 黃芩 人參各二兩 將前面四味,用六升水煮取二升,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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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下痞,按之濡,大便硬而不惡寒,反惡熱,其脉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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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黃黃連瀉心湯 大黃二兩 黃連一兩 右二味,以麻沸湯一升漬之,須臾絞去滓,分溫再服。 |
大黃黃連瀉心湯 大黃二兩 黃連一兩 用一升沸水浸泡前面二味藥,一會兒就去除藥渣,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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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濡」當作「硬」,「按之濡」下,當有「大便硬,不惡寒反惡熱」句,故立此湯。觀瀉心湯治痞,是攻補兼施,寒熱並馳之劑。此則盡去溫補,獨任苦寒下洩之品,且用麻沸湯漬,絞濃汁而生用之,利于急下如此。而不言及熱結當攻諸症,謬矣。夫按之濡,為氣痞,是無形也,則不當下。且「結胸症,其脉浮大者,不可下」,則心下痞而關上浮者,反可下乎?「小結胸,按之痛」者,尚不用大黃,何此比陷胸湯更峻?是必有當急下之症比結胸更甚者,故製此峻攻之劑也。學者用古方治今病,如據此條脉症而用此方,下咽即死耳。勿以斷簡殘文尊為聖經而曲護甚說,以遺禍後人也。 |
「濡」字應該是「硬」,「按之濡」之後,應該有「大便硬,不惡寒反惡熱」一句,所以才立此方。分析一下用瀉心湯治痞,都是攻補兼施,寒熱並用之方。這裏則是完全去除溫補之藥,只留苦寒下泄之藥,而且用沸水浸泡,絞取濃汁而生服,這樣會有利於急下。卻沒有提及熱結而應該攻下之證,這是錯誤的。按之濡,屬於氣痞,是無形之證,就不應該攻下。而且「結胸證,其脈浮大者,不可下」,那麼心下痞而關脈浮者,反而可以攻下嗎?「小結胸,按之痛」者,尚且不用大黃,為什麼此方會比陷胸湯更峻烈?這一定是因為有需要急下之證比結胸證更嚴重,所以才創製了這一峻攻之劑。學者用古方治今病,如果根據本條脈證而用此方,病人服藥後就會死亡。不要把殘缺之經文視為聖經而強行解說,這樣會遺禍後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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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下痞,大便硬,心煩不得眠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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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瀉心湯 大黃二兩 黃連 黃芩各一兩 附子一枚,別煮取汁 右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滓,內附子汁,分溫再服。 |
附子瀉心湯 大黃二兩 黃連 黃芩各一兩 附子一枚,另外煮而取其汁 用二升沸水浸泡前面三味藥,一會兒即去除藥渣,再加入附子藥液,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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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下痞」下,當有「大便硬,心煩不得眠」句,故用此湯。夫心下痞而惡寒者,表未觧也,當先解表,宜桂枝加附子,而反用大黃,謬矣。既加附子,復用芩連,抑又何也?若汗出是胃實,則不當用附子。若汗出為亡陽,又烏可用芩連乎?許學士云「但師仲景意,不取仲景方」,蓋謂此耳。 |
「心下痞」之後,應該有「大便硬,心煩不得眠」一句,所以才用此方。心下痞而惡寒者,屬於表證未除,應該先解表,適宜用桂枝加附子湯,反而用大黃,是錯誤的。既然加了附子,又用黃芩、黃連,這又是為什麼呢?如果汗出是屬於胃家實,則不應該用附子。如果汗出是因為亡陽,又怎麼可以用黃芩、黃連呢?許學士所說「只要遵循仲景之思想,而不一定用仲景方」,大概就是指此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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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瀉心湯已,復以他藥下之,利不止。醫以理中與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復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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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湯藥而利不止,是病在胃。復以他藥下之而利不止,則病在大腸矣。理中非不善,但遲一着耳。石脂、餘糧助燥金之令,濇以固脫。庚金之氣收,則戊土之濕化。若復利不止者,以腎主下焦,為胃之關也。關門不利,再利小便,以分消其濕。蓋穀道既塞,水道宜通,使有出路,此理下焦之二法也。 |
服湯藥後而下利不止,病位在胃。再用其他藥攻下而下利不止,則病位在大腸。理中湯並非不好,只是落後一步罷了。赤石脂、禹餘糧能助陽明燥金之氣,味澀可以固脫。只要庚金之氣能收斂,則戊土之濕就得以化。如果還是下利不止,則是因為腎主下焦而為胃之關。關門不利,再通過利小便則可以分消濕邪。因為穀道被堵塞以後,水道應該通暢,使水濕有出路,這是調理下焦之二種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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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石脂禹餘糧湯 赤石脂 禹餘糧各一斤 右二味,以水六升,溫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
赤石脂禹餘糧湯 赤石脂 禹餘糧各一斤 用六升水煮前面二味藥,取二升,去渣,分三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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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在下焦,水氣為患也,唯土能制水。石者,土之剛也。石脂、禹糧,皆土之精氣所結。石脂色赤,入丙,助火以生土。餘糧色黃,入戊,實胃而濇腸。雖理下焦,實中宮之劑也。且二味皆甘,甘先入脾,能堅固隄防而平水氣之亢,故功勝於甘、术耳。 |
屬於下焦之下利,是水氣為患,只有土氣能制水氣。石,是土氣中剛強之物。赤石脂、禹餘糧都是土之精氣所凝結。赤石脂之色赤,與丙火相通,能助火氣以生土氣。禹餘糧之色黃,與戊土相通,能充實胃氣而澀腸。雖說是調理下焦,實際上是治療中焦之方。而且二味藥都屬甘味,甘味先入脾,能堅固堤防而平定水氣之亢奮,所以功效勝過甘草、白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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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觧後,心下痞硬,噫氣不除者,旋覆代赭石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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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者,寒傷心也。既發汗復吐下之,心氣太虛,表寒乘虛而結於心下,心氣不得降而上出於聲,君主出亡之象也。噫者,傷痛聲,不言「聲」而曰「氣」者,氣隨聲而見于外也。 |
傷寒,是寒邪傷及心。已經發汗而又加以吐下,則心氣大虛,表寒乘虛而結於心下,心氣不能下降而向上出見於聲音,這是君主外亡之象。噫,是傷痛之聲,之所以不言「聲」而言「氣」,是因為氣隨著聲音而反映在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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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覆代赭石湯 旋覆花 甘草各三兩 人參二兩 半夏半升 代赭石一兩 生姜五兩 大棗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六升,去渣,再煮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
旋覆代赭石湯 旋覆花 甘草各三兩 人參二兩 半夏半升 代赭石一兩 生姜五兩 大棗十二枚 用一斗水煮前面七味藥,取六升,去渣,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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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姜瀉心去芩連乾姜,加旋覆代赭石方也。以心虛不可復瀉心,故製此劑耳。心主夏,旋覆花生于夏末,醎能補心,能軟硬,能消結氣。半夏生于夏初,辛能散邪,能消痞,能行結氣。代赭稟南方之火色,入通于心,散痞硬而鎮虛熱。參甘大棗之甘,佐旋覆以瀉虛火,生姜之辛,佐半夏以散水結,斯痞硬消,噫氣自除矣。若用芩連以瀉心,能保微陽之不滅哉? |
這是生薑瀉心湯去黃芩、黃連、乾薑,加旋覆花、代赭石而成之方。由於心虛不可再次瀉心,所以製作了此方。心主夏氣,旋覆花生於夏季之末,味鹹能補心,能軟硬,能消結氣。半夏生於夏季之初,味辛能散邪,能消痞,能行結氣。代赭石稟南方之火色,入通於心,能散痞硬而鎮虛熱。甘味之人參、甘草、大棗可以輔助旋覆花以瀉虛火,辛味之生薑可以輔助半夏以消散水結,這樣,痞硬消則噫氣自除。若用黃芩、黃連來瀉心,能保證微弱之陽氣不被熄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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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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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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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當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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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而反下之,脉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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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病發于陽,誤下熱入之症也。「表症仍在」下,當有「而反下之」句。太陽病六七日不觧,脉反沉微,宜四逆湯救之。此因誤下,熱邪隨經入府,結于膀胱,故少腹硬滿而不結胸,小便自利而不發黃也。太陽經少氣多血,病六七日而表症仍在,陽氣重可知。陽極則擾陰,故血燥而畜於中耳。血病則知覺昏昧,故發狂。此經病傳府,表病傳裡,氣病傳血,上焦病而傳下焦也。少腹居下焦,為膀胱之室,厥陰經脈所聚,衝任血海所由,瘀血留結,故硬滿。然下其血而氣自舒,攻其裡而表自解矣。《難經》云「氣結而不行者,為氣先病;血滯而不濡者,為血後病」,深合此症之義。 |
這亦是病發於陽,誤下而熱入於裏之證。「表證仍在」之後,應該有「而反下之」一句。太陽病六七日不解,脈反沉微,應該用四逆湯治療。這裏因為誤下,熱邪隨經入腑而結於膀胱,所以小腹硬滿而不結胸,小便自利而不發黃。太陽經少氣多血,病六七之後表證仍在,可知其人陽氣盛。陽極則擾動陰氣,所以血燥而蓄積於中。血病則神志昏糊,所以發狂。這是經病傳腑,表病傳裏,氣病傳血,上焦病而傳於下焦。少腹位於下焦,是膀胱所居之處,厥陰經脈所聚之地,衝脈、任脈、血海皆由此而發,瘀血留結於此,所以少腹硬滿。然而只要攻下其血則氣機自然舒達,治其裏證而表證自解。《難經》說「氣結而不行者,為氣先病;血滯而不濡者,為血後病」,與本證之義完全相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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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身黃,脉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結症也,抵當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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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黃與狂,有氣血之分。小便不利而發黃者,病在氣分,麻黃連翹赤小豆湯症也。若小便自利而發狂者,病在血分,抵當湯症也。濕熱留于皮膚而發黃,衛氣不行之故也。燥血結於膀胱而發黃,營氣不敷之故也。沉為在裡,凡下後熱入之症,如結胸、發黃、畜血,其脉必沉,或緊、或微、或結,在乎受病之輕重,而不可以因症分也。水結、血結俱是膀胱病,故皆少腹硬痛。小便不利是水結,小便自利是血結。「如」字,助語辭,若以「如」字實講,與蓄血發狂分輕重,則謬矣。 |
太陽病發黃與發狂,有氣血之分。小便不利而發黃者,是病在氣分,屬於麻黃連翹赤小豆湯證。如果小便自利而發狂者,是病在血分,屬於抵當湯證。濕熱留在皮膚而發黃,是衛氣不行所致。燥血結於膀胱而發黃,是營氣不布所致。脈沉為病在裏,凡是攻下後熱入於裏之證,比如結胸證、發黃證、蓄血證,一定脈沉,或緊、或微、或結,在於受病之輕重,而不可以根據證候來分。水結、血結都是膀胱病,所以都少腹硬痛。小便不利是水結,小便自利是血結。「如」字,是助語辭,如果將「如」字當實詞解釋,用來分蓄血與發狂之輕重,那就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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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餘藥,宜抵當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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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熱,即表症仍在。少腹滿而未硬,其人未發狂,只以小便自利,預知其為有畜血,故小其制而丸以緩之。 |
有熱,則表證仍在。少腹滿而未硬,病人未有發狂,只是根據小便自利,就可以預知病人將會出現蓄血證,所以將抵當湯減少劑量,並製成丸劑以緩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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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當湯 水蛭熬 蝱虫去翅足,熬,各三十個 桃仁二十粒 大黃三兩,酒洗 右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再服。 |
抵當湯 水蛭熬 蝱虫去翅足,熬,各三十個 桃仁二十粒 大黃三兩,酒洗 用五升水將前面四味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沒有下血,就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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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當丸 水蛭三十個 蝱虫二十五個 桃仁二十個 大黃三兩 右四味,杵分為四丸,以水二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
抵當丸 水蛭三十個 蝱虫二十五個 桃仁二十個 大黃三兩 將前面四味用杵搗爛並分為四丸,用二升水煮一丸,取七合服用,過一天後應當下血,如果沒有下血,再繼續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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蛭,昆虫之飲血者也而利于水。蝱,飛虫之吮血者也而利于陸。以水陸之善取血者,用以攻膀胱畜血,使出乎前陰。佐桃仁之苦甘而推陳致新,大黃之苦寒而蕩滌邪熱。名之曰「抵當」者,直抵其當攻之處也。 |
水蛭,是善於水中生活而飲血之昆蟲。虻蟲,是善於陸地生活而吮血之飛蟲。用水陸而善於取血之物以治膀胱之蓄血,使血從前陰而出。佐以苦甘之桃仁推陳致新,苦寒之大黃蕩滌邪熱。之所以稱為「抵當」,是因為該方能直抵需要攻邪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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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觧者,尚未可攻,當先觧外。外觧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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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氣太重,標本俱病,故其人如狂。血得熱則行,故尿血也。血下則不結,故愈。衝任之血會于少腹,熱極則血不下而反結,故急。然病自外來者,當先審表熱之輕重以治其表,繼用桃仁承氣,以攻其裡之結血。此少腹未硬滿,故不用抵當。然服五合取微利,亦先不欲下意。] 首條以「反不結胸」句,知其為下後症,此以「尚未可攻」句,知其為未下症。「急結」者宜觧,只須承氣。「硬滿」者不易觧,必仗抵當。表症仍在,竟用抵當,全不顧表者,因邪甚于裏,急當救裡也。外症已觧,桃仁承氣,未忘桂枝者,因邪甚于表,仍當顧表也。 |
陽氣太盛,標本俱病,所以其人如狂。血得熱則妄行,所以尿血。血得下則不結,故愈。衝任之血會於少腹,熱盛則血不下而反結,所以少腹急結。然而病從而來者,應該先判斷表熱之輕重而治療表證,然後才用桃仁承氣湯攻其在裏之結血。這裏因為少腹沒有硬滿,所以不用抵當湯。然而只服五合桃核承氣湯取微利,亦是先不想攻下之意。 首條用「反不結胸」這句話,知道這是攻下後之證,這裏用「尚未可攻」這句話,知道這是未攻下前之證。「急結」者容易解除,只需服桃核承氣湯。「硬滿」者不容易解除,必須用抵當湯。表證尚在竟然用抵當湯,完全不考慮表證,這是因為邪氣甚於裏,應該先治裏證。外證已解,用桃仁承氣湯而仍然用桂枝者,是因為邪氣甚於表,仍然應該兼顧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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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仁承氣湯 桃仁五十個 甘草 桂枝 芒硝各二兩 大黃四兩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渣,內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 |
桃仁承氣湯 桃仁五十個 甘草 桂枝 芒硝各二兩 大黃四兩 用七升水煮前面五味藥,取二升半,去渣,再加入芒硝,再煮數沸,熄火。在進食前溫服五合,每天服三次,應當有輕微的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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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其人喜忘者,必有畜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當湯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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瘀血是病根,喜忘是病情,此陽明未病前症。前此不知,今因陽明病而究其自也。屎硬為陽明病,硬則大便當難而反易,此病機之變易見矣。原其故必有宿血,以血主濡也。血久則黑,火極反見水化也,此以大便反易之機。因究其色之黑,乃得其病之根,因知前此喜忘之病情耳。承氣本陽明藥,不用桃仁承氣者,以大便易,不須芒硝。無表症,不得用桂枝。瘀血久,無庸甘草。非蝱虫、水蛭不勝其任也。 |
瘀血是病根,喜忘是病情,這是陽明未病前之證候,之前不知道,如今因為陽明病而究其來源。屎硬就是陽明病,屎硬則大便當難而反容易,這就是病機之變化容易見到的。推究其原因一定有宿血,因為血主濡潤。出血久就會變黑,這是因為火極反見水化,這就是大便反易之機理。因為追究為什麼會大便色黑,才明白此病之根源,因而知道之前喜忘之病情。承氣湯本來是治療陽明病之藥,之所以不用桃仁承氣湯,是因為大便易,不需要芒硝。沒有表證,不能用桂枝。瘀血日久,則無須甘草。只有虻蟲、水蛭才能勝任其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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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無表裡症,發熱七八日,不大便。雖脉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數不觧,合熱則消穀善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當湯。若浮數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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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頭痛、惡寒,為無表症。不煩燥、嘔、渴,為無裡症,非無熱也。「七八日」下,當有「不大便」句。故脉雖浮數,有可下之理。觀下後六七日,猶然不便可知。「合熱」、「協熱」,內外熱也。前條據症推原,此條憑脉辨症。表裡熱極,陽盛陰虛,必傷陰絡,故仍不大便者,必有畜血。熱利不止,必大便膿血矣,宜黃連阿膠湯主之。上條「大便反易」,知瘀血留久,是驗之于已形。此條仍「不大便」,知瘀血已結,是料之于未形。六經惟太陽、陽明有蓄血症,以二經多血故也,故脉症異而治則同。 太陽協熱利,有虛有熱,陽明則熱而不虛。少陰便膿血屬于虛,陽明則熱。數為虛熱,不能消穀。消穀善饑,此為實熱矣。 |
沒有頭痛、惡寒,則無表證。沒有煩燥、嘔吐、口渴,則無裏證,不是無發熱。「七八日」之後應當有「不大便」一句。所以脈雖浮數,而有可以攻下之理。只要觀察一下攻下後六七日仍然不大便就可以知道了。「合熱」、「協熱」,都是指內外皆熱。前一條根據證候推究其病機,本條則根據脈象來辨別證候。表裏熱極,陽盛陰虛,必然會傷到陰絡,所以仍然不大便者,必然有蓄血。熱利不止,必然會導致大便膿血,應該用黃連阿膠湯主治。上一條提到「大便反易」,知道瘀血已經停聚日久,是從可見之證候來判斷。本條仍然說「不大便」,便知道瘀血已結,是在證候出現之前加以推測。六經病中只有太陽病、陽明病有蓄血證,因為二經多血之緣故,雖然脈證不同而治法則相同。 太陽病協熱下利,有虛有熱,陽明病則只有熱而沒有虛。少陰病便膿血屬於虛,陽明病則只有熱。脈數為虛熱,不能消化水穀。如果消穀善饑,這就是實熱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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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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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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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逆諸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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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項而還,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則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腹滿而喘,口渴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譫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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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風,不以麻黃、青龍發汗,而以火攻其汗,則不須言風邪之患,當知火邪之利害矣,血得熱則流,氣得熱則溢,血氣不由常度而變猶生也。風為陽邪,火為陽毒,所謂「兩陽」也。兩陽相灼,故即見兩陽合明之病。「身體枯燥」,身無汗也,故身發黃。頭汗至頸,故但身黃,而頭至頸不黃也。首為元陽之會,不枯燥,是陽未虛竭。有汗出,是陰未虛竭。此兩陽尚熏於形身,而未內灼于藏府也。此血氣流溢之輕者,若其人陽素盛者,因熏灼而傷血,其鼻必衄。其人陰素虛者,因熏灼而傷津,小便必難。若其人陰陽之氣俱虛竭者,胸滿而喘,口乾咽爛而死者,有矣。或胃實而詀語,或手足躁擾,而至于捻衣摸床者有矣。皆氣血流溢,失其常度故也。「小便利」,是反應「小便難」句。凡傷寒之病,以陽為主,故最畏亡陽。而火逆之證,則以陰為主,故最怕陰竭。「小便利」者為可治,是陰不虛,津液未亡,太陽膀胱之氣化猶在也。陽盛陰虛,是「火逆」一症之綱領。陽盛則傷血,陰虛則亡津,又是《傷寒》一書之大綱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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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中風證不用麻黃湯、大青龍湯發汗,反而用火法攻其汗,則不需要說風邪為患有多嚴重,而應該知道火邪之厲害。血遇熱則妄行,氣遇熱則泛溢,血氣不循常道而運行則變證四出。風為陽邪,火為陽毒,這就是所說之「兩陽」。兩陽相互薰灼,所以就出現兩陽合明之病。「身體枯燥」就是身上無汗,所以身體發黃。頭汗至頸部為止,所以只有身體發黃,而頭至頸部則不發黃。頭為元陽之會,有汗出而不枯燥,說明陽氣尚未虛竭。有汗出,又反映陰氣尚未虛竭。這代表兩陽只是熏灼於身體表面,尚沒有內灼於臟腑。這是血氣妄動之輕證,如果其人陽熱素盛,因為陽熱熏灼而傷血,一定會流鼻血。如果病人陰氣素虛,因為陽熱熏灼而傷津,小便必然困難。如果病人陰陽之氣都虛竭,那麼就會有胸滿而喘,口乾咽爛而死。或者會因為胃實而譫語,或者手足躁擾,甚至捻衣摸床。這些都是因為氣血妄動而失其運行之常度。「小便利」,是相對於「小便難」而言。凡是傷寒病以陽氣為主,所以最怕亡陽。而火逆之證則以陰氣為主,所以最怕陰竭。「小便利」者為可治,是因為陰不虛,津液未亡,太陽膀胱之氣化還正常。陽盛陰虛是「火逆」證之病機綱領。而陽盛則傷血,陰虛則亡津,又是《傷寒論》一書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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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二日,煩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必發譫語,十餘日振慄自下利者,此為欲觧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故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硬,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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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指火熱之輕者言之。太陽病經二日,不汗出而煩躁,此大青龍症也。不知發汗兼以清火,而反以火熨其背。背者,太陽之部也,太陽被火迫,因轉屬陽明。胃者,陽明之府,水穀之海也。火邪入胃,胃中水竭,屎必燥硬。煩躁不止,詀語所由發也。非調胃承氣下之,胃氣絕矣。「十餘日」句,接「大汗出」來,蓋其人雖大汗出,而火熱未入胃中,胃家無恙,詀語不發,煩躁已除。至二候之後,火氣已衰。陽氣微,故振慄而觧。陰氣復,故自利而觧,此「陰陽自和而自愈」者也。「故其汗」至未,是倒句法,釋未利、未觧前症,溯其因而究由也,言所以能「自下利」者何以故。因其自汗出時,從腰已下不得汗。夫腰已下為地,地為陰,是火邪未陷入于陰位也。二陽膀胱之液俱未傷也。「欲小便不得,而反嘔、欲失溲」,此非無小便也,其津液在上焦,欲還入胃中故也。凡大便硬者,小便當數而不多,今小便反不數而反多,此應前「欲小便不得」句,正以明津液自還入胃中而下利之意也。「利」是通利,非瀉利之謂,觀「大便已」可知矣。頭為諸陽之會,卓然而痛者,陰氣復則陽氣虛也。「足心必熱」,反應「足下惡風」句,前「大汗出」則風已去,故身不惡風,汗出不至足,故「足下惡風」也。今火氣下流,故足心熱。火氣下流,則穀氣因之下流,故大便自利也,大便已頭疼,可與「小便已陰疼」者參之。「欲小便不得,反失溲」,「小便當數,反不數反多」,與上條「小便難」,「小便利」,俱是審其陰氣之虛不虛,津液之竭不竭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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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指火熱之輕證而言。太陽病經過二日,不汗出而煩躁者,是大青龍湯證。醫者不知道應該發汗兼清火,反而在背部進行火熨。背部是太陽經氣運行之處,太陽氣被火邪所犯,因而轉屬於陽明病。胃為陽明之腑,水穀之海。火邪入胃,胃中水竭,大便必然乾燥而硬。煩躁不止,則必然會譫語。此時如果不用調胃承氣湯攻下,就會使胃氣絕。「十餘日」一句是接「大汗出」而來,因為病人雖然大汗出,而火熱邪氣尚未進入胃中,胃家未有出現病變,則譫語不作,煩躁已除。等到十二日後,火氣已衰。陽氣衰微,所以戰汗而解。陰氣恢復,所以自利而解,這都表明「陰陽自和而自愈」。從「故其汗」到條文之末是倒裝句,用來解釋「未利」、「未解」前之證候,追溯其病因病機,來討論之所以能「自下利」是什麼麼原因所致。因為在病者自出汗時,從腰以下不得汗。腰以下屬於地,地為陰,表明火邪尚未陷入於陰分。胃與膀胱之津液均未被傷及。「欲小便不得,而反嘔,欲失溲」,這不是沒有小便,而是因為津液在上焦,津液要返回胃中。凡是大便硬者,小便次數應該多而量不多,如今小便次數少而量較多,與前面所說的「欲小便不得」相對應,正是為了說明津液自然返回入胃中而下利之意。「利」是指通利,而不是瀉利之意,從「大便已」一句就可以知道此意。頭為諸陽之會,突然頭痛,表明陰氣恢復而陽氣虛損。「足心必熱」,對應「足下惡風」一句,前面說「大汗出」則風邪已去,所以身上不惡風,而汗出未至於足部,所以「足下惡風」。如今火氣下流,所以足心熱。火氣下流,那麼穀氣亦會隨之下流,所以病人大便自利,大便後頭疼可與「小便已陰痛」相互參照。「欲小便不得,反失溲」,「小便當數,反不數反多」,與上條所說「小便難」,「小便利」,都是用來判斷陰氣虛與不虛,津液竭與不竭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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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過經不觧,必圊血,名為火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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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以「火劫」發汗而衄血,是陽邪盛于陽位,故在未過經時。此條以「火熏」不得汗而圊血,是陽邪下陷入陰分,故在過經不觧時。次條大汗出後十餘日,振慄下利而解,此條不得汗,過經圊血而猶不觧,可知劫汗而得汗者,其患速,不得汗者,其患遲。名為「火邪」,則但治其火,而不慮其前此之風寒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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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因為用「火劫」發汗而衄血,是陽邪盛於陽位,所以是發生在未過經之時。本條用「火熏」發汗,由於不得汗出而大便出血,是陽邪下陷於陰分,所以是發生在已經過經而病不解之時。接下去一條說的是大汗出後十餘日,振慄下利而解,本條則說不得汗,過經後大便出血而仍不解,由此可知火劫後有汗出者,病變迅速,無汗出者,病變緩慢。名為「火邪」,則只需要治其火邪,而不用考慮之前所患之風寒邪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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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必驚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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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皆陽盛之症,以中風為陽邪也。此後是陽虛之症,以傷寒為陰邪也。陽盛者,輕則發狂、詀語,重則衄血、圊血,此不戢自焚者也。陽虛者,神不守舍,起居如驚,其人如狂,是棄國而逃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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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所說都是陽盛之證,因為中風是陽邪。此後則是陽虛之證,因為傷寒為陰邪。陽盛者,輕則發狂、譫語,重則衄血、大便出血,這是不能及時熄滅則自焚。陽虛者,神不守舍,起居有如受驚一般,病人如狂,這是棄國而逃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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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註詳桂枝篇。右論火逆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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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注詳桂枝篇。前面所論為火逆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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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傷寒者,加溫鍼必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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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鍼者,即燒鍼也,燒之令其溫耳。寒在形軀而用溫鍼刺之,寒氣內迫于心,故振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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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針,就是燒針,就是把針燒了之後讓其變溫。寒邪在體表而用溫針刺之,寒氣內迫於心,所以會振慄而驚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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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重發汗,復加燒鍼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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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發汗而病不觧,則不當汗矣。復加燒鍼以迫其汗,寒氣內侵,當救其裡。「燒鍼」後宜有脫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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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發汗而病不解,則不應該再發汗了。再次用燒針強迫發汗,寒氣內侵,應當治其裡證。「燒針」後面應該有脫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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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逆,下之,因燒鍼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方註詳桂枝篇。 其脉沉者,營氣微也。營氣微者,加燒鍼則血流不行,更發熱而煩躁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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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流」、「行」二字,必有一誤,此「陰陽俱虛竭」之候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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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流」、「行」二字,必定有一個字有誤,這是「陰陽俱虛竭」之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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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鍼令其汗,鍼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者,灸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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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註詳桂枝篇。右論火鍼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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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註詳桂枝篇。前面所論為火針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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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宜以汗觧。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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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皆論灸之而生變也。腰以下重而痺者,因腰以下不得汗也。咽燥、吐血者,亦陽盛而然也,比衄加甚矣。當知灸法為虛症設,不為風寒設,故叮嚀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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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討論艾灸所衍生之病變。腰以下沉重而麻痹者,是因為腰以下沒有出汗。咽燥、吐血,亦是因為陽邪盛所導致,比鼻衄更嚴重。醫者應該知道艾灸法原本是為虛證而設,而不是為風寒而設,所以我才會如此叮嚀醫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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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火灸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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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所論是火灸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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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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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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痙濕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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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痙、濕、暑三症,宜應別論,以傷寒所致,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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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主表,六氣皆得而傷之。三種,故與傷寒不同,然亦有因于傷寒而見症與傷寒相似,故論及之耳。 |
太陽主表,風寒暑濕燥火六氣皆能傷於太陽,這三種病與傷寒病不同,然而亦有因為傷於寒邪而所見證候與傷寒病相似者,所以對此加以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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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脉沉而細,身熱,足寒,頭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脉赤,獨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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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發汗太多,則無液養筋,筋傷則攣急而反張矣,「太陽主筋所生病」矣。要知痙之一症,非無因而至,蓋因于傷寒發汗不如法所致耳。 |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發汗太多,則無津液濡養筋脈,筋傷則攣急而角弓反張,這是因為「太陽主筋所生病」。關鍵要明白痙證並不是沒有原因而發生,是因為傷寒病發汗不如法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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痙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攣急,必介齒,可與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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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脉本浮,今反沉者,營氣微也,細者,陽氣少也。身熱而足寒者,下焦虛也。頭痛雖止,而頸項強急、惡寒之症未罷,更時見面赤、目赤,是將轉屬于陽明。然諸症皆與傷寒相似,而非痙獨有。頭面動搖、卒然口噤、背反如張弓者,與傷寒不相似,故名之曰「痙」耳。此汗多亡液,不轉屬陽明而成痙者,以發汗太驟,形身之津液暴脫而胃家津液未乾,故變見者仍是太陽表症,而治法當滋陰以急相其裡,勿得以沉細為可溫也,炙甘草湯主之。《金匱》用桂枝湯加栝蔞根,恐不勝其任。 |
太陽病之脈本應浮,如今脈反沉,表示營氣衰微。脈細,表示陽氣不足。身熱而足寒,表示下焦虛。頭痛雖止,但頸項強急、惡寒之證未除,又不時見到面紅、目赤,這是疾病將轉屬於陽明。然而各種證候都與傷寒病相似,而不是痙病所獨有。只有頭面動搖、突然口噤、角弓反張這些證候與傷寒病不同,所以稱之為「痙」。發汗過多而亡津液,沒有轉屬為陽明病而變為痙證者,是因為發汗太急,身體之津液暴脫而胃家之津液未竭,所以發生變化的仍是太陽病表證,而治法則應該滋陰來迅速治療裏證,不要因為脈沉細而認為可以使用溫法,用炙甘草湯主治。《金匱要略》用桂枝湯加栝蔞根,恐怕無法勝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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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者,名曰柔痙。剛痙,葛根湯主之。柔痙,括蔞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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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以表氣虛實分剛柔,原其本而名之也。亦可以知其人初病之輕重,稟氣之強弱而施治矣。《金匱》用葛根湯則謬。 |
這是根據表氣之虛實來分剛痙與柔痙,從其本原而加以命名。亦可以知道病人初病之輕重,稟賦之強弱而加以施治。《金匱要略》用葛根湯是錯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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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痙症。 |
前面所論為痙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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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于汗出當風,或久傷寒冷所致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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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當風寒,則汗不越。久留骨節,故一身盡疼。玄府反閉,故發熱。日晡為陽明主時,太陰濕土鬱而不伸,故劇。此雖傷于濕,而實因于風寒也。《金匱》用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
汗出時受風寒,則汗不能外出。風寒久留在骨節,所以全身疼痛。汗孔反而閉合,所以發熱。日晡是陽明之氣所主之時,太陰之濕土鬱而不宣,所以日晡時會加劇。雖然這是濕邪所傷,而實際是因為風寒邪氣。《金匱要略》用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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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濕為病,脉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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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為風,陰陽俱浮,自汗出者,風濕相搏于內也。濕流骨節,故身重。濕勝則衛氣行陰,不得行陽,故好眠也。睡則氣從鼻出,風出而濕留之,呼吸不利,故鼻息必鼾。濕留會厭,則重而難發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矣。法當汗觧而反下之,大便利則小便必不利。心肺之氣化不宣,胃家之關門不利,脾土之承制不行,故直視、失溲也。若以火劫之,受火氣之輕者,濕不得越,因熱而發黃。受火氣之重者,必亡陽而如驚癇狀,液脫而時見瘈瘲之形矣。 |
脈浮主風,脈陰陽俱浮而汗自出者,是風濕邪氣相搏於內。濕流骨節,所以身重。濕盛則衛氣行於陰分而不能行於陽分,所以好睡。睡覺時氣從鼻出,風氣易出而濕氣則停留,呼吸不利,所以會有鼻鼾。濕氣留於會厭部,則會厭沉重而難以發聲,好像在密閉之室內說話,這是因為中焦有濕邪。應該用發汗法解表,反而用下法,大便利則小便必然不利。心肺之氣化無以宣發,胃家之關門不利,脾土不能承制,所以直視而失溲。如果用火法發汗,火邪所傷之輕者,濕邪不能外泄,則因為熱邪而發黃。受火邪所傷之重者,必然亡陽而如驚癇狀,由於津液大傷而不時會痙攣之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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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值天陰雨不止,風濕相搏,一身盡疼,法當汗出而觧。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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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備言風濕諸症,未及身疼,要知風濕與傷寒之身疼不同。傷寒身疼無止時,風濕相搏而痛,多在日晡時發。若更值陰雨,是風濕與天氣合,故疼痛更甚,不必在日晡時也。陰雨不止,疼痛亦不止。法當汗觧,汗大出,濕反不去者,風為陽邪,其入淺,濕為陰邪,其入深。又風傷于上,濕傷于下,淺者、上者易去,而深者、下者難出,故微汗之,令遍身漐漐乃佳耳。 |
上條全面指出風濕各種證候,但沒有提到身體疼痛,關鍵要知道風濕與傷寒病之身體疼痛是不同的。傷寒病之身體疼痛是無休止的,風濕相搏所致疼痛大多在日晡之時發作。如果正值陰雨天,則風濕邪氣與天之濕氣相合,所以疼痛會更加嚴重,不必在日晡之時才會出現。天陰雨不止,則疼痛亦不止。應該用汗法,但大出汗後,濕邪反而不去,是因為風為陽邪,犯人之淺表。濕為陰邪,犯人之病位深。此外,風傷於上,濕傷於下,在上而病位淺之邪氣容易被去除,在下而病位深之邪氣則難以被除,所以要微微發汗,遍及全身而又續持微汗則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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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煩疼,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脉浮虛而濇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朮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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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為在表,虛為風,濇為濕。身體煩疼,表症表脉也。不嘔、不渴,是裡無熱。故于桂枝湯君桂以治風寒,去芍藥之酸寒,易附子之辛熱以除寒濕。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表症未除,病仍在表,不是因于胃家實,而因于脾氣虛矣。蓋脾家實,腐穢當自去。脾家虛,濕土失職,不能制水,濕氣留于皮膚,故大便反見燥化。不嘔、不渴,是上焦之化源清,故小便自利。濡濕之地,風氣常在,故風濕相搏不觧也。病本在脾,法當君以白术代桂枝以治脾,培土以勝濕,土旺則風自平矣。前條風勝濕輕,故脉陰陽俱浮。有內熱,故汗自出,宜桂枝湯。此濕勝風微,故脉浮虛而濇。內無熱而不嘔、不渴,故可加附子桂枝理上焦。大便硬,小便利,是中焦不治,故去桂。大便不硬,小便不利,是下焦不治,故仍須桂枝。 |
脈浮為病在表,脈虛主風邪,脈澀主濕邪。身體煩疼,是表證表脈。不嘔、不渴,表示裏無熱邪,所以在桂枝湯中以桂枝為君藥以祛風寒,去酸寒之芍藥,換成辛熱之附子以除寒濕。如果病人大便硬,小便自利,是表證未除而病仍在表,這不是因為胃家實,而是因為脾氣虛。脾家實,則腐穢之邪當自然泄去,而脾氣虛,脾運失職而不能制約水邪,則濕邪留在皮膚,所以大便反而燥化。不嘔、不渴,是因為上焦之氣化正常,所以小便自利。潮濕之地,常常有風邪,所以風濕相搏不解。此病原本於脾,治法上就應該以白朮為君,代替桂枝來治脾,培土以勝濕,土氣旺則風邪自然消散。前條所論為風邪重而濕邪輕,所以脈陰陽俱浮。有內熱,所以汗出,適宜用桂枝湯。這裏是濕邪重而風邪微,所以脈浮虛而澀。內無熱則不嘔、不渴,所以加附子、桂枝以調理上焦之氣。大便硬,小便利,是因為中焦運化失常,所以去桂枝。大便不硬,小便不利,是因為下焦失常,所以仍需用桂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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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附子湯 桂枝四兩 附子三枚,炮 大棗十二枚 生姜三兩 甘草二兩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渣,分溫三服。 |
桂枝附子湯 桂枝四兩 附子三枚,炮 大棗十二枚 生薑三兩 甘草二兩 用六升水煮前面五味藥,取二升,去渣,每天分三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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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术湯 前方去桂枝,加白术四兩,餘同前法。 |
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朮湯 前方去桂枝,加白朮四兩,其餘用法與前方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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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服,其人身如痺。半日許,復服之。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以术附并走皮肉,逐水氣未得除,故使然耳。法當加桂四兩,此本一方二法,以大便硬,小便自利,去桂也。以大便不通,小便不利,當加桂。附子三枚恐多也,虛弱家及產婦宜減之。 |
最初服藥時,病人身體會有麻木感。半天左右,再服藥。三次藥都喝完,病人好像有眩暈,不要奇怪,這是因為白朮與附子一起外走皮肉,祛逐水氣而暫時未被盡除,所以才會如此。應該在方中加桂枝四兩,這原本是一方二法,因為大便硬,小便自利,所以才去桂枝。因為大便不通,小便不利,則應該加桂枝。用三枚附子恐怕有些多,身體虛弱者及產婦應該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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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濕相搏,骨節煩疼,掣痛不得曲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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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腫痛劇,不得屈伸,濕盛于外也。惡風不欲去衣,風淫于外也,汗出,短氣,小便不利,化源不清也。君桂枝以理上焦而散風邪,佐术附、甘草,以除濕而調氣。 |
身體腫脹而疼痛劇烈,肢體不能屈伸,是因為濕邪盛於外。惡風而不想脫去衣服,是因為風邪盛於外。汗出,氣短,小便不利,是因為水液之運化失常。用桂枝作為君藥以調理上焦而散風邪,佐以白朮、附子、甘草來祛除濕邪而調理氣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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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濕,脉浮,身重,汗出,惡風者,防己黃芪湯主之。防己、黃芪、甘草、白术、姜棗。喘加麻黃。胃中不和,少加芍藥。氣上衝者,加桂枝。下有陳寒者,稍加細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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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附子湯 甘草炙 白术各二兩 桂枝四兩 附子二枚 右四味,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初服得微汗則觧。能食,汗復煩者,服三合。 |
甘草附子湯 甘草炙 白术各二兩 桂枝四兩 附子二枚 用六升水煮前面四味藥,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初服時稍微出汗則愈。能進食,汗出後又煩躁者,再服三合湯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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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脉沉而細者,此名濕痺。濕痺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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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曰:「風寒濕三氣合而為痺,痛者,寒氣多也。」煩者,陽遭陰也。夫脉浮為風,細為濕。太陽脉本浮,風濕為病,脉陰陽俱浮而浮虛而濇,合關節煩疼,脉反沉細者,是發汗不如法,但風氣去,濕流骨節為着痹也。濕氣留著于身形,脾氣不能上輸,肺氣不能下達,膀胱之液不藏,胃家之關不啟,故小便不利。脾土上應濕化,不能制水,故大便反快。但利其小便,安能聚水而為患哉?風濕相搏者,當發汗。風去濕在者,當利小便,此兩大法。吐、下、火攻,非其治矣。 |
《內經》說:「風寒濕三氣合而為痹,痛者,寒氣多也。」煩,是因為陽氣受陰邪所犯。脈浮為風,脈細為濕。太陽病之脈本應浮,風濕為病,則脈陰陽俱浮而又浮虛而澀。加上關節煩疼,脈反沉細者,是因為發汗方法不正確,只是風氣去,而濕邪則流於骨節而導致着痹。濕邪留於身形,脾氣不能上輸,肺氣不能下達,膀胱之津液不藏,胃家之關不開啟,所以小便不利。脾土之性為濕,不能制水,所以大便反而泄瀉。只須通利小便,水氣怎麼還能停聚而為患呢?針對風濕相搏之病,應該發汗。風邪去而濕邪仍在者,則應該利小便,這是兩大治法。涌吐、攻下、火法都不是正確之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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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熏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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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濕不得洩,熱不得越,則身黃。若傷寒發黃時,身疼已觧。此濕流關節,故不觧也,須五苓以除其濕。 |
凡是濕邪無以泄出,熱邪則不能外越,則身體發黃。如果傷寒病發黃時,身疼痛已除。這是濕邪流於關節,所以疼痛仍不解,必須用五苓散以祛除濕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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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家,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口燥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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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頭汗,若小便利,則不發黃。背強、惡寒,尚是太陽寒濕,法當汗觧。若下之,陽氣擾于胸中,故滿。中傷胃氣,故噦。下焦虛不能制水,故小便不利也。如舌上有胎,不是心家熱,以上焦之濕不除,胸中之寒不觧,惟丹田之有熱不安于下焦而上走空竅,故口燥煩而舌上胎耳。不能飲水,可見濕猶在中,又當從五苓去桂枝易肉桂之法矣。 |
但頭汗出,如果小便利,則不會發黃。背強而惡寒,仍然是太陽寒濕之病,應該用汗法。如果用下法,則陽氣擾亂於胸中,所以胸滿。傷及胃氣,所以噦。下焦虛弱而不能制水,所以小便不利。如果舌上有苔,這不是因為心有熱邪,而是因為上焦之濕不除,胸中之寒不解,只有丹田之熱不安於下焦而上走空竅,所以口燥煩而舌上有苔。不能飲水,可知濕邪仍在於裏,又應該用五苓散去桂枝而用肉桂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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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下利不止者亦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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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痺本無死症,皆因妄治而死。火逆則驚癇、瘈瘲,下之則直視、失溲,舌胎而噦,皆死兆也。夫額上汗出而小便不利,是痺不得洩,故發黃。此更微喘,是水氣入肺,當不能通調水道。而小便反利者,是「膀胱不藏,水泉不止」也。若下利不止,是「倉廩不藏,門戶不要」也。失守者,死矣。 |
濕痹本來沒有死證,都因為誤治而死。誤用火法則驚癇、痙攣,誤用下法則直視而失溲,舌上有苔而噦,都是死亡之徵兆。額上汗出而小便不利,是濕痹之邪無以泄出,所以發黃。這裏又有微喘,是水氣入於肺而肺不能通調水道。而小便反而通利者,則是因為「膀胱不藏,水泉不止」。如果下利不止,則是因為「倉廩不藏,門戶不要」。只要是臟腑失守,就是死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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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脉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中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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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皆是表症。鼻塞而不鳴,脉大而不浮,不關風矣。脉不沉細,非濕痺矣。腹初不滿,則非瘀熱在裏。重于頭痛,是頭中寒濕可知。寒濕從鼻而入,故鼻塞亦當從鼻而出。內藥鼻中,「塞因塞用」法也。 |
以上種種都屬於表證。鼻塞而不鳴,脈大而不浮,都與風邪無關。脈不沉細,就不是濕痹。病初時不腹滿,就不是瘀熱在裏。頭痛比較嚴重,可知是頭部中於寒濕。寒濕從鼻而入,則治鼻塞時應該通過鼻子使邪氣透出。把藥放進鼻中,這是「塞因塞用」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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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濕症 |
前面所論為濕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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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暑者,身熱疼重而惡寒,脉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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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與傷寒迥殊,而亦有因于傷寒者。太陽之氣,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冬月之傷寒,傷于天之寒風。夏月之傷寒,傷于地之寒水也。脉微亡陽,脉弱發熱。此身熱、脉微,本是暑傷于氣,而疼重、惡寒,實由于寒水沐浴,留在皮膚而然,亦是傷寒所致耳。《金匱》用瓜蒂湯,非是。宜五苓散、藿香飲之類。 |
中暑與傷寒病完全不同,但亦有是因為傷於寒邪者。太陽之氣,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冬月之傷寒,是傷於在天之寒風。夏月之傷寒,則是傷於在地之寒水。脈微為亡陽,脈弱則發熱。這裏身熱而脈微,本來是暑邪傷氣,而身體疼痛沉重而惡寒,實際是由於用冷水沐浴,寒水邪氣留在皮膚所致,亦是傷於寒邪所致。《金匱要略》用瓜蒂湯,是不對的。應該用五苓散、藿香飲之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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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暑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細芤遲,小便已,洒洒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鍼,則發熱甚。下之,則淋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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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細芤遲,不得連講,言中暑夾寒之脉,或微弱,或弦細,或芤遲,皆是虛脉。如脉浮而緊者,名曰「弦」,弦而細則為「虛」矣,脉弦而大則為「芤」。芤固為虛,芤而遲,更為寒矣。以此脉而見發熱、惡寒,身重疼痛等症,雖當炎夏而虛寒可知。更當審其小便,小便者,寒水之氣化也。寒水留在皮膚,不得下行,故小便已而灑然毛聳,其短濇可知。手足為諸陽之本,小便已而逆冷,其寒水留于四肢可知。夏行冬令,不可謂非傷寒所致耳。仍以「中暑」名之者,以其人陰氣素虛,因小有勞,身即發熱。內熱更熾,見其開口以出之,板齒枯燥,故知其本乎中暑耳,若汗之,表陽愈虛,陰寒反甚。火攻,則陰津愈虛,發熱反甚。下之,水行穀道,小便更短濇而成淋矣,此東垣補中益氣,深合仲景心也。 |
脈細芤遲,不得串連地解釋,這說的是中暑夾寒之脈象,有的微弱,有的弦細,有的芤遲,都屬於虛脈。比如脈浮而緊,稱為「弦脈」,脈弦而細就是「虛脈」,脈弦而大則為「芤脈」。芤脈固然為虛,但芤而遲,更代表寒象。因為如此之脈象而見發熱、惡寒、身體沉重疼痛等證,就算在炎夏之時,亦可以知道是虛寒。更應當審察病人之小便,小便是寒水之氣所化。寒水留於皮膚,不能下行,所以小便後便灑灑然毫毛豎立,就可知小便短澀。手足為諸陽之本,小便後而手足逆冷,可知是寒水留於四肢。夏季之時反行冬令,不可以說這不是傷於寒所致。但仍然用「中暑」之名稱之,是因為病人陰氣素虛,稍微疲勞,身體就發熱。內熱更盛,見其開口呼吸,牙齒枯燥,所以知道此病是因為中暑。如果對其進行發汗,表陽更虛,陰寒反而更重。對其進行火攻,則陰津愈虛,發熱反而更重。如果用下法,則水氣行水穀之道,小便就變得短澀而成淋證。這就是李東垣之補中益氣湯證,非常符合仲景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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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暑,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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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夾寒,有不因乎浴水而因乎乘涼者,或因露風,或因曠宇,或因夜風陰寒,先著于肌膚,而暑氣內傷于心脉,故惡寒、身熱、汗出而渴也。清暑益氣湯,東垣得之矣。 |
中暑兼有寒邪,有的不是因為沐浴而是因為乘涼,或者因為暴露在當風之處,或者因為暴露在空曠之處,或者因為夜間陰寒之風先進入肌膚,而暑氣則內傷於心脈,所以見惡寒、身熱、汗出而渴之證。用清暑益氣湯,說明李東垣知道其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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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暑症。 |
前面所論為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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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症皆本于傷寒,故惡寒、發熱、身疼皆與傷寒相似。痙者脉同濕家,中暑則大同小異,三脉迥殊于傷寒。治之者,當以脉別症,更當從脉施治耳。 |
這三種病證都因為傷於寒邪,所以惡寒、發熱、身體疼痛都與傷寒病相似。痙病之脈象跟濕病一樣,中暑病則大同小異,但三種病之脈象與傷寒病都不一樣。治療時應該按照脈象來辨別不同疾病,更應該根據脈象加以施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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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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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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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脉証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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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脉浮而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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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無目疼、鼻乾之經病,又無「尺寸俱長」之表脉。微喘、惡寒、脉浮而緊,與太陽麻黃証同。口苦、咽乾,又似太陽少陽合病。更兼腹滿,又似太陽太陰兩感。他經形証互呈,本經証未顯,何以名為「陽明中風」耶?以無頭項強痛,則不屬太陽;不耳聾、目赤,則不屬少陽;不腹痛、自利,則不關太陰。是知口為胃竅,咽為胃門,腹為胃室,喘為胃病矣。今雖惡寒,二日必止。脉之浮緊,亦潮熱有時之候也。此為陽明初病在裡之表,津液素虧,故有是証。若以腹滿為胃實而下之,津液既竭,腹更滿而小便難,必大便反易矣。此中風轉中寒,胃實轉胃虛,初能食而致反不能食之機也。傷寒中風,但見有柴胡一証便是,則口苦、咽乾,當從少陽証治。「脉浮而緊」者,當曰「弦」矣。 |
本條無目痛、鼻乾等陽明經病,又無「尺寸俱長」之表證脈象。微喘、惡寒、脈浮而緊,與太陽病之麻黃湯證相同。口苦、咽乾,又像太陽與少陽合病。還有腹滿,又像太陽與太陰兩感之病。其他各經之病證都出現了,而陽明本經之病證則沒有出現,為什麼會稱其為「陽明中風」呢?因為沒有頭頸強痛,則不屬於太陽病;沒有耳聾、目赤,則不屬於少陽病;沒有腹痛、下利,則與太陰病無關。由此可知,口為胃之竅,咽為胃之門,腹為胃之室,喘屬於胃病。如今病人雖然惡寒,兩日後必然消散。脈浮緊,亦是潮熱發作有時之外候。這是陽明初病時,病邪在裏之表,而其人津液素虧,所以有此類證候。如果將腹滿作為胃實之證而誤用下法,既然津液受到損傷,腹滿就會加重而且小便困難,大便必然反而容易。這是中風證轉為中寒證,胃實證轉為胃虛證,從最初能食反而導致不能食之發生機制。不過傷寒還是中風,只要有柴胡證就可以用柴胡湯治療,所以口苦、咽乾,就應該從少陽病來治療。「脈浮而緊」,應該稱為「弦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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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中風,脉弦浮大而短氣,腹部滿,脇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外不觧。病過十日,脉弦浮者,與小柴胡湯。脉但浮,無餘証者,與麻黃湯。若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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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不言發熱,看「中風」二字,便藏表熱在內。「外不觧」,即指表熱而言,即暗伏「內已觧」句。病過十日,是「內已觧」之互文也,當在「外不觧」句上。「無餘証」句,接「外不觧」句來。「刺之」,是刺足陽明,隨其實而瀉之。「少差」句,言內能俱減,但外証未觧耳,非刺耳前後,其腫少差之謂也。「脉弦浮」者,向之浮大減小而弦尚存,是陽明之脉証已罷,惟少陽之表邪尚存,故可用小柴胡以觧外。若脉但浮而不弦大,則非陽明少陽脉。「無餘証」,則上文諸証悉罷,是無陽明、少陽証,惟太陽之表邪未散,故可與麻黃湯以觧外。所以然者,以陽明居中,其風非是太陽轉屬,即是少陽轉屬。兩陽相熏灼,故病過十日,而表熱不退也。無餘証可憑,只表熱不觧,法當憑脉。故弦浮者,可知少陽轉屬之遺風。但浮者,是太陽轉屬之餘風也。「若不尿、腹滿加噦」,是接「耳前後腫」來,此是內不觧,故小便難者,竟至不尿,腹部滿者竟不減。「時時噦」者,更加噦矣,非刺後所致,亦非用柴胡麻黃後變証也。太陽主表,故中風多表証。陽明主裡,故中風多裡証。弦為少陽脉,耳前後、脇下為少陽部。陽明中風,而脉証兼少陽者,以膽為風府故也。若不兼太陽、少陽脉証,只是陽明病,而不名「中風」矣。參看口苦、咽乾,知陽明中風,從少陽轉屬者居多。 本條多「中風」而不言惡風,亦不言惡熱,要知始雖惡寒,二日自止,風邪未觧,故不惡熱。是陽明「中風」,與太少不同。而陽明過經,留連不觧之風,亦與本經初中迥別也。 |
本條沒有提及發熱,但看到「中風」二字,便知道表熱已經入裏。「外不解」指表熱而言,已經暗示「內已解」這句話。「病過十日」,與「內已解」互辭,應該放於「外不解」之前。而「無餘證」句,應該緊接「外不解」句而來。「刺之」,是指針刺足陽明穴,針對其實邪而瀉熱。「少差」,指裏證均能因針刺而緩解,只是外證未解而已,不是針刺耳部前後之後,腫脹稍微好轉。「脈弦浮」,是指原本浮大之脈減弱但弦脈仍在,表示陽明病之脈證已被消除,只是還存有少陽病之表邪,所以可用小柴胡湯來解除外證。如果脈象只浮而不弦大,那就不是陽明病或少陽病之脈。「無餘證」,是指上文所說各種證候都已消除,表示沒有陽明病或少陽病之證,只是太陽病之表邪尚未散盡,所以可用麻黃湯以解外。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陽明居中,風邪不是由太陽病轉屬為陽明病,就是從少陽病轉屬為陽明病。兩陽相互熏灼,所以病過了十日後,而表熱卻沒消退。沒有其餘脈證可辨,只是表熱不解,就應該依據脈象來判斷。所以脈弦浮者,可知此乃少陽病轉屬而來之風邪仍未消散。脈浮者,則是由太陽病轉屬而來之風邪仍未消散。「若不尿,腹滿加噦」,是承接「耳前後腫」而來,這是裏證不解,所以有小便難,甚至不尿,腹滿沒有緩解緩解。「時時噦」,表明又增添噦逆了,這不是針刺所導致,亦不是用小柴胡湯、麻黃湯後之變證。太陽主表,所以中風多表證。陽明主裏,所以中風多裏證。弦為少陽之脈,耳前後及脅下為少陽之部。陽明中風,而脈證兼見少陽病,是因為膽屬於風腑。若沒有兼見太陽病、少陽病治脈證,而只是陽明病,就不會稱其為「中風」。參考口苦、咽乾之證,得知陽明中風多從少陽病轉屬而來。 本條多「中風」而不提惡風,亦沒提惡熱,關鍵要明白陽明病開始時雖然惡寒,兩日後惡寒就會自然消散,但風邪卻未消解,所以不惡熱。可見陽明「中風」與太陽、少陽之「中風」不同。而陽明病過經後滯留不解之風,與陽明本經初感風邪亦有很大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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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陽明中風証。 |
○右論陽明中風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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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若能食,名中風。不能食,名中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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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主表,病情當以表辨。陽明主裡,証雖在表,病情仍以裡辨。此不特以能食、不能食別風寒,更以能食、不能食,審胃家虛實也。要知風寒本一體,隨人胃氣而別。此條本為陽明初受表邪,先辨胃家虛實,為診家提綱,使其着眼處,不是為陽明分「中風」、「傷寒」之法也。 |
太陽主表,應當從表證角度來判斷病情。陽明主裏,雖然有表證,仍然要從裏證角度來判斷病情。這不僅僅是從能食、不能食來區別風寒,更是從能食、不能食來判斷胃氣之虛實。關鍵要明白風寒邪氣本為一體,只不過會根據人之胃氣強弱而出現不同病情。本條所論原本是陽明病最初感受表邪時,應先辨別胃家之虛實作為醫者診治陽明病之提綱,讓醫者能有所著眼,而不是為了將陽明病分為「中風」與「傷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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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鞕後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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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實則中熱,故能消穀。胃虛則中寒,故不能食。陽明以胃實為病根,更當以胃寒為深慮耳。凡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稱「陽明病」。今但手足汗出,則津液之泄于外者尚少。小便不利,則津液不泄于下。陽明所慮在亡津液,此更慮其不能化液矣。 「固瘕」,即初鞕後溏之謂。肛門雖固結,而腸中不全乾也。「溏」即水穀不別之象,以「癥瘕」作觧者,謬矣。按:大腸小腸俱屬于胃,欲知胃之虛實,必于二便騐之。小便利,屎定鞕。小便不利,必大便初硬後溏。今人但知大便硬、大便難、不大便者,為陽明病。亦知小便難、小便不利、小便數少、或不尿者,皆陽明病乎? |
胃家實則內有熱,所以消穀。胃氣虛則內有寒,所以不能食。陽明病以胃家實為其病根,但更要留心於胃家寒。凡是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稱為「陽明病」。如今只有手足出汗,則津液外泄還比較少。小便不利,則津液不泄於。陽明病所擔心的是亡津液,而在此則更需要擔心是津液否能被氣化。 「固瘕」,就是大便初硬後溏。大便在肛門雖然固結,但在腸中則未完全乾燥。「溏」就是水穀不能分清泌濁之象,將其解作「癥瘕」就錯了。按:大腸、小腸都屬於胃家,想要知道胃氣之虛實,必須要透過檢驗大小便。小便利,大便一定硬。小便不利,必然大便初硬後溏。今人只知道大便硬、大便難、不大便就是陽明病。亦知道小便難、小便不利、小便數少、、或完全沒有小便都是陽明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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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以其人本虛,故攻其熱必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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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受病,便不能食,知其人本來胃虛,與中有燥屎而反不能食者有別也。噦為胃病,病深者,其聲噦矣。 |
陽明病最初發病時便不能食,可知病者胃氣素虛,與胃中有燥屎反而不能食是有區別的。噦是胃病,病情嚴重者,就會出現噦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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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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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陽明病不能食者,雖身熱、惡熱,而不可攻其熱。不能食,便是胃中虛冷。用寒以徹表熱,便是攻,非指用承氣也。傷寒治陽明之法利在攻,仲景治陽明之心全在未可攻,故諄諄以胃家虛實相告耳。 |
關鍵要明白陽明病不能食者,雖然身熱、惡熱卻不可以攻其熱。不能食,就是胃中虛冷。用寒藥來清除表熱,就是攻,不是專門指用承氣湯才算是攻。《傷寒論》治療陽明病之治法是需要攻邪,但仲景治療陽明病之心則全在不可攻,所以便諄諄以胃氣之虛實來告誡醫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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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脉遲,腹滿,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穀疸。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脉遲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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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脉浮而弦大,為「中風」。若脉遲,為「中寒」,為無陽矣。「食難用飽」,因于「腹滿」,「腹滿」因于「小便難」,煩眩又因于食飽耳。「食入于胃,濁氣歸心」,故煩。虛陽不能化液,則清中清者不上升,故食穀則頭眩;濁中清者不下輸,故腹滿而小便難。胃脘之陽,不達于寸口,故脉遲也。《金匱》曰「穀氣不消,胃中苦滿。濁氣下流,小便不通,身體盡黃,名曰穀疸」,當用五苓散調胃利水。而反用茵陳湯下之,腹滿不減,而「除中」發噦所由來矣。所以然者,蓋遲為在藏。脾家實,則腐穢自去。「食難用飽」者,脾不磨也,下之則脾家愈虛,不化不出,故腹滿如故。 |
陽明病脈浮而弦大,為「中風」。如果脈遲,則為「中寒」,為陽氣不足。「食難用飽」是源於「腹滿」,「腹滿」又源於「小便難」,而微煩與頭眩又源於進食過飽。「食入於胃,濁氣歸心」,所以微煩。虛陽不能氣化津液,則清中之清者不能升發,所以進食後則出現頭眩;而濁中之清者又不能下輸,所以會腹滿而小便難。胃脘之陽氣不能到達寸口,所以脈遲。《金匱要略》說「穀氣不消,胃中苦滿。濁氣下流,小便不通,身體盡黃,名為穀疸」,應當用五苓散調和胃氣而利水氣。而反用茵陳蒿湯攻下,腹滿不減,反而會出現「除中」所致之噦逆。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脈遲代表病邪在臟。只要脾氣恢復充實,那麼腐穢之邪自然能去除。「食難用飽」,是因為脾氣不能運化,用攻下之法就會導致脾氣更虛,不能運化又不能排出腐穢之邪,所以服藥後腹滿如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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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脉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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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首揭「陽明病」者,必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也。此言「傷寒」,則惡寒可知。言「徹其熱」,則發熱可知。脉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必服桂枝湯啜稀熱粥,令汗生于穀耳。黃芩湯本為協熱下利而設,不為脉遲表熱而設。今不知脉遲為裡寒,但知清表之餘熱。熱去寒起,則「不能食」者為「中寒」,「反能食」者為「除中」矣。「除中」者,胃陽不支,假穀氣以自救,凡人將死,而反強食者是也。 |
條文凡是以「陽明病」開始,必然指身熱、出汗,不惡寒、反惡熱。這裏說「傷寒」,便知其人惡寒。說「徹其熱」,可知有發熱。脈遲表示陽氣不足,不能氣化汗液,必須服用桂枝湯並啜熱稀粥,使水穀能化生為汗液。黃芩湯本來是為協熱下利而設,不是為脈遲兼有表熱而設。而今卻不知脈遲為裏寒,只知道去清除在表之餘熱。如此,表熱去而裏寒起,所以成了「不能食」之「中寒」,甚至「反能食」之「除中」。所謂「除中」,即是胃陽無力支撐,只能借助穀氣來自救,凡是病人將死之時,反而勉強進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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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初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調,其人骨節疼,翕然如有熱狀,奄然狂發,濈然汗出而觧者,此水不勝穀氣,與汗共併,脉緊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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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欲食,則胃不虛冷。小便不利,是水氣不宣矣。大便反調,胃不實可知。骨節疼者,濕流關節也。翕翕如有熱而不甚熱者,燥化不行,而濕在皮膚也。其人胃本不虛,因水氣怫鬱,鬱極而發,故忽狂。汗生于穀,濈然汗出者,水氣與穀氣併出而為汗也。脉緊者,對遲而言,非「緊則為寒」之謂。 |
發病之初欲食,表明胃不虛冷。小便不利,則是水氣不宣。大便反而調順,可知胃家不實。骨節疼痛,是因為濕邪流注關節。發熱被羽毛覆蓋而熱勢不甚,是因為胃氣不能燥化,使得濕邪在於皮膚。病人胃氣本來不虛,因為水氣鬱結,鬱極而發,所以忽然發狂。汗液生於穀氣,持續出汗不止者,是因為水氣與穀氣一同泄出而成為汗。脈緊,相對於脈遲而言,而不是所謂的「緊則為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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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脉遲,至六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觧。食自可者,為欲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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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能食,至六七日陽氣來復之時,反不欲食,是胃中寒冷,因水停而然,名曰「晚發」,因固瘕、穀疸等為未除也。食自可則胃陽已復,故欲觧。 |
如果脈遲,到六七日才不欲食,這稱為「晚發」,是因為水邪停滯所致,則其病未解,這是由於固瘕、穀疸等未除。如果病者能食,則為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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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者,以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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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居中,或亡其津而為實,或亡其津而為虛,皆得轉為陽明。其傳為實者可下,其傳為虛者當溫矣。 |
陽明位居於中,疾病過程中或者因為損傷津液成為實證,或者因為損傷津液成為虛證,都可以轉屬成陽明病。傳變成實證者可用攻下法,傳變成虛證者則應該用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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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陽明中寒証。 |
○前面所論為陽明病中寒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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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欲觧時,從申至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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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酉為陽明主時,即「日晡」也。凡稱「欲觧」者,俱指表而言。如太陽頭痛自止,惡寒自罷。陽明則身不熱,不惡熱也。 |
申酉就是陽明之氣當令之時辰,就是「日晡」。凡是稱為「欲解」者,都指表證而言。例如太陽病頭痛自然停止,惡寒自然消退。陽明病則表現為不發熱,不惡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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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陽明病觧時,子午相重也。 |
○前面所論為陽明病欲解時,天地之陽氣旺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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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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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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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脉証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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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脉浮而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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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無目疼、鼻乾之經病,又無「尺寸俱長」之表脉。微喘、惡寒、脉浮而緊,與太陽麻黃証同。口苦、咽乾,又似太陽少陽合病。更兼腹滿,又似太陽太陰兩感。他經形証互呈,本經証未顯,何以名為「陽明中風」耶?以無頭項強痛,則不屬太陽;不耳聾、目赤,則不屬少陽;不腹痛、自利,則不關太陰。是知口為胃竅,咽為胃門,腹為胃室,喘為胃病矣。今雖惡寒,二日必止。脉之浮緊,亦潮熱有時之候也。此為陽明初病在裡之表,津液素虧,故有是証。若以腹滿為胃實而下之,津液既竭,腹更滿而小便難,必大便反易矣。此中風轉中寒,胃實轉胃虛,初能食而致反不能食之機也。傷寒中風,但見有柴胡一証便是,則口苦、咽乾,當從少陽証治。「脉浮而緊」者,當曰「弦」矣。 |
本條無目痛、鼻乾等陽明經病,又無「尺寸俱長」之表證脈象。微喘、惡寒、脈浮而緊,與太陽病之麻黃湯證相同。口苦、咽乾,又像太陽與少陽合病。還有腹滿,又像太陽與太陰兩感之病。其他各經之病證都出現了,而陽明本經之病證則沒有出現,為什麼會稱其為「陽明中風」呢?因為沒有頭頸強痛,則不屬於太陽病;沒有耳聾、目赤,則不屬於少陽病;沒有腹痛、下利,則與太陰病無關。由此可知,口為胃之竅,咽為胃之門,腹為胃之室,喘屬於胃病。如今病人雖然惡寒,兩日後必然消散。脈浮緊,亦是潮熱發作有時之外候。這是陽明初病時,病邪在裏之表,而其人津液素虧,所以有此類證候。如果將腹滿作為胃實之證而誤用下法,既然津液受到損傷,腹滿就會加重而且小便困難,大便必然反而容易。這是中風證轉為中寒證,胃實證轉為胃虛證,從最初能食反而導致不能食之發生機制。不過傷寒還是中風,只要有柴胡證就可以用柴胡湯治療,所以口苦、咽乾,就應該從少陽病來治療。「脈浮而緊」,應該稱為「弦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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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中風,脉弦浮大而短氣,腹部滿,脇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外不觧。病過十日,脉弦浮者,與小柴胡湯。脉但浮,無餘証者,與麻黃湯。若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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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不言發熱,看「中風」二字,便藏表熱在內。「外不觧」,即指表熱而言,即暗伏「內已觧」句。病過十日,是「內已觧」之互文也,當在「外不觧」句上。「無餘証」句,接「外不觧」句來。「刺之」,是刺足陽明,隨其實而瀉之。「少差」句,言內能俱減,但外証未觧耳,非刺耳前後,其腫少差之謂也。「脉弦浮」者,向之浮大減小而弦尚存,是陽明之脉証已罷,惟少陽之表邪尚存,故可用小柴胡以觧外。若脉但浮而不弦大,則非陽明少陽脉。「無餘証」,則上文諸証悉罷,是無陽明、少陽証,惟太陽之表邪未散,故可與麻黃湯以觧外。所以然者,以陽明居中,其風非是太陽轉屬,即是少陽轉屬。兩陽相熏灼,故病過十日,而表熱不退也。無餘証可憑,只表熱不觧,法當憑脉。故弦浮者,可知少陽轉屬之遺風。但浮者,是太陽轉屬之餘風也。「若不尿、腹滿加噦」,是接「耳前後腫」來,此是內不觧,故小便難者,竟至不尿,腹部滿者竟不減。「時時噦」者,更加噦矣,非刺後所致,亦非用柴胡麻黃後變証也。太陽主表,故中風多表証。陽明主裡,故中風多裡証。弦為少陽脉,耳前後、脇下為少陽部。陽明中風,而脉証兼少陽者,以膽為風府故也。若不兼太陽、少陽脉証,只是陽明病,而不名「中風」矣。參看口苦、咽乾,知陽明中風,從少陽轉屬者居多。 本條多「中風」而不言惡風,亦不言惡熱,要知始雖惡寒,二日自止,風邪未觧,故不惡熱。是陽明「中風」,與太少不同。而陽明過經,留連不觧之風,亦與本經初中迥別也。 |
本條沒有提及發熱,但看到「中風」二字,便知道表熱已經入裏。「外不解」指表熱而言,已經暗示「內已解」這句話。「病過十日」,與「內已解」互辭,應該放於「外不解」之前。而「無餘證」句,應該緊接「外不解」句而來。「刺之」,是指針刺足陽明穴,針對其實邪而瀉熱。「少差」,指裏證均能因針刺而緩解,只是外證未解而已,不是針刺耳部前後之後,腫脹稍微好轉。「脈弦浮」,是指原本浮大之脈減弱但弦脈仍在,表示陽明病之脈證已被消除,只是還存有少陽病之表邪,所以可用小柴胡湯來解除外證。如果脈象只浮而不弦大,那就不是陽明病或少陽病之脈。「無餘證」,是指上文所說各種證候都已消除,表示沒有陽明病或少陽病之證,只是太陽病之表邪尚未散盡,所以可用麻黃湯以解外。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陽明居中,風邪不是由太陽病轉屬為陽明病,就是從少陽病轉屬為陽明病。兩陽相互熏灼,所以病過了十日後,而表熱卻沒消退。沒有其餘脈證可辨,只是表熱不解,就應該依據脈象來判斷。所以脈弦浮者,可知此乃少陽病轉屬而來之風邪仍未消散。脈浮者,則是由太陽病轉屬而來之風邪仍未消散。「若不尿,腹滿加噦」,是承接「耳前後腫」而來,這是裏證不解,所以有小便難,甚至不尿,腹滿沒有緩解緩解。「時時噦」,表明又增添噦逆了,這不是針刺所導致,亦不是用小柴胡湯、麻黃湯後之變證。太陽主表,所以中風多表證。陽明主裏,所以中風多裏證。弦為少陽之脈,耳前後及脅下為少陽之部。陽明中風,而脈證兼見少陽病,是因為膽屬於風腑。若沒有兼見太陽病、少陽病治脈證,而只是陽明病,就不會稱其為「中風」。參考口苦、咽乾之證,得知陽明中風多從少陽病轉屬而來。 本條多「中風」而不提惡風,亦沒提惡熱,關鍵要明白陽明病開始時雖然惡寒,兩日後惡寒就會自然消散,但風邪卻未消解,所以不惡熱。可見陽明「中風」與太陽、少陽之「中風」不同。而陽明病過經後滯留不解之風,與陽明本經初感風邪亦有很大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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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陽明中風証。 |
○右論陽明中風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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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若能食,名中風。不能食,名中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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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主表,病情當以表辨。陽明主裡,証雖在表,病情仍以裡辨。此不特以能食、不能食別風寒,更以能食、不能食,審胃家虛實也。要知風寒本一體,隨人胃氣而別。此條本為陽明初受表邪,先辨胃家虛實,為診家提綱,使其着眼處,不是為陽明分「中風」、「傷寒」之法也。 |
太陽主表,應當從表證角度來判斷病情。陽明主裏,雖然有表證,仍然要從裏證角度來判斷病情。這不僅僅是從能食、不能食來區別風寒,更是從能食、不能食來判斷胃氣之虛實。關鍵要明白風寒邪氣本為一體,只不過會根據人之胃氣強弱而出現不同病情。本條所論原本是陽明病最初感受表邪時,應先辨別胃家之虛實作為醫者診治陽明病之提綱,讓醫者能有所著眼,而不是為了將陽明病分為「中風」與「傷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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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鞕後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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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實則中熱,故能消穀。胃虛則中寒,故不能食。陽明以胃實為病根,更當以胃寒為深慮耳。凡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稱「陽明病」。今但手足汗出,則津液之泄于外者尚少。小便不利,則津液不泄于下。陽明所慮在亡津液,此更慮其不能化液矣。 「固瘕」,即初鞕後溏之謂。肛門雖固結,而腸中不全乾也。「溏」即水穀不別之象,以「癥瘕」作觧者,謬矣。按:大腸小腸俱屬于胃,欲知胃之虛實,必于二便騐之。小便利,屎定鞕。小便不利,必大便初硬後溏。今人但知大便硬、大便難、不大便者,為陽明病。亦知小便難、小便不利、小便數少、或不尿者,皆陽明病乎? |
胃家實則內有熱,所以消穀。胃氣虛則內有寒,所以不能食。陽明病以胃家實為其病根,但更要留心於胃家寒。凡是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稱為「陽明病」。如今只有手足出汗,則津液外泄還比較少。小便不利,則津液不泄於。陽明病所擔心的是亡津液,而在此則更需要擔心是津液否能被氣化。 「固瘕」,就是大便初硬後溏。大便在肛門雖然固結,但在腸中則未完全乾燥。「溏」就是水穀不能分清泌濁之象,將其解作「癥瘕」就錯了。按:大腸、小腸都屬於胃家,想要知道胃氣之虛實,必須要透過檢驗大小便。小便利,大便一定硬。小便不利,必然大便初硬後溏。今人只知道大便硬、大便難、不大便就是陽明病。亦知道小便難、小便不利、小便數少、、或完全沒有小便都是陽明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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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以其人本虛,故攻其熱必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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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受病,便不能食,知其人本來胃虛,與中有燥屎而反不能食者有別也。噦為胃病,病深者,其聲噦矣。 |
陽明病最初發病時便不能食,可知病者胃氣素虛,與胃中有燥屎反而不能食是有區別的。噦是胃病,病情嚴重者,就會出現噦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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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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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陽明病不能食者,雖身熱、惡熱,而不可攻其熱。不能食,便是胃中虛冷。用寒以徹表熱,便是攻,非指用承氣也。傷寒治陽明之法利在攻,仲景治陽明之心全在未可攻,故諄諄以胃家虛實相告耳。 |
關鍵要明白陽明病不能食者,雖然身熱、惡熱卻不可以攻其熱。不能食,就是胃中虛冷。用寒藥來清除表熱,就是攻,不是專門指用承氣湯才算是攻。《傷寒論》治療陽明病之治法是需要攻邪,但仲景治療陽明病之心則全在不可攻,所以便諄諄以胃氣之虛實來告誡醫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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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脉遲,腹滿,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穀疸。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脉遲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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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脉浮而弦大,為「中風」。若脉遲,為「中寒」,為無陽矣。「食難用飽」,因于「腹滿」,「腹滿」因于「小便難」,煩眩又因于食飽耳。「食入于胃,濁氣歸心」,故煩。虛陽不能化液,則清中清者不上升,故食穀則頭眩;濁中清者不下輸,故腹滿而小便難。胃脘之陽,不達于寸口,故脉遲也。《金匱》曰「穀氣不消,胃中苦滿。濁氣下流,小便不通,身體盡黃,名曰穀疸」,當用五苓散調胃利水。而反用茵陳湯下之,腹滿不減,而「除中」發噦所由來矣。所以然者,蓋遲為在藏。脾家實,則腐穢自去。「食難用飽」者,脾不磨也,下之則脾家愈虛,不化不出,故腹滿如故。 |
陽明病脈浮而弦大,為「中風」。如果脈遲,則為「中寒」,為陽氣不足。「食難用飽」是源於「腹滿」,「腹滿」又源於「小便難」,而微煩與頭眩又源於進食過飽。「食入於胃,濁氣歸心」,所以微煩。虛陽不能氣化津液,則清中之清者不能升發,所以進食後則出現頭眩;而濁中之清者又不能下輸,所以會腹滿而小便難。胃脘之陽氣不能到達寸口,所以脈遲。《金匱要略》說「穀氣不消,胃中苦滿。濁氣下流,小便不通,身體盡黃,名為穀疸」,應當用五苓散調和胃氣而利水氣。而反用茵陳蒿湯攻下,腹滿不減,反而會出現「除中」所致之噦逆。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脈遲代表病邪在臟。只要脾氣恢復充實,那麼腐穢之邪自然能去除。「食難用飽」,是因為脾氣不能運化,用攻下之法就會導致脾氣更虛,不能運化又不能排出腐穢之邪,所以服藥後腹滿如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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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脉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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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首揭「陽明病」者,必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也。此言「傷寒」,則惡寒可知。言「徹其熱」,則發熱可知。脉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必服桂枝湯啜稀熱粥,令汗生于穀耳。黃芩湯本為協熱下利而設,不為脉遲表熱而設。今不知脉遲為裡寒,但知清表之餘熱。熱去寒起,則「不能食」者為「中寒」,「反能食」者為「除中」矣。「除中」者,胃陽不支,假穀氣以自救,凡人將死,而反強食者是也。 |
條文凡是以「陽明病」開始,必然指身熱、出汗,不惡寒、反惡熱。這裏說「傷寒」,便知其人惡寒。說「徹其熱」,可知有發熱。脈遲表示陽氣不足,不能氣化汗液,必須服用桂枝湯並啜熱稀粥,使水穀能化生為汗液。黃芩湯本來是為協熱下利而設,不是為脈遲兼有表熱而設。而今卻不知脈遲為裏寒,只知道去清除在表之餘熱。如此,表熱去而裏寒起,所以成了「不能食」之「中寒」,甚至「反能食」之「除中」。所謂「除中」,即是胃陽無力支撐,只能借助穀氣來自救,凡是病人將死之時,反而勉強進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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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初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調,其人骨節疼,翕然如有熱狀,奄然狂發,濈然汗出而觧者,此水不勝穀氣,與汗共併,脉緊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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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欲食,則胃不虛冷。小便不利,是水氣不宣矣。大便反調,胃不實可知。骨節疼者,濕流關節也。翕翕如有熱而不甚熱者,燥化不行,而濕在皮膚也。其人胃本不虛,因水氣怫鬱,鬱極而發,故忽狂。汗生于穀,濈然汗出者,水氣與穀氣併出而為汗也。脉緊者,對遲而言,非「緊則為寒」之謂。 |
發病之初欲食,表明胃不虛冷。小便不利,則是水氣不宣。大便反而調順,可知胃家不實。骨節疼痛,是因為濕邪流注關節。發熱被羽毛覆蓋而熱勢不甚,是因為胃氣不能燥化,使得濕邪在於皮膚。病人胃氣本來不虛,因為水氣鬱結,鬱極而發,所以忽然發狂。汗液生於穀氣,持續出汗不止者,是因為水氣與穀氣一同泄出而成為汗。脈緊,相對於脈遲而言,而不是所謂的「緊則為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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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脉遲,至六七日不欲食,此為「晚發」,水停故也,為未觧。食自可者,為欲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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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能食,至六七日陽氣來復之時,反不欲食,是胃中寒冷,因水停而然,名曰「晚發」,因固瘕、穀疸等為未除也。食自可則胃陽已復,故欲觧。 |
如果脈遲,到六七日才不欲食,這稱為「晚發」,是因為水邪停滯所致,則其病未解,這是由於固瘕、穀疸等未除。如果病者能食,則為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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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者,以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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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居中,或亡其津而為實,或亡其津而為虛,皆得轉為陽明。其傳為實者可下,其傳為虛者當溫矣。 |
陽明位居於中,疾病過程中或者因為損傷津液成為實證,或者因為損傷津液成為虛證,都可以轉屬成陽明病。傳變成實證者可用攻下法,傳變成虛證者則應該用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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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陽明中寒証。 |
○前面所論為陽明病中寒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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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欲觧時,從申至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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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酉為陽明主時,即「日晡」也。凡稱「欲觧」者,俱指表而言。如太陽頭痛自止,惡寒自罷。陽明則身不熱,不惡熱也。 |
申酉就是陽明之氣當令之時辰,就是「日晡」。凡是稱為「欲解」者,都指表證而言。例如太陽病頭痛自然停止,惡寒自然消退。陽明病則表現為不發熱,不惡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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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陽明病觧時,子午相重也。 |
○前面所論為陽明病欲解時,天地之陽氣旺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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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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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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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豉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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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脉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若發汗則躁,心憒憒而讝語。若加燒鍼,心怵惕,煩躁不得眠。若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憹,舌上胎者,梔子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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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証與「陽明中風」同,彼以惡寒,故名「中」風,此反惡熱,故名「陽明病」。陽明主肌肉,熱甚無津液以和之,則肉不和,故身重,此陽明半表裡証也。邪已入腹,不在營衛之間,脉雖浮,不可為在表而發汗。脉雖緊,不可以身重而加溫鍼。胃家初實,尚未燥硬,不可以喘滿、惡熱而攻下。若妄汗之,則腎液虛,故躁。心液亡,故昏昧而憒憒。胃無津液,故大便燥硬而譫語也。若誤加溫鍼,是以火濟火,故心恐懼而怵惕。土水皆因火侮,故煩躁而不得眠也。陽明中風,病在氣分,不可妄下。此既見胃實之証,下之亦不為過。但胃中以下而空虛,喘滿、汗出、惡熱、身重等証或罷,而邪之客上焦者,必不因下除,故動于隔而心中懊憹不安也。病在陽明,以妄汗為重,妄下為輕。「舌上胎」句,頂上四段來。「不惡」、「反惡」,皆由心主。憒憒、怵惕、懊憹之象,皆心病所致。故當以舌驗之,舌為心之外候,心熱之微甚,與胎之厚薄,色之淺深,為可徵也。「梔子豉湯主之」,是總結上四段症。要知本湯是胃家初受,雙觧表裡之方,不只為誤下後立法。蓋陽明初病,不全在表,不全在裡,諸証皆在裡之半表間。汗下溫鍼,皆在所禁,將何以治之?惟有吐之一法,為陽明表邪之出路耳。然病在胸中,宜瓜蒂散。此已在腹中,則瓜蒂散不中與也。梔子豉湯主之,外而自汗、惡熱、身重可除,內而喘滿、咽乾、口苦自觧矣。 陽明之有梔豉湯,猶太陽之有桂枝湯,既可以驅邪,亦可以救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耳。 |
脈證與「陽明中風」相同,陽明中風因為有惡寒,所以名為「中風」。這裏反而惡熱,所以名為「陽明病」。陽明主肌肉,熱邪甚而沒有津液調和其熱,則肌肉不和,所以身重,這是陽明病之半表半裏證。由於病邪已經傳入腹中,而不在營衛之間,脈象雖浮,不可以認為病邪在表而發汗。脈象雖緊,不可因為身重而施加溫針。胃家病剛剛成實,大便尚未燥硬,不可以因為喘滿、惡熱而進行攻下。如果誤用發汗,則會導致腎液虧虛而煩躁。心液受損,所以昏昧而憒憒。胃無津液,所以大便燥硬而譫語。如果誤用溫針,是以火濟火,所以會心恐懼而驚惕。火侮土與水,所以煩躁而不能眠。陽明病中風證,病在氣分,不可誤用攻下法。現在既然已經有胃實之,下之亦不為過分。但是胃中以下空虛,喘滿、出汗、惡熱、身重等證可能已經消失,但留於上焦之邪氣必然不會因為攻下而被清除,所以擾亂於膈而導致心中懊憹不安。病位陽明,誤用發汗較為嚴重,而誤用攻下則相對較輕。「舌上胎」一句,是順接前面四段文字。「不惡」與「反惡」,都由心主導。憒憒、怵惕、懊憹等證,都是心病所致。所以當驗之以舌象,舌為心之外候,所以心熱只輕重,與舌胎之厚薄,及苔色之淺深,都可以從舌象反映出來。「梔子豉湯主之」,是總結前面四段證候。關鍵要明白本方所主是胃家最初受病時而具有雙解表裏之功,不只是為誤下後所出現之辨證而立法。因為剛得陽明病,所見之證不全在表,亦不全在裏,各種證候都在裏之半表間。發汗、攻下和溫針都屬於治療之禁忌,那麼將用什麼方法醫治呢?只有涌吐這一種治法,可以使陽明病之表邪有出路。然而病邪在胸中,涌吐宜用瓜蒂散。現在病邪已經在腹中,瓜蒂散就不能用了。用梔子豉湯來主治,則在外之自汗、惡熱、身重可以消除,在內之喘滿、咽乾、口苦亦會自然消除。 治療陽明病用梔子豉湯,猶如治療太陽病而用桂枝湯,既可以驅邪,又可以治誤治後之變證。這亦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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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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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是陽邪自表入裡,此條則自淺入深之証也。咽燥、口苦、惡熱,熱雖在裡,尚未犯心。憒憒、怵惕、懊憹,雖入心尚不及胃。燥渴欲飲,是熱已入胃,尚未燥硬,用白虎加人參湯,瀉胃火而扶元氣,全不涉汗吐下三法矣。 |
上文說的是陽邪自表入裏之證,本條所說的則是由淺入深之證。咽燥、口苦、惡熱,反映熱邪雖然在裏,但尚未犯心。而憒憒、怵惕、懊憹,則反映熱邪雖然入心,但尚未及胃。若出現口渴欲飲,則是熱邪已經入胃,但大便尚未燥硬,所以用白虎加人參湯瀉胃火而扶元氣,此法與發汗、涌吐、攻下三種治法完全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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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脉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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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根首條諸証,此條又根上文「飲水」來,連用五「若」字,見仲景設法禦病之詳。梔豉湯所不及者,白虎湯繼之,白虎湯不及者,猪苓湯繼之,此陽明起手之三法。所以然者,總為胃家惜津液,既不肯令胃燥,亦不肯令水漬入胃耳。餘義見猪苓湯証。 |
上條是接著第一條所言之證候而來,此條又接著上文「飲水」而來,連用五個「若」字,可見仲景設法以防禦疾病傳變之詳細。梔子豉湯所不能醫治者,繼而用白虎湯,白虎湯所不能醫治者,繼而用豬苓湯,這就是治療陽明病之起手三方。之所以這樣,總是為胃家珍惜津液,既不能使胃燥,亦不能使水邪浸漬入胃。其他方面之解說,請參考《豬苓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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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覆顛倒,心中懊憹,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姜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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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煩是陽明之壞病,便從梔子湯隨証治之,猶太陽壞病,多用桂枝湯加減用也。以吐易溫鍼,以懊憹概憒憒、怵惕,可互文見意。梔豉湯本為治煩躁設,又可以治虛煩,以此治陽明之虛,與太陽之虛不同。陽明之煩,與太陽之煩有別矣。首句雖兼汗吐下,而大意單指下後言,以陽明病多誤在早下故也。「反覆顛倒」四字,切肖不得眠之狀,為「虛煩」二字傳神。此火性搖動,心無依著故也。心居胃上,即陽明之表。凡心病皆陽明表邪,故制梔豉湯因而越之。蓋太陽之表,當汗而不當吐。陽明之表,當吐而不當汗。太陽之裡,當利小便而不當下。陽明之裡,當下而不當利小便。今人但知汗為觧表,不知吐亦為觧表。故于仲景大法中,但知汗下,而遺其吐法耳。「若少氣」、「若嘔」,又從「虛煩」中分出。煩必傷氣,加甘草以益氣。虛熱相搏,必欲嘔,加生姜以散邪。 |
虛煩是陽明病之壞病,便可依從梔子湯而隨證治療,猶如治太陽病之壞病,大多用桂枝湯加減進行治療。用涌吐法代替溫針,用懊憹來概括憒憒、怵惕,都是互文見意。梔子豉湯原本是為了治療煩躁而設,又可以用來治療虛煩,用此方治療陽明病之虛,與治太陽病之虛不同。因為陽明病之煩躁與太陽病之煩躁是有區別的。首句雖然同時提及發汗、涌吐、攻下,而其大意則僅僅指攻下後而言,因為陽明病大多會發生過早誤用攻下。「反覆顛倒」四字,非常形象地描述了不得眠之狀,更是對「虛煩」二字傳神般之描述。這是因為火性愮動而使心氣無所依附。心位於胃上,就是陽明之表。凡心病都是因為陽明表邪,所以制定梔子豉湯「因其高而越之」的涌吐法。對於太陽病表證,應該發汗而不應當涌吐。對於陽明病之表證,則應當涌吐而不應當發汗。對於太陽病之裏,應當利小便而不應當攻下。而對於陽明病之裏,則應當攻下而不應當利小便。今人只知道發汗是為了解表,不知道涌吐亦是為了解表。所以對於仲景之治療大法,醫者只知道有發汗和攻下,卻遺漏了涌吐法。「若少氣」、「若嘔」,則又從「虛煩」中分出。心煩必然會傷氣,所以加甘草益氣。虛熱相搏,必然引致欲嘔,而此加生薑來散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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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若下之,而發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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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者,痞塞之謂。煩為虛煩,則熱亦虛熱,窒亦虛窒矣。此熱傷君主,心氣不足而然。梔豉治之,是益心之陽,寒亦通行之謂歟?誤下後,痞不在心下而在胸中,故仍用梔豉。與太陽下後外不觧者,仍用桂枝同法。蓋病不變,則方不可易耳。 |
「窒」,就是痞塞之意。既然煩是虛煩,那熱亦是虛熱,窒亦是虛窒。這是熱邪傷及君主,心氣不足所致。用梔子豉湯治療,難道是補益心陽,則寒邪即消散之意嗎?誤下後,痞不在心下而在胸中,所以仍然用梔子豉湯。這與太陽病誤下後外證仍不解者,仍用桂枝湯一樣。因為病不變,那麼用方就不用改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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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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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煩」,是既觧而復煩也。心下軟,對「胸中窒」而言,與「心下反硬」者懸殊矣。要知陽明虛煩,對胃家實熱而言,是「空虛」之虛,不是「虛弱」之虛。 |
「更煩」,是證候解除後又出現煩。心下軟,是相對於「胸中窒」而言,與「心下反硬」是完全不同的。關鍵要知道陽明病之虛煩,是相對胃家實熱證而言,是「空虛」之虛,不是「虛弱」之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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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憹,饑不能食,但頭汗出者,梔子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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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有熱」,是身熱未除。「手足溫」,尚未濈然汗出。此猶未下前証,見不當早下也。「不結胸」,是心下無水氣,知是陽明之燥化。「心中懊憹」,是上焦之熱不除。「飢不能食」,是邪熱不殺穀。「但頭汗出」而不發黃者,心火上炎而皮膚無水氣也。此指下後變証。夫病屬陽明,本有可下之理。然外証未除,下之太早,胃雖不傷,而上焦火鬱不達,仍與梔子豉湯吐之,心清而內外自和矣。 |
「外有熱」,是指身熱未除。「手足溫」,則還未見持續出汗。這些是未被攻下前之證,可見陽明病不應過早攻下。「不結胸」,反映心下無水氣,可知病從陽明之燥化。「心中懊憹」,是因為上焦之熱未除。「饑不能食」,反映邪熱不能消化水穀,「但頭汗出」卻不發黃,是心火上炎,而皮膚則無水氣之邪。這些是指攻下後之變證。病屬陽明,本來有可下之理。但外證未除,而攻下太早,雖然未傷及胃氣,但上焦火鬱未有外達,所以仍可用梔子豉湯吐之,心氣清則內外之氣自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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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大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觧也,梔子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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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發于陽而反下之,外熱未除。心中結痛,雖輕于結胸,而甚于懊憹矣。結胸是水結胸脅,用陷胸湯,「水鬱則折之」也。此乃熱結心中,用梔豉湯,「火鬱則發之」也。 |
病發於陽而反用攻下,則外熱不除。心中結痛,雖然較結胸輕,但卻比懊憹嚴重。結胸是由於水結於胸脅,所以用陷胸湯,是「水鬱則折之」之法。這是熱結心中,所以用梔子豉湯,是「火鬱則發之」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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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豉湯 梔子十四枚 香豉四合,綿裹 右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內豉,煮取升半,去渣,分為二服。溫進一服,得吐,止後服。 |
梔子豉湯 梔子十四枚 香豉四合,綿裹 上二味,用四升水,先煮梔子至二升半,再加入香豉,煮取一升半,去除藥渣,服兩次。每次都要溫服,發生嘔吐,則停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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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甘草豉湯 本方加甘草二兩,餘同前法。 |
梔子甘草豉湯 本方加甘草二兩,煎服法與前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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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生姜豉湯 本方加生姜五兩,餘同前法。 |
梔子生薑豉湯 本方加生薑五兩,煎服法與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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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陽明半表半裡湧泄之劑也。少陽之半表是寒,半裡是熱。而陽明之熱,自內達外,有熱無寒。其外証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或目疼、鼻乾、不得臥;其內証咽燥、口苦、舌胎、煩躁、渴欲飲水、心中懊憹、腹滿而喘。此熱半在表半在裡也。脉雖浮緊,不得為太陽病,非汗劑所宜。又病在胸腹,而未入胃府,則不當下。法當湧吐以發散其邪,梔子苦能洩熱,寒能勝熱,其形象心,又赤色通心,故除心煩、憒憒、懊憹、結痛等証。豆形象腎,製而為豉,輕浮上行,能使心腹之邪上出于口,一吐而心腹得舒,表裡之煩熱悉除矣。所以然者,「二陽之病發心脾」,已上諸証,是心脾熱,而不是胃家熱,即本論所云「有熱屬藏者,攻之,不令發汗」之謂也。若夫熱傷氣者少氣,加甘草以益氣。虛熱相搏者多嘔,加生姜以散邪。梔豉湯,以梔配豉。瓜蒂散,以赤豆配豉。皆心腎交合之義。 |
梔子豉湯是陽明病半表半裏涌泄之方。少陽病之半表是寒,半裏是熱。而陽明之熱,自內達外,有熱無寒。其外證有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或目痛、鼻乾、不平臥。其內證有咽燥、口苦,舌上有苔、煩躁、渴欲飲水、心中懊憹,腹滿而喘。這裏所反映的是熱邪半在表半在裏。脈雖然浮緊,不可認為是太陽病,不應該用發汗法。又因為病邪在胸腹,而未進入胃腑,則不應攻下。應該用涌吐法來發散邪氣,梔子味苦能泄熱,氣寒能祛熱,其形像心,其色赤又與心氣相通,所以可以去除心煩、懊憹、結痛等證。豆形像腎,製成豆豉,其性輕浮而上行,能使心腹之邪向上從口而出,一吐而心腹之氣得舒,表裏之煩熱都能消除。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二陽之病發心脾」,以上種種證候,是心脾有熱,而不是胃家有熱,即本論所說「有熱邪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之意。如果熱邪傷氣而少氣者,加甘草以益氣。虛熱相搏而多嘔者,加生薑以散邪。梔子豉湯,用梔子配豆豉。瓜蒂散,用赤小豆配豆豉。都是取心腎相交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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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乾姜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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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裡不遠寒」,用丸藥大下之,寒氣留中可知。心微煩而不懊憹,則非吐劑所宜也。用梔子以觧煩,倍乾姜以逐內寒而散表熱。「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二味成方,而三法備矣。 |
「攻裏不遠寒」,用丸藥大下之,則可知寒氣留於身中。心微煩而沒有出現懊憹,就不應該用涌吐之劑。用梔子以除煩,倍用乾薑以驅逐內寒而散表熱。「寒因熱用」,「熱因寒用」,雖然只有二味藥組成一方,但卻具備三種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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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下後,心煩腹滿,起卧不安者,梔子厚朴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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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煩則難卧,腹滿則難起。起卧不安,是心移熱于胃,與「反覆顛倒」之虛煩不同。梔子以治煩,枳朴以洩滿,此兩觧心腹之妙劑也。熱已入胃,則不當吐。便未燥硬,則不可下。此為小承氣之先着。 |
心煩就難以平臥,腹滿則難以起身。起臥不安,是因為心熱移於胃,與「反復顛倒」之虛煩不同。用梔子治煩,用枳實、厚朴泄滿,這是兩解心腹病證之妙劑。熱邪已經入胃,就不應當用涌吐法。大便尚未燥硬,就不可攻下。此方所治是運用小承氣湯之先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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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乾姜湯 梔子十四枚 乾姜二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渣,分二服,溫進一服。 |
梔子乾薑湯 梔子十四枚 乾姜二兩 上二味,用三升水,煮取一升半,去除藥渣,每日分二次服,溫進一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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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厚朴湯 梔子十四枚 厚朴四兩 枳實 餘同前法。 |
梔子厚朴湯 梔子十四枚 厚朴四兩 枳實 其餘與前法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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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梔子之性,能屈曲下行,不是上湧之劑。惟豉之腐氣,上薰心肺,能令人吐耳。覌瓜蒂散必用豉汁和劑服,是吐在豉而不在梔也。此梔子乾姜湯去豉用姜,是取其橫散。梔子厚朴湯以枳朴易豉,是取其下洩。皆不欲上越之義。舊本兩方後,概云「得吐,止後服」,豈不謬哉?觀梔子柏皮湯與茵陳湯中,俱有梔子,俱不言吐,又「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則梔子之性自明。 |
梔子之藥性,能屈曲下行,不是上涌之藥。只有豆豉之腐氣可以上熏心肺,而能令人嘔吐。只要看看瓜蒂散一定用豆豉汁送服,則知道涌吐之力在豆豉而不在梔子。這就是為什麼梔子乾薑湯去豆豉而用乾薑,是取乾薑橫散之性。而梔子厚朴湯用枳實、厚朴取代豆豉,是取其下泄之性。這都是不想使其方有向上宣發之意。舊版本中,兩方之後都有「得吐,止後服」之文,難道不荒謬嗎?再看看梔子柏皮湯與茵陳湯中都有梔子,但都不提及嘔吐,又說「病人舊微溏者」不可服用梔子,自然就能明白梔子之藥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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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身熱發黃者,梔子柏皮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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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熱汗出,為陽明病。若寒邪太重,陽氣怫鬱在表,亦有汗不得出,熱不得越而發黃者矣。黃為土色,胃火內熾,津液枯涸,故黃見于肌肉之間,與太陽誤下,寒水留在皮膚者迥別,非汗吐下三法所宜也。必須苦甘之劑以調之。梔、柏、甘草,皆色黃而質潤,梔子以治內煩,柏皮以治外熱,甘草以和中氣。形色之病,仍假形色以通之,神乎神矣。 |
身熱汗出是陽明病。如果寒邪太重,陽氣怫鬱在表,亦會有汗不能出,熱邪不能發越而導致發黃。黃屬於土色,胃火內熾,津液枯涸,所以在肌肉之間出現發黃,與太陽病誤下後,寒水留在皮膚而發黃完全不同,所以不應該用發汗、涌吐、攻下之治法。必須用藥性苦甘之劑來調和。梔子、黃柏、甘草都是色黃而質潤,梔子用以治內煩,黃柏用以治外熱,甘草用以調和中氣。形體出現顏色之病,仍然借藥物之形色來醫治,真是太神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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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柏皮湯 梔子十五枚 甘草二兩 黃檗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渣,分溫再服。 |
梔子柏皮湯 梔子十五枚 甘草二兩 黃柏 上三味,用四升水,煮取一升半,去除藥渣,每日分二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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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發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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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則熱不得越。小便不利,則熱不得降。心液不支,故雖未經汗下,而心中懊憹也。無汗、小便不利,是發黃之原;心中懊憹,是發黃之兆。然口不渴,腹不滿,非茵陳湯所宜,與梔子柏皮湯,黃自觧矣。 |
陽明病,按理應當出汗多。現在反而無汗,則熱邪不能外越。小便不利,則熱邪不能由下而降。心液不足,所以即使沒有經過發汗或攻下,亦出現心中懊憹。無汗、小便不利是發黃內在之機;心中懊憹,則是發黃之徵兆。但是口不渴,腹不滿,則非茵陳蒿湯所宜,用梔子柏皮湯,發黃自然能被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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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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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無表証,不當發汗,況以火劫乎?額為心部,額上微汗,心液竭矣。心虛腎亦虛,故小便不利而發黃,非梔子柏皮湯,何以挽津液于涸竭之餘耶? |
陽明病沒有表証,則不應當發汗,況且是用火法強逼發汗呢?額為心之部位,額上有微汗,則心液枯竭。心虛則腎亦虛,所以小便不利而發黃,如果不用梔子柏皮湯,還有什麼可以挽救即將枯竭之津液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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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面合赤色,不可下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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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色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以汗觧。而反下之,熱不得越,故復發熱,而赤轉為黃也。上條因于火逆,此條因于妄下。前以小便不利而發黃,此條先黃而小便不利。總因津液枯涸,不能通調水道而然,須梔子柏皮,滋化源而致津液,非滲洩之劑所宜矣。未發宜梔子豉湯,已黃宜梔子柏皮湯。 仲景治太陽發黃有二法:但頭汗出,小便不利者,麻黃連翹湯汗之。少腹硬,小便自利者,抵當湯下之。治陽明發黃二法:但頭汗、小便不利、腹滿者,茵陳大黃以下之。身熱、發黃,與誤治而致者,梔子柏皮以清之。總不用滲洩之劑。要知仲景治陽明,重在存津液,不欲利小便,惟恐胃中燥耳,所謂「治病必求其本」。 |
面色正紅,反映陽氣拂鬱在表,應當用發汗解除,反而用下法,則熱邪不能外越,所以再次發熱,由面紅轉為面黃。上條是因為誤用火法,本條是因為誤用下法。前條因為小便不利而發黃,本條先發黃而後小便不利。總是因為津液枯涸,不能通調水道而導致,必須用梔子柏皮湯從源頭來滋養津液,而不應該用淡滲利濕之方。未發黃時用梔子豉湯,已發黃則用梔子柏皮湯。 仲景治療太陽病發黃有兩種方法:但頭汗出、小便不利者,用麻黃連翹赤小豆湯發汗。少腹硬、小便自利者,用抵當湯攻下。治療陽明病發黃有兩種方法:但頭汗出、小便不利、腹滿者,用茵陳蒿湯攻下。身熱、發黃,或誤治而導致者,用梔子柏皮清其熱。總之,不可用淡滲利水之方。關鍵要明白仲景治療陽明病,重點在於保存津液,而不是想要利小便,唯恐導致胃中乾燥,這就是所謂的「治病必求其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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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梔子湯,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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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來胃氣不實,即梔子亦禁用。用承氣者,可不慎之歟? |
素來胃氣不充實,就算梔子亦要被禁用。那麼用承氣湯,怎能不慎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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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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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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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蒂散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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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脉微浮,胸中痞鞕,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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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如桂枝,是見發熱、汗出、惡風、鼻鳴、乾嘔等証。頭不痛、項不強,則非太陽中風。未經汗下而胸中痞硬、其氣上衝,便非桂枝証矣。病機在胸中痞硬,便當究痞硬之病,因思胸中痞硬之治法矣。胸中者,陽明之表也,邪中于面,則入陽明。中于膺,亦入陽明。則鼻鳴、發熱、汗出、惡風者,是邪中于面,在表之表也。胸中痞硬、氣上衝不得息者,邪中膺,在裡之表也。寒邪結而不散,胃陽抑而不升,故成此痞象耳。胃者,土也。土生萬物,不吐者死,必用酸苦湧洩之味因而越之,胃陽得升,胸寒自散。裡之表和,表之表亦觧矣,此瓜蒂散為陽明之表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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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證如桂枝湯證,是指發熱、汗出、惡風、鼻鳴、乾嘔等證,但頭不痛、項不強,則不是太陽中風證。未經發汗、攻下而出現胸中痞證、氣上衝,這亦不是桂枝湯證。病機是在於胸中痞硬,便應該深究痞硬之病機,才能得出胸中痞硬之治法。胸中就是陽明之表,邪氣入侵於面,則入於陽明。邪犯於胸中,亦會入於陽明。那麼鼻鳴、發熱、汗出、惡風,反映邪中於面,屬於表之表。胸中痞硬、氣上衝而難以呼吸,反映邪中於胸,屬於裏之表。寒邪凝結而不散,胃陽被抑而不升,所以形成痞硬之象。胃屬於土,土能生萬物。不用涌吐則難治,必須用酸苦湧泄之藥「因而越之」,使胃陽得以升發,則胸中之寒邪自然散去。裏之表得和,則表之表亦解,所以瓜蒂散是治療陽明病之表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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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宜瓜蒂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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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為諸陽之本,厥冷則胃陽不達于四肢。緊則為寒,乍緊者,不厥時不緊,言緊與厥相應也,此寒結胸中之脉証。心下者,胃口也。滿者,胃氣逆。煩者,胃火盛,火能消物,故飢。寒結胸中,故不能食。此陰併于上,陽併于下,故寒傷形,熱傷氣也,非汗下溫補之法所能治,必瓜蒂散吐之。此「塞因通用」法,又「寒因寒用」法。上條是陽明中風脉證,此條是陽明傷寒脉證。上條是陽明小結胸,此條是陽明大結胸。太陽結胸因熱入,硬滿而痛為有形,故製大陷胸下之。陽明結胸因寒塞,硬滿不痛為無形,故製瓜蒂散吐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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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是陽氣之根本,手足逆冷反映胃陽無法達於四肢。脈緊為寒,脈乍緊是指不厥冷時脈不緊,說的是脈緊與厥逆相互對應,這就是寒氣凝結在胸中之脈證。心下,就是胃口。心下滿,是胃氣上逆所致。煩,反映胃火盛,火能消化水穀,所會覺得饑餓。寒邪凝結胸中,所以不能食。這是陰邪併於上,陽氣併於下,所以就出現「寒氣形,熱傷氣」,這不是發汗、攻下、溫補等法所能治療的,必須用瓜蒂散涌吐。這就是「塞因通用」及「寒因寒用」之法。上條論陽明病之中風脈證,本條論陽明病之傷寒脈證。上條論陽明病之小結胸證,本條論陽明病之大結胸證。太陽病結胸證是因為熱邪陷入胸中,硬滿而痛為有形,所以創製大陷胸湯攻下邪氣。陽明病結胸證是因為寒邪凝結,硬滿不痛為無形,所以創製瓜蒂散涌吐邪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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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症,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當溫之,宜四逆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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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吐而不吐者,少陰虛証。此飲食入口即吐,非胃寒矣。心下溫即欲吐,溫止則不欲吐矣。復不能吐者,寒氣在胸中,似有形而實無形,非若飲食有形而可直拒之也。此病升而不降,宜從「高者抑之」之法,下之則愈矣。而不敢者,以始得病時手足寒、脉弦遲,疑其為寒。今以「心下溫」証之,此為熱實。然實不在胃而在胸中,則不可下也,當因其勢而利導之,不出「高者越之」之法。然病在少陰,嘔吐多屬于虛寒,最宜細究。若膈上有寒飲,與「心下溫」者不同。而反乾嘔者,與「飲食即吐」者不同矣,瓜蒂散不中與也。氣上冲、滿而煩、心下溫,皆是瓜蒂散作眼處。 手足寒、脉弦遲,有心溫、膈寒二證,須着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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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吐卻吐不出是少陰虛證。此飲食入口即吐,所以不是胃寒。心下溫即想吐,心下溫停止就不吐了。又不能吐,則寒氣在胸中,似有形之邪而實際則是無形之邪,而不像有形之水穀邪氣可以被直接吐出。此病升而不降,宜用「高者抑之」之法,下之即愈。但有醫者不敢攻下,是因為剛開始得病時手足寒、脈弦遲,懷疑此病屬寒。如今「心下溫」證明此為熱實之證。但是此實邪不在胃中而在胸中,則不可用攻下,當因勢利導,仍然屬於「高者越之」之法。然而病在少陰,嘔吐多屬於虛寒,最應加以仔細判辨別。如果膈上有寒飲,與「心下溫」是不同的。而反乾嘔,則與「飲食入口即吐」又不同,不能用瓜蒂散。氣上衝、滿而煩、心下溫,都是瓜蒂散證之辨證要點。 手足寒、脈弦遲,有心溫與膈寒兩種不同證候,必須留心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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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蒂散 赤小豆 瓜蒂熬黃,各一分 二味,各別擣篩為散,合治之,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去渣取汁,和散溫頓服。不吐,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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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蒂散 赤小豆 瓜蒂熬黃,各一分 將二味藥分別搗成散,篩細末混合一起,取一錢匕。用一合香豉,用七合熱水將其煮爛,去除藥渣,取汁,以此送服藥末,溫服,一次服完。沒有出現嘔吐,稍稍加一些藥末,直到痛快吐出才停止服藥。各種亡血家、虛家都不可服用此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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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為甘菓,曲熱于長夏,清胃熱者也。其瓜蒂之生氣所繫也,色青味苦,象東方甲木之化,得春升生發之機,故能提胃中之氣,除胸中實邪,為吐劑中第一品藥,故必用穀氣以和之。赤小豆甘酸下行而止吐,取為反佐,制其太過也。香豉本性沉重,糜熟而使輕浮,苦甘相濟,引陽氣以上升,驅陰邪而外出。作為稀糜,調二散,雖快吐而不傷神。仲景製方之精義,赤豆為心穀而主降,香豉為腎穀而反升,既濟之理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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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是甜果,在長夏結果,能清胃熱。瓜蒂連繫其生命之氣,色青而味苦,乃東方甲木之氣所化,稟受春氣之升發而有生發之機,所能提升胃中之氣,除去胸中實邪,是涌吐藥之第一品藥,所以必須要用水穀之氣調和。赤小豆之甘酸使其能下行而止吐,作為反佐藥,以制衡瓜蒂上涌之性太過。香豉本性沉重,煮成稀爛後能使其氣輕而浮,甘苦相濟,引陽氣上升,以驅散陰邪外出。將香豉煮成稀爛,送服赤小豆與瓜蒂,即使服後痛快地嘔吐亦不會傷及正氣。仲景制方之精義,赤小豆是屬心之穀物反而主降,香豉是屬腎之穀物反而升發,這就是水火既濟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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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此為小逆。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飢,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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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太陽病」,頭項強痛可知。今自汗出而不惡寒發熱,疑非桂枝證。以脉辨之,「關上」者,陽明脉位也。細數而不洪大,雖自汗而不惡熱,則不是與陽明併病。不口乾、煩滿而自汗出,是不與少陰兩感。原其故,乃庸醫妄吐之所致也。吐後,惡寒發熱之表雖除,而頭項強痛仍在,則自汗為表虛,脉細數為裡熱也。此其人胃氣未傷,猶未至不能食,尚為小逆。其誤吐而傷及胃氣者,更當計日以辨之。若一二日間,熱正在表,當汗觧而反吐之,寒邪乘虛入胃,故飢不能食。三四日間,熱發于裡,當清觧而反吐之,胃陽已亡,故不喜穀食,而反喜瓜果,是「除中」也。邪熱不化物,故朝食暮吐,生意盡矣,此為大逆。 按:三陽皆受氣于胸中。在陽明以胸為表,吐之陽氣得宣,故吐中便寓發散之意。太陽以胸為裡,故有乾嘔、嘔逆之証而不可吐,吐之則傷胃而為逆。少陽得胸中之表,故亦有喜嘔証,吐之則悸而驚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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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太陽病」,就知道會有頭項強痛。現在自汗出而不惡寒發熱,考慮不屬於桂枝湯證。可以根據脈象辨證,「關上」是陽明之脈位,脈細數而不洪大,雖然自汗而不惡熱,則不是太陽與陽明併病。不口乾、煩滿而汗出,亦不是太陽與少陰兩感之病。追究其原因,是因為庸醫誤用涌吐法所導致。在涌吐後,惡寒發熱等表證雖然消失,而頭項強痛仍在,則自汗屬於表虛,脈細數為裏熱。由於病人胃氣尚未被傷,所以尚未至於不能食,還算是較小之誤治。如果誤吐後傷及胃氣,則應該根據日數來判斷。如果是一二日之間,熱仍在表,本應通過發汗來解,反而用吐法,寒邪乘虛入胃,則病人饑而不能食。如果是在三四日之間,熱發於裏,本當清熱而反而吐之,胃陽已亡,所以不喜歡水穀,反而喜歡瓜果,這就是「除中」。邪熱不能消化水穀,所以早食暮吐,反映生命之氣消亡,這就是嚴重之誤治。 按:三陽氣皆在胸中受氣。陽明病以胸為表,涌吐則使陽氣得以宣發,所以吐法中寓有發散之意。太陽病以胸為裏,所以會出現乾嘔、嘔逆之證,不可以用吐法,吐之則傷胃氣而成為誤治。少陽則為胸中之表,所以亦有喜嘔之證,吐之則會有悸而驚之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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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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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因吐而亡胃脘之陽,此因吐而傷膻中之陰。前條見其人之胃虛,此條見其人之陽盛。前條寒入太陰而傷脾精,此條熱入陽明而成胃實。皆太陽妄吐之變證,是瓜蒂散所禁,不特亡血、虛家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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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因誤吐而傷及胃脘之陽,本條則因誤吐而傷及膻中之陰。前條見到病人胃虛之證,本條則見到病人陽盛之變。前條是寒入太陰而傷及脾精,本條則是熱入陽明而形成胃實證。都是太陽病誤吐之變證,屬於瓜蒂散之禁忌證,不單是亡血之人及虛家應該禁用瓜蒂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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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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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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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加人參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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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觧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証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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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湯治結熱在裡之劑,先示所禁,後明所用,見白虎為重,則不可輕用也。脉浮、發熱、無汗,麻黃証尚在,即是表不觧,更兼渴欲飲水,又是熱入裡,此謂有表裡証,當用五苓,多服煖水發汗矣。若外熱已觧,是無表証。但渴欲飲水,是邪熱內攻。熱邪與元氣不兩立,急當救裡,故用白虎加人參以主之。若表不觧而妄用之,熱退寒起,亡可立待矣。 |
白虎湯是治療結熱在裏之方,先展示其治療之禁忌,然後再闡明其應用,可見白虎湯是重劑,不可以輕易使用。脈浮、發熱、無汗,則麻黃湯證仍在,即是表證未解,更兼有渴欲飲水,又是熱邪入裏之證,這就是所謂的有表裏證,應當用五苓散,服後再多飲暖水來發汗。如果外熱已解,是已經沒有表證。只是渴欲飲水,這是邪熱內攻。熱邪與元氣不兩立,應迅速治其裏證,所以用白虎加人參湯作為主治之方。如果表證未解而妄用本方,則熱退而寒起,離死亡就不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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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觧,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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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詳証,此條詳脉。全註見桂枝篇。 |
前條詳細敘述白虎加人參湯之證,本條則詳細敘述其脈象。相關之全面註解請見前面論述桂枝湯之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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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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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為陽去入陰。此雖不躁而口渴心煩,陽邪入裡明矣。無大熱,指表言,見微熱猶在。背微惡寒,見惡寒將罷。此雖有表裡証,而表邪已輕,裡熱已甚,急與白虎加人參湯,裡和而表自觧矣。 |
傷寒病六七日,無大熱,而其人躁煩,表示邪氣已經離開陽分而入於陰分。此時雖然不躁但卻口渴心煩,已經清楚表明陽邪已經入裏。無大熱,是指表證而言,可知仍有微熱。背微惡寒,可見惡寒將要消失。此時雖然有表裏證,但表邪已經輕微,而裏熱已經嚴重,應迅速用白虎加人參湯,使裏氣和則表證自然消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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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若吐若下,得七八日不觧,熱結在裡,表裡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入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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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七八日尚不觧者,當汗不汗,反行吐下,是治之逆也。吐則津液亡于上,下則津液亡于下,表雖不觧,熱已入于裡矣。太陽主表,陽明主裡,表裡俱熱,是兩陽併病也。惡風為太陽表証未罷,然時時惡風,則有時不惡,表將觧矣,與「背微惡寒」同。煩躁、舌乾、大渴,為陽明証。欲飲水數升,裡熱罷而不散,急當救裡以滋津液。裡和表亦觧,故不須兩觧之法。 |
傷寒病七八日還沒解除,應該發汗卻未發汗,反而用涌吐及攻下之法,這是誤治。涌吐就會導致津液亡於上,攻下就會導致津液亡於下,表證雖然不解,熱邪已入於裏。太陽主表,陽明主裏,表裏俱熱,這是兩陽併病。惡風為太陽表證未解,但時時惡風,即有時候不惡風,表明表證將解,這與「背微惡寒」之意相同。煩躁、舌乾、大渴是陽明病證。欲飲數升水,是裏熱已去但仍未消散,應該迅速治其裏以滋養津液。裏氣和則表證亦解,所以不需要用兩解表裏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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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若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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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所治,皆陽明燥証,揭為陽明主方,信為有見。 |
白虎湯所治療的都是陽明病之燥證,這說明將白虎湯作為治療陽明病之主方,確實是有道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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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而面垢,遺尿。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額上汗出,手足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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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本陽明病而畧兼太、少也。胃氣不通,故腹滿。陽明主肉,無氣以動,故身重。難以轉側者,少陽行身之側也。口者,胃之門戶。胃氣病,則津液不能上行,故不仁。陽明則顏黑,少陽病面微有塵,陽氣不榮于面,故垢。膀胱不約為遺溺。遺溺者,太陽本病也。雖三陽合病,而陽明証多,則當獨取陽明矣。無表証,則不宜汗。胃未實,則不當下,此陽明半表裡証也。裡熱而非裡實,故當用白虎而不當用承氣。若妄汗,則津竭而譫語。誤下,則亡陽而額汗出,手足厥也。此「自汗出」,為內熱甚者言耳,接「遺尿」句來。若自汗而無大煩、大渴証,無洪大浮滑脉,當從虛治,不得妄用白虎。若額上汗出、手足冷者,見煩渴、譫語等証,與洪滑之脉,亦可用白虎湯。 |
這本來是陽明病而略兼太陽病與少陽病。胃氣不通,所以腹滿。陽明主肉,無氣以使肌肉運動,所以身重。難以轉側,是因為少陽經脈循行於身體之側。口為胃之門戶,胃氣病則津液不能上承,所以口不仁。陽明病則面黑,少陽病則面上看似有灰塵,由於陽氣不能上達於面,所以看上去面垢。膀胱不能約束小便則遺溺,遺溺是太陽之腑病。雖然是三陽合病,但陽明病證較多,就應當單獨治療陽明病。沒有表證,就不宜發汗。胃家未實,就不應當攻下,這是陽明病之半表半裏證。裏熱不是裏實,所以應當用白虎湯而不應用承氣湯。如果誤用發汗,則津液枯竭而譫語。誤用攻下則亡陽而額上汗出,手足厥冷。這裏說「自汗出」,是指內熱甚,應承「遺尿」一句而來。如果自汗而沒有大煩、大渴之證,沒有洪大浮滑之脈,應當從虛論治,而不能用白虎湯。如果額上汗出、手足冷,而又見煩渴、譫語等證,及洪滑之脈,亦可以用白虎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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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陽合病,脉浮大,在關上。但欲睡眠,合目則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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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言病狀及治方,此條詳病脉。探病情,究病機,必兩條合參,而合病之大要始得。脉大為陽,關上,陽所治也,是為重陽矣。但欲睡眠,是陽入于陰矣。合目則衛氣行陰,而兼汗出,熱淫于內矣,與上文「自汗」同。與少陰脉微細而但欲寐不同。 |
上條論及病證及治療之方,本條則詳於所病之脈。探查病情,追究病機,必須將兩條互相參照,如此才能明白合病之要旨。脈大屬於陽,關上為陽氣所主,表示陽熱嚴重。只是想睡眠,是因為陽氣入於陰分。閉上眼則衛氣行於陰分,而兼有汗出,說明熱邪盛於內,與上文之「自汗」之意相同。而與少陰病脈微細而但欲寐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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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滑,此表有熱,裡有邪,白虎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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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論脉而不及証,因有白虎湯証,而推及其脉也,勿只據脉而不審其証。脉浮而滑為陽,陽主熱,《內經》云「脉緩而滑曰熱中」,是浮為在表,滑為在裡,舊本作「裡有寒」者誤。此雖表裡並言,而重在裡熱,所謂「結熱在裡」,表裡似熱者也。 |
本條論脈而未論證候,因為有白虎湯證而推及其脈象,不要只根據脈象而不審察其證候。脈浮而滑屬於陽,陽主熱。《內經》說「脈緩而滑曰熱中」,反映脈浮為病邪在表,脈滑為病邪在裏,舊版本所寫「裏有寒」是錯誤的。這裏雖然將表裏一起提及,但重點在於裏熱,即所謂的「結熱在裏」,表裏都象有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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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滑而厥者,裡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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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微而厥為寒厥,脉滑而厥為熱厥。陽極似陰之証,全憑脉以辨之。然必煩渴引飲,能食而大便難,乃為裡有熱也。 |
脈微而四肢厥冷,是寒厥。脈滑而四肢厥冷,是熱厥。陽極似陰之病證,必須以脈象來辨別。但是必須有大渴欲飲水,能食而大便難,才反映是裏有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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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加人參湯 石膏一斤碎綿裹 知母六兩 甘草二兩 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水一斗,煮米熟湯成,溫服一升,日三服。 |
白虎加人參湯 石膏一斤打碎,用綿布包裹 知母六兩 甘草二兩 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用一斗水,把米煮熟即可,溫服一升,每天服用三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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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火生苦」,又曰「以苦燥之」,又曰「味過于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以是知苦從火化。火能生土,則土燥火炎,非苦寒之味所能治矣。《經》曰「甘先入脾」,又曰「以甘瀉之」,又曰「飲入于胃,輸精于脾,上歸于肺,水精四布,五經並行」,以是知甘寒之品,乃瀉胃火生津液之上劑也。石膏大寒,寒能勝熱,味甘歸脾,質剛而主降,備中土生金之體,色白通肺,質重而含脂,具金能生水之用,故以為君。知母氣寒主降,苦以洩肺火,辛以潤肺燥,內肥白而外皮毛,肺金之象,生水之源也,故以為臣。甘草皮赤中黃,能土中瀉火,為中宮舟楫,寒藥得之緩其寒。用此為佐,沉降之性亦得留連于脾胃之間矣。粳米稼穡作甘,氣味溫和,稟容平之德,為後天養命之資。得此為佐,陰寒之物,則無傷損脾胃之慮也。煮湯入胃,輸脾歸肺,水精四布,大煩、大渴可除矣。白虎為西方金神,用以名湯者,秋金得令,而暑清陽觧,此四時之序也。更加人參以補中益氣而生津,協和甘草、粳米之補,承制石膏、知母之寒,瀉火而火不傷,乃操萬全之術者。 |
《內經》說「火生苦」,又說「以苦燥之」,又說「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由此而知苦從火化。火能生土,則土燥而火炎,並不是苦寒之藥所能治療。《內經》說「甘先入脾」,又說「以甘瀉之」,又說「飲入於胃,脾氣散精,上歸於肺,水精四佈,五經並行」,由此可知甘寒之品是瀉胃火、生津液之上劑。石膏大寒,寒能祛熱,味甘屬脾,質地硬則主降,具有中土生金之體,色白而屬於肺,質重而含有脂質,具有金能生水之用,所以作為本方之君藥。知母氣寒而主降,味苦能泄肺火,味辛以潤肺燥。知母內肥白而外有毛,是肺金之象,為生水之源,所以作為臣藥。甘草皮紅而中間黃,能於補土之中瀉火,屬於中宮舟楫之藥於,寒藥配甘草則能緩其寒性。用此作為佐藥,使沉降之性可以留連在脾胃之間。粳米作為穀物而味甘,氣味溫和,秉性寬容而平和,可以作為後天養命之本。以此作為輔佐,則陰寒之品亦無傷損脾胃之憂慮。煮湯後飲藥入胃,脾氣佈散精氣,上歸於肺,水精四布,則大煩、大渴之證可除。白虎是西方之金神,用來命名此方,表明秋金得令,則暑熱之氣得以清解,這是四時之序。又加入人參補中益氣而生津液,既能協助甘草、粳米之滋補,又能制衝石膏、知母之寒氣,瀉火而不傷及陽氣,實際上能顧及各個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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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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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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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陳蒿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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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腹滿,小便小利,渴飲水漿,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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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多汗,此為裡實表虛。反無汗,是表裡俱實矣。表實則發黃,裡實則腹滿。但頭汗出、小便不利,與麻黃連翹證同。然彼屬太陽,因誤下而表邪未散,熱雖裡而未深,故口不渴,腹不滿,仍當汗解。此屬陽明,未經汗下,而津液已亡,故腹滿、小便不利、渴欲飲水。此瘀熱在裡,非汗吐所宜矣。身無汗、小便不利,不得用白虎。瘀熱發黃,內無津液,不得用五苓,故製茵陳湯以佐梔子、承氣之所不及也。 但頭汗,則身黃而面目不黃。若中風不得汗,則一身及面目悉黃,以見發黃是津液所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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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多汗,屬於裏實而表虛。反而無汗,則表裏俱實。表實則發黃,裏實則腹滿。只有頭汗出、小便不利,與麻黃連翹赤小豆證相同。但那是屬於太陽病,因為誤下而表邪未解,熱邪雖然入裏卻未深入,所以口不渴,腹不滿,仍然應當用汗法解除。而這卻屬於陽明病,雖然沒有經過發汗與攻下,而津液已經消亡,所以腹滿、小便不利、渴欲飲水。此乃瘀熱在裏,不是發汗和涌吐所能治療。身無汗、小便不利,則不能用白虎湯。瘀熱所致發黃,津液枯竭,則不能用五苓散,因此創立了茵陳蒿湯以補充梔子豉湯、承氣湯所不能治療病證。 只是頭汗出,則身體發黃而面目不黃。如果是中風而不得汗,則會全身及面目都會發黃,由此可見發黃是屬於津液之病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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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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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七八日不觧,陽氣重也。黃色鮮明者,汗在肌肉而不達也。小便不利,內無津液也。腹微滿,胃家實也。調和二便,此茵陳之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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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病七八日不解,表示陽邪嚴重。身黃之色鮮明,說明汗在肌肉而不能外達。小便不利,說明津液枯竭,腹微滿,表示胃家實。能夠調和大小便,這就是茵陳蒿湯之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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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陳蒿湯 茵陳蒿六兩 梔子十四枚 大黃一兩 以水一斗,先煮茵陳減六升,內二味,煮取三升,去渣,分溫三服。小便當利,尿如皂角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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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陳蒿湯 茵陳蒿六兩 梔子十四枚 大黃一兩 用一斗水,先煮茵陳,減六升,再放入梔子及大黃,煮取三升,去除藥渣,分三次溫服。小便當通利,尿色如皂角汁狀而正紅。一夜後腹滿減,黃色亦隨著小便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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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陳稟北方之色,經冬不凋,受霜承雪,故能除熱邪留結。梔子以通水源,大黃以調胃實,令一身內外之瘀熱悉從小便出。腹滿自減,而津液無傷,此茵陳湯為陽明利水之妙劑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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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陳蒿稟受北方之色,經過冬天而不凋謝,能耐受霜雪,所以能除熱邪之留結。梔子用以通調水源,大黃用以調和胃實,則使一身內外之瘀熱都能從小便排出。腹滿自然消減,而津液沒有受到損傷,這就是茵陳蒿湯作為陽明病利水之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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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在裡不觧故也。不可下,于寒濕中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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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黃有因瘀熱者,亦有因寒邪者。有因于燥令者,亦有因于濕化者。則寒濕在裡,與瘀熱在裡不同,是非汗、下、清三法所可治矣。傷寒固宜發汗,發之而身目反黃者,非熱不得越,是發汗不如法,熱解而寒濕不解也。「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則身自黃而面不黃,以此知繫在太陰,而非陽明病矣。當溫中散寒而除濕,于真武、五苓輩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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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黃有的是因為瘀熱,亦有的是因為寒邪。有的是因為燥化,亦有的是因為濕化。因此寒濕在裏與瘀熱在裏是不同的,是不屬於發汗、攻下、清熱三法所能治療的。傷寒病固然需要發汗,但發汗後病人反而身目發黃,這不是裏熱不能外越所致,而是發汗不得其法,導致熱雖解而寒濕不解。因為「太陰之上,濕氣主之」,那麼身黃而面不發黃,就知道這是太陰病而不是陽明病。應當溫中散寒而除濕,在真武湯證和五苓湯等方來求其論治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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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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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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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氣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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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不大便六七日,不惡寒反惡熱,頭痛身熱者,與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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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病後,便不大便,胃家實也。至六七日而頭痛、身熱不觧,足見陽氣之重,其不惡寒反惡熱更可知矣。此太陽陽明合病,已合陽數之期而不愈者,當知不大便之病為在裡,不必拘頭痛、身熱之表為未觧也。所謂「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即愈」,可不知要害乎哉? |
得病後就不大便,是因為胃家實。等到六七日後頭痛、身熱之證仍在,足見陽氣鬰閉之嚴重,就可知病人會有不惡寒反惡熱。這是太陽與陽明合病,已經符合陽數之期但不愈者,應該知道不大便之病已經屬於邪氣在於裏,不必拘泥於頭痛、身熱為表未解。所謂「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即則愈」,可以不明白其厲害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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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煩熱,汗出則觧。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脉實者,下之,與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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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熱、自汗似桂枝証。寒熱如瘧,似柴胡証。然日晡潮熱,期屬陽明。而脉已沉實,確為可下,是承氣主証主脉也。當與「不大便六七日」互相發明。 |
煩熱、汗出像桂枝湯證。寒熱之作,又如瘧病發作有時之狀,則像柴胡湯證。但是日晡潮熱,應該屬於陽明病。脈象已變為沉實,確實屬於可以攻下之脈,這是屬於承氣湯之主證主脈。應當與前條「不大便六七天」可以互相印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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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觧,頭不痛,項不強,不惡寒,反惡熱,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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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經三日,已經發汗,陽氣得洩則熱熱1當觧,而內熱反熾,與中風翕翕發熱不同。必其人胃家素實日,發汗亡津液而轉屬陽明也。三日正陽明發汗之期,此太陽証已罷,雖熱未觧,而頭不痛,項不強,不惡寒,反惡熱,可知熱已入胃,便和其胃,「調胃」之名以此。日數不必拘,要在脉証上講求。 |
疾病經過三天,已經發汗,陽氣得泄出則發熱本應解除,但內熱反而熾盛,這與中風之翕翕發熱不同。必然是因為病人胃家素實之時,發汗亡津液而使疾病轉屬陽明病。三天是正陽陽明病發汗之日期,此時太陽病證已經消失,雖然發熱未除,但頭卻不痛,項亦不強,不惡寒,反而惡熱,由此可知熱邪已經傳入於胃,則當調和胃氣,「調胃」之名就是如此而來。不必拘泥於發病之日數,要脈證上尋求病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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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熱熱:依據前後文意,此處當有一「熱」字屬衍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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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反惡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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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實俱指胃言,汗後正氣奪則胃虛,故用附子、芍藥。邪氣盛則胃實,故用大黃、芒硝。此自用甘草,是和胃之意,此見調胃承氣,是和劑而非下劑也。 |
虛實都是以胃而言,發汗後正氣被傷則胃虛,所以用附子、芍藥。邪氣盛則胃實,所以用大黃、芒硝。此方用甘草,是和胃之意,由此可見調胃承氣湯是和劑而不是攻下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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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胃氣不和讝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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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者,順也,順之則和。「少與」者,即調之之法。 |
承,就是順之意,使胃氣順則胃氣和。之所以「少與」,就是調和胃氣之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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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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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吐而亡津液,以致胃實而腹脹,吐後上焦虛可知。腹雖脹滿,病在胃而不在胸,當和胃氣,而枳朴非其任矣。 |
誤用吐法而亡津液,以致胃實而腹脹,可知涌吐後使上焦虛弱。腹部雖然脹滿,但病邪在胃而不在胸,應當調和胃氣,這應當不是枳實、厚朴所具有之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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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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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陽明病」,則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矣。若吐下後而煩為虛邪,宜梔子豉湯。未經吐下而煩,是胃火乘心。從前來者為實邪,調其胃而心自和,此「實則瀉子」之法。 |
提及「陽明病」,則應該有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之證。如果涌吐、攻下後而心煩,屬於虛邪,宜用梔子豉湯。沒有經過涌吐、攻下而心煩者,則屬於胃火乘心,從正面而來者為實邪,調和胃氣而心氣自和,這是「實則瀉其子」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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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先其時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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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經不觧十餘日,病不在太陽矣。仍曰「太陽病」者,以此為太陽之壞病也。心中不煩而心下溫,腹中不痛而胸中痛,是上焦因極吐而傷矣。心下者,胃口也。心下溫溫時即欲吐,胃口有遺熱。腹微滿,而鬱鬱時便微煩,是胃家尚未虛,胃中有燥屎矣。大便當硬而反溏,是下焦因極下而傷也。欲吐而不得吐,當利而不利,總因胃氣不和,大便溏而胃家仍實也,少與調胃承氣湯微和之,三焦得和矣。 |
邪氣傳變至他經十多日,疾病已經不在太陽。但仍稱為「太陽病」者,因為這是太陽病之壞病。心中不煩而心下溫,腹中不痛而胸中痛,反映上焦之氣曾被劇烈地涌吐而受傷。心下,就是胃口。心下溫溫時即是想吐,反映胃口有餘熱。腹微滿,但鬱悶時便微煩,代表胃家之氣未虛,而胃中已經有燥屎。大便當硬而反溏,反映下焦之氣曾因劇烈攻下而受傷。想吐卻不能吐,當下利卻沒有下利,總是因為胃氣不和,大便雖然溏但胃家仍然屬實,少量服用調胃承氣湯微微地調和胃氣,就能使三焦之氣得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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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十三日不觧,過經譫語者,以有熱故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脉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當微。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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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者,常也。過經是過其常度,非經絡之經也。發于陽者七日愈,七日已上自愈,以行其經盡故也。七日不愈,是不合陰陽之數,便為過經,非十三日不解為過經也。凡表觧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此十三日而尚身熱不觧,便見其人之陽有餘。過經而詀語,足徵其人之胃家實。此內外有熱,自陽盛陰虛也,當以承氣湯下之。而醫以丸藥下之,是因其病久不敢速下,恐傷胃氣之意,而實非傷寒過經之治法也。下之不利,今反下利,疑為胃虛,而身熱詀語未除,非虛也。凡下利者,小便當不利者。小便利者,大便當硬。今小便利而反下利,疑為胃虛,恐熱為協熱。而語為鄭聲也,當以脉別之。諸微亡陽,若胃虛而下利者,脉當微。今調和而不微,是脉有胃氣,胃實可知也。是丸藥之沉遲,利在下焦,故胃實而腸虛,調其胃則利自止矣。 上條「大便反溏」,此條「反下利」,從假不足處得其真實。 |
經,即常道之意。過經就是過其常度,而不是經絡之經。病發於陽者七日愈,如果七日以上自愈者,是因為行其經盡。而七日不愈,已經不符合陰陽之數,便為過經,不是十三日不愈才是過經。凡是表證已解而尚不了了者,十二日就愈,現在十三日而身熱尚未解,就知道病人之陽氣有餘。過經而譫語,足以證明病人胃家實。這是內外皆熱,自然是陽盛而陰虛,應該用承氣湯攻下,而他醫卻用丸藥攻下,是因為其病久而不敢猛烈攻下,恐怕損傷胃氣之意,而實際上這並不是傷寒病過經之治法。用丸藥攻下而未得下利,如今卻反見下利,疑似是胃虛,但身熱、譫語仍未得解,反映這並非虛證。凡見下利,小便應當不利。而小便利者,大便應該硬。如今小便利而反見下利,疑似是胃虛,恐怕其熱是協熱下利。而話聲為鄭聲,應該根據脈象來辨別。脈微大多屬於亡陽,如果是胃虛而下利,應當是微脈。如今脈象調和而不微,表示脈有胃氣,由此可知胃氣充實。是因為丸藥之性沉遲,所以下利屬下焦,所屬於胃實而腸虛,只要調和胃氣則能令下利自止。 上條「大便反溏」,本條「反下利」,從證候之假不足處反而能得到其真正屬於實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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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調胃承氣症。 |
上面論述調胃承氣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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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微煩,小便數,大便因鞕者,小承氣湯和之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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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太陽之壞病,轉屬陽明者也。微煩、小便數,大便尚不當硬,因妄治亡津液而硬也。用小承氣和之,潤其燥也。此見小承氣亦和劑,不是下劑。 |
這亦是太陽病壞病而轉屬為陽明病。微煩、小便數,大便尚不至於會硬,因為誤治亡津液而使得大便硬。用小承氣和之,是為了潤燥。由此可見小承氣湯亦是和劑,而不是攻下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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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病二三日,脉弱,無太陽柴胡症,煩躁,心下鞕,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硬,後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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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病二三日,尚在三陽之界。其脉弱,恐為無陽之徵。無太陽桂枝証,無少陽柴胡證,則病不在表。而煩躁、心下硬,是陽邪入陰,病在陽明之裡矣。辨陽明之虛實,在能食不能食。若病至四五日尚能食,則胃中無寒,而便硬可知,少與小承氣微和其胃,令煩躁少安。不竟除之者,以其人脉弱,恐大便之易動故也。猶太陰脉弱,當行大黃、芍藥者「減之」之意。至六日復與小承氣一升,至七日仍不大便,胃家實也。欲知大便之燥硬,既審其能食不能食,又當問其小便之利不利。而能食必大便硬,後不能食,是有燥屎。小便少者,恐津液還入胃中,故雖不能食,初頭硬後必溏。小便利者,胃必實,屎定硬,乃可攻之。所以然者,脉弱是太陽中風,能食是陽明中風,非七日後不敢下者,以此為風也,須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正此謂也。 |
得病二三日,還在三陽病之範圍。病者脈弱,恐怕是無陽之表現。沒有太陽病之桂枝證,亦沒有少陽病之柴胡證,則表示病邪不在表。而煩躁、心下硬,則反映陽邪入陰,病已經在陽明之裏。辨別陽明之虛實,在於能食和不能食。如果病到第四五日還能食,就可以得知胃中無寒邪,就可知會大便硬,少量服用小承氣湯以微和胃氣,可以使煩躁暫安。如果服藥後竟不能緩解病情,是因為病者脈弱,恐怕是大便未硬。就像太陰病脈弱時,即使要用大黃、芍藥亦應當有「減之」之意。到第六日再用一升小承氣湯,是因為到第七日仍不大便,這屬於胃家實。想要知道大便之燥硬程度,既要審察病者能食或不能食,又應當詢問病人之小便利還是不利。能食者大便必硬,後來又不能食,則是因為有燥屎。小便少者,恐怕津液返回到胃中,所以雖然不能食,大便便則初頭硬而後必然溏薄。小便利者,胃家必然成實,大便必然變硬,這才可以攻下。之所以這樣,脈弱反映太陽中風,能食反映陽明中風,不是七日後不敢攻下,是因為這屬於風邪,必須過經後才可攻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就是這個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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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脉遲,微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觧,可攻裡也。手足濈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鞕也,大承氣湯主之。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觧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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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遲而未可攻者,恐為無陽,恐為在藏,故必表症悉罷,裡証畢具,方為下症。若汗雖多而微惡寒,是表証仍在。此本於中風,故雖大滿不通,只可微和胃氣,令小安,勿使大洩,過經乃可下耳。胃實諸証,以手足汗出為可據,而潮熱尤為親切。以四肢為諸陽之本,而日晡潮熱,為陽明主時也。 |
脈遲而不可攻下者,恐怕是無陽,恐怕邪氣已入臟,所以必須等表證完全消除,裏證全都具備時,才可以確定屬於可下之證。如果汗出雖多而有微惡寒,表示表證仍在。此本屬於中風證,所以雖然腹大滿而大便不通,只可以稍微調和胃氣,讓病人有時好轉,而不要出現較大之泄瀉,等過經後才可用盡情攻下。胃實諸證,以手足汗出為辨證依據,而潮熱更是辨證要點。因為四肢為諸陽之本,而日晡潮熱,則是陽明之氣當令之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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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潮熱,大便鞕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可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矢氣者,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轉矢氣者,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其後發熱者,必大便硬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矢氣者,慎不可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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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必因脉之遲弱,即潮熱尚不足據,又立試法。如胃無燥屎而攻之,胃家虛脹,故不能食。雖復潮熱,便硬而少者,以矢後不能食故也。要知不轉矢氣者,即渴欲飲水,尚不可與,況攻下乎?以小承氣為和,即以小承氣為試。仍與小承氣為和,總是慎用大承氣耳。 |
這必定是由於脈遲弱,即使有潮熱仍不足以作為胃家實之依據,因此建立一種測試方法。如果胃家無燥屎而攻下,則會導致胃家虛弱而脹滿,所以不能食。雖然又出現潮熱,大便硬而少,這是因為失氣後不能食之緣故。關鍵要明白不轉失氣者,就算口渴欲飲,尚且不可以與水飲之,更何況是攻下呢?用小承氣湯調和胃氣,即是用小承氣湯來測試。仍然用小承氣湯來調和,總是要謹慎使用大承氣湯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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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譫語、發潮熱、脉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矢氣者,更服一升。若不轉矢氣者,勿更與之。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濇者,裡虛也,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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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滑而疾者,有宿食也。譫語、潮熱,下証具矣,與小承氣試之。不轉矢氣,宜為易動。明日而仍不大便,其胃家似實,而脉反微濇。微則無陽,濇則少血,此為裡虛,故陽証反見陰脉也。然胃家未實,陰脉尚多,故脉遲、脉弱者,始可和而不可下。陽脉而變為陰脉者,不惟不可下,更不可和。脉滑者生,脉濇者死,故為難治。然滑有不同,又當詳明。夫脉弱而滑,是有胃氣。此脉來滑疾,是失其常度。重陽必陰,仲景早有成見,故少與小承氣試之。若據詀語、潮熱,而與大承氣,「陰盛已亡」矣。此脉症之假有餘,小試之而即見真不足。憑脉辨症,可不慎哉?宜蜜煎導而通之,虛甚者,與四逆湯,陰得陽則觧矣。 |
脈滑而疾者,有宿食。譫語、潮熱,可下之證候都已具備,用小承氣湯測試一下。服藥後不轉失氣者,應該是胃氣容易被擾動。第二日仍不大便,看似是胃家實,但脈象反而微澀。脈微則無陽,脈澀則少血,這是裏虛,所以陽證反見陰脈。但是胃家未實,陰脈則較多,所以脈遲、脈弱者,剛開始時只可以調和胃氣而不可攻下。如果是陽脈變為陰脈,不單止不可攻下,更不可以調和胃氣。脈滑者生,脈澀者死,所以屬於難治。但是脈滑又有不同,應當詳細說明。脈弱而滑,屬於有胃氣。這裏脈來滑疾,反映失其常度。重陽必陰,仲景早已有明顯認識,所以少量服用小承氣來測試。如果只是根據譫語、潮熱而服用大承氣湯,便會出現「承氣入胃,陰盛已亡」之局面。這種脈證之有餘是假,稍微測試就會發現真正之不足。憑脈辨證,難道可以不慎重嗎?宜用蜜煎導而通下大便,嚴重虛弱者,與四逆湯,陰邪得到陽氣則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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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若吐下後,不觧。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脉弦者生,濇者死。微者,但發熱詀語,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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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病有微劇之分,微者是邪氣實,當以下觧。若一服利,止後服,只攻其實,無乘其虛也。劇者,邪正交爭,當以脉斷其虛實。弦者,是邪氣實,不失為下症,故生。濇者,是正氣虛,不可更下,故死。如見鬼狀獨語,與鄭聲詀語不同。潮熱、不惡寒、不大便,是可下症。目直視不識人、循衣摸床等症,是日晡發熱時事。不發時自安,故勿竟斷為死證,還將脉推之。凡詀語,脉短者死。濇者,短也。短則氣病。弦者,長也,長則氣治。凡直視、譫語、喘滿者,死。此微喘而不滿,只是氣之不承,非氣之不治耳。 |
壞病有輕重之分,輕者是邪氣實,應當用攻下來解除病邪。如果服用一次後得泄,則停止再藥,只是攻其實邪,而不要使病者變虛。重者為邪正交爭,應當根據脈象來斷其虛實。脈弦是邪氣實,不失為可下之證,所以可治。脈澀為正氣虛,不可攻下,所以為死證。如果出現像見鬼一樣地獨語,與鄭聲譫語是不同的。潮熱、不惡寒,不大便,是可下之證。眼睛直視而不識人、循衣摸床等證候,是日晡潮熱時才出現的。沒有潮熱時病者自然安和,不要簡單第斷為死證,還是要根據脈象來推斷。凡譫語,脈短者為死證。澀者,就是短。脈短則氣病。弦者,就是長。脈長則氣治。凡是直視、譫語、喘滿者,為死證。現在只有微喘而不滿,只是屬於氣之不承順,不是因為氣本身不足之病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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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鞕,鞕則詀語,小承氣湯主之。若一服譫語止,更莫復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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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主津液所生病,故陽明病多汗。多汗是胃燥之因,便硬是詀語之根。一服詀語止,大便雖未利,而胃濡可知矣。 |
陽明主津液所生病,所以陽明病多汗。多汗是胃燥之因,大便硬是譫語之根。服一次藥後譫語便止,大便雖然沒有下利,卻可以知道胃家已經濡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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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詀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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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是大腸虛,詀語是胃氣實。胃實腸虛,宜大黃以濡胃,無庸芒硝以潤腸也。 |
下利反映大腸空虛,譫語則反映胃氣實。胃實腸虛,宜用大黃來濡潤胃家,而無需芒硝來潤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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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詀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須下之,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表虛裡實故也。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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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二句,是冒頭。末二句,是總語。言汗出必亡津,詀語因胃實,則汗出、詀語,以胃中有燥屎也,宜大承氣湯下之。然汗出、詀語有二義,有陽明本病多汗亡津而詀語者,有中風汗出早下而詀語者。如脉滑曰「風」,其譫語、潮熱,下之與小承氣湯,不轉矢氣,勿更與之。如能食曰「風」,其煩躁、心下硬,少與小承氣微和之,令小安。非七日後屎定硬,不敢妄下者,以此為風也。七日來行經已盡,陽邪入陰,乃可下之。若不知此義而早下之,表以早下,而虛熱不觧。裡以早下,而胃家不實。如十三日不觧,過經下利而詀語,與下後不觧,至十餘日不大便,日晡潮熱,獨語如見鬼狀者是也。 |
開頭兩句是起首,最後兩句是總結。是說汗出必然亡津液,譫語是因為胃家實,如此汗出與譫語就反映了胃中有燥屎,適宜用大承氣湯攻下。但是汗出、譫語有二種意義,有因為陽明病本病汗多亡津液而引致之譫語,亦有是因為中風汗出而被過早攻下所引致之譫語。例如陽明病脈滑者為「中風」,其譫語、潮熱而用小承氣湯攻下,但服後不轉失氣著,則不可再服。又例如陽明病能食者亦為「中風」,其煩躁而心下硬,可少量服用小承氣湯以稍微調和胃氣,使病情稍微得以穩定。不是七天必然出現大便硬,而不敢妄用攻下者,是因為這是中風。七天後邪氣行經已盡,陽邪已入於裏,才可攻下。如果不明白這一點而過早攻下,表證過早攻下則虛熱不解,裏證過早攻下則會傷及胃氣。如果十三日後仍不解,屬於過經下利而譫語,與攻下後不解,到十幾日仍不大便,則屬於日晡潮熱,獨語如見鬼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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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詀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氣湯下之。若能食者,但硬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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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能食,反不能食,胃實可知。若能食而大便硬,是腸實而胃未實,恐本於中風未可下也。詀語、潮熱,屎有燥硬之辨。 |
陽明病最初應該能食,反而不能食,可知胃家已實。如果能食而大便硬,是腸實而胃未實,恐怕是屬於中風證而不可攻下。譫語與潮熱,大便是有燥與硬之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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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下之,心中懊憹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之,宜大承氣湯。腹微滿,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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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後心中懊憹而煩,梔子豉証。腹大滿不通,是胃中燥屎上攻也。若微滿,猶是梔子厚朴湯証。 |
攻下後心中懊憹而煩,是梔子豉湯證。腹大滿而大便不通,是由於胃中之燥屎上攻。如果腹微滿,仍然是梔子厚朴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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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作有時者,此有燥屎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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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作有時,是日晡潮去之時。二腸附臍,故繞痛,痛則不通矣。 |
煩躁發作有時,是在日晡潮退之時。大腸、小腸附着於臍,所以出現繞臍痛,痛則表示該處氣機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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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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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不利,故大便有乍易。津液不得還入胃中,故喘冒不得臥。時有微熱,即是潮熱。 |
小便不利,所以大便有時暢通。津液不得還入胃中,所以氣喘目眩而不得臥。有時出現微熱,就是指潮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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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觧,腹滿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以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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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病時本有宿食,故雖大下之後,仍能大實,痛隨利減也。 |
未病時本來就有宿食,所以即使大下之後,仍然能出現大實證,疼痛則隨着下利而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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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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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為在府,故滑為有食。「數」以至數言,是本來面目。「疾」以體狀言,在詀語、潮熱時見,故為失度。 |
脈數則病在腑,所以脈滑為有宿食。「脈數」是指脈之次數而言,這是脈象之本來面目。而「脈疾」則是從脈之體狀而言,在譫語、潮熱時出現,就是失常之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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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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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後無變症,則非妄下。腹滿如故者,下之未盡耳,故當更下之也。 |
攻下後沒有出現變證,則不屬於誤下。攻下後依然腹滿,這是攻下之力不夠,所以應當再次攻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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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陽併病,太陽証罷,但發潮熱,手足濈濈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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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症罷,是全屬陽明矣。先揭「二陽併病」者,見未罷時便有可下之症。今太陽一罷,則種種皆下証矣。 |
太陽病證已經消除,剩下全部屬於陽明病證。本條先提「二陽並病」,是指太陽病證未消除時,已有可以攻下之証。如今太陽病證一旦消失,則各種證候都屬於可下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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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不觧,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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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雖不觧,邪甚于裡,急當救裡,裡和而表自觧矣。 |
表証雖然沒有解除,但在裏之邪已經嚴重,應該立即救裏,裏和則表証自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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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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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觧也,未可與承氣,總為脉遲者言耳。若脉大而不惡寒,蒸蒸發熱,汗多亡津者,當急下以存津液,而勿以潮熱為拘也。 |
前條所述如果汗多、微發熱惡寒,屬於外證未解,尚不可以服承氣湯,總是因為脈遲。如果脈大而不惡寒,又見蒸蒸發熱,汗多而亡津液,則應當迅速攻下以保存津液,而不要僅僅以潮熱而定是否可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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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裡証,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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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七日不愈,陽邪入陰矣。目不了了,目睛不和,何以故?身微熱,是表証已罷。不煩躁,是裡証未見,無表裡証也。惟不大便為內實,斯必濁邪上升,陽氣閉塞。下之而濁陰出下竅,清陽走上竅矣。 |
傷寒病七日不愈,表明陽邪已入於裏。目不了了,反映目睛不和,這是為什麼呢?身有微熱,反映表證已經消失。不煩躁,則是裏證尚未出現,這已經是無表裏證了。只有不大便可以反映內實,這樣濁邪必然上逆而使陽氣閉塞。攻下則使濁陰之邪由下竅而出,清陽則能恢復而走上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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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不大便,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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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淫於內,腎水枯涸,因轉屬陽明。胃火上炎,故口燥咽乾。急下之,火歸於坎,津液自升矣。此必有大便証,若非本有宿食,何得二三日便當急下? |
熱邪盛於內,則腎水枯竭乾涸,邪氣因而轉屬陽明。胃火上炎,所以口燥咽乾。迅速攻下,則火能歸於水中,津液自然會上升。這裏必然有大便難之證,如果不是本來有宿食,為何可以在得病二三天後便應該迅速攻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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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舌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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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今自利清水,疑其為寒矣。而利清水時,必心下痛,必口燥舌乾,是土燥火炎,脾氣不濡,胃氣反厚,水去而穀不去,故純青也。雖曰「通因通用」,仍是「通因塞用」。 |
下利而口渴者,屬於少陰病。如今下利清水,則懷疑其是否屬寒。而下利清水時,必然心下疼痛,必然口乾舌燥,這是由於土燥而火炎,脾氣不能為胃行津液,則胃氣反而亢盛,只令水去而穀不去,所以下利之色純青。雖然說這是「通因通用」之法,但仍然屬於「通因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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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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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日當觧不觧,因轉屬陽明,是藏氣實而不能入,還之於府也,急攻之,所謂「巳入於府者,可下也」。三陽惟少陽無承氣証,三陰惟少陰有承氣証。蓋少陽為陽樞,陽稍虛,邪便入於陰,故不可妄下,以虛其陽。少陰為陰樞,陽有餘邪,便傷其陰,故宜急下以存其陰。且少陽屬木,邪在少陽,惟畏其剋土,故無下証。少陰主水,邪在少陰,更畏有土制,故當急下。蓋真陰不可虛,陽強不可縱也。 |
得病六七日,病邪當解卻沒解,因此轉屬陽明,這是由於臟氣充實,邪氣不能傳入,因而返回於腑,此時需要迅速攻下,這就所謂的「已入於腑者,可下也」。三陽病中只有少陽病沒有承氣湯證,三陰病中只有少陰病有承氣湯證。由於少陽為三陽之樞,陽氣稍虛,邪氣便傳入於陰,所以不可以隨意攻下以防損傷陽氣。少陰是三陰之樞,三陽有餘邪便會傷及陰氣,所以應該迅速攻下以保存陰液。而且少陽屬木,邪在少陽,惟有害怕木氣剋土,所以沒有可下之證。而少陰主水,邪在少陰,更是害怕被土氣所剋制,所以應迅速攻下。因為真陰不可以受損,而強盛之陽氣則不可放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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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胃承氣湯 大黃三兩,炙 甘草一兩 芒硝半斤 右三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內芒硝,更上火微煮令沸,少少溫服。 |
調胃承氣湯 大黃三兩,炙 甘草一兩 芒硝半斤 將上述三味藥切碎,用三升水煮取一升,去除藥渣,放入芒硝,接着用微火煮沸,少量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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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則害,承乃制,「承氣」所由名也。不用枳朴而任甘草,是「調胃」之義。胃調則諸氣皆順,故亦以「承氣」名之。此方專為燥屎而設,故芒硝分兩多於大承氣。前輩見條中無「燥屎」字,便云未燥堅者用之,是未審之耳。 |
亢奮則害,承順乃制,這是「承氣」之名字所由來。不用枳實、厚朴而用甘草,是「調胃」之意。胃氣調和則諸氣皆順,所以亦用「承氣」作為方劑之名。此方專門針對燥屎而設,所以芒硝之分量多於大承氣湯。前輩發現條文中沒有「燥屎」二字,便說大便未燥堅時使用,這是沒有仔細審察之緣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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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承氣湯 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半斤 枳實五枚,炙 芒硝三合 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渣,內大黃,煮二升,去渣,再內芒硝,上火微一二沸,分溫再服。得下,餘勿服。 |
大承氣湯 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半斤 枳實五枚,炙 芒硝三合 用一斗水,先煮厚朴及枳實,取五升。去除藥滓後再加入大黃,煮取二升。去除藥渣後再放入芒硝,用微火煮一二沸,分兩次溫服。大便的泄,就不可再服剩餘之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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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承氣湯 大黃四兩 厚朴二兩,去皮 枳實三枚 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分溫三服。初服湯當大便,不爾者盡飲之。若得大便,勿服。 |
小承氣湯 大黃四兩 厚朴二兩,去皮 枳實三枚 用四升水,煮取一升二合,分三次溫服。服第一次後應該有大便,如果沒有,則把服盡所有藥。如果有大便,則不必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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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病皆因於氣,穢物之不去,由氣之不順也。故攻積之劑,必用氣分之藥,故以「承氣」名。湯分大小有二義焉。厚朴倍大黃,是氣藥為君,味多性猛,製大其服,欲令大泄下也。大黃倍厚朴,是氣藥為臣,味少性緩,製小其服,欲微和胃氣也。前法更有妙義,大承氣之先後作三次煎者,何哉?蓋生者氣銳而先行,熟者氣純而和緩。欲使芒硝先化燥屎,大黃繼通地道,而後枳朴除其痞滿也。若小承氣三物同煮,不分次第,只服四合,但求地道之通,而不用芒硝之峻,且遠於大黃之銳,故稱「微和」之劑云。 |
各種病都源於氣,穢物無法去除,是由於氣不順。所以攻下積滯之方,必然要用氣分之藥,所以用「承氣」來命名。湯劑分大小,有二種意義。厚朴比大黃多一倍,是以氣藥為君,藥味多而藥性猛,使其成為大方,是要達到大量泄瀉之效果。而大黃比厚朴多一倍,是以氣藥為臣,藥味少而藥性緩,使其作為小方,是要稍微調和胃氣。前面之用法更有妙義,大承氣湯將藥物分三次煮,是為什麼呢?因為生者氣銳而先行,熟者氣純而和緩。想要使芒硝先軟化燥屎,大黃繼而通下腑氣,之後再讓枳實、厚朴除去痞滿。而小承氣湯將三種藥物一起煮,不分先後順序,每次只服四合,只是希望胃腑暢通,而不用芒硝峻猛之性,遠離大黃先煮之氣銳,所以稱其為「微和」之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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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脉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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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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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主表,頭項強痛為提綱。陽明主裡,胃家實為提綱。少陽居半表半裡之位,仲景特揭口苦、咽乾、目眩為提綱,奇而至當也。蓋口、咽、目三者,不可謂之表,又不可謂之裡,是表之入裡,裡之出表處,所謂半表半裡也。三者能開能闔,開之可見,闔之不見,恰合樞機之象,故兩耳為少陽經絡出入之地。苦、乾、眩者,皆相火上走空竅而為病也。此病自內之外,人所不知,惟病人獨知,診家所以不可無問法。三証為少陽一經病機,兼風寒雜病而言。但見一證即是,不必悉具。 |
太陽主表,以頭項強痛為提綱。陽明主裏,以胃家實為提綱。少陽位於半表半裏之位置,仲景特意揭示少陽病以口苦、咽乾、目眩為提綱,相當特別但又非常恰當。由於口、咽、目三處,不可以說是表又不可說是裏,是表入於裏,裏出於表之處,即所謂之半表半裏。三處能開又能合,打開則可見,閉a合則不可見,恰好符合樞機之象,所以兩耳是少陽經絡出入之處。口苦、咽乾、眩暈三者,都是相火上走空竅而引導之病證。此種病證從內向外,別人是難以感受到,唯有病人自己知曉,醫者診病時不可不加以詳細詢問。此三證屬於少陽病之病機,是同時兼風寒、雜病而言。只要出現一種證候就可以了,不必所有證候都具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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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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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初受寒邪,病全在表,故頭痛、發熱與太陽同,與五六日而往來寒熱之半表之不同也。弦為春脉,細則少陽初出之象也。但見頭痛、發熱,而不見太陽脉證,則弦細之脉,斷屬少陽,而不可作太陽治之矣。少陽少血,雖有表証,不可發汗。發汗則津液越出,相火燥,必胃實而詀語,當與柴胡以和之。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若加煩躁,則為承氣證矣。 |
少陽氣初受寒邪時,病邪全在於表,所以頭痛、發熱之證候與太陽病相同,但與五六日後出現往來寒熱之半表半裏不同。弦為春脈,脈細則是少陽氣初升之象。只出現頭痛、發熱,卻沒有其它太陽病脈證,那弦細之脈,斷然屬於少陽病,不可當作太陽病治療。少陽經少血,雖然有表證,但不可以發汗。發汗就會導導致津液外出,而相火之燥,必然引致胃家實而譫語,應當用柴胡湯調和。只要上焦得以暢通,津液就得以下行,胃氣因而調和。如果出現煩躁,則屬承氣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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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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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經絡,縈于頭目,循于胸中,為風木之藏,主相火。風中其經,則風動火炎,是以耳聾目赤,胸滿而煩也。耳目為表之裡,胸中為裡之表,當用小柴胡和觧法。或謂「熱在上焦,因而越之」,誤吐者有矣;或謂「釜底抽薪,因而奪之」,誤下者有矣;或謂「火鬱宜發」,因而誤汗者有矣。少陽主胆,胆無出入。妄行吐下,津液重亡。胆虛則心亦虛,所生者受病,故悸也。胆虛則肝亦虛,府病及藏,故驚也。上條汗後而煩,因于胃實。此未汗而煩,虛風所為。上條煩而躁,病從胃來。此悸而驚,病迫心胆。上條言「不可發汗」,此言「不可吐下」,互相發明。非謂中風可汗,而傷寒可吐下也。此雖不言脉,可知其弦而浮矣。不明少陽脉症,則不識少陽中風。不辨少陽脉狀,則不識少陽傷寒也。 |
少陽經絡,纏繞於頭目,循行於胸中,屬風木之臟,主相火。風邪中於少陽經,則風動而火炎,因此耳聾目紅,胸滿而煩。耳目是表之裏,胸中是裏之表,應當用小柴胡湯和解。有人說「熱在上焦,應該用吐法」,所以有誤吐者;有人說「釜底抽薪,應該用下法」,所以有誤下者;有人說「火鬱發之」,所以有誤汗者。少陽主膽,膽氣無出入之機,誤用吐下之法,則重傷津液。膽虛則心亦虛,是膽木所生之心火亦病,所以會心悸。膽虛則肝亦虛,這是腑病及臟,所以驚恐。上條是發汗後而煩,由於胃家實。此條是未發汗而煩,因為虛風所致。上條是煩而躁,病邪從胃而來。此條時悸而驚,病邪侵犯心膽。上條說「不可發汗」,此條說「不可吐下」,可以互相印證。並不是說中風證可以發汗,傷寒證可用涌吐和攻下。此條雖然沒談及脈象,但亦可以知道其脈弦而浮。不明白少陽病脈證,就無法辨識少陽之中風。不能辨別少陽病之脈,就無法辨識少陽之傷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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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三日,少陽脉小者,欲已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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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受病,當二三日發。少陽受病,當三四日發。若三日脉大,則屬陽明。三日弦細,則屬少陽。小,即細也。若脉小而無頭痛、發熱等証,是少陽不受邪,此即傷寒三日,少陽証不見,為不傳也。 |
陽明受邪,應該在第二三日發病。少陽受邪,應該在第三四日發病。如果第三日出現脈大,就屬於陽明病。第三日脈弦細,則屬於少陽病。小,就是細。如果脈小而無頭痛、發熱等證,表明少陽沒有受邪,亦就是傷寒病第三日,沒有出現少陽病證,表示沒有發生傳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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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病欲觧時,從寅至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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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卯主木,少陽始生,即少陽主時也。主氣旺,則邪自觧矣。「辰上」者,卯之盡,辰之始也。 |
寅卯主木氣之時,少陽氣開始升發,就是少陽氣所主之時。主氣旺,病邪自然消解。「辰上」,是卯時之盡頭,辰時之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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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與少陽併病,脉弦,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鞕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詀語。若詀語不止,當刺期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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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弦屬少陽,頭項強痛屬太陽。眩冒、結胸、心下痞,則兩陽皆有之証。兩陽併病,陽氣重可知。然是經脉之為眚,汗吐下之法,非少陽所宜。若不明刺法,不足以言巧。督主諸陽,刺大椎以泄陽氣。肺主氣,肝主血。肺肝二俞,皆主太陽。調其氣血,則頭項強痛可除,脉之弦者可和,眩冒可清,結胸、痞硬等証可不至矣。若發汗是犯少陽,胆液虛必轉屬胃而譫語。此詀語雖因胃實,而兩陽之証未罷,亦非下法可施也。土欲實,木當平之。必肝氣清而水土治,故刺期門而三陽自和。 |
脈弦屬於少陽病,頭項強痛屬於太陽病。眩暈、結胸、心下痞,則為少陽病和太陽病皆有之證。發生太陽與少陽併病,即可知陽邪極重。但因為是經脈之病,發汗、涌吐、攻下之法都不適用於少陽病。如果不清楚針刺之法,就不能說是醫術高明。督脈主司諸陽,針刺大椎用以泄陽邪。肺主氣,肝主血。肺肝經之二穴,都與太陽氣相關。調節該穴之氣血,則頭項強痛可除,脈弦能回復平和,眩暈可解,結胸、痞硬等證就不會出現。如果發汗則干犯少陽之氣,膽液虛則病邪必然轉屬陽明而出現譫語。這裏譫語雖然屬於胃家實,但太陽、少陽之證未解,亦不可以用攻下法。土氣將要成實,必須要以木氣使之平和。因此必須使肝氣清而水土之氣才能平靜,所以刺期門則三陽氣自然平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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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少陽併病,心下鞕,頭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太陽少陽併病,而反下之,成結胸,心下鞕,下利不止,水漿不下,其人心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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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病無結胸証,但陽氣怫鬱于內,時時若結胸狀耳。併病在兩陽而反下之,如結胸者,成真結胸矣。結胸法當下。今下利不止,水漿不入,是陽明之闔病于下,太陽之開病于上,少陽之樞機無主。其人心煩,是「結胸證具,煩躁者死」也。 |
併病而沒有結胸證,只是陽氣鬱結於裏,有時感到像結胸證一般。兩陽併病而反下之,本來只是如結胸狀,反而形成真正之結胸證。結胸證應該攻下。如今下利不止,連水漿都不能入,是在下出現陽明之氣不能闔,在上出現太陽之氣不能開,少陽就不能主於樞機。其人心煩,即「結胸證具,煩躁者死」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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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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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脇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脇下痞鞕,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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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非傷寒五六日而更中風也。言「往來寒熱」有三義:少陽自受寒邪,陽氣衰少,既不能退寒,又不能發熱,至五六日鬱熱內發,始得與寒氣相爭而往來寒熱,一也。若太陽受寒,過五六日,陽氣始衰,餘邪未盡,轉屬少陽,此往來寒熱,二也。風為陽邪,少陽為風藏,一中于風,便往來寒熱,不必五六日而始見,三也。少陽脉循胸脇,邪入其經,故苦滿。膽氣不舒,故默默。木邪犯土,故不欲飲食。相火內熾,故心煩。邪正相爭,故喜嘔。蓋少陽為樞,不全主表,不全主裡,故六証皆在表裡之間。仲景本意重半裡,而柴胡所主又在半表。故少陽證,必見半表,正宜柴胡加減。如悉入裡,則柴胡非其任矣,故小柴胡稱和觧表裡之主方。 |
這裏所說並不是傷寒五六日後又有中風。說「寒熱往來」有三種含義:少陽自身遭受寒邪,因為少陽之陽氣弱小,既不能祛寒,又不能發熱,到第五六日鬱熱內發,才能夠與寒氣相爭而出現寒熱往來,此其一。如果太陽受寒,過五六日後,陽氣開始衰弱,餘邪尚未盡消,轉屬為少陽病,因而寒熱往來,此其二。風為陽邪,少陽是風臟,一旦受風邪所犯,便會出現寒熱往來,不需要等到五六日才出現,此其三。少陽經脈循行胸脅,邪犯於經,所以胸脅苦滿。膽氣不舒發。,所以鬱鬱不樂。木邪犯土,所以不欲飲食。相火內熾,所以心煩。邪正相爭,所以喜嘔。因為少陽為樞機,不全主表,又不全主裏,所以此六證都在表裏之間。仲景本意重在半裏,而小柴胡湯所主則在於半表,所以少陽病必然有半表證,正適合以小柴胡湯作加減。如果邪氣全都入裏,則非柴胡湯所能勝任,所以小柴胡湯被稱為和解表裏治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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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熱往來,病情見于外。苦喜不欲,病情得于內。看「喜、苦、欲」等字,非真嘔、真滿、不能飲食也。看「往來」二字,見有不寒熱時。寒熱往來,胸膈苦滿,是無形之半表。心煩喜嘔,默默不欲飲食,是無形之半裡。雖然七証皆偏于裡,惟微熱為在表。皆屬無形,惟心下悸為有形。皆風寒通証,惟脇下痞硬屬少陽。總是氣分為病,非有實可據,故皆從半表半裡之治法。 |
寒熱往來,是見於外之病情。苦滿、喜嘔,不欲飲食,是發生在內之病情。看「喜、苦、欲」等字,並非真正之嘔吐、滿悶及不能飲食。看「往來」二字,就知道有不惡寒發熱之時。寒熱往來,胸膈苦滿,是無形之半表證。心煩喜嘔,默默不欲飲食,是無形之半裏證。雖然此七證都偏於裏,只有微熱屬於表。此七證都屬於無形之證,只有心下悸是有形之證。此七證都是風寒邪氣所致常見之證,只有脅下痞硬屬於少陽病。總之屬於氣分之病,並非有實可據,所以都依據半表半裏之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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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弱氣虛,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搏,結於脇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默默不欲飲食,藏府相連,其痛不下,邪高痛下,故使嘔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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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仲景自註柴胡証。首五句,云「胸脇苦滿」之因。「正邪」三句,釋「往來寒熱」之義。此下多有闕文,故文理不連屬也。 |
這是仲景對柴胡湯證自注之文。開頭五句解釋「胸脅苦滿」之因。「正邪」二句解釋「寒熱往來」之機。但下面有很多缺文,所以其文理並不連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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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柴胡湯 柴胡半斤 半夏半斤 人參 甘草 黃芩 生姜各三兩 大棗十三枚 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若胸中煩而不嘔者,去半夏、人參,加栝蔞實一枚。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加栝蔞根四兩。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三兩。若脇下痞硬,去大棗,加牡蠣四兩。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枝三兩,溫服,取微汗愈。若欬者,去人參、大棗、生姜,加五味子半升,乾姜二兩。 |
小柴胡湯 柴胡半斤 半夏半斤 人參 甘草 黃芩 生薑各三兩 大棗十三枚 用一斗二升水,煮取六升,去除藥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分三次服。如果胸中煩而不嘔,去半夏、人參,加一枚栝蔞實。如果口渴,去半夏,加人參,由三兩加至四兩半,再加四兩栝蔞根。如果腹中痛,去黃芩,加三兩芍藥。如果脅下痞硬,去大棗,加四兩牡蠣。如果心下悸,小便不利,去黃芩,加四兩茯苓。如果不渴,尚有表證之微熱,去人參,加三兩桂枝,溫服,微出汗即愈。如果咳嗽,去人參、大棗、生薑,加半升五味子,二兩乾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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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感一陽之氣而生,故能直入少陽,引清氣上升而行春令,為治寒熱往來之第一品藥。少陽表邪不觧,必需之。 半夏感一陰之氣而生,故能開結氣,降逆氣,除痰飲,為嘔家第一品藥。若不嘔而胸煩、口渴者去之,以其散水氣也。 黃芩外堅內空,故能內除煩熱,利胸膈逆氣。腹中痛者,是少陽相火為害,以其苦從火化,故易芍藥之酸以瀉之。心下悸、小便不利者,以苦能補腎,故易茯苓之淡以滲之。 人參、甘草,補中氣和營衛,使正勝則邪卻,內邪不留,外邪勿復入也。仲景於表証不用人參,此因有半裡之無形証,故用之以扶元氣,使內和而外邪勿入也。身有微熱,是表未觧,不可補。心中煩與欬,是逆氣有餘,不可益氣,故去之。如太陽汗後身痛而脉沉遲,下後協熱利而心下硬,是太陽之半表半裡証也。表雖不觧,因汗下後重在裡,故參桂兼用。 先輩論此湯,轉旋在柴芩二味,以柴胡清表熱,黃芩清裡熱也。盧氏以柴胡半夏得二至之氣而生,為半表半裡之主治,俱似有理。然本方七味中,半夏黃芩,俱在可去之例,惟不去柴胡甘草,當知寒熱往來,全賴柴胡觧外,甘草和中。故大柴胡去甘草,便另名湯,不入加減法。 |
柴胡稟受一陽之氣而生,所以能直入少陽,引導清氣上升而行春令,是治療寒熱往來之第一品藥。少陽之表邪不除,必須運用此藥。 半夏稟受一陰之氣而生,所以開結氣,降逆氣,去除痰飲,是治療嘔吐之第一品藥。如果不嘔而胸煩、口渴就要去之,因為半夏用來散水氣。 黃芩外堅內空,所以能除在內之煩熱,清利胸膈之逆氣。腹中痛,是少陽相火引致,由於苦能從火化,所以換成酸味之芍藥以泄相火。心下悸、小便不利,由於苦能補腎,所以換成味淡之茯苓以淡滲。 人參、甘草補中氣而和營衛,使正氣旺而邪氣退,內邪不留,外邪亦不會再傷人。仲景對於表證不使用人參,這是因為有半裏之無形證候,所以用人參扶助元氣,使裏氣和而外邪不能干犯。身有微熱,反映表證未解,不可以補益。心中煩與咳嗽,是因為邪氣有餘,不可以益氣,所以去人參。如果太陽病發汗後身體疼痛而脈沉遲,攻下後協熱下利而心下硬,這是太陽病之半表半裏證。表證雖然未解,但因為攻下、發汗後所重在裏,所以仍然將人參和桂枝同用。 先輩討論此湯時,只針對柴胡和黃岑二味藥,因為能柴胡清表熱,黃芩能清裏熱。盧氏認為柴胡、半夏得冬至、夏至之氣而生,作為半表半裏證主治之藥,都似乎有道理。但是本方七味藥中,半夏、黃芩在加減法中都在可去之例,只有柴胡、甘草是不能被去掉,所以應當明白治療寒熱往來,全賴柴胡解表,甘草和中。所以大柴胡湯去甘草,便另外命名方劑,而不將其納入小柴胡湯加減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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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中風,有柴胡症,但見一症便是,不必悉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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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為樞機之劑,凡寒氣不全在表,未全入裡者,皆服之。症不必悉具,故方亦無定品。 |
小柴胡湯是樞機之劑,凡是寒氣不全在表,又沒有全部入裏,都可以服用。所治之證不必全部具備,所以此方亦沒有固定的藥物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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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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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則嘔逆,中風則乾嘔。凡傷寒中風,無麻黃、桂枝症,但見喜嘔一症,則發熱者,便可用柴胡湯,不必寒熱往來而始用也。發熱而嘔,則人參當去,而桂枝非所宜矣。其目赤、耳聾、胸滿而煩者,用柴胡去參夏,加栝蔞實之法。脉弦細而頭痛、發熱者,從柴胡去參加桂之法。 |
傷寒則嘔逆,中風則乾嘔。凡傷寒、中風,沒有出現麻黃湯證、桂枝湯證,只要有喜嘔這一證候,並有發熱,便可以用小柴胡湯,不必等到往來寒熱才開始服用。發熱而嘔,則應當去掉人參,而桂枝亦是不適用。病者目赤、耳聾、胸滿而煩者,用小柴胡湯去人參、半夏、加入栝蔞實之方。脈弦細而頭痛、發熱者,應跟從小柴胡湯去人參加桂枝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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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鞕,脉沉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裡也。脉沉,亦在裡也。汗出為陽微結。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裡矣,此為半在裡半在表也。脉雖沉細,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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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便硬謂之「結」,脉浮數能食曰「陽結」,沉遲不能食曰「陰結」。此條俱是少陰脉,謂五六日又少陰發病之期。若謂「陰不得有汗」,則少陰亡陽,脉緊汗出者有矣。然亡陽與陰結有別。亡陽咽痛、吐利;陰結不能食而大便反硬也。亡陽與陽結亦有別。三陰脉不至頭,其汗在身;三陽脉盛于頭,陽結則汗在頭也。邪在陽明,陽盛,故能食,此謂「純陽結」。邪在少陽,陽微,故不欲食,此謂「陽微結」,宜屬小柴胡矣。然欲與柴胡湯,必究其病在半表。而微惡寒,亦可屬少陰。但頭汗,始可屬之少陽。欲反覆講明頭汗之義,可與小柴胡而勿疑也。上焦得通,則心下不滿而欲食。津液得下,則大便自軟而得便矣。此為少陰、少陽之疑似証。 |
大便硬稱為「結」,脈浮數,能食者稱為「陽結」,脈沉遲,不能食者稱為「陰結」。本條所說都是少陰脈,五六日又是少陰發病之日期。如果說「陰不得有汗」,則少陰病亡陽,亦有脈緊而汗出者。然而亡陽與陰結是不同的。亡陽則咽痛、嘔吐、下利;陰結則不能食而大便反硬。亡陽與陽結亦不同。三陰脈不會上達頭部,出汗在身上;三陽脈循行頭部且其氣盛於上,陽結之汗在頭部。邪在陽明,陽氣盛,所以能食,這就是叫「純陽結」。邪在少陽,陽氣不足,所以不欲食,這就叫「陽微結」,應當屬於小柴胡湯證。但如果想要讓病人服柴胡湯,必須深究其病在半表。而微惡寒,亦可屬於少陰病。只在頭汗出,才可以確認屬於少陽病。仲景是想反復說明頭汗出之機理,才可以確信無疑地運用小柴胡湯。上焦之氣暢通,則心下不滿而欲食食。津液得以通行於下,大便自然軟化而能出。本條所論是少陰病與少陽病之疑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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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小柴胡主証。 |
○上面所論為小柴胡湯之主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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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頭項強,脇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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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熱惡風,頭項強,桂枝証未罷。脇下滿,已見柴胡一証,便當用小柴胡去參、夏,加桂枝、栝蔞,以兩觧之。不任桂枝而主柴胡者,從樞故也。 |
身熱惡風,頸項強直,是桂枝湯證未除。脅下滿,已見柴胡湯之一證,便當用小柴胡湯去人參、半夏,加桂枝、栝蔞根,以兩解表裏。不用桂枝湯而用柴胡湯為主,這是從樞機論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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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脇滿者,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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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熱已屬陽明,然大便溏而小便自可,未為胃實。胸脇苦滿,便用小柴胡和之,熱邪從少陽而觧,不復入陽明矣。上條經四五日,是太陽少陽併病,此是陽明少陽合病。若謂陽明傳入少陽,則謬矣。 |
潮熱已經屬於陽明病,但是大便溏而小便利,尚未成為胃家實。胸脅苦滿,便用小柴胡湯和解,使熱邪從少陽而解,則邪氣不會再傳入陽明。上條是經過四五日而發生太陽與少陽併病,而此條則是陽明與少陽合病。如果作邪氣從陽明傳入少陽解釋,就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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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脇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觧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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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便屬陽明,然脇下硬滿而嘔,尚在少陽部。舌上白胎者,痰飲溢于上焦也。與小柴胡湯,則痰飲化為津液而燥土和。上焦仍得汗出,而充身澤毛矣。 |
不大便屬於陽明病,但是脅下硬滿而嘔,反映邪氣尚在少陽。舌上白苔,是痰飲溢於上焦。可以服小柴胡湯,則痰飲化為津液而使燥土得以潤澤。上焦仍能汗出,則全身皮毛能得津液之潤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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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証,不可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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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者,水氣在上焦。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矣。 |
嘔吐反映水氣在上焦。只要上焦之氣得以通暢,則津液得以下行,而胃氣因而調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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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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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湯有芩、參、甘、棗,皆生津之品。服之反渴者,必胃家已實,津液不足以和胃也,當行白虎、承氣等法。仍用柴胡加減,非其治矣。此少陽將轉屬陽明之証。 |
柴胡湯中有黃芩、人參、甘草、大棗,都是生津液之藥。服用後反而口渴,必然是因為胃家已實,津液不足以滋養胃氣,應當用白虎湯、承氣湯等治法。仍然用柴胡湯之加減法,是錯誤之治。這是少陽病將轉屬陽明病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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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兩經合併病。 |
○前面所論為兩經之合併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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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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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至七八日,寒熱已過,復得寒熱發作有期,與前之往來寒熱無定期者不侔,此不在氣分而在血分矣。凡診婦人,必問月事。經水適斷于寒熱時,是不當止而止也。必其月事下而血室虛,熱氣乘虛而入,其餘血之未下者,乾結于內,故適斷耳。用小柴胡和之,使結血散,則寒熱自除矣。餘義詳陽明焉。 |
中風到第七八日時,發熱惡寒應該已經消失,又出現發熱惡寒之發作而有時間性,與前面所論之發熱惡寒沒有時間性是不同的,這是邪氣不在氣分而在血分。凡是診治婦人,必然要詢問月經。月經恰好在發熱惡寒時中斷,這是不應停止而停止。必然因為經血下泄而血室空虛,熱邪乘虛而入,其餘還未泄下之血,因此乾結在內,所以使月經突然中斷。用小柴胡湯調和,讓結血消散,則發熱惡寒自然會消除。其餘的討論請詳細參見《陽明病》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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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熱入血室。 |
○前面所論為熱入血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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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肢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証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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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至六七日,正寒熱當退之時,反見發熱惡寒証,此表証而兼心下支結之裡症,表裡未觧也。然惡寒微,則發熱亦微。但肢節煩疼,則一身骨節不煩疼可知。「支」如木之支,即「微結」之謂也。表証微,故取桂枝之半;內証微,故取柴胡之半。此因內外俱虛,故以此輕劑和觧之也。 |
傷寒病到第六七日,正是惡寒發熱應當消退之時,反而出現發熱惡寒證,這是表證而兼有心下支結之裏證,表裏之證未解。但是惡寒輕微,則發熱亦輕微。只是肢節煩痛,則可知並不是全身之骨節煩疼。「支」是像樹木之枝一樣,亦就是所說之「微結」。表證微,所以只取用一半桂枝湯;裏證亦微,所以取用一半小柴胡湯。這是因為內外都虛弱,所以用這種輕劑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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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柴胡桂枝各半証。 |
○前面所論為柴胡桂枝各半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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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桂枝湯 柴胡四兩 黃芩 人參 生姜 芍藥 桂枝各兩半 甘草一兩 半夏二合半 大棗六枚 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
柴胡桂枝湯 柴胡四兩 黃芩 人參 生薑 芍藥 桂枝各兩半 甘草一兩 半夏二合半 大棗六枚 用七升水,煮取三升,去除藥渣,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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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芍甘草得桂枝之半,柴參芩夏得柴胡之半,姜棗得二方之半,是二方合半,非各半也。與麻黃桂枝合半湯又不同。 |
桂桂、芍藥、甘草之用量是桂枝湯用量之一半,柴胡、人參、黃芩之用量是小柴胡湯用量之一半,生薑、大棗之用量只有桂枝湯或小柴胡湯之一半,這是兩個方子合起來一共用一半之劑量,而不是各自用一半之劑量。與麻黃桂枝各半湯又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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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陽脉濇,陰脉弦,法當腹中急痛,先用小建中湯。不差者,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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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偏于半表,此條偏于半裡,註詳建中湯証中。 |
前條病位偏向半表,這條病位偏向半裏,詳細之注解參見《小建中湯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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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太陽病不觧,轉入少陽者,脇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脉弦細者,與小柴胡湯。若吐下、發汗、溫鍼,詀語,柴胡症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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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為樞,太陽外症不觧,風寒從樞而入少陽矣。若見脇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之一,便是柴胡證未罷,即誤于吐、下、發汗、溫鍼,尚可用柴胡治之。若誤治後不見半表半裡証,而發詀語,是將轉屬陽明,而不轉屬少陽矣。柴胡湯不中與之,亦不得以詀語即為胃實也。「知犯何逆」,治病必求其本也,與「桂枝不中與」同義。此太陽壞病,而非少陽壞病也。 |
少陽為樞機,太陽病外證不解,則風寒邪氣透過樞機而進入少陽。如果出現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進食,往來寒熱等其中一種證候,便是柴胡證未罷,即使誤用了涌吐、攻下、發汗、溫針等法,仍然可以用小柴胡湯治療。如果誤治後沒有出現半表半裏證,而出現譫語,表示快將轉屬為陽明病,而不是轉屬為少陽病。小柴胡湯就不可用了,亦不能因為譫語就認為是胃家實。「知犯何逆」,強調治病必求其本,與「桂枝不中與」之意義相同。這是太陽病之壞病,而不是少陽病之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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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柴胡湯病而反下之,若柴胡証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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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與下後復用桂枝同局,因其人不虛,故不為壞病。 |
這與攻下後再次用桂枝湯之情況相同,因為病人不虛,所以不屬於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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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症具,而以他藥下之。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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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詳瀉心湯証中。此為柴胡壞症,故不中與之。 |
詳細之注解參見《瀉心湯證》中,這是小柴胡湯之壞證,所以不能用小柴胡湯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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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病六七日,脉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脇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而飲水嘔,食穀噦者,柴胡不中與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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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弱為桂枝脉,惡風寒為桂枝症,然手足溫而身不熱。脉遲為寒,為無陽,為在藏,是表裡虛寒也。法當溫中散寒,而反二三下之,胃陽喪亡,不能食矣。食穀則噦,飲水則嘔。虛陽外走,故一身面目悉黃。肺氣不化,故小便難而渴。營血不足,故頸項強。少陽之樞機無主,故脇下滿痛。此太陽中風誤下之壞病,非柴胡症矣。柴胡証不欲食,非不能食。小便不利,非小便難。脇下痞硬,不是滿痛。或渴,不是不能飲水。喜嘔,不是飲水而嘔。與小柴胡湯後,必下利者,雖有參、甘,不禁柴、芩、栝蔞之寒也。此條亦是柴胡疑似症,而非柴胡壞症。前條似少陰而實少陽,此條似少陽而實太陽壞病。得一症相似處,大宜著眼。 |
脈浮弱是桂枝湯證之脈,惡風寒是桂枝湯證,但是只是手足溫而身體不熱。脈遲屬於寒,表示陽氣不足,病位在臟,這表示表裏虛寒。治法應當溫中散寒,反而多次攻下,使胃陽消亡而病者不能食。進食穀物則嘔,飲水則嘔吐。由於虛陽外越,所以全身及面目都發黃。肺氣不化,所以小便難而口渴。營血不足,所以頸項強。少陽不能為樞機之主,所以脅下滿痛。這是太陽病中風誤下後之壞病,不是柴胡湯證。柴胡湯證是不欲食,而不是不能食。是小便不利,而不是小便難。是脅下痞硬,而不是脅下滿痛。是或渴,而不是不能飲水。是喜嘔,而不是飲水即吐。服用小柴胡湯後,之所以必然下利,是因為即使有人參、甘草,亦不能抵消柴胡、黃芩、栝蔞根之寒性。本條亦是小柴胡湯之疑似證,而不是小柴胡湯之壞證。前條似少陰病而實際上是少陽病,本條似少陽病而實際上是太陽病治壞病。只要出現有一個相似之證候,就應該仔細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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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復下之,胸脇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觧也,柴胡桂枝乾姜湯主之。初服微煩,復服汗出便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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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下後,而柴胡症仍在者,仍用柴胡湯加減。此因增「微結」一証,故變其方名耳。此「微結」與「陽微結」不同。「陽微結」對「純陰結」而言,是指大便硬病在胃。此「微結」對「大結胸」而言,是指心下痞,其病在胸脇,與「心下痞硬」、「心下支結」同義。 |
攻下發汗後,而小柴胡湯證仍在者,仍當用小柴胡湯加減治療。這裏因為多了「微結」一證,所以改變了方名。這裏之「微結」與「陽微結」不同。「陽微結」相對「純陰結」而言,是指大便硬而病位在胃。這裏之「微結」是相對「大結胸證」而言,是指心下痞,病位在胸脅,與「心下痞硬」、「心下支結」之意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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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桂枝乾姜湯 柴胡半斤 黃芩 桂枝各三兩 栝蔞根四兩 乾姜 牡蠣 甘草各二兩 煎服同前法。 |
柴胡桂枝乾薑湯 柴胡半斤 黃芩 桂枝各三兩 栝蔞根四兩 乾薑 牡蠣 甘草各二兩 煎服方法跟前面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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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全是柴胡加減法。心煩不嘔而渴,故去參、夏加栝蔞根。胸脇滿而微結,故去棗加蠣。小便雖不利,而心下不悸,故不去黃芩不加茯苓。雖渴而表未觧,故不用參而加桂。以乾薑易生姜,散胸脇之滿結也。初服煩即微者,黃芩、栝蔞之效。繼服汗出週身而愈者,姜、桂之功也。小柴胡加減之妙,若無定法而實有定局矣。 |
此方都是小柴胡湯之加減法。心煩不嘔而口渴,所以去人參、半夏,加栝蔞根。胸脅滿而微結,所以去大棗加牡蠣。小便雖然不利,但心下不悸,所以不去黃芩,亦不加茯苓。雖然口渴但表證沒被未解,所以不用人參而加桂枝。用乾薑代替生薑,能消散胸脅之滿結。初次服藥即能使煩躁減輕,這是黃芩、栝蔞之功效。再次服藥而使全身出汗而病愈,是乾薑、桂枝之功效。小柴胡湯加減法之妙處,看上去似乎沒有一定之規則,但實際上是有其定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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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詀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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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下後,熱邪內攻,煩驚、詀語者,君主不明而神明內亂也。小便不利者,火盛而水虧也。一身盡重者,陽內而陰反外也。難以轉側者,少陽之樞機不利也。此下多亡陰,與火逆亡陽不同。 |
隨意攻下後,熱邪內攻,心煩、驚恐而譫語者,是心不能為君主而神明內亂。小便不利者,是火盛而水虧。一身沉重者,是陽熱在內而陰寒反在外。難以轉側者,是少陽之樞機不利。這屬於攻下後亡陰,與火逆而亡陽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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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柴胡四兩 黃芩 人參 生姜 茯苓 鉛丹 桂枝 龍骨 牡蠣各一兩半 大黃二兩 半夏一合 大棗六枚 水八升,煮取四升,內大黃,更煮一二沸,去渣,溫服一升。 |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柴胡四兩 黃芩 人參 生薑 茯苓 鉛丹 桂枝 龍骨 牡蠣各一兩半 大黃二兩 半夏一合 大棗六枚 用八升水,煮取四升,加入大黃後,再煮沸一二次,去除藥渣,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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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取柴胡湯之半,以除胸滿、心煩之半裡。加鉛丹、龍、蠣,以鎮心驚。茯苓以利小便,大黃以止詀語。桂枝者,甘草之誤也。身無熱,無表証,不得用桂枝。去甘草,則不成和劑矣。心煩、詀語而不去人參者,以驚故也。 |
此方取小柴胡湯之一半,用以除胸滿、心煩之半裏證。加入鉛丹、龍骨、牡蠣來鎮心驚。用茯苓以利小便,用大黃以止譫語。用桂枝,是應該用甘草之誤。身無發熱,是無表證,就不能用桂枝。去了甘草,就不能成為和劑了。心煩、譫語而不去人參,是因為有心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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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十三日,下之,胸脇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症,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以觧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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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晡潮熱,已屬陽明,而微利可疑。利既不因于下藥,潮熱、嘔逆又不因利而除,故知誤不在下而在丸藥也。丸藥發作既遲,又不能蕩滌腸胃,以此知日晡潮熱,原因胃實。此少陽陽明併病,先服小柴胡二升,以觧少陽之表。其一升加芒硝,以除陽明之裡。不加大黃者,以地道原通。不用大柴胡者,以中氣已虛也。後人有加大黃、桑螵蛸者,大背仲景法矣。 |
日晡潮熱,已經屬於陽明病,但稍微下利則有所可疑。下利既不是由於用了攻下藥,潮熱、嘔逆又沒有因為攻下而被除,所以知道錯誤不在於攻下而在用了丸藥。不但丸藥發揮藥效遲緩,又不能蕩滌腸胃,因此可知日晡潮熱是源於胃家實。這是少陽與陽明併病,先服用二升小柴胡湯以解除少陽病之表證。另外用一升小柴胡湯加芒硝以除陽明病之裏證。不加大黃,是因為大便原本就暢通。不用大柴胡湯,是因為中氣已經虛弱。後人有加大黃、桑螵蛸者,完全違背了仲景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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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先其時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証。以嘔,故知極吐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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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居三陽之表,其過經不觧,不轉屬陽明,則轉少陽矣。心煩喜嘔,為柴胡証。然柴胡証,或胸中煩而不痛,或大便微結而不溏,或腹中痛而不滿。此則胸中痛,大便溏,腹微滿,皆不是柴胡証,但以欲嘔一症似柴胡,當深究其欲嘔之故矣。夫傷寒中風,有柴胡証,有半表証也,故嘔而發熱者主之。此病既不關少陽寒熱往來,脇下痞硬之半表,見太陽過經而來,一切皆屬裡症,必十日前吐下而誤之壞病也。胸中痛者,必極吐可知。腹微滿,便微溏,必誤下可知。是太陽轉屬陽明,而不屬少陽矣。今胃氣雖傷,而餘邪未盡,故與調胃承氣和之。不用枳、朴者,以胸中痛,上焦傷,即「嘔多,雖有陽明症,不可攻」之謂也。若未經吐下,是病氣分而不在胃,則嘔不止,而鬱鬱微煩者,當屬之大柴胡矣。 此陽明少陽疑似症。前條得壞病之虛,此條得壞病之實。 |
太陽位於三陽之表,邪氣過經而不解,如果沒有轉屬為陽明病,則轉屬為少陽病。心煩喜嘔,是柴胡湯證。但是柴胡湯證中,或胸中煩而不痛,或大便微結而不溏,或腹中痛而不滿。此條所說是胸中痛,大便溏,腹微滿,這都不是柴胡湯證,只有欲嘔這一證看似柴胡湯證,所以應當深究為什麼病人欲嘔吐。傷寒中風,有柴胡證,即是有半表證,所以嘔而發熱者用小柴胡湯治療。此病既然與少陽病所見寒熱往來,脅下痞硬之半表證無關,而是太陽病過經而來,所以一切證候都屬於裏證,必然是由於十日前錯誤地涌吐、攻下而所者致之壞病。胸中痛,可知必然是過度涌吐。腹微滿而大便微溏者,可知必然是誤用攻下。這是太陽病轉屬為陽明病,而不屬於少陽病。如今胃氣雖然受傷,但餘邪未盡,所以用調胃承氣湯調和。不用枳實、厚朴是因為胸中痛,上焦受傷,即是「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意。如果未經涌吐、攻下,是病在氣分而不在胃,則嘔吐不止而鬱鬱微煩,就屬於大柴胡湯證。 這是陽明病與少陽病之疑似證。前條屬於壞病之虛證,本條屬於壞病之實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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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柴胡變証。 |
○前面所論為柴胡湯之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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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症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觧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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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從外來者,當先治外,而後治其內。此屢經妄下,半月餘而柴胡証仍在。因其人不虛,故樞機有主,而不為壞病。與小柴胡和之,表症雖除,內尚不觧。以前此妄下之藥,但去腸胃有形之物,而未洩胸膈氣分之結熱也。「急」者,「滿」也。但滿而不痛,即痞也。姜、夏以除嘔,柴、芩以去煩,大棗和裡,枳、芍舒急。而曰「下之則愈」者,見大柴胡為下劑,非和劑也。若與他藥和下之,必有變症,意在言外。嘔不止,屬有形。若欲嘔,屬無形。 |
病從外而來者,當先治其外證,之後則治內證。此條說多次誤用攻下,過了半個月但柴胡湯證仍在。因為病人不虛,所以少陽仍能主持樞機,而沒有成為壞病。用小柴胡湯調和,表證雖然被除,但內證仍未被除。由於早前誤用攻下之藥,只能祛除腸胃有形之物,而沒有泄去胸膈氣分之結熱。「急」,就是「滿」。只是滿而不痛,這就是痞證。用生薑、半夏以除嘔,用柴胡、黃芩以去煩,大棗和裏,枳實、白芍緩急。而說「下之則愈」,是因為大柴胡湯屬於攻下之劑,不是調和之劑。如果用其他藥物及攻下,必然會有變證,是意在言外之事。嘔不止,屬於有形之證。如果欲嘔,則屬於無形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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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裡,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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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者,對表而言,不是指胃。此熱結氣分,不屬有形,故十餘日復能往來寒熱。若熱結在胃,則蒸蒸發熱,不復知有寒矣。住來寒熱,故倍生姜,佐柴胡以觧表。結熱在裡,故去參、甘之溫補,加枳、芍以破結。 |
裏,是相對表而言,不是指胃。這是熱結氣分,不屬於有形,所以十幾日又能出現寒熱往來。如果熱結在胃,就會蒸蒸發熱,而不會再有惡寒。有往來寒熱,所以倍用生薑,以輔佐柴胡解表。熱結在裏,所以去溫補之人參、甘草,加枳實、芍藥以破散結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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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汗出不觧,心下痞硬,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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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不觧,蒸蒸發熱者,是調胃承氣証。汗出觧後,心下痞硬,下利者,是生薑瀉心症。此心下痞硬,協熱而利,表裡不觧,似桂枝人參証。然彼在妄下後而不嘔,則此未經下而嘔。則嘔而發熱者,小柴胡主之矣。然痞硬在心下而不在脇下,斯虛實補瀉之所由分也。故去參、甘之甘溫益氣,而加枳、芍之酸苦湧泄耳。 |
汗出而不解,出現蒸蒸發熱,屬於調胃承氣湯證。汗出而病解之後,出現心下痞硬而下利,屬於生薑瀉心湯證。這裏所說之心下痞硬,協熱下利,有表裏不解之證,疑似是桂枝人參湯證。但桂枝人參湯證是誤下後而不嘔,則這裏說之是沒有經過攻下就出現嘔吐。那麼嘔而發熱者,就是小柴胡湯所主。但是痞硬在心下而不在脅下,這就是區分虛實補瀉之關鍵。所以去甘溫益氣之人參、甘草,而加入酸苦之枳實、芍藥來涌泄邪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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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大柴胡症。 |
○前面所論為大柴胡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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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胡湯 小柴胡湯去人參甘草,加生姜二兩 芍藥三兩 枳實四枚 餘同小柴胡法。 |
大柴胡湯 小柴胡湯去人參甘草,加生薑二兩 芍藥三兩 枳實四枚 其餘之煎服法與小柴胡湯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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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柴胡是半表半裡氣分之下藥,並不言大便。其「心下急」與「心下痞硬」,是胃口之病,而不在胃中。「結熱在裡」,非結實在胃。且下利則地道已通,仲景不用大黃之意曉然。若以「下之」二字,妄加大黃,則十棗湯「攻之」二字,如何味乎? 大小柴胡,俱是兩觧表裡而有主和、主攻之異。和無定體,故有加減。攻有定局,故無去取之法也。 |
按:大柴胡湯是治療半表半裏氣分之攻下方,並不涉及到大便難。其證「心下急」與「心下痞硬」,是胃口之病,而不在胃中。「熱結在裏」,不是實邪結在胃。而下利則代表胃腸道已通暢,仲景不用大黃之意已經很明確。如果因為「下之」二字而誤加大黃,那麼十棗湯中「攻之」二字,應該如何理解呢? 大、小柴胡湯,都是為了兩解表裏,但卻有以和為主與以攻為主之不同。和法沒有一定之規則,所以有加減。而攻法卻有定局,所以沒有加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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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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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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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二三日,無陽明症,是少陽發病之期。不見寒熱頭痛,胸脇苦滿之表,又無腹痛苦嘔,或欬或渴之裡,但心悸而煩,是少陽中樞受寒而木邪挾相火為患。相火旺則君火虛,離中真火不藏,故悸;離中真火不足,故煩。非辛甘以助陽,酸苦以維陰,則中氣亡矣。故制小建中以理少陽,佐小柴胡之不及。心煩心悸,原屬柴胡証,而不用柴胡者,首揭傷寒不言發熱,則無熱而惡寒可知。心悸而煩,是寒傷神,熱傷氣矣。二三日間,熱已發裡,寒猶在表,原是半表半裡証。然不往來寒熱,則柴胡不中與也。心悸當去黃芩,心煩不嘔當去參半。故君桂枝通心而散寒,佐甘草半飴,助脾安悸,倍芍藥,瀉火除煩,任生姜佐金平木。此雖桂枝加飴而倍芍藥,不外柴胡加減之法。名建中,寓發汗于不發之中。曰小者,以半為解表,不全固中也。少陽妄汗後,胃不和,因煩而致躁,宜小柴胡清之;未發汗心已虛,因悸而致煩,宜小建中和之。 |
傷寒病二三天,沒有出現陽明證,這是少陽病的發病日期。沒有出現發熱惡寒頭痛,胸脅苦滿等表證,又沒有腹痛、想嘔吐,或者咳嗽、或者口渴等裡證,只出現心悸而煩的證候,是因為少陽中樞受寒而木邪挾相火引致的。相火旺,君火就虛,離卦中真火不斂藏,所以出現心悸;離卦中真火不足,所以出現煩。不用辛甘來補助陽氣,酸苦來維持陰氣的話,那中氣就會消亡了。所以創立小建中湯來調和少陽,來輔佐小柴胡湯不及的地方。心煩、心悸,原來屬於柴胡湯證,而本條不用柴胡,是由於本條開首冠以傷寒,沒有談及發熱,就可以知道沒有發熱而有出現惡寒。心悸而煩,是因為寒邪傷神,熱邪傷氣。第二三天之間,熱邪已在裡,寒邪還在表,出現這半表半裡證。但是沒有寒熱往來,那就不能服用柴胡湯。心悸應當去掉黃芩,心煩不嘔應當去掉一半人參。所以以桂枝作為君藥,通心而散寒,以甘草及一半飴糖輔助,助脾安悸,芍藥用量加倍,用以瀉火除煩,生薑佐以金平木,平肝清肺。這裡雖然是桂枝湯加飴糖而且芍藥用量加倍,但不外乎是小柴胡湯的加減法。名為建中,寓意為在不發汗中之發汗。名為小,因為一半是為用以解表,不全是為了固維中焦。少陽病誤用發汗後,胃氣不和,因為煩而致躁,宜用小柴胡湯除去邪氣;未發汗心已虛,因為悸而致煩,則宜用小建中湯調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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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陽脉濇,陰脉弦,法當腹中急痛,先用小建中湯;不差者,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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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弦,少陽受病也。今陽脉濇而陰脉弦,是寒傷厥陰,而不在少陽也。寸為陽,陽主表,陽脉濇者,陽氣不舒,表寒不觧也。弦為木邪,必挾相火,相火不能禦寒,必還入厥陰而為患。厥陰抵少腹,挾胃屬肝絡胆,則腹中皆厥陰部也。尺為陰,尺主裡。今陰脉弦,為肝脉,必當腹中急痛矣。肝苦急,甘以緩之,酸以瀉之,辛以散之,此小建中為厥陰驅寒發表平肝逐邪之先著也。然邪在厥陰,腹中必痛,原為陰症,一劑建中,未必成功。設或不差,當更用柴胡,令邪走少陽,使有出路。所謂陰出之陽則愈,又以小柴胡佐小建中之不及也。 |
尺寸都出現弦脈,表示少陽氣受病。如今陽脈澀而陰脈弦,是因為寒邪傷及厥陰,病位不在少陽。寸為陽,陽主表,陽脈澀,表示陽氣不舒,表寒未被解除。脈弦表示木邪,必然會挾相火,相火不能禦寒,必然翻回厥陰而形成各證。厥陰脈循行至少腹,纏繞胃位,屬肝絡膽,那腹中都屬於厥陰之部位。尺為陰,尺主裡。如今陰脈弦,表示為肝脈,必然出現腹中抽搐地疼痛。肝氣急,以甘味緩和,以酸味瀉,以辛味散,這就是小建中湯能治厥陰,有驅寒、發表、平肝、逐邪的功用。由於邪在厥陰,必然出現腹中疼痛,原來就是陰證,一劑建中湯,未必能一下子成功。假設未能使之愈,應當改用小柴胡湯,令邪氣從少陽透出,使邪有出路。這就是所說的「陰出之陽」就會痊癒,此處小柴胡湯輔佐小建中湯的不及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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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辨証,此條辨脉。前條是少陽相火犯心而煩,其証顯;此條是厥陰相火攻腹而痛,其証隱。若腹痛而非相火,不得用芍藥之寒。《內經》:暴注脹大,皆屬於熱。此腹痛用芍藥之義。 |
前條說的是辨別證候,這條說的是辨別脈象。前條是因為少陽相火犯心而導致煩,證候突出;這條是因為厥陰相火攻腹而疼痛,證候不明確。如果出現腹痛而不是因為相火,不能用寒性的芍藥。《內經》記載:「暴注脹大,都屬於熱。」說的就是治療這種腹痛,就要用芍藥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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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腹痛,前以小建中溫之,後以小柴胡涼之,仲景豈姑試之乎?曰非也。不差者,但未愈,非更甚也。先以建中解肌而發表,止痛在芍藥;繼以柴胡補中而達邪,止痛在人參。按柴胡加減法,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其功倍于建中,豈有溫涼之異乎?陽脉仍濇,故用人參以助桂枝;陰脉仍弦,故用柴胡以助芍藥。若一服差,又何必更用人參之溫補,柴胡之升降乎?仲景有一証用兩方者,如用麻黃汗解,半日復煩,用桂枝更汗同法。然皆設法禦病,非必然也。先麻黃,繼桂枝,是從外之內法;先建中,繼柴胡,是從內之外法。 |
有人問腹痛的治療,前者用小建中湯溫補,後者用小柴胡湯清涼,難道張仲景姑且一試嗎?當然不是。所謂不瘥,只是未愈,不代表更嚴重。先用小建中湯解肌發表,用芍藥止痛;繼而用小柴胡湯補中透邪,用人參止痛。根據小柴胡湯加減法中,腹中痛去掉黃芩,加入芍藥,其功效比小建中湯更好,怎麼會有溫涼性的不同呢?陽脈仍澀,所以用人參來輔助桂枝;陰脈仍弦,所以用柴胡來輔助芍藥。如果用一服藥後病好,又何必再用人參溫補,用柴胡升降呢?張仲景一證使用兩方,例如用麻黃發汗解表,半天後又出現煩躁,轉用桂枝湯發汗。這都治病而設立不同的治法,不是必然的。先用麻黃湯,繼而用桂枝湯,是從外到內的治法;先用小建中湯,繼而用小柴胡湯,是從內到外的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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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家不可用建中湯,以甘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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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建中湯禁,與酒客不可與桂枝同義。心煩喜嘔,嘔而發熱,柴胡証也;胸中有熱,腹痛欲嘔,黃芩湯証也;太少合病,自利而嘔,黃芩湯証也。 |
這裡說明小建中湯的禁忌證,與好飲酒的人不可以服用桂枝湯意思相同。心煩常常嘔吐,嘔而發熱,是柴胡湯證;胸中有熱,腹痛想嘔吐,是黃芩湯證;太陽與少陽合病,下利而嘔吐,是黃芩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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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中湯 桂枝去粗皮 生姜各三兩 芍藥六兩 炙甘草二兩 大棗十二枚擘 膠飴一升 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內膠飴,更上微火消解,溫服一升,日三服。 |
小建中湯 桂枝去粗皮 生薑各三兩 芍藥六兩 炙甘草二兩 大棗十二枚擘 膠飴一升 七升水,煮取三升,去除藥渣,再加入膠飴,轉為微火熔化,溫服一升,每天三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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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連湯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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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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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熱不發于表而在胸中,是未傷寒前所蓄之熱也。「邪氣」者,即寒氣。夫陽受氣于胸中,胸中有熱,上形頭面,故寒邪從腸入胃,《內經》所謂「中於脇,則下少陽者」是也。今胃中寒邪阻隔,胸中之熱不得降,故上炎作嘔。胃脘之陽不外散,故腹中痛也。熱不在表,故不發熱。寒不在表,故不惡寒。胸中為裡之表,腹中為裡之裡。此病在焦府之半表裡,非形軀之半表裡也。往來寒熱者,此邪由頰入經,病在形身之半表裡。如五六日而胸脇苦滿,心煩喜嘔,此傷于寒而傳為熱,非素有之熱。或腹中痛者,是寒邪自胸入腹,與此由脇入胸胃不同。故君以黃連,亦以佐柴胡之不及也。欲嘔而不得嘔,腹痛而不下利,似乎今人所謂「乾霍亂」、「絞腸痧」等症。 |
此熱邪不在表而是在胸中,是未得傷寒病前已有之積熱。所說的「邪氣」,就是寒氣。因為陽受氣於胸中,胸中有熱,則上衝頭面,所以寒邪從腸入胃,即《內經》所說「中於脅,則下少陽」之意。如今胃中寒邪阻隔,而使胸中之熱上逆不能下降,所以上炎而作嘔。胃脘之陽氣不能外散,所以腹中痛。熱邪不在表,所以不發熱。寒邪不在表,所以不惡寒。胸中是裏之表,腹中是裏之裏。這種病是在三焦腑中之半表裏,不是形體軀殼之半表裏。往來寒熱,是由於邪氣由面頰進入少陽經,其病在身形之半表裏。如果得病五六日後出現胸脅苦滿,心煩時嘔,這傷於寒邪而傳化為熱,不是本有之熱。或腹中痛者,是因為寒邪從胸進入腹,與這裏所說的由脅而進入胸胃不同。所以以黃連作為君藥,用來輔佐小柴胡湯之所不及。欲嘔吐而不得嘔,腹痛卻不下利,似乎屬於如今人們所說之「乾霍亂」、「絞腸痧」等病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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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連湯 黃連三兩 乾姜三兩 炙甘草二兩 桂枝三兩 人參二兩 半夏半升 大棗十二枚擘 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夜二服。 |
黃連湯 黃連三兩 乾薑三兩 炙甘草二兩 桂枝三兩 人參二兩 半夏半升 大棗十二枚擘 用一斗水,煮取六升,去除藥渣,溫服一升,白天服三次,晚上服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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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柴胡加減方也。表無熱,腹中痛,故不用柴芩。君黃連以瀉胸中積熱,姜桂以驅胃中寒邪,佐甘棗以緩腹痛,半夏除嘔,人參補虛。雖無寒熱往來于外,而有寒熱相持于中,仍不離少陽之治法耳。 此與瀉心湯大同,而不名「瀉心」者,以胸中素有之熱,而非寒熱相結于心下也。看其君臣更換處,大有分寸。 |
此方亦是小柴胡湯之加減方。沒有表熱而腹中痛,所以不用柴胡、黃芩。以黃連為君藥,用以瀉胸中積熱,用乾薑、桂枝驅除胃中之寒邪,佐以甘草、大棗緩和腹痛,用半夏止嘔,用人參補虛。雖然在外沒有寒熱往來,卻有寒熱邪氣相持於裏,所以仍然離不開少陽病之治法。 這與瀉心湯大致相同,但不以「瀉心」來命名,是因為胸中原本就有熱,而不是寒熱相結於心下。看看兩方中君臣有所不同,實在是有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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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芩湯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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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者,與黃芩湯。若嘔者,黃芩加半夏生姜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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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陽合病,陽盛陰虛,陽氣下陷入陰中,故自下利。太陽與陽明合病,是邪初入陽明之裡,與葛根湯辛甘發散,以從陽也,又「下者舉之」之法。太陽與少陽合病,是邪已入少陽之裡,與黃芩湯酸苦涌洩,以為陰也,又「通因通用」之法。 |
太陽與少陽合病,是陽盛陰虛,陽氣下陷於陰中,所以自下利。太陽與陽明合病,是邪氣初入陽明之裏,用辛甘發散之葛根湯以順從陽氣,亦是「下者舉之」之治法。太陽與少陽合病,是邪氣已經傳入少陽之裏,用酸苦湧泄之黃芩湯以順從陰氣,亦是「通因通用」之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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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芩湯(又,《外臺》治乾嘔、下利 黃芩 人參 桂枝 大棗 乾姜 半夏) 黃芩三兩 甘草三兩,炙 芍藥三兩 大棗十二枚 水一斗,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嘔者,加半夏半升、生姜三兩。 |
黃芩湯(此外,《外臺》黃芩治乾嘔、下利 組成有黃芩 人參 桂枝 大棗 乾姜 半夏) 黃芩三兩 甘草三兩,炙 芍藥三兩 大棗十二枚 用一斗水,煮取二升,去除藥渣,溫服一升,白天服兩次,晚上服一此。若出現嘔吐,加半夏半升、生薑三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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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小柴胡加減方也。熱不在半表,已入半裡,故以黃芩主之。雖非胃實,亦非胃虛,故不須人參補中也。 |
這是小柴胡湯之加減方。熱邪不在半表,已經傳入半裏,所以用黃芩湯主治。雖然不是胃家實,亦不是胃家虛,所以不必用人參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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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少陽合病,必自下利。其脈不負者,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若少陽負趺陽者,為順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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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陽合病,必見兩陽之脉。陽明脉大,少陽脉弦,此為順脉。若大而不弦,負在少陽。弦而不大,負在陽明。是互相剋賊,怕不順之候矣。然木剋土,是少陽為賊邪。若少陽負而陽明不負,亦負中之順脉。 |
兩陽合病,必然出現兩陽之脈象。陽明病脈大,少陽病脈弦,此為順脈。如果脈大而不弦,則「負」在少陽病。如果脈弦而不大,則「負」在陽明病。這是「互相剋賊」,就怕出現不順之病證。但是木克土,屬於少陽氣為賊邪。如果少陽病「負」而陽明病不「負」,亦是「負」中之順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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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註卷之四 南陽 張機 仲景原文 慈谿 柯琴 韻伯編註 崑山 馬中驊驤北較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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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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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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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三陽之裡,故提綱屬裡之陽証。太陰三陰之裡,故提綱皆裡之陰證。太陰之上,濕氣主之,腹痛吐利,從濕化也。脾為濕土,故傷於濕,脈先受之。然寒濕傷人,入於陰經,不能動藏,則還於府。府者,胃也。太陰脈布胃中,又發於胃,胃中寒濕,故食不內,而吐利交作也。太陰脈從足入腹,寒氣時上,故腹時自痛,法宜溫中散寒。若以腹滿為實而誤下,胃口受寒,故胸下結鞕。 |
陽明為三陽之裏,所以陽明病提綱證屬於裏之陽證。太陰為三陰之裏,所以太陰病提綱證都是裏之陰證。太陰之上,濕氣主之,所以腹痛、嘔吐、下利之證都是從濕而化。脾為濕土,所以被濕所傷,太陰之脈先受到傷害。但是寒濕傷人而入於陰經,如果不能干犯臟氣,就會回到其腑。腑,就是指胃。太陰之脈分佈於胃中,又從胃中發出,因為寒濕犯胃,所以不能食,而嘔吐、下利交替出現。太陰之脈從足進入腹中,寒氣不時上逆,所以腹部有時自然疼痛,治法宜溫中散寒。如果以為腹滿為實證而誤下,則胃口受寒,而有胸下結硬之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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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逆輩。 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趨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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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明自利之因,此條言自利之兆,四五日是太陰發病之期。 |
上條說明自利之原因,本條則說明自利之徵兆,四五日是太陰病發病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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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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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是太陰寒濕,脈當沉細。此條是太陰濕熱,故脈浮緩。首揭「傷寒」,知有惡寒証。浮而緩,是桂枝脈。然不發熱而手足溫,是太陽傷寒,非太陽中風矣。然亦暗對「不發熱」言耳,非太陰傷寒,必手足溫也。夫病在三陽,尚有手足冷者,何況太陰?陶氏分太陰「手足溫」,少陰「手足寒」,厥陰「手足厥冷」,是大背太陰「四肢煩疼」,少陰「一身手足盡熱」之義。第可言「手足為諸陽之本」,尚自溫,不可謂「脾主四肢」,故當溫也。凡傷於寒則病熱,太陰為陰中之陰,陰寒相合,故不發熱。太陰主肌肉,寒濕傷於肌肉而不得越于皮膚,故身當發黃。若水道通調,則濕氣下輸膀胱,便不發黃矣。然寒濕之傷於表者,因小便而出。濕熱之蓄於內者,必從大便而出也。「發於陰者六日愈」,至七八日陽氣來復,因而暴煩下利,雖日十餘行,不須治之,以脾家積穢臭塞於中,盡自止矣。手足自溫,是表陽猶在。暴煩,是裡陽陡發。此陰中有陽,與前「藏寒」不同。能使小便利,則利自止。不須溫,亦不須下也。 |
前條屬於太陰寒濕,脈應當沉細。本條屬於太陰濕熱,所以脈浮緩。條文開首即冠以「傷寒」,則知當有惡寒。脈浮而緩,是桂枝湯證之脈。但不發熱卻手足溫,是太陽病傷寒證,而不是太陽病中風證。然而亦是暗中相對於「不發熱」而言,不是說太陰病之傷寒就一定會手足溫。病變在三陽,尚且有手足冷,何況太陰病呢?陶氏用太陰病則「手足溫」,少陰病則「手足寒」,厥陰病則「手足厥冷」作為區分,嚴重違背了太陰病則「四肢煩疼」,少陰病則「一身手足盡熱」之義。只可以說「手足為諸陽之本」,所以手足尚能自溫,而不可以說「脾主四肢」,所以應當手足溫。凡是傷寒病就會出現發熱,太陰是陰中之陰,陰與寒相合,所以不發熱。太陰主肌肉,寒濕傷於肌肉而不能外散於皮膚,所以身體應該發黃。如果水道通調,則濕氣可以下輸膀胱,便不會發黃。但是寒濕傷及於表,就會隨小便而排出。而濕熱蓄積在內,必然要從大便而出。「發於陰者六日愈」,到第七八日陽氣恢復,因而會會突然心煩而下利,雖然每日十幾次,但不需要治療,因為這是脾家之腐穢積塞於中,只要通過下利而被完全排除後下利就能自然停止。手足自溫,反映表陽仍在。而突然心煩,則反映裏陽突然恢復。這是陰中有陽,與前面之「臟寒」不同。能使小便通利,則下利自然停止。不需要用溫法,亦不需要用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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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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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氣虛而邪氣盛,故脈反實也。 |
脾氣虛而邪氣盛,所以反而出現實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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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胃氣弱,易動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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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脈本弱,胃弱則脾病,此內因也。若因於外感,其脈或但浮,或浮緩,是陰病見陽脈矣。下利為太陰本証。自利因脾實者,腐穢盡則愈。自利因藏寒者,四逆輩溫之則愈。若自利因太陽誤下者,則腹滿時痛,當加芍藥。而大實痛者,當加大黃矣。此下後脈弱,胃氣亦弱矣。小其制而與之,動其「易動」,合乎「通因通用」之法。 |
太陰病之脈本應是弱脈,胃弱則脾病,這是內因。如果因為外感邪氣,或只是浮脈,或會脈浮緩,這是在陰病而見陽脈。下利屬於太陰病之本證。自利如果是因為脾氣充實所致,腐穢被排盡則愈。自利如果因為臟寒,則用四逆湯類方劑溫散寒邪則愈。如果自利是因為太陽誤下所致,就會出現腹滿而有時疼痛,應當加芍藥。如果出現腹部之大實痛,則應當加大黃。這是攻下之後脈弱,胃氣亦會弱。製定小方讓病人服用,使其「易動」之胃氣下行,則符合「通因通用」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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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黃瀉胃,是陽明血分下藥。芍藥瀉脾,是太陰氣分下藥。下利、腹痛,熱邪為患,宜芍藥下之。下利、腹痛為陰寒者,非芍藥所宜矣。仲景於此芍藥與大黃並提,勿草草看過。 |
大黃能瀉胃,是陽明血分之下藥。芍藥能瀉脾,是太陰氣分之下藥。下利、腹痛如果是熱邪所致,則宜用芍藥下之。如果下利、腹痛屬於陰寒所致,則不是芍藥所能治。仲景在這裏將芍藥與大黃並提,不要草草地看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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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寒,脈微而復利,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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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註見四逆湯註中。 |
方註參見《四逆湯》之註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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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太陰傷寒脈証。 |
○前面所論是太陰病之傷寒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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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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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主裡,故提綱皆屬裡証。然太陰主開,不全主裡也。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太陰亦然也。尺寸俱浮者,太陰受病也。沉為在裡,當見腹痛、吐利等証。此浮為在表,當見四肢煩疼等証。裡有寒邪,當溫之,宜四逆輩。表有風熱,可發汗,宜桂枝湯。太陰脈沉者,因於寒。寒為陰邪,沉為陰脈。太陰有脈浮者,因乎風。風為陽邪,浮為陽脈也。謂「脈在三陰則俱沉,陰經不當發汗」者,非也。但浮脈,是麻黃脈。沉脈,不是桂枝証,而反用桂枝湯者,以太陰是裡之表証,桂枝是表之裡藥也。 |
太陰主裏,所以提綱證都屬於裏證。然而太陰之氣主開,不全都主於裏。脈浮者,病邪在表,可以發汗,太陰病亦是如此。尺寸之脈都浮,是太陰受邪。脈沉表示病邪在裏,應會出現腹痛、嘔吐、下利等證。而這裏脈浮表示病邪在表,則應當出現四肢煩疼之證。裏有寒邪,應該用溫法,宜用四逆湯等類方。表有風熱,可以發汗,宜用桂枝湯。太陰病脈沉者,是因為寒邪。寒邪是陰邪,脈沉為陰脈。太陰病出現脈浮,是因為風邪。風為陽邪,脈浮為陽脈。「三陰病之脈都應是沉脈,所以三陰病不應當發汗」之說,其實不是這樣的。只見浮脈,是麻黃湯證之脈。沉脈則不是桂枝湯證之脈,此處反而用桂枝湯,是因為太陰病屬於裏之表證,桂枝湯則是表之裏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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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濇而長者,為欲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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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為陽邪,四肢為諸陽之本。脾主四肢,陰氣衰少,則兩陽相搏,故煩疼。脈濇與長,不是並見。濇本病脈,濇而轉長,病始愈耳。風脈本浮,今而微,知風邪當去。濇則少氣少血,今而長則氣治,故愈。 |
風為陽邪,四肢為諸陽氣之本。脾主四肢,陰氣衰減時,就會出現陽邪與陽氣相搏,所以會煩疼。脈澀與脈長,不是一同出現。澀脈本來是病脈,由脈澀而轉變為脈長,表示疾病開始好轉。風邪之脈本浮,如今卻脈微,就知道風邪應當消散。脈澀表示少氣少血,如今出現脈長則氣血恢復正常,所以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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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煩疼,是中風未愈。前証微濇而長,是中風將愈之脈,宜作兩截看。 |
四肢煩疼,是中風證尚未痊愈。前證脈微澀而長,是中風將愈之脈,應該分成二段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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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以惡風、惡寒別風寒,陽明以能食、不能食別風寒,太陰以四肢煩溫別風寒,是最宜著眼。少陽為半表半裡,又屬風藏,故傷寒、中風互称。少陰、厥陰,則但有欲愈脈,無未愈証,惜哉。 |
太陽病以惡風、惡寒來區分中風與傷寒,陽明病用能食、不能食來區分中風與中寒,太陰病則用四肢煩疼、四肢溫來區分中風與傷寒,這是最應該留心之處。少陽為半表半裏,又屬於風臟,所以將傷寒與中風互稱。而少陰病與厥陰病中,則只描述了將要痊愈之脈象,而沒有未愈之證,實在是可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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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太陰中風脈証。 |
○前面所論為太陰病之中風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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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病,欲觧時,從亥至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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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夜半後而陰隆,為重陰」,又曰「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脾為陰中之至陰,故主亥子丑時。 |
《內經》說「夜半之後陰氣隆盛,為重陰」,又「從黃昏至雞鳴之時,屬於天之陰,為陰中之陰」。脾為陰中之至陰,所以其氣主於亥、子、丑三個時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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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白散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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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實結胸,無熱証者,與三白小陷胸湯,為散亦可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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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表熱未除,而反下之,熱邪與寒水相結,成熱實結胸。太陰腹滿時痛,而反下之,寒邪與寒藥相結,成寒實結胸。「無熱証」者,不四肢煩疼者也。名曰「三白」者,三物皆白,別于黃連小陷胸也。舊本誤作「三物」,以黃連、栝蔞投之,「陰盛則亡」矣。又誤作「白散」,是二方矣。黃連、巴豆,寒熱天淵,云「亦可服」,豈不誤人?且妄編于《太陽篇》中「水潠」証後,而方後又以「身熱皮粟」一段雜之,使人難解。今移太陰「胸下結鞕」之後,其証其方,若合符節。 |
太陽病之表熱未除,反而誤用攻下,熱邪與寒水相合,形成熱實結胸。太陰病腹滿時痛,反而誤用攻下,寒邪與寒藥相合,形成寒實結胸。「無熱證」,指沒有四肢煩疼。其名為「三白」,是指三種藥都是白色,有別於黃連小陷胸湯。之前之版本誤作「三物」,用了黃連、栝蔞,服後「陰盛而亡」。又誤作「白散」,這是兩個不同的方。黃連與巴豆,其寒熱之性有天淵之別,而說「亦可服」,難道不是誤人嗎?而且錯誤地將其放於《太陽篇》中「水潠」證之後,其方後注又摻雜以「身熱皮粟」這一段,讓人難以理解。如今將其移到太陰病「胸下結硬」之後,其證與所用之方,就能完全合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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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白散 桔梗 貝母各二錢 巴豆一分,去皮熬黑,研如脂 右二味為散,內巴豆,更于臼中杵勻,以白飲和服。強人半錢匕,羸者減之。 |
三物白散 桔梗 貝母各二錢 巴豆一分,去皮熬黑,研如脂狀 將桔梗、貝母,磨成藥散,再放入巴豆,在臼中杵勻,用白米湯送服。身體魁梧之人服半錢匕,身體羸瘦之人藥量減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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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母主療心胸鬱結,桔梗能開提血氣,利膈寬胸。然非巴豆之辛熱斬關而入,何以勝硝黃之苦寒,使陰氣流行而成陽也?「白飲和服」者,甘以緩之,取其留戀于胸,不使速下耳。散者散其結塞,比「湯以蕩之」更精。 |
貝母主治心胸之氣鬱結,桔梗能開提氣血,利膈寬胸。但如果沒有辛熱之巴豆斬關而入,用什麼來剋制芒硝與大黃之苦寒,讓陰寒流行而使陽氣暢通呢?「白飲和服」,取其甘而緩之,能使藥性停留在胸中,而不會過快下行。散劑有消散其結塞之意,比「湯以蕩之」更為精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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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在膈上者,必吐;在膈下者,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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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証原是吐利,因胸下結鞕,故不能通。因其勢而利導,是則結鞕自除矣。 |
本證原來是嘔吐下利,因為胸下結硬,所以不能通暢。可用「因勢利導」之法,通過攻下則胸下之結硬自然就可以除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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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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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垣云:「淡粥為陰中之陽,所以利小便。」今人服大黃後,用粥止利,即此遺意耳。 |
李東垣說:「淡粥為陰中之陽,所以能利小便。」如今之人服用大黃後,用粥來止瀉,就是傳承了這個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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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脉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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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之為病,脉微細,但欲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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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陽以少陽為樞,三陰以少陰為樞。弦為木象,浮而弦細者,陽之少也。微為水象,沉而微細者,陰之少也。衛氣行陽則寤,行陰則寐。日行二十五度,常從足少陰之間,分行藏府。今少陰病,則入陽分多,故欲寐。欲寐是病人意中,非實能寐也。少陽提綱,各臻其妙。 |
三陽以少陽為樞機,三陰以少陰為樞機。脈弦是木氣之象,脈浮而弦細,表示陽氣少。脈微是水氣之象,脈沉而微細,表示陰氣少。衛氣行於陽分則醒,行於陰分則睡。衛氣日間循行陽分二十五周,恆常是從足少陰而分別行走於臟腑。如今少陰為病,則衛氣大多在陽分行走,所以病人想睡覺。想睡覺是病人之意願,不是真的能睡着。少陽病提綱證與少陰病提綱證,各自都能反映其意義之奧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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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色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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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吐而不得吐者,樞病而開闔不利也,與「喜嘔」同。少陽脉下胸中,故胸煩,是病在表之裡也。少陰經出絡心,故心煩,是病在裡之裡也。欲吐不得吐,欲寐不得寐,少陰樞機之象也。五六日正少陰發病之期。太陰從濕化,故「自利不渴」。少陰從火化,故「自利而渴」。少陰主下焦,輸津液、司閉藏者也。下焦虛,則坎中之陽引水上交于離而未能,故心煩而渴。關門不閉,故自利。不能制火,由于不能制水故耳。然必驗小便者,以少陰主水,熱則黃赤,寒則清白也。若不于此詳察之,則心煩而渴,但治上焦之實熱而不顧下焦之虛寒。則熱病未除,下利不止矣。 |
想吐但不能吐出,這是樞機受病而開闔不利,與「喜嘔」相同。少陽脈下走於胸中,所以胸煩,這是病在表之裏。少陰脈上行而絡屬於心,所以心煩,這是病在裏之裏。想吐但不能吐出,想睡但不能入睡,屬於少陰樞機之病象。五六日正是少陰病發病之期。太陰病從濕而化,所以「自利不渴」。少陰病從火而化,所以「自利而渴」。少陰主下焦,有輸布津液、主司閉藏之功。下焦虛弱,則不能引水中之陽上交於火,所以心煩而口渴。不能主司閉藏之職,所以自利。水不能制火,是由於腎不能制水之故。之所以必須要診察小便,是因為少陰主水,有熱則小便黃赤,有寒則小便清白。如果不對此詳加審察,就可能會將心煩而渴當作上焦之實熱治療,而不理會下焦之虛寒。如果這樣,那就會導致熱病沒被除去反而導致下利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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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脉沉細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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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詳証,後條詳脉。脉浮為在表,然亦有裡証,如「脉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熱屬藏」者是矣。沉為在裡,然亦有表証,如「少陰病,反發熱」者是矣。少陰脉沉者當溫,然數則為熱,又不可溫。而數為在藏,是為在裡,更不可汗。可不審之精而辨之確乎? |
前條詳述少陰病之證候,本條則詳述少陰病之脈象。脈浮屬於表證,然而亦有裏證,比如「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在臟」就屬於這種情況。脈沉屬於裏證,然而亦有表證,比如「少陰病,反發熱」就屬於這種情況。少陰病脈沉者應當用溫法,然而脈數表示有熱,又不可以用溫法。而脈數又表示病變在臟,屬於邪氣在裏,更不可以發汗。臨證之時,難道不應該認真地審視而加以準確地辨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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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脉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虛,尺中弱濇者,復不可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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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之不可汗下,與少陽同。因反發熱,故用麻黃微汗。因裡熱甚,故用承氣急下。此病反其本,故治亦反其本。微為無陽,濇為少血。汗之亡陽,下之亡陰。陽虛者,既不可汗,即不可下,玩「復」字可知。其尺脉弱濇者,復不可下,亦不可汗也。若謂「無陽」是陰邪而下之,其誤人甚矣。 |
少陰病不可發汗與攻下,與少陽病相同。因為反而發熱,所以用麻黃湯稍微發汗。因為裏熱嚴重,所以才用承氣湯迅速攻下。這是病證與其原本之病證相反,所以治法也與常法不同。脈微為陽氣不足,澀脈為血不足。發汗則亡陽,攻下則亡陰。陽虛者,既然不可以發汗,即不可攻下,品味一些「復」字就可以知道了。病者尺脈弱澀者,亦是不可攻下,當然也不可發汗。如果說「無陽」是陰邪而加以攻下,那就嚴重誤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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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脉陰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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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少陰陽各異,或脉同証殊,或脉証相同。從脉、從証之時,大宜詳審。脉沉、發熱,為太陽、少陰相似証,前重言之矣。陰陽俱緊,為太陽、少陰相似脉,尚未有知之者。緊脉為寒,當屬少陰。然病發于陰,不當有汗,反汗出者,陰極似陽也。蓋太陽主外,陽虛不能作汗,故發熱而反無汗。少陰主裡,陰虛生內熱,故身無熱而汗反出。亡陽者,虛陽不歸,其邪皆由少陰不藏所致。故上焦從火化而咽痛、嘔吐,下焦從陰虛而下利不止也,宜八味腎氣丸主之。 |
太陽、少陰氣各不相同,有時脈證不同,有時則相同。究竟是跟從脈象還是證候,最應該詳細審察。脈沉、發熱,是太陽病與少陰病相似之證,前面已有討論。脈陰陽俱緊,是太陽病與少陰病相似之脈,還沒有人能明白這一點。緊脈為寒,應當屬於少陰病。但是病發於陰,不應當有汗,反而汗出者,這是陰極似陽。由於太陽之氣主外,陽虛則不能為汗,所以發熱而反無汗。少陰之氣主裏,陰虛則生內熱,所以身無熱反而汗出。亡陽者,虛陽不歸其位,邪氣都是由於少陰之氣不藏所致。所以上焦由於火化而導致咽痛、嘔吐,下焦由於陰虛而導致下利不止,宜用八味腎氣丸主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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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脣口燥乾,鼻中涕出,倦卧[1]足冷,舌上胎滑,勿妄治也。到七日以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此為欲觧。或到八日已上,反大發熱者,此為難治。設使惡寒者,必欲嘔也。腹內痛者,必欲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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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少陰經文,與此上下文符合。王氏集《脉法》中,以無「少陰」二字也。少陰脉絡肺,肺主鼻,故鼻中涕出。少陰脉絡舌本,故舌上胎滑。少陰大絡注諸絡以溫足脛,故足冷。諸証全似亡陽,而不名「亡陽」者,外不汗出,內不吐利也。口中氣出,脣口燥乾,鼻中涕出,此為內熱。陰陽脉緊,舌上胎滑,踡卧足冷,又是內寒。此少陰為樞,故見寒熱相持。病雖發于陰,而口、舌、脣、鼻之半表裡,恰與少陽口、咽、目之半表裡相應也。治之者,與少陽不同,當神而明之。汗吐下溫清補之法,勿妄用也。與其用之不當,寧靜以待之。若至七日,一陽來復,微發熱,手足溫,是陰得陽則觧也。陰陽自和,緊脉自去矣。若微熱不觧,八日以上反大熱,此為「晚發」。恐畜熱有餘,或發癰膿,或便腸血,為難治耳。若七日來,設使其人不能發熱,以陰陽俱緊之脉,反加惡寒,是寒甚于表,上焦應之,必欲嘔矣。如反加腹痛,是寒甚于裡,中焦受之,必欲利矣。 |
這是與少陰病有關之經文,在此與前後治文理相應,王叔和將其收集在《辨脈法》中,是因為文中沒有「少陰」二字。少陰之脈絡於肺,肺主鼻,所以流鼻涕。少陰之脈絡於舌本,所以舌上苔滑。少陰脈之大絡注於各個絡脈以溫養足脛,所以足冷。各種證候都像亡陽證,而不「亡陽」為名,是因為在外沒有汗出,在內不嘔吐下利。口中氣出,唇口乾燥,鼻中涕出,這屬於內熱。陰陽之脈俱緊,舌上苔滑,蜷臥足冷,又屬於內寒。因為少陰為樞,所以寒熱之證並見。雖然病發於陰,而口、舌、唇、鼻這些半表裏之部位,恰好與少陽病中口、咽、目之半表裏部位相應。但治療時卻與少陽病不同,對此一定要非常清楚。發汗、涌吐、攻下、溫補、清熱、補益等治法,不要亂用。與其不恰當地運用不同治法,倒不如靜以待之。如果到第七日,一陽之氣來復,微發熱而手足溫,這是陰病得陽氣之助而病解。一旦陰陽自和,緊脈自然就會消失。如果微熱不去,到第八日以上反而出現大熱,這就是「晚發」。恐怕是畜積之熱有餘,可能會引發癰膿,或者大便出血,這就難治了。如果第七日以後,病人沒有出現發熱,在陰陽脈俱緊之情況下,又出現惡寒,這是寒邪甚於表,則上焦受邪而必然欲嘔。如果又出現腹痛,這是裏寒邪甚於裏,則中焦受邪而必然會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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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倦臥:原文出自《辨脈法》,「倦臥」,當為「踡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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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陰陽俱緊,至于吐利,其脉獨不觧。緊去人安,此為欲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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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俱緊,至于吐利,緊脉不去,此亡陽也。緊去則吐利自止,其人可安。此據脉辨証法。 |
脈陰陽俱緊,以至於引致嘔吐、下利,而緊脈仍然不消失,這屬於亡陽證。如果緊脈消失則嘔吐、下利自止,病者就可以安和了。這是根據脈象進行辨證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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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脉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溫,脉緊反去者,為欲觧也。雖煩,下利,必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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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是亡陽脉証,此條是回陽脉証。前條是「反叛」之「反」,此條是「反正」之「反」。玩「反溫」,前此已冷可知。微本少陰脉,煩利本少陰証。至七八日,陰盡陽復之時,緊去微見,所謂「穀氣之來也,徐而和」矣。煩則陽已反于中宮,溫則陽已敷于四末。陰平陽秘,故煩利自止。 |
前條說的是陽亡之脈證,本條說的是陽回之脈證。前條是「反叛」之「反」,本條是「反正」之「反」。品味「反溫」二字,可知此前已是手足冷。脈微本來是少陰脈,心煩、下利本來是少陰證。到第七八日是陰盡陽復之時,緊脈消失而見微脈,就是《內經》所說的「穀氣之來也,徐而和」之狀態。心煩反映陽氣已經返回到脾土,手足溫反映陽氣能敷布於四肢。既然已經陰平陽秘,所以心煩、下利自然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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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中風,脉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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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微者,復少陰之本體。陰浮者,知坎中之陽回。微則不緊,浮則不沉,即「暴微而緊反去」之謂也。邪從外來者,仍自內而出,故愈。 |
脈陽微,恢復了少陰本體之脈象。脈陰浮,可知坎中之陽氣已經回復。脈微就代表脈不緊,脈浮就代表脈不沉,也就是「暴微而緊反去」之意。邪氣從外而來者,仍然由內而外出,所以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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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欲觧時,從子至寅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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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以一生水而開于子,故少陰主于子。 |
天地之氣以「天一生水」而始於甲子,所以少陰之氣旺於子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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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若利自止,惡寒而踡卧,手足溫者,可治。 少陰病,惡寒,身踡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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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以陽為主,不特陰証見陽脉者生,又陰病見陽証者可治。背為陽,腹為陰。陽盛則作痓,陰盛則踡卧。若利而手仍溫,是陽回故可治。若利不止而手足逆冷,是純陰無陽。所謂「六府氣絕于外者,手足寒。五藏氣絕于內者,下利不禁」矣。 |
傷寒病以傷人陽氣為主,不單止陰證見陽脈者生,而且陰病見陽證者代表可治。背為陽,腹為陰。陽盛則會為痙證,陰盛則會踡臥。如果下利而手足仍然溫暖,表示陽氣回復而可治。如果下利不止而手足逆冷,則是純陰無陽。即所謂「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五臟氣絕於內者,下利不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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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惡寒而踡,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少陰病,四肢冷逆,惡寒而踡,脉不至,不煩而躁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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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盛則煩,陰極則躁。煩屬氣,躁屬形。煩發于內,躁見于外,形從氣動也。時自煩,是陽漸回。不煩而躁,是氣已先亡,惟形獨存耳。 |
陽盛則煩,陰極則躁。煩屬於氣之病,躁屬於形之病。煩從內而發,躁則表現於外,是由於形隨氣而動。在少陰病中,有時自發心煩,這屬於陽氣漸漸回復。如果是不煩而躁,則反映氣已經消亡在先,唯有形體獨存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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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陰七壯。 少陰病,吐利,煩躁,四逆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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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吐下利,胃脘之陽將脫。手足不逆冷,諸陽之本猶在。反發熱,衛外之陽尚存。急灸少陰,則脉可復而吐利可止也。若吐利而兼煩躁,四肢俱冷,純陰無陽,不可復生矣。 |
上吐下利,反映胃脘之陽將要消亡。手足不逆冷,則說明諸陽之本仍在。反發熱,反映衛外之陽仍在。迅速灸少陰之經穴,則脈氣可以恢復而嘔吐、下利可以停止。如果嘔吐、下利而兼見煩躁,四肢都冷,這是純陰無陽,病者難以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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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動脉在太谿,取「川流不息」之義也。其穴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脉陷中,主手足厥冷,寒至節,是少陰之原,此脉絕則死。伏留在足內踝骨上二寸動脉陷中,灸之能還大脉,是少陰之經。 |
少陰之動脈在太溪穴,取「川流不息」之意。此穴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凹陷處,能主手足厥冷,寒冷至於關節,是少陰經之原穴,此處沒有脈氣則死。伏留穴在足內踝骨上二寸,動脈凹陷處,灸此穴能使少陰經氣恢復,這就是少陰之經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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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脉微濇,嘔而汗出,大便數而少者,宜溫其上,灸之。 少陰病,脉沉微細,但欲卧,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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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微而濇,嘔而汗出,陽已亡矣。大便數少而不下利,是下焦之陽尚存,急灸百會以溫其上,則陽猶可復也。脉沉微細,是少陰本脉。欲卧、欲吐,是少陰本証。當心煩而反不煩,心不煩而反汗出,亡陽已兆于始得之日矣。五六日自利,而反煩躁、不得臥,是微陽將絕,無生理矣。同是惡寒、踡卧,利止手足溫者可治;利不止,手足逆冷者不治。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不煩而躁,四逆而脉不至者死。同是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煩躁四逆者死。同是嘔吐、汗出,大便數少者可治;自利、煩躁,不得卧者死。蓋陰陽互為其根,陰中有陽則生,無陽則死,獨陰不生故也。是以六經以少陰為樞。 |
脈微而澀,嘔吐而汗出,反映陽氣已經消亡。大便次數多量少但卻不下利,反映下焦之陽氣仍在,應迅速灸百會以溫其上,則仍有希望可以恢復陽氣。脈沉微細,是少陰病之本脈。欲臥、欲吐,是少陰病之本證。應當心煩反而不煩,心不煩反而汗出,這說明在得病之初已有亡陽之徵兆。第五六日出現自利,反而煩躁不得臥,表示微弱之陽即將消亡而沒有生機。同樣是惡寒、踡臥,如果下利止而手足溫則可治;下利不止而手足逆冷則難治。如果有時自煩而欲去除衣被則可治;不煩而躁,又見四肢逆冷而無脈則死。同樣是嘔吐、下利,如果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如果煩躁而四肢逆冷則死。同樣是嘔吐、汗出,如果大便次數多而量少則可治;而自利煩躁、不得臥寐則死。因為陰陽互為其根,陰中有陽則有生機,有陰無陽則死,因為獨陰不生之故。因此六經以少陰為樞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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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自冒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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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家自汗則愈,今頭眩而時時自冒,清陽之氣已脫。此非陽回而利止,是水穀已竭,無物更行也。 |
平素頭目不清者,自汗出則愈。如今眩暈而經常感到頭目不清,反映清陽之氣已經外脫。本條所論不是因為陽氣回復而下利止,而是因為水穀已經枯竭,無物可以往下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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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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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息者,乃腎間動氣,藏府之本,經脉之根,呼吸之蒂,三焦生氣之原也。息高者,但出心與肺,不能入肝與腎,生氣已絕于內也。六經中獨少陰歷言死証,他經無死証,甚者但曰「難治」耳,知少陰病是生死關。 |
呼吸之氣實際上是腎間之動氣,臟腑之本,經脈之根,呼吸之根,三焦生氣之原。息高,是指氣只能自心肺而出,卻不能進入肝與腎,生命之氣已經斷絕於內。六經病中唯獨少陰病不斷提及死證,其他經沒有死證,病情嚴重亦只是說「難治」而已,由此可知少陰病是生死關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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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觧也。若脉和,其人大煩,目重瞼內際黃者,此欲觧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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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者,資始于腎,朝會于肺,腎氣絕則脉不至。三部手足皆至,是脉道已通,有根有本,非暴出可知。大煩躁擾者,是陰出之陽,非陰極而發也。口噤不能言,因脉氣初復,營血未調,脾濇不運故耳。若所至之脉和調,雖大煩不觧,亦不足慮。再視其人之目重瞼內際,此屬于脾,若色黃而不雜他藏之色,是至陰未虛,雖口噤亦不足慮矣。此以脾為五藏之母,又「水位之下,土氣承之」也。 |
脈氣源於腎而朝會於肺,腎氣絕則脈氣不至。如果手足三部之脈氣皆至,反映脈道已經暢通,脈氣有根有本,可知並不是脈氣暴出。大煩躁擾者,是邪氣由陰外出於陽,不是陰邪極盛而外發。口噤不能言,是因為脈氣剛剛恢復,營血尚未調和,脾氣澀滯不運之故。如果所至之脈氣調和,雖然有大煩而病不解,亦不足為慮。再者,病人之目重瞼內際屬於脾,如果色黃而沒有摻雜他臟之色,反映至陰之氣未虛,雖然有口噤亦不足為慮。這反映了脾為五臟之母,又反映了「水位之下,土氣承之」。 |
[1] 倦臥:原文出自《辨脈法》,「倦臥」,當為「踡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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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附子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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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始得之,無汗惡寒,反發熱,脉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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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主表,病發于陽,故當發熱。少陰主裡,病發于陰,只當內熱。今始得寒邪,即便發熱,似乎太陽,而屬之少陰者何?《內經》曰「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故反熱而脉則沉也。腎為坎象,二陰不藏,則一陽無蔽,陰邪始得而內侵,孤陽因得以外散耳。病在表,脉浮者,可發汗可知。病在表,脉沉者,亦不可不汗矣。然沉為在裡,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亡陽則陰獨矣。故用麻黃開腠理,細辛散浮熱,而無附子固元陽,則熱去寒起,亡可立待也。其人不知養「藏」之道,逆冬氣而傷腎,故有此證,能不擾乎陽?「無洩皮膚,去寒就溫」,詎有此患哉?本條當有無汗、惡寒證。 |
太陽主表,病發於陽,所以應當發熱。少陰主裏,病發於陰,只應該出現內熱。如今初感寒邪,即出現發熱,似乎是太陽病,為什麼將其歸屬於少陰病呢?《內經》說「與冬氣相逆就會導致少陰之氣不藏,而腎氣獨沉」,所以反發熱而脈則沉。腎為坎之象,如果二陰不藏,那麼一陽就失於遮蔽,陰邪就得以內侵,孤陽因此而外散。病在表,脈浮者,可知可以用汗法。病在表,脈沉者,亦不可不發汗。但是脈沉反映病邪在裏,反而發汗,津液外出之時,亡陽則陰邪獨存。所以用麻黃開發腠理,細辛外散浮熱,如果不用附子以固元陽,則發熱雖去而寒邪立刻回發作,如此很快便會引致死亡。病者不知養「藏」之道,逆於冬氣而傷腎,所以才會有這種病證,這樣能不擾動其陽氣嗎?在冬天時如果能做到「不要讓陽氣從皮膚外泄,遠難寒氣,靠近溫暖之處」,怎麼會有這種病證呢?本條應當有無汗、惡寒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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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始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裡証,故微發汗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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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無裡証」,則有表証可知。以甘草易細辛,故曰「微發汗」。要知此條是微惡寒、微發熱,故「微發汗」也。《皮部論》云:「少陰之陰,其入于經也,從陽部注于經;其出者,從陰內注于骨。」此証與附子湯証,皆是少陰表証。發熱脉沉,無裡証者,「從陽部注于經」也;身體骨節痛,手足寒,背惡寒,脉沉者,「從陰內注于骨」也。從陽注經,故用麻黃、細辛;從陰注骨,故用參苓术芍。口中和,樞無熱,皆可用附子。 |
這裏說「無裏證」,可知應有表證。用甘草代替細辛,所以說「微發汗」。關鍵要明白本條所說的是微惡寒、微發熱,所以才需要「微發汗」。《素問‧皮部論》說:「少陰之陰,其入於經者,從陽部注於經;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本條所論之證與附子湯證都是少陰病表證。發熱脈沉而無裏證者,即是「從陽部注於經」;身體骨節疼痛,手足寒,背惡寒,脈沉者,即是「從陰內注於骨」。從陽部注入於經,所以用麻黃、細辛;從陰部內注於骨,所以用人參、茯苓、白朮、白芍。口中和,反映少陰之樞機無鬱熱,所以兩方都可以用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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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黃 細辛各三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 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沬沸,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
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黃 細辛各三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 用一斗水,先煮麻黃,減去二升,去掉泡沬,再放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掉藥渣,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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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附子甘草湯 前方去細辛,加甘草二兩,水七升,煎法同(亦見「微發汗」之意)。 |
麻黃附子甘草湯 在前方中去細辛,加甘草二兩,用七升水,其他煎法同上(亦可見此方有「微發汗」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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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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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藏病傳府,陰乘陽也;氣病而傷血,陽乘陰也,亦見少陰中樞之象。「發于陰者六日愈」,到七日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此陰出之陽則愈也。到八日以上,反大發熱者,腎移熱于膀胱,膀胱熱則太陽經皆熱。太陽主一身之表,為諸陽主氣。手足者,諸陽之本,故一身手足盡熱。太陽經多血,血得熱則行。陽病者,上行極而下,故尿血也。此裡傳表証,是自陰轉陽則易觧,故身熱雖甚不死。輕則豬苓湯,重則黃連阿膠湯可治。與太陽「熱結膀胱,血自下」者,証同而來因則異。 少陰傳陽証者有二:「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是傳陽明。「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是傳太陽。下利便膿血,指大便言。熱在膀胱而便血,是指小便言。 |
這是臟病傳於腑,為陰病轉向陽病;而氣病而後血病,則為陽病轉向陰病,亦是少陰病中樞機不利之的反映。病「發於陰者六日愈」,到第七日病人微發熱而手足溫者,這是陰病外出於陽則病愈。到八日以上,反而有大熱,是因為腎熱外移於膀胱,膀胱熱則太陽經皆熱。太陽主一身之表,為諸陽主氣。而手足為諸陽之本,所以一身手足都發熱。太陽經多血,血得熱則妄行。陽病之特點是陽邪上行至最高處後則轉而下行,所以出現尿血。這是裏證傳為表證,由陰轉陽則病邪易解,所以雖然身熱甚卻不是死證。輕則用豬苓湯,重則用黃連阿膠湯都可以治療。這與太陽病「熱結膀胱,血自下」者,證候相同而來路卻不同。 少陰病由陰傳陽有兩種情況:「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為少陰病傳於陽明。「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為少陰病傳於太陽。下利便膿血,是指大便而言。熱在膀胱而便血,是指小便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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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欬而下利讝語者,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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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欬下利,津液喪亡,而詀語非轉屬陽明。腎主五液,入心為汗。少陰受病,液不上升,所以「陰不得有汗」也。少陰發熱,不得已用麻黃發汗,即用附子以固裡,豈可以火氣劫之,而強發汗也?少陰脉入肺,出絡心。肺主聲,心主言,火氣迫心肺,故欬而詀語也。腎主二便,治下焦,濟泌別汁,滲入膀胱。今少陰受邪,復受火侮,樞機無主,大腸清濁不分,膀胱水道不利,故下利而小便難也。小便利者,其人可治。此陰虛,故小便難。 |
上有咳嗽下有下利,使津液消亡,而譫語卻不是傳變至陽明病。腎主五液,入心化為汗。少陰有病,水液不能上升,所以說「陰不得有汗」。少陰病而發熱,不得已才用麻黃發汗,隨即便用附子以固護裏氣,難道還可以用火法強行發汗嗎?少陰之脈入於肺,出絡於心。肺主聲,心主言,火氣迫於心肺,所以咳嗽而譫語。腎主大小二便,主於下焦,能分清泌濁而滲入膀胱。如今少陰受邪,又遭受火邪所犯,樞機無主,大腸清濁不分,膀胱水道不利,所以會下利而小便難。小便通利者,其人可治。此為陰虛,所以小便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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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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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氣不達于四肢,故厥。厥為無陽,不能作汗。而強發之,血之與汗,異名同類,不奪其汗,必動其血矣。上條火劫發汗,上傷心肺,下竭膀胱,猶在氣分,其害尚輕。峻劑發汗,傷經動血,若陰絡傷而下行,猶或可救。若陽絡傷而上溢,不可復生矣。妄汗之害如此。 |
陽氣不能達於四肢,所以出現厥冷。厥反映了亡陽,所以不能化津液為汗。血與汗,雖然名稱不同但卻是同類,如果強行發汗而不能令汗出,必然擾動血液。上條是用火法強行發汗,在上傷及心肺,在下竭盡膀胱津液,病變尚在氣分,為害尚輕。本條所論是用峻劑發汗,傷經動血,如果是陰絡受傷而血下行,或許還能救治,如果陽絡受傷而從上溢出,就沒有生還之機。少陰病誤用發汗之害就會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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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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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脉沉者,附子湯主之。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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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主水,於象為坎,一陽居其中,故多熱症,是水中有火,陰中有陽也。此純陰無陽,陰寒切膚,故身疼。四肢不得稟陽氣,故手足寒。寒邪自經入藏,藏氣實而不能入,則從陰內于於骨,故骨節疼。此身疼骨痛,雖與麻黃症同,而陰陽寒熱彼此判然。脉沉者,少陰不藏,腎氣獨沉也。「口中」兼咽與舌言,少陰之脉循喉嚨,挾舌本,故少陰有口乾、舌燥、咽痛等証。此云「和」者,不燥乾而渴,火化幾于息矣。人之生也,「負陰而抱陽」,故五藏之俞皆係于背。背惡寒者,寒氣化薄,陰寒得以乘之也。此陽氣凝聚而成陰,必灸其背俞,使陰氣流行而為陽。急溫以附子湯,壯火之陽,而陰自和矣。 |
少陰主水,其卦象為坎,一陽爻位於二陰爻之中,所以多見熱證,這是水中有火,陰中有陽之反映。此條文所反映的是純陰無陽之證,陰寒浸入皮膚之中,所以身體疼痛。四肢得不到陽氣之溫煦,所以手足寒。寒邪由經脈入臟,但臟氣充盈而寒邪不能入,於是由陰而注入於骨,所以骨節疼痛。身疼和骨痛之證雖然與麻黃湯證相同,但彼此間之陰陽寒熱卻完全相反。脈沉反映少陰之氣不藏,腎氣獨沉。「口中」包括了咽部和舌而言,少陰之脈循喉嚨,挾舌本,所以少陰病會出現口乾、舌燥、咽痛等證候。這裡所說「和」,是指口不乾燥而渴,陽熱氣化之機幾乎要熄滅了。人之生命是「負陰而抱陽」,所以五臟之俞穴均在於背部。背惡寒,屬於寒氣旺盛而陰寒得以趁虛而入。這是陽氣被陰寒所凝聚而形成之陰寒證,必須對背俞穴進行灸法,使陰氣流行而化為陽氣。同時迅速用附子湯溫之,使陽氣充實則陰氣自然調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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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湯 附子二枚,炮 白术四兩 人參二兩 芍藥 茯苓各三兩 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
附子湯 附子二枚,炮 白朮四兩 人參二兩 芍藥 茯苓各三兩 用八升水煮取三升,去掉渣滓,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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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傷寒溫補第一方也,與真武湯似同而實異。倍术附去姜加參,是溫補以壯元陽,真武湯還是溫散而利腎水也。 |
這是治療傷寒病用來溫補之第一方,與真武湯看似相同而實際尚卻不一樣。本方倍用白朮、附子,不用生薑而加入人參,這是通過溫補以壯元陽,而真武湯仍然是通過溫散而利腎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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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武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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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欬,或小便利,或下利,嘔者,真武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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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水氣,是立真武湯本意,小便不利是病根。腹痛、下利、四肢沉重疼痛,皆水氣為患,因小便不利所致。然小便不利,實由坎中之無陽。坎中火用不宣,故腎家水體失職,是下焦虛寒,不能制水故也。法當壯元陽以消陰翳,逐留垢以清水源,因立此湯。末句語意,直接「有水氣」來。後三項是真武加減証,不是主証。若雖有水氣,而不屬少陰,不得以真武主之也。 |
因有水氣,這是創立真武湯之本意,而小便不利則是此病之根。腹痛、下利、四肢沉重疼痛,都屬於水氣之病,是由於小便不利所致。而小便不利,實際是由於坎中之陽無氣。坎卦中之火氣不能發揮作用,所以腎主水之功能不能正常發揮,這是因為下焦虛寒而無法制約水氣之故。治法應當壯元陽來消除陰邪,驅逐水濕以使水源清澈,因此創立此方。最後一句,是直接承接「有水氣」而來。後三項所說的是真武湯之加減法,而不是主證。假設雖然有水氣,但不屬於少陰病,則不可用真武湯主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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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武湯 茯苓 芍藥 生姜各三兩 白术二兩 附子一枚,炮 水八升,煮取三升,溫服七合,日三服。欬者,加五味半升,細辛一兩。小便利而下利者,去芍藥茯苓,加乾姜一兩。嘔者,去附子,加生姜,足前成半斤。 |
真武湯 茯苓 芍藥 生薑各三兩 白朮二兩 附子一枚,炮 用八升水,煮取三升,溫服七合,每天服三次。咳嗽,加五味半升、細辛一兩。小便通利而下利,去芍藥、茯苓,加乾薑一兩。嘔吐,去附子,加生薑,總共半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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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武,北方水神也。坎為水,而一陽居其中,柔中之剛,故名「真武」。是「陽根于陰,靜為動本」之義。蓋水體本靜,動而不息者,火之用也。火失其位,則水逆行。君附子之辛溫,以奠陰中之陽。佐芍藥之酸寒,以收炎上之用。茯苓淡滲,以正潤下之體。白术甘苦,以制水邪之溢。陰平陽祕,少陰之樞機有主。開闔得宜,小便自利,腹痛、下利自止矣。生姜者,用以散四肢之水氣與膚中之浮熱也。 |
真武是北方鎮水之神。坎為水卦,一陽爻位於二陽爻之中,柔中之剛,所以名為「真武」。這是「陽根於陰,靜為動本」之意。因為水體本性為靜,之所以能流動不息,是火之作用。火失其位而不能發揮作用,則水逆行。此方以辛溫之附子為君藥,為陰中之陽奠定根本。以酸寒之芍藥輔佐,制衡附子炎上之性。茯苓之淡滲以恢復水性趨下之本質。白朮之甘苦以制約水邪之泛溢。陰平陽平秘則少陰能為樞機之主。樞機開闔合當,則小便自然通利,腹痛、下利自然能止。生薑是用來驅散四肢之水氣與皮膚中之浮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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欬者,是水氣射肺所致。加五味子之酸溫,佐芍藥以收腎中水氣。細辛之辛溫,佐生姜以散肺中水氣。小便自利而下利者,胃中無陽,則腹痛不屬相火。四肢困於脾濕,故去芍藥之酸寒,加乾姜之辛熱,即茯苓之甘平亦去之。此為溫中之劑,而非利水之劑矣。嘔者是水氣在中,故中焦不治。四肢不利者,不涉少陰,由於太陰濕化不宣也,與水氣射肺不同法,不須附子之溫腎,倍加生姜以散邪。此和中之劑,而非下焦之藥矣。 |
咳嗽,是因為水氣射肺所致。加酸溫之五味子,以輔助芍藥來收斂腎中水氣。用辛溫之細辛以輔助生薑驅散肺中水氣。小便自利而下利,是因為胃中無陽,則腹痛就不屬於相火所引起。四肢因脾濕所困,所以去芍藥之酸寒,加辛熱之乾薑,即使甘平之茯苓亦要去除。因此,這是溫中之方,而不是利水之方。嘔吐是因為水氣在中焦,所以是中焦升降失司。四肢不利,並不涉及少陰病,而是由於太陰不能宣化濕氣,與水氣射肺不同,因此不需要用附子之溫腎,只須倍用生薑以宣散水邪。這是和中之方,而不是治療下焦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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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芍藥、茯苓、白术,皆真武所重。若去一,即非真武湯。 |
附子、芍藥、茯苓、白朮,都是真武湯中重點藥物。如果去除任何一味藥,就不是真武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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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觧,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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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液入心而為汗,汗出不能徧身,故不觧。所以然者,太陽陽微,不能衛外而為固;少陰陰虛,不能藏精而起亟也。仍發熱而心下悸,坎陽外亡,而腎水淩心耳。頭眩、身瞤,因心下悸所致。「振振欲擗地」,形容身瞤動之狀。凡水從火發,腎火上炎,水邪因得上侵。若腎火歸原,水氣自然下降,外熱因之亦解。此條用真武者,全在降火利水,重在發熱而心下悸,並不在頭眩、身瞤故也。如「傷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亦重在「悸」,不重在「厥」。但彼本于太陽寒水內侵,故用桂枝;此則少陰邪水泛溢,故用附子。仲景此方,為少陰治水而設。附會「三綱」之說者,本為誤服青龍而設。不知服大青龍而厥逆、筋惕肉瞤,是胃陽外亡。輕則甘草乾姜湯,重則建中理中輩,無暇治腎。即欲治腎,尚有附子湯之大溫補,而乃用真武耶?要知小便自利,心下不悸,便非真武湯証。 |
腎液入心則化為汗,不能遍身汗出,所以表證不解。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太陽之氣不足,不能衛外而固護表氣;少陰陰虛,則不能以其所藏之精而以化氣。發汗後仍然發熱而心下悸,是因為坎中之陽外亡,而腎水上凌於心。頭眩而肌肉跳動,是因為心下悸所致。「振振欲擗地」,是形容肌肉跳動之狀態。凡是水氣皆由於火氣而動,腎火上炎,水邪因此得以上侵。如果腎火能回歸本位,水邪自然下降,外熱亦隨之而消解。此條用真武湯,全在降火以利水,重在於發熱而心下悸,並不在頭眩而肌肉跳動。正如「傷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所重亦在「悸」而不在「厥」。但那是因為太陽寒水內侵,所以用桂枝;這裏則是因為少陰病邪水泛溢,所以用附子。仲景創立此方,是為少陰病治水而設。那些附會於「三綱」之說者,以為本方是由於誤服大青龍湯而設。卻不知服用大青龍湯後而四肢厥逆、筋肉跳動,是胃陽外亡所致。輕者用甘草乾薑湯,重者服用建中湯、理中湯之類,都無暇來治腎。即使要治腎,還有附子湯之大力溫補,何須用真武湯呢?關鍵要明白只要小便自利,心下不悸,便不屬於真武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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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上吐下利者,名曰霍乱。多欲飲水[1]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人參、甘草、白术、乾姜)。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术加桂。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兩,下多者還用术。悸者加茯苓。腹中痛,虛者加人參。腹滿者去术,加附子一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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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轉筋,吐利不止,頭目昏眩,四肢逆冷,須臾不救者,吳茱萸湯主之。腹中㽲痛,吐利之後,甚則轉筋,此兼風也。手足厥冷,氣少脣青,此兼寒也。身熱煩渴,氣粗口燥,此兼暑也。四肢重著,骨節煩疼,此兼濕也。風暑合病,宜石膏理中湯。暑濕相搏,二香散主之。夏月中暑霍亂者,香薷飲主之,桂苓白术湯亦可。 |
霍亂轉筋,嘔吐下利不止,頭暈目眩,四肢逆冷,過一會就不能救治者,用吳茱萸湯主治。腹中絞痛,嘔吐下利之後,甚至轉筋者,這是兼夾風邪。手足厥冷,少氣而嘴唇發青者,這是兼夾寒邪。身熱煩渴,呼吸之氣粗而口燥者,這是兼夾暑邪。四肢沉重,骨節煩疼者,這是兼夾濕邪。風暑邪氣相結者,宜用石膏理中湯。暑濕邪氣相搏者,宜用二香散主治。夏天中暑而霍亂者,用香薷飲主治,用桂苓白朮湯亦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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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欲飲水:另本作「熱多欲飲水」。 |
[1] 多欲飲水:另本作「熱多欲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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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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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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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證與真武大同。彼以四肢沉重疼痛,是為有水氣。此便膿血,是為有火氣矣。盍不清火,反用溫補?蓋治下焦水氣,與心下水氣不同法。下焦便膿血,與心下痛、心中煩,亦應異治也。心為離火,而真水居其中,法當隨其勢之潤下,故用苦寒以洩之。坎為水而真火居其中,法當從其性之炎上,故用苦溫以發之。火鬱於下,則剋庚金。火炎於上,則生戊土。五行之理,將來者進,已往者退。土得其令,則火退位矣。水歸其職,腹痛自除,膿血自清,小便自利矣。故制此方,不清火,不利水,一惟培土。又全賴乾姜轉旋,而石脂、秔米[1]得收平成之績也。名「桃花」者,取春和之義,非徒以色言耳。 |
本證與真武湯證大致相同。真武湯證有四肢沉重疼痛,是因為有水氣。本條有便膿血,是因為有火氣。為甚麼不清火邪,反而用溫補法呢?因為治下焦水氣與治心下水氣不同。下焦便膿血,與心下痛、心中煩,治法亦應該不同。心屬於離火,而真水位於其間,治法應順從水勢之潤下,而用苦寒之藥通泄。坎卦為水而真火位於其間,治法應順從火性之炎上,而用苦溫之藥發散。火鬱於下,則剋庚金。火炎於上,則生戊土。五行之理,就是將要來者往前進,已經來過者往後退。所以只要土氣當其位,則火氣退位。水氣歸其位,則腹痛自然消除,膿血自然消失,小便自然通利。所以創立此方,不清火,亦不利水,只在培土。又全賴乾薑之周旋,而赤石脂、粳米因此而得以收功。名為「桃花」,是取春氣溫和之意,不只是以顏色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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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秔米:另本作「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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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湯 赤石脂一斤 一半全用,一半篩用 乾薑一兩 秔米一升 |
桃花湯 赤石脂一斤 一半全用,一半篩用 乾薑一兩 秔米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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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脂性濇以固脫,色赤以和血,味甘而酸,甘以補元氣,酸以收逆氣,辛以散邪氣,故以為君。半為塊而半為散,使濁中清者,歸心而入營,濁中濁者,入腸而止利。「火曰炎上」,又火空則發,得石脂以濇腸,可以遂其炎上之性矣。「炎上作苦」,佐乾薑之苦溫,以從火化,「火鬱則發之」也。火亢則不生土,臣以秔米之甘,使火有所主,遂成有用之火。土中火用得宣,則水中火體得位。下陷者上達,妄行歸原,火自升而水自降矣。 |
赤石脂性澀以固脫,色紅以和血,味甘而酸,甘能補益元氣,酸能收斂逆氣,辛能發散邪氣,所以作為君藥。一半為塊狀而一半為散狀,可以使濁中之清者能夠歸心而入營血,而濁中之濁者則入腸而止利。「火曰炎上」,又,有空間則火熱會向上升騰,能得到赤石脂以澀腸,就可以發揮其炎上之性了。「炎上作苦」,佐以乾薑之苦溫,以使其從火而化,這就體現了「火鬱發之」。火氣過旺則不能生土氣,因此以粳米之甘使火氣能發揮作用,從而形成有用之火。如果土中之火氣得以宣發,則水中之火能夠歸位。下陷者能夠上達,妄行者能夠歸位,則火自上升而水自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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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腹痛下利,是坎中陽虛。故真武有附子,桃花用乾薑,不可以「小便不利」作熱治。真武是引火歸原法,桃花是升陽散火法。 |
少陰病,腹痛而下利,是坎中之陽虛。所以真武湯中有附子,桃花湯中用乾薑,不可以因為「小便不利」而將此當作熱邪論治。真武湯是引火歸原之法,而桃花湯則是升陽散火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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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陽有餘,能出形軀之表而發熱,麻黃附子湯是矣。坎陽不虛,尚能發熱於軀內之上焦,如口燥、舌乾、咽痛、心煩、胸滿、心痛等証是矣。坎陽不足,不能發熱於腰以上之陽,僅發熱於腰以下之陰,如小便不利,下利便膿血者是矣。此為伏陽屈伏之火,與升陽之火不同。 |
坎中之陽氣有餘,就能出於形軀之表而發熱,這是麻黃附子湯證。坎中之陽氣不虛,還能使熱發於體內之上焦,譬如口燥、舌乾、咽痛、心煩、胸滿、心痛等證。坎中之陽氣不足,則不能使熱發於屬陽之腰以上,只能發於屬陰之腰以下,譬如小便不利,、下利便膿血等證。這是伏陽被屈伏之火,與升發之陽火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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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便膿血者,可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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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膿血,亦是熱入血室所致,刺期門以瀉之。病在少陰而刺厥陰,「實則瀉其子」也。 |
便膿血,亦是熱入血室所致,刺期門以瀉邪氣。病在少陰而刺厥陰之穴,這就是「實則瀉其子」。 |
[1] 秔米:另本作「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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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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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而遲,表熱裡寒,下利清穀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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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為在表,遲為在藏。浮中見遲,是浮為表虛,遲為藏寒。未經妄下而利清穀,是表為虛熱,裡有真寒矣。仲景凡治虛證,以裡為重。協熱下利,脉微弱者,便用人參。汗後身疼,脉沉遲者,便加人參。此脉遲而利清穀,且不煩不欬,中氣大虛,元氣已脫,但溫不補,何以救逆乎?觀茯苓四逆之煩躁,且以人參,況通脉四逆,豈得無參?是必因本方之脫落而成之耳。 |
脈浮為病在表,脈遲為病在臟。脈浮中兼見脈遲,則脈浮為表虛,而脈遲屬於臟寒。沒有經過誤下而下利清穀,這是表為虛熱,而裏有真寒。仲景凡是治療虛證,以裏證為重。協熱下利而脈微弱,就用人參。發汗後身疼痛而脈沉遲,便加人參。此條脈遲而下利清穀,而且不煩、不咳,中氣大虛,元氣已脫,只用溫而不補,怎麼可以救逆呢?看看茯苓四逆湯治療煩躁,況且都用人參,何況通脈四逆湯,怎麼能沒有人參呢?這必然是此方記載中有脫落而變成這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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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傷寒證,然脉浮表熱,亦是「病發于陽」,世所云「漏底傷寒」也。必其人胃氣本虛,寒邪得以直入脾胃,不犯太少二陽,故無口苦、咽乾、頭眩、項強痛之表證。然全賴此表熱,尚可救其裡寒。 |
這是傷寒證,但是脈浮為表熱,亦是「病發於陽」,即世人所說之「漏底傷寒[1]」。必然是病者素來胃氣虛弱,寒邪才得以乘虛直入脾胃,而沒有犯及太陽和少陽,所以沒有口苦、咽乾、眩暈、項強痛等表證。然而全是由於有此表熱,所以尚可治其裏寒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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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漏底傷寒:指傷寒表證即兼見下利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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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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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氣大虛,不能藏精而為陽之守,幸表陽之尚存,得以衛外而為固。攻之更虛其表,汗于於穀,汗出陽亡,藏寒而生滿病也。 |
裏氣大虛,不能藏精而作為陽氣之內守者,幸好表陽尚存,得以捍衛其外而固護表氣。如果攻邪則會使表氣虛弱,由於汗源於水穀之所化,汗出則亡陽,臟寒而出現脹滿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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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先溫其裡。 傷寒下之後,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宜四逆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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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是裡寒,身痛是表寒。表宜溫散,裡宜溫補。先救裡者,治其本也。 |
下利屬於裏寒,身疼痛屬於表寒。表證應該溫散,裏證應該溫補。先治裏證者,就是治療疾病之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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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發熱頭疼,脉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救其裡,宜四逆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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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太陽麻黃湯證。病為在表,脉當浮而反沉,此為逆也。若汗之不差,即身體疼痛不罷,當憑其脉之沉而為在裡矣。陽証見陰脉,是陽消陰長之兆也。熱雖發于表,為虛陽。寒反據于裡,是真陰矣。必有裡證伏而未見,藉其表陽之尚存,乘其陰之未發,迎而奪之,庶無吐利厥逆之患。裡和而表自觧矣。 |
此是太陽病之麻黃湯證。病在表,脈應當浮而反見脈沉,這是不正常的。如果發汗後病不愈,即身體疼痛仍在,則應當根據其脈沉而判斷其病在裏。陽證見陰脈,是陽消陰長之徵兆。發熱雖然屬於表證,但這是假陽證。寒邪反而在裏,這才是真陰證。必然有裏證潛伏而尚未出現,正好借助表陽尚在之時,趁陰邪未全面發作,對其迎頭痛擊,這樣才不會有嘔吐、下利、厥逆之病變。裏氣調和則表證自然會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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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故脉有餘而證不足,則從証;証有餘而脉不足,則從脉。有餘可假,而不足為真,此仲景心法。 |
「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所以脈氣有餘而證候出現虛證,就應該跟從其證;證候出現實證而脈氣不足,就應該跟從其脈。有餘之象可能有假,而不足之象才是真的,這就是仲景之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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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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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則亡陽,大下則亡陰。陰陽俱虛,故厥冷。但利非清穀,急溫之,陽回而生可望也。 |
大汗出則亡陽,大下利則亡陰。陰陽俱虛,所以手足厥冷。只是下利而不是下利清穀,迅速用溫法,陽氣恢復則可望有生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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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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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之失宜,雖大汗出而熱不去,惡寒不止,表未除也。內拘急而下利,裡寒已發。四肢疼而厥冷,表寒又見矣。可知表熱裡寒者,即表寒亡陽者矣。 |
治法不當,雖然大汗出而發熱不退,惡寒不止,這是表證未除。腹中拘急而下利,裏寒已經出現。四肢疼痛而厥冷,又出現了表寒。由此可知表熱裏寒者,就是表寒而亡陽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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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而脉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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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而發熱者,小柴胡證。此脉弱而微熱,非相火明矣。內無熱,故小便利。表寒虛,故見厥。是膈上有寒飲,故嘔也。傷寒以陽為主,陽消陰長,故難治。 |
嘔而發熱者,是小柴胡湯證。此條脈弱而微熱,已經明確這不是相火之病。內無熱,所以小便利。表寒虛,所以見厥。由於膈上有寒飲,所以嘔吐。傷寒病以傷人陽氣為主,陽消陰長,所以為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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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吐且利,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脉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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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利交作,中氣大虛。完穀不化,脉微欲絕,氣血喪亡矣。小便復利而大汗出,是門戶不要,玄府不閉矣。所幸身熱未去,手足不厥,則衛外之陽,諸陽之本猶在,脉尚未絕,有一線之生機。急救其裡,正勝而邪可卻也。 |
嘔吐下利交替發作,中氣大虛。下利完穀不化,脈微欲絕,代表氣血已經消亡。小便又通利而大汗出,就是因為在表之門戶不能約束而使得玄府不能閉合。所幸發熱仍在,手足不厥冷,則衛外之陽氣,及諸陽之根本尚在,脈氣尚未斷絕,病者還有一線生機。應迅速治其裏,正氣勝則邪氣可以被退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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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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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吐利非清穀,汗出不大而脉不微弱,賴此發熱之表陽,助以四逆而溫裡,尚有可生之望。 |
此條之吐利不是完穀不化,汗不不多而且脈氣不微弱,全賴能令發熱之表陽,再用四逆湯相助以溫裏,病人還有可生之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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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逆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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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脉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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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膈上有寒飲者,當溫之,宜四逆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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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寒,脉微而復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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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雖止而惡寒未罷,仍宜四逆。以其脉微為無血,當仍加人參以通之也。 |
下利雖然停止而惡寒仍未消失,仍應用四逆湯。因為脈微為血不足,仍然應當加人參以通調血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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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四逆脉證。 |
○前面所論是四逆湯之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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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手足厥逆,脉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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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寒熱相半証。下利清穀,陰盛于裡也。手足厥逆,寒盛于外也。身不惡寒面赤,陽鬱在表也。咽痛利止,陽回于內也。腹痛乾嘔,寒熱交爭也。溫裡通脉,乃扶陽之法。脉為司命,脉出則從陽而生,厥逆則從陰而死。 |
這是寒熱各半之證。下利清穀,是陰寒盛於裏。手足厥逆,是陰寒盛於外。身不惡寒而面色赤,是陽氣鬱在表。咽痛而下利止,是在裏之陽氣恢復。腹痛、乾嘔,是寒熱之氣相爭。溫裏通脈是扶陽之法。脈氣主導生命,脈氣出則隨著陽氣恢復有生機,厥逆則隨著寒陰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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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湯主之。下利,脉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鬱冒汗出而觧,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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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比上條脉証皆輕,故能自作鬱冒汗出而觧。面赤為戴陽,陽在上也。因其戴陽,故鬱冒而汗出。因其下虛,故下利清穀而厥逆。熱微厥亦微,故面亦少赤。此陰陽相等,寒熱自和,故易愈。 |
此條比上條之脈證輕微,所以病者能自然有鬱冒汗出而解。面赤為戴陽,表示陽氣在上。由於病者戴陽,所以會而鬱冒汗出。因為下元虛弱,所以下利清穀而厥逆。發熱輕微則厥冷亦輕微,所以面色亦只是稍微發紅。這是陰陽之氣相等,寒熱自然調和,所以容易痊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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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觧,脉微欲絕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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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必有陰盛格陽之証,故加胆汁為反佐,閱白通証可知。 |
此條必然有陰盛格陽之證,所以加豬膽汁作為反佐藥,從白通湯證就可以知道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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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利止而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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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湯 甘草二兩,炙 乾姜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姜三兩。 |
四逆湯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面三味藥,用三升水,煮取一升二合,去除藥渣,溫服,每日分兩次服。身體魁梧之人可以用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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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脈四逆湯 甘草二兩,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乾姜三兩,強人可四兩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二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其脉即出者愈。面色赤者,加蔥九莖。腹中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嘔者,加生姜二兩。咽痛去芍藥,加桔梗一兩。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 |
通脈四逆湯 甘草二兩,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乾薑三兩,強人可用四兩 上面三味藥,用三升水 ,煮取二升二合,去除藥渣,溫服,每日分二次服。服藥後脈氣隨即出現者愈。面色赤者,加蔥白九莖。腹中痛者,去蔥白,加芍藥二兩。嘔吐者,加生薑二兩。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下利止而脈氣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只有其疾病與所用之方相互對應者,才可以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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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冷,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吐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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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脉沉遲,氣口脈平矣。下部脈不至,根本已絕矣。六府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五藏氣絕於內者,利下不禁。咽喉不利,水穀之道絕矣。汁液不化而成膿血,下濡而上逆。此為「下厥上竭」,「陰陽離決」之候,生氣將絕於內也。舊本有麻黃升麻湯,其方味數多而分兩輕,重汗散而畏溫補,乃後世粗工之伎,必非仲景方也。此証此脉,急用參附以回陽,尚恐不救。以治陽實之品,治亡陽之証,是「操戈下石」矣,敢望其汗出而愈哉?絕汗出而死,是為可必。仍附其方,以俟識者。 |
寸部脈沉遲,為寸口脈平和。而尺脈不見,則表示其根本已絕。六腑之氣絕於外者,則手足寒;五臟之氣絕於內者,則下利不止。咽喉不利,表明水穀之道已絕。水穀不能化為津液則成膿血,既往下滑行而且上逆。這是「下厥上竭」,「陰陽離決」之徵兆,生機將絕於內。舊有版本中記載用麻黃升麻湯,此方味數多而份量輕,重在發汗散邪而畏懼用溫補,屬於後世粗工之技能,必定不是仲景之方。此證此脈,即使是迅速用人參、附子回陽,亦恐怕難以救治,而用治療陽邪實證之方來治療亡陽之證,屬於「操戈下石」,使真陽外散,哪裏還敢指望病者通過發汗而愈?汗出後氣絕而死,是預料中之結果。但仍附上此方,以待有識之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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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升麻湯 麻黃二兩半,去節 升麻一兩一錢 當歸一兩一錢 黃芩 萎蕤各六銖 芍藥 知母十八銖 天冬去心 桂枝去皮 乾姜 甘草炙 石膏碎,綿裹 白术 茯苓各六錢 右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沬,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
麻黃升麻湯 麻黃二兩半,去節 升麻一兩一錢 當歸一兩一錢 黃芩 萎蕤各六銖 芍藥 知母十八銖 天冬去心 桂枝去皮 乾薑 甘草炙 石膏碎,綿裹 白朮 茯苓各六錢 前面十四味,用一斗水,先麻黃一兩沸,去除在上面之泡沫,然後放入其他藥材,煮取三升,去除藥渣,方三次溫服。每次服用相隔時間約為炊煮三斗米,服完後汗出則愈。 |
[1] 漏底傷寒:指傷寒表證即兼見下利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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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湯證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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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厥冷,脉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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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論外熱內寒,兼吐利、嘔逆、煩躁等証,此篇但論厥陰脉證,雖無外衛之微陽,亦未見內寒諸險証也。 |
上篇討論了外熱內寒而兼見嘔吐、下利、煩躁等證,此篇只討論厥陰病脈證,雖然不見衛外之陽微,亦未見內寒等各種危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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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歸四逆湯 當歸 桂枝 芍藥 細辛各三兩 甘草炙 通草各二兩 大棗二十五枚,擘,一法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當歸四逆湯 當歸 桂枝 芍藥 細辛各三兩 甘草炙 通草各二兩 大棗二十五枚,擘開,另一記載用十二枚 前面七味藥,用八升水,煮取三升,去除藥渣,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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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証為在裡,當是四逆本方加當歸,如茯苓四逆之例。若反用桂枝湯攻表,誤矣。既名「四逆湯」,豈得無姜附? |
此條證候為病在裏,應當是四逆湯原方加當歸,就好像茯苓四逆湯之例。如果反而用桂枝湯治表,就錯了。既然命名為「四逆湯」,怎麼會沒有乾薑、附子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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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姜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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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姜湯 即前方加吳茱萸一兩、生姜半斤,切片 右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溫分五服。 |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即前方加入吳茱萸一兩、生薑半斤,切片 前面九味,用六升水、清酒六升一同煎煮,取五升,去除藥渣,溫服,分五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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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本是四逆與吳茱萸相合而為「偶方」也,吳萸配附子,生姜佐乾姜,久寒始去。 |
這本來是四逆湯與吳茱萸湯相合而形成之「偶方」,吳茱萸配附子,生薑輔佐乾薑,久寒才可以被祛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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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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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六經之脈,皆自陰傳陽,自陽傳陰。陰氣勝,則陽不達于四肢,故為寒厥。 |
手足六經之脈,都是由陰經交接到陽經,再由陽經交接到陰經。陰寒之氣勝,則陽氣無法到達四肢,所以出現寒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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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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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厥者,有可下之理。寒厥為虛,則宜溫補。 |
熱厥者,有可以攻下之理。但寒厥屬虛,則宜用溫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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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脉虛,復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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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脉空虛,此無血也。 |
其脈空虛,這表示血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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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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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元在臍下三寸,小腸之募,三陰任脉之會,宜灸之。按:此二條,當知結胸証有熱厥者。 |
關元穴在臍下三寸,是小腸經之募穴,足三陰經與任脈交會之處,宜用灸法。按:通過這二條原文,可知結胸證應有熱厥之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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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脈促,手足厥者,可灸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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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為陽脉,亦有陽虛而促者,亦有陰盛而促者。要知「促」與「結」皆「代」之互文,皆是虛脉。火氣雖微,內攻有力,故灸之。 |
促脈為陽脈,亦有陽虛而脈促者,亦有陰盛而脈促者。關鍵要明白促脈與結脈都是代脈之同義字,都屬於虛脈。火氣雖然微弱,但內攻有力,所以要用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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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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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肝脉也,應春生之氣,故灸其五俞而陽可回也。 |
厥陰,就是肝經,與春天生發之氣相應,所以灸五俞穴就可以回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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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厥陰脉證。 |
前面所論為厥陰病之脈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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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觧,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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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汗下而煩躁,為陽盛。汗下後而煩躁,是陽虛。汗多既亡陽,下多又亡陰,故熱仍不觧。姜附以回陽,參苓以滋陰,則煩躁止而外熱自除。此又陰陽雙補法。 |
沒有經過發汗、攻下而出現煩躁,屬於陽邪盛。經過發汗、攻下後而出現煩躁,則屬於陽氣虛。發汗多已經亡陽,攻下多又會亡陰,所以發熱仍不解。用乾薑、附子以回陽,人參、茯苓以滋陰,則煩躁止而外熱自然消除。這又是陰陽雙補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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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四逆湯 茯苓四兩 人參一兩 附子一枚,去皮,生用,切八片 甘草二兩,炙 乾姜一兩五錢 右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二服。 |
茯苓四逆湯 茯苓四兩 人參一兩 附子一枚,去皮,生用,切八片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五錢 前面五味藥,用五升水,煮取三升,去除藥渣,溫服七合,每天服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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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証,脉沉微,身無大熱者,乾姜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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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發汗而反下之,下後不觧,復發其汗,汗出而裡陽將脫,故煩躁也。晝日不得眠,虛邪獨據于陽分也。夜而安靜,知陰不虛也。不嘔渴,是無裡熱。不惡寒頭痛,是無表証。脉沉微,是純陰無陽矣。身無大熱,表陽將去矣。幸此微熱未除,煩躁不寧之際,獨在乾姜生附以急回其陽,此四逆之變劑也。 |
應當發汗反而攻下,攻下後證候不解,又進行發汗,汗出則裏陽將要外脫,所以煩躁。白天不得眠,是因為虛邪獨佔於陽分。夜裏反而安靜,可知不是陰虛。不嘔吐、口渴,表示沒有裏熱。不惡寒、頭痛,表示沒有表證。脈沉微,反映純陰無陽。身無大熱,表示表陽將要消亡。幸好這種微熱仍在,趁其煩躁不寧之時,只用乾薑、生附子可以迅速回陽,這是四逆湯之變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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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姜附子湯 乾姜一兩 附子一枚,去皮,生用,切八片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
乾薑附子湯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去皮,生用,切八片 前面二味藥,用三升水,煮取一升,去除藥渣,一次性服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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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脉微細。所以然者,內外俱虛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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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陽虛,故脉微細。外陽虛,故振慄惡寒。即乾姜附子証。 |
內陽虛,所以脈微細。外陽虛,所以振慄而惡寒。這是乾薑附子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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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論四逆加減證。 |
○前面所論為四逆湯之加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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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茱萸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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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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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吐利、煩躁、四逆者,死。四逆者,四肢厥冷,兼臂脛而言。此云「手足」,是指指掌而言,四肢之陽猶在。岐伯曰:「四末陰陽之會,氣之大路也。『四街』者,氣之經絡也。絡絕則經通,四末觧則氣從『合』[1]。」故用吳茱萸湯以溫之,吐利止而煩躁除。陰邪入于「合」者,更得從陽而出乎「井」矣。 |
少陰病,嘔吐、下利,煩躁,四逆者,屬於死證。四逆,就是四肢厥冷,同時包括上肢及下肢而言。條文說「手足」,是指手足之指掌而言,反映四肢之陽氣仍在。岐伯說:「四肢末端是陰陽氣會聚之處,是氣運行之大路。所以『四街』是氣運行之經絡。絡脈斷絕則經脈之氣通暢,四肢末端之邪氣除,則經脈之氣能從「合」而出。」所以用吳茱萸湯以溫散寒邪,嘔吐、下利止而煩躁亦除。入於「合」穴之陰邪,還可以通過陽分之「井」穴而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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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五腧穴為井、滎、輸、經、合,「合」為五腧穴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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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嘔,吐涎沬,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不頭痛者,半夏乾姜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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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而無物,胃虛可知矣。吐惟涎沬,胃寒可知矣。頭痛者,陽氣不足,陰寒得以乘之也。吳茱萸湯溫中益氣,升陽散寒,嘔痛盡除矣。乾嘔、吐涎是二證,不是並見。 |
嘔而無物吐出,可知此為胃虛。只是吐出涎沬,可知此為胃寒。頭痛是因為陽氣不足,陰寒得以乘機而入。吳茱萸湯能溫中益氣,升陽散寒,則嘔吐、頭痛都能盡除。乾嘔、吐涎沫是二種不同證候,不是同一時間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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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穀欲嘔者,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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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熱則消穀善饑,胃寒則水穀不納。食穀欲嘔,固是胃寒。服湯反劇者,以痰飲在上焦為患,嘔盡自愈,非謂不宜服也。此與陽明不大便,服柴胡湯「胃氣因和」者不同。 |
胃熱則消穀善饑,胃寒則不能納食水穀。進食水穀時欲嘔吐,固然是胃寒。服用湯藥後病情反而加劇,是因為痰飲在上焦為患,嘔盡痰飲則自然痊愈,不是說不適合服用。此條與治療陽明病不大便而服用小柴胡湯後,「胃氣因此而調和」者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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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茱萸湯 吳茱萸一升,湯先七次 人參三兩 生姜六兩 大棗十二枚 水七升,煮取二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
吳茱萸湯 吳茱萸一升,用熱水沖洗七次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 大棗十二枚 用七升水,煮取二升,溫服七合,每天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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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萸溫中散寒,則吐利可除。人參安神定志,則煩躁可止。姜棗調和營衛,則手足自溫,頭痛自瘳矣。 |
吳萸能溫中散寒,則可以消除嘔吐、下利。人參能安神定志,則可以消除煩躁。生薑、大棗能調和營衛,則手足自然溫和,頭痛自然痊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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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嘔,穀不得下者,小半夏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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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胃嘔吐者,大半夏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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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胃,吐而渴欲飲水者,茯苓澤瀉湯主之(茯苓、桂枝、白术、澤瀉、甘草、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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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嘔,噦,若手足厥者,橘皮湯主之(橘皮、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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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逆者,橘皮竹茹湯主之(橘皮、竹茹、大棗、生姜、甘草、人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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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五腧穴為井、滎、輸、經、合,「合」為五腧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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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通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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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下利,脉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脉,乾嘔煩者,白通加猪胆汁湯主之。服湯後,脉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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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脉微,是下焦虛寒不能制水故也,與白通湯以通其陽,補虛卻寒而制水。服之利仍不止,便厥逆,反無脉,是陰盛格陽也。如乾嘔而煩,是陽欲通而不得通也。猪者,水畜,屬少陰也。胆者,甲木,從少陽也。法當取猪胆汁之苦寒為反佐,加入白通湯中,從陰引陽,則陰盛格陽者,當成水火既濟矣。脉暴出者,孤陽獨行也,故死。微續者,少陽初生也,故生。 |
下利而脈微,是下焦虛寒不能制約水邪所致,服用白通湯來通達陽氣,補虛祛寒而制水邪。服湯藥後下利仍不止,便出現厥逆,反而無脈,是屬於陰盛格陽。如果乾嘔而煩,是陽氣欲通而不能暢通。豬,屬水,所以屬少陰。膽,屬於甲木,所以從屬少陽。治法應當取豬膽汁之苦寒為反佐,加入到白通湯中,可以從陰引陽,則使陰盛格陽亦可以變成水火既濟。脈氣暴出者,反映孤陽獨行,所以是死證。脈氣微微而持續地出現,反映了少陽初生之氣,所以有生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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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通湯 蔥白四莖 乾姜一兩 附子一枚,去皮,生用 右三味,水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白通加猪胆汁湯 本方加人尿五合、猪胆汁一合 和合相得,分溫再服。無豬膽汁,亦可服。 |
白通湯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去皮,生用 前面三味藥,用三升水,煮取一升,去除藥渣,分二次溫服。 白通加豬膽汁湯 [本方加人尿五合、豬膽汁一合 將人尿及豬膽汁混合於湯藥中,分二次溫服。如果沒有豬膽汁,亦可以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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蔥辛溫而莖白,通肺以行營衛陰陽,故能散邪而通陽氣,率領姜附入陽明而止利,入少陰而生脉也。附子生用,亦取其勇氣耳。論中不及人尿,而方反云「無猪胆汁,亦可服」者,以人尿鹹寒,宜達下焦,亦能止煩除嘔矣。] |
蔥性辛溫而其莖色白,能通肺氣以行營衛陰陽,所以能散邪氣而通達陽氣,率領乾薑、附子入陽明而止下利,入少陰而恢復脈氣。附子生用,亦是取其氣之銳利。《傷寒論》中沒有提到人尿,而方後注反而說「無豬膽汁,亦可服」,是因為人尿鹹寒,可以達於下焦,亦能用來止煩除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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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手足逆冷,無脉者,灸之不溫。若脉不還,反微喘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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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後脉絕,手足厥冷,晬時脉還,手足溫者,生。脉不還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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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不嘔不煩,不須反佐而服白通,外灸少陰及丹田、氣海,或可救于萬一。 |
此條沒有嘔吐、亦沒有煩,不需要用反佐而服白通湯,另外再灸少陰經穴及丹田、氣海,或許還可以救病者於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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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連阿膠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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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心中煩,不得卧,黃連阿膠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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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病發於陰,熱為在裡,與二三日無裡證而熱在表者不同。按:少陰受病,當五六日發,然發于二三日居多。二三日背惡寒者,腎火衰敗也,必溫補以益陽。反發熱者,腎水不藏也,宜微汗以固陽。口燥咽乾者,腎火上走空竅,急下之以存津液。此心中煩不得卧者,腎火上攻于心也,當滋陰以涼心腎。 |
這是屬於病發於陰,熱邪在裏,與得病二三日無裏證而熱邪在表者不同。按:少陰受邪,應當在第五六日發病,但是在第二三日發病居多。得病二三日背惡寒者,表示腎火衰敗,必須溫補陽氣。如反而出現發熱,是因為腎水不藏,應該稍微發汗以固護陽氣。而口燥咽乾者,則是腎火上走空竅,應該立即攻下以保存津液。本條心煩不得臥,是因為腎火上攻於心,應當滋陰以清心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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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連阿膠湯 黃連四兩 阿膠三兩 黃芩 芍藥各二兩 雞子黃三枚 右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內阿膠烊盡,少冷,內雞子黃,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
黃連阿膠湯 黃連四兩 阿膠三兩 黃芩 芍藥各二兩 雞子黃三枚 前面五味藥,用六升水,先煮黃連、黃芩、芍藥,取二升,去除藥渣,加入阿膠完全烊化,稍微變涼後,再加入雞蛋黃,攪拌使其完全混合在一起,溫服七合,每天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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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感巽化,得心之母氣者也。黃稟南方火色,率芍藥之酸入心而斂神明,引芩連之苦入心而清壯火。驢皮被北方水色,入通于腎,濟水性急趨下,內合于心,與之相溶而成膠,是「火位之下,陰精承之」。凡位以內為陰、外為陽;色以黑為陰,赤為陽。雞黃赤而居內,驢皮黑而居外,法坎宮陽內陰外之象,因以制壯火之食氣耳。 |
雞是稟受巽木之氣而化,所以具有心火之母氣。黃色則稟受南方之火色,能率領芍藥之酸味入心而收斂神明,能引黃芩、黃連之苦味入心而清邪火。驢皮具有北方之水色,內通於腎,具有水性下趨之特點,內合於心,與火相溶而成膠,這就是「火位之下,陰精承之」之意。以位置而言,內為陰、外為陽;以顏色而言,黑為陰,赤為陽。雞蛋黃色紅而居內,驢皮色黑而居外,具有坎宮陽在內而陰在外之象,因此能制約邪火之耗散正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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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苓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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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下利六七日,欬而嘔,渴,心煩不得眠者,猪苓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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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但欲寐,心煩而反不得卧,是黃連阿膠証也。然二三日心煩是實熱,六七日心煩是虛煩矣。且下利而熱渴,是下焦虛不能制水之故,非芩連芍藥所宜。欬、嘔、煩渴者,是腎水不升。下利、不眠者,是心火不降耳。凡利水之劑,必先上升而後下降,故用猪苓湯主之,以滋陰利水而升津液。斯「上焦如霧」而欬渴除,「中焦如漚」而煩嘔靜,「下焦如瀆」而利自止矣。 |
少陰病,但欲寐,心煩而反而不得臥,這是黃連阿膠湯證。然而傷寒第二三日出現之心煩屬於實熱,而第六七天出現之心煩則屬於虛煩。而且還有下利而口渴,這是下焦虛不能制約水邪之故,並非黃芩、黃連、芍藥所能治。咳嗽、嘔吐、心煩而口渴,是因為腎水不升。下利而失眠,則是因為心火不降。凡是利水之方,一定要使氣先上升而後再下降,所以用豬苓湯主治,用以滋陰利水而升提津液。這樣,就會「上焦如霧」而咳嗽、口渴能除;「中焦如漚」而心煩、嘔吐能平;「下焦如瀆」而下利自然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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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苓湯 猪苓 澤瀉 茯苓 滑石 阿膠各一兩 右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內阿膠烊盡,溫服七合,日一服。 |
豬苓湯 豬苓 澤瀉 茯苓 滑石 阿膠各一兩 前面五味藥,用四升水,先煮豬苓、澤瀉、茯苓、滑石,取二升,再加入阿膠完全烊化,溫服七合,每天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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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皆潤下之品,為少陰樞機之劑。猪苓、阿膠,黑色通腎,理少陰之本也。茯苓、滑石,白色通肺,滋少陰之源也。澤瀉、阿膠,鹹先入腎,壯少陰之體。二苓、滑石,淡滲膀胱,利少陰之用。故能升水降火,有治陰和陽,通理三焦之妙。 |
五味藥都是潤下之物,這是治療少陰樞機之方。豬苓、阿膠,黑色能通於腎,用來治理少陰之根本。茯苓、滑石,白色能通於肺,用來滋養少陰水之本源。澤瀉、阿膠,味鹹能先入腎,可以強壯少陰之本體。豬苓、茯苓、滑石,淡滲而利膀胱之水,有利於少陰主水之功。所以本方能升水而降火,有治陰以和陽,通理三焦之妙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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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若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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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証全同五苓。彼以太陽寒水,利于發汗,汗出則膀胱氣化而小便行,故利水之中仍兼發汗之味。此陽明燥土,最忌發汗,汗之則胃亡津液而小便更不利,所以利水之中仍用滋陰之品。二方同為利水,太陽用五苓者,因寒水在心下,故有「水逆」之証。桂枝以散寒,白术以培土也。陽明用猪苓者,因熱邪在胃中,故有自汗証。滑石以滋土,阿膠以生津也。散以散寒,湯以潤燥,用意微矣。 |
此處之脈證與五苓散證完全相同。五苓散治療太陽寒水之證,作用在於發汗,汗出則膀胱能氣化而使小便暢行,所以在利水之中仍然兼有發汗之藥。豬苓湯治療陽明燥土之證,最忌發汗,發汗則使亡胃中津液而使小便更加不利,所以利水之中仍然用滋陰之藥。兩方同樣都是為了利水,太陽病用五苓散,是因為寒水在心下,所以有「水逆」之證。用桂枝以散寒、用白朮以培養土氣。陽明病用豬苓湯,是因為熱邪在胃中,所以自汗之證。用滑石來滋養土氣,用阿膠以生津液。散劑用以散寒,湯劑用以潤燥,兩方之用意真是很精妙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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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皆是散飲之劑。太陽轉屬陽明者,其渴尚在上焦,故仍用五苓入心而生津。陽明自病而渴者,本於中焦,故又藉猪苓入胃而通津液。 |
兩方都是散水飲之方。太陽病轉屬陽明病,其口渴尚屬於上焦之病,所以仍用五苓散入心而生津液。陽明自身受邪而病口渴者,本原於中焦之病,所以又借助豬苓湯入胃而通津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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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汗多而渴者,不可與猪苓湯。以汗多胃中燥,猪苓湯復利其小便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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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重在亡津液。飲水多而汗不多、小便不利者,可與猪苓湯利之。若汗出多,以大便燥,飲水多,即無小便,不可利之。不知猪苓湯本為陽明飲多而用,不為陽明利水而用也。「不可與猪苓湯」,即「屬腑者,不令溲數」之意。以此見陽明之用猪芩,亦仲景不得已之意矣。汗多而渴,當白虎湯。胃中燥,當承氣湯。具在言外。 |
陽明病,重點在於亡津液。飲水多而汗出不多、小便不利者,可以用豬苓湯利小便。如果汗出多,因為大便乾燥而飲水多,即使沒有小便,亦不可以利小便。要知道豬苓湯本來是為陽明病飲水多而設,不是為了陽明病利水而設。「不可與豬苓湯」,就是「屬腑者,不令溲數」之意。由此可見陽明病中用豬芩湯,亦是仲景不得已而為之。汗多而口渴,應當用白虎湯。胃中乾燥,則應當用承氣湯。這都是言外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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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膚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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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者,猪膚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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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下利,下焦虛矣。少陰脉循喉嚨,其支者,出絡心,注胸中。咽痛、胸滿、心煩者,腎火不藏,循經而上走于陽分也。陽併于上,陰併于下,火不下交于腎,水不上承于心,此「未濟」之象。猪為水畜,而津液在膚。君其膚以除上浮之虛火,佐白蜜、白粉之甘,瀉心潤肺而和脾。滋化源,培母氣,水升火降,上熱自除而下利止矣。 |
少陰病下利,反映了下焦虛損。少陰之脈循行於喉嚨,其分支,外出而絡屬心,注於胸中。咽痛、胸滿、心煩,是因為腎火不藏,循經而上走於陽分。陽氣併與上,陰氣併於下,則火不能下交於腎,水不能上承於心,這是「未濟」之象。豬為屬水之家畜,其津液在皮膚。以豬膚為君藥以去除上浮之虛火,以白蜜、白粉之甘味為佐,能瀉心潤肺而調和脾氣。本方能滋養生化之源,培育母氣,使水升火降,則上浮之熱自然消除而下利就能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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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膚湯 猪膚一兩 右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合相得,溫分六服。 |
豬膚湯 豬膚一兩 前面一味藥,用一斗水,煮取五升,去除藥渣。加入白蜜一升,和熬出香味之白米粉五合,將其混合在一起,每日分六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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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咽痛諸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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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可與甘草湯。不差者,與桔梗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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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咽痛,而無下利、胸滿、心煩等証,但甘以緩之足矣。不差者,配以桔梗,辛以散之也。其熱微,故用此輕劑耳。 |
只是咽痛,而無下利、胸滿、心煩等證,只需用甘味之藥甘緩就足夠了。服藥後如果不愈,則配以桔梗,以辛味之藥散邪。由於熱邪輕微,所以用此輕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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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湯 甘草二兩 右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 |
甘草湯 甘草二兩 前面一味藥,用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除藥渣,分二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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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梗湯 甘草、桔梗各二兩,餘同前法。 |
桔梗湯 甘草、桔梗各二兩,其餘都與前面煮藥及服法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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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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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散 半夏、桂枝、甘草 右三味,各等分,各搗篩已,合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二服。若不能散服,以水一升,煎七沸,內散方寸匕,更煮三沸,下火令少冷,少少嚥之。 |
半夏散 半夏、桂枝、甘草 前面三味藥各等分,分別將其磨成細藥末,過篩,再混合在一起,用白米湯送服方寸匕,每天服二次。如果不能服散藥,將一升水煮沸七次,加入方寸匕劑量之藥散,再煮沸三次,離火後讓藥稍微冷卻,少量含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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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必有惡寒、欲嘔證,故加桂枝以散寒,半夏以除嘔。若夾相火,則辛溫非所宜矣。 |
這裏必然有惡寒、欲嘔之證,所以加桂枝以散寒,用半夏以除嘔。如果摻雜相火為患,就不適宜用辛溫之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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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嘔而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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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酒湯 半夏十四枚,洗,破如棗核大 雞子一枚,去黃,存留殼中 右二味,內半夏、苦酒著雞子內,以雞子置刀鐶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嚥之。不差,更作三劑。 |
苦酒湯 半夏十四枚,水沖洗,切成像棗核一樣大 大雞子一枚,去雞蛋黃,蛋白留於蛋殼中 前面二味藥,將半夏、苦酒放入雞蛋內,把雞蛋放到刀鐶上,安放在火上,使其沸三次,去除藥渣,少量含嚥。還不愈,再服三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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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苦酒以斂瘡,雞子以發聲。而兼半夏者,必因嘔而咽傷,胸中之痰飲尚在,故用之,且以散。雞子、苦酒之酸寒,但令滋潤其咽,不令泥痰于胸膈也。置刀鐶中放火上,只三沸,即去渣,此畧見火氣,不欲盡出其味,意可知矣。 |
本方以苦酒收斂瘡瘍,用雞蛋來發聲。而同時兼用半夏者,必然是因為嘔吐而咽部損傷,胸中之痰飲仍在,所以用半夏,而且是用散劑。雞蛋與苦酒之酸寒,只令其滋潤咽部,而不使其痰飲凝滯在胸膈的。將雞蛋放在刀鐶上,用火只煮三沸就去掉藥渣,可想而知只是為了使其略見火氣,而不使其味盡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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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子黃走血分,故心煩不卧者宜之。其白走氣分,故聲不出者宜之。 |
雞蛋黃走血分,所以用來治療心煩不得臥。而雞蛋白走氣分,所以用來治療不能發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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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散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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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四逆,洩利下重,其人或欬,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痛者,四逆散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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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為諸陽之本,陽氣不達于四肢,因而厥逆,故四肢多屬于陰。此則洩利下重,是陽邪下陷入陰中。陽內而陰反外,以致陰陽脉氣不相順接也。可知以手足厥冷為熱厥,四肢厥寒為寒厥者,亦鑿矣。條中無主証,而皆是或然証,「四逆」下必有闕文。今以「洩利下重」四等[1],移至「四逆」下,則本方乃有綱目。或欬、或利、或小便不利,同小青龍證。厥而心悸,同茯苓甘草証。或欬、或利、或腹中痛、或小便不利,又同真武証。種種是水氣為患,不發汗、利水者,洩利下重故也。洩利下重,又不用白頭翁湯者,四逆故也。此少陰樞無主,故多或然之証。因取四物以散四逆之熱邪,隨症加味以治或然証。此少陰氣分之下劑也,所謂「厥應下之」者,此方是矣。 |
四肢為諸陽之本,陽氣不能到達四肢,因而出現厥逆,所以四肢多屬於陰。本條則有泄利下重,反映陽邪下陷於陰中。陽在內而陰反而在外,以致陰陽脈之氣不能相互順接。由此可以非常肯定地說,手足厥冷是熱厥,四肢厥寒是寒厥。條文中沒有提及主證,提到的都是或然證,「四逆」下面一定有闕文。如今把「泄利下重」四字,移到「四逆」之後,這樣本方所治之證才有綱目。在或然證中,或咳嗽、或下利、或小便不利,都與小青龍證相同。厥冷而心悸,跟茯苓甘草證相同。或咳嗽、或下利、或腹中痛、或小便不利,又與真武湯證相同。種種證候都是水氣為患,而不發汗、利水之法,是因為有泄利下重之證。泄利下重,又不用白頭翁湯,是因為有四逆之證。這裏因為少陰不能為樞機之主,所以出現很多或然證。因而用四種藥物來驅散導致四逆之熱邪,隨證加味則用來治療或然證。這是少陰氣分病變攻下之劑,所謂「厥應下之」者,指的就是此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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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等:根據文意,當為「四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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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散 甘草炙 枳實 柴胡 芍藥 右四味各十分,搗篩,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咳者,加五味子、乾姜各五分,併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拆。洩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內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內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 |
四逆散 甘草炙 枳實 柴胡 芍藥 前面四味藥,各取十分,磨成藥末,過篩,白米湯送服方寸匕,每天服三次。咳嗽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此法亦可治下利。心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炮附子一枚,打碎。泄瀉下重者,先將薤白三升放入五升水中,煮取三升,去除藥渣,將三方寸匕之藥散放入湯中,再煮取一升半,分二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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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倣大柴胡之下法也。以少陰為陰樞,故去黃芩之苦寒、姜夏之辛散,加甘草以易大棗,良有深意。然服方寸匕,恐不濟事。少陽心下悸者,加茯苓,此加桂枝。少陽腹中痛者,加芍藥,此加附子。其法雖有陰陽之別,恐非洩利下重者宜加也。薤白性滑,能洩下焦陰陽氣滯,然辛溫太甚,葷氣逼人,頓用三升,而入散三匕,只聞薤氣而不知藥味矣。且加味俱用五分,而附子一枚,薤白三升,何多寡不同若是?不能不致疑於叔和編集之誤耳。 |
這是仿效大柴胡湯之攻下法。因為少陰為三陰之樞,所以去苦寒之黃芩、辛散之生薑、半夏,加甘草來代替大棗,確實有深刻之用意。但是只服方寸匕之散劑,恐怕無濟於事。少陽病心下悸,加茯苓,這裏則加桂枝。少陽病腹中痛,加芍藥,這裏則加附子。用法雖然有陰陽之異,但恐怕不應該用於泄瀉下重之證。薤白之性滑,能泄下焦之陰陽氣滯,但是太過辛溫,葷氣太重,一次用三升,而只用三方寸匕之散藥,恐怕只能聞到薤白之氣而不知其藥味。而且前面加味諸藥都用五分,附子一枚,而薤白則用三升,其用量之不同怎麼會有這麼大差別呢?所以不得不懷疑這是王叔和在編輯時之錯誤。 |
[1] 四等:根據文意,當為「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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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脉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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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即吐蚘,下之利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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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厥陰,皆以裡證為提綱。太陰主寒,厥陰主熱。太陰為陰中之至陰,厥陰為陰中之陽也。太陰腹滿而吐,食不下;厥陰饑不欲食,食即吐蚘。同是不能食,而太陰則滿,厥陰則饑。同是一吐,而太陰吐食,厥陰吐蚘,此又主脾、主肝之別也。太陰病則氣下陷,故腹時痛而自利。厥陰病則氣上逆,故心疼熱而消渴,此濕土風木之殊也。太陰主「開」,本自利而下之,則「開」折。胸下結鞕者,「開」折及「闔」也。厥陰主「闔」,氣上逆而下之,則「闔」折。利不止者,「闔」折反「開」也。按:「兩陰交盡,名曰厥陰」,陰盡而陽生,故又名「陰之絕陽」。則厥陰為病,宜無熱病矣。以厥陰脈絡于少陽,厥陰熱症皆相火化令耳。厥陰經脉,上膈貫肝,氣旺故上撞心。氣有餘即是火,故消渴而心中疼熱。火能消物,故饑。肝脉挾胃,肝氣旺,故胃口閉塞而不欲食也。虫為風化,厥陰病則生蚘。蚘聞食臭,則上入於膈而從口出也。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則氣無止息而利不止矣。烏梅丸主之,可以除蚘,亦可以止利。 |
太陰病、厥陰病,都是以裏證作為提綱證。太陰主寒,厥陰主熱,太陰為陰中之至陰,厥陰為陰中之陽。太陰病提綱證有腹滿而吐,食不下;厥陰病提綱證有饑餓而不欲食,食則吐蛔。同樣是不能食,太陰病則腹滿,厥陰病則饑餓;。同樣是嘔吐,太陰病嘔吐食物,厥陰病則嘔吐蛔蟲,這又是太陰主脾和厥陰主肝之區別。太陰病則氣下陷,所以腹部有時疼痛而下利;厥陰病則氣上逆,所以心中疼熱而消渴,這是太陰濕土與厥陰風木之不同。太陰主「開」,本來自利而再攻下,導致「開」之功能失調。出現胸下結硬,是不能「開」反而成「闔」。厥陰主「闔」,氣上逆而攻下,導致「闔」之功能失調。出現下利不止,是不能「闔」反而成「開」。按:「兩陰交盡,名為厥陰」,陰盡而陽生,所以又名為「陰之絕陽」。如此,厥陰病應該是沒有熱證。因為厥陰經絡於少陽,厥陰病中出現之熱證,都是從少陽之相火而化。厥陰經脈上膈而貫注於肝,氣旺所以氣上撞心。氣有餘便是火,所以消渴而胸中疼熱。火能消物,所以饑餓。肝脈挾於胃口,肝氣旺,所以胃口閉塞而不欲食。蟲我風氣之所化,厥陰病所以會生蛔蟲。蛔蟲聞到食物之香氣,則上行至膈而從口出。病發於陰反而攻下,導致氣不能停止而下利不止。用烏梅丸主治,可以去除蛔蟲,亦可以止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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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腹滿,讝語,寸口脉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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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滿,詀語,得太陰、陽明內証。脉浮而緊,得太陽、陽明表脉。陰陽表裡疑似難明,則証當詳辨,脉宜類推。《脉法》曰「脉浮而緊者,名曰弦也」,弦為肝脉。《內經》曰:「諸腹脹大,皆屬于熱。」又曰:「肝氣甚則多言。」是腹滿由肝火,而詀語乃肝旺所發也。肝旺則侮其所勝,直犯脾土,故曰「縱」。刺期門以瀉之,庶不犯厥陰汗下禁。 |
腹滿而譫語,是太陰病、陽明病之內證。脈浮而緊,是太陽病、陽明病之表脈。陰陽表裏疑似而難以明辨,就應當對脈證詳加辨別。《平脈法》說「脈浮而緊,名為弦」,而弦為肝脈。《內經》說:「諸腹脹大,皆屬於熱。」又說:「肝氣甚則多言。」所以腹滿是由於肝火,而譫語則是肝氣旺所引發。肝旺則侮其所勝,直犯脾土,所以稱為「縱」。針刺期門以瀉肝火,這樣就不會犯厥陰病不能發汗、攻下之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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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是「肝乘心」,此條是「肝乘脾」,下條是「肝乘肺」。肝為相火,有瀉無補者,此類是也。 |
上條所論是「肝乘心」,本條所論是「肝乘脾」,下條所論是「肝乘肺」。肝為相火,治法上有瀉無補,就是刺期門這一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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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汗,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此肝乘肺也,名曰橫,刺期門。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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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惡寒,寒為在表。渴欲飲水,熱為在裡。其腹因飲多而滿,非太陰之腹滿,亦非厥陰之消渴矣,此肝邪挾火而剋金。脾精不上歸于肺,故大渴。肺氣不能通調水道,故腹滿。是侮所不勝,寡于畏也,故名曰「橫」。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得自汗,則惡寒發熱自解。得小便利,則腹滿自除矣。 |
發熱惡寒,寒為在表。渴欲飲水,熱為在裏。病者腹部因飲水過多而脹滿,並非太陰病之腹滿,亦非厥陰病治消渴,這是肝邪挾火而剋金。脾精不能上歸於肺,所以大渴。肺氣不能通調水道,所以腹滿。這是侮其所不能勝者,而無所畏懼,所以稱為「橫」。一定要針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等到病人自汗出,則惡寒發熱就自然會消解。能小便利,則腹滿就自然會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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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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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生木,能制火,故厥陰消渴最宜之。 |
水能生木,能制火,所以厥陰病之消渴,最適宜飲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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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中風,脉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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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受病,則尺寸微緩而不浮。今微浮,是陰出之陽,亦陰病見陽脉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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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厥陰中風欲愈脉,則應有未愈証。夫以風木之藏,值風木主氣時,復中于風,則變端必有更甚他經者。今不得一焉,不能無闕文之憾。 |
條文中有厥陰病中風欲愈之脈象,就應該有未愈之證候。由於厥陰是風木之臟,正值風木當令之時,再受風邪所犯,則其變化必然比其他經病更加嚴重。如今一個證候都沒有,很難說沒有闕文之遺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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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病,欲觧時,從丑至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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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剋於丑,旺於寅卯,故主此三時。 |
木克於丑時,旺於寅卯之時,所以厥陰之氣主於此三個時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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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傷寒病後,腹中有動氣者,不可汗,亦不可下。在右,肺之動也。在左,肝之動也。在上,心之動也。在下,腎之動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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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梅丸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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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蚘厥也。蚘厥者,其人當吐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此非藏寒。蚘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故吐蚘。吐蚘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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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脈微、厥冷、煩躁者,在六七日,急灸厥陰以救之。此至七八日而膚冷,不煩而躁,是純陰無陽,因藏寒而厥,不治之證矣。然「蚘厥」之證,亦有脈微、膚冷者,是內熱而外寒,勿遽認為「藏厥」而不治也。其顯證在吐蚘,而細辨在煩躁。藏寒則躁而不煩,內熱則煩而不躁。其人靜而時煩,與躁而無暫安者迴殊矣。此與「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不能食,食即吐蚘」者,互文以見意也。夫蛔者,昆蟲也。因所食生冷之物,與胃中濕熱之氣,相結而成。今風木為患,相火上攻,故不下行穀道,而上出咽喉,故用藥亦寒熱相須也。此是胸中煩而吐蚘,不是胃中寒而吐蚘,故可用連、栢。要知連、栢是「寒因熱用」,不特苦以安蚘。看厥陰諸證,與本方相符。「下之利不止」,與「又主久利」句合,則烏梅丸為厥陰主方,非只為「蚘厥」之劑矣。 |
傷寒病脈微而厥冷、煩燥,如果發生在第六七日,應迅速對厥陰經穴用灸法進行救治。現在到了第七八日而皮膚寒冷,不煩而躁,則屬於純陰無陽證,因藏寒而厥冷,屬於不治之證。但是「蛔厥」證亦有脈微、膚冷者,這是內熱而外寒,不要即刻以為這是「藏厥」這種不治之證。其最顯著之證候在於吐蛔,而需要仔細辨別之證則在煩躁。藏寒是躁而不煩,內熱則煩而不躁。病人安靜而有時煩,與無休止地躁動而不得安靜是完全不同的。這與「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是可以相互印證的。蛔是昆蟲,是由所食生冷之物與胃中濕熱之氣相合而形成的。如今風木為患,相火上攻,所以蛔蟲不下行腸胃,反而上出咽喉,所以用藥亦要寒熱並用。這裏是胸中煩而吐蛔,不是胃中寒而吐蛔,所以可以用黃連、黃柏。關鍵要要明白黃連、黃柏是屬於「寒因熱用」,不只是用苦味來安定蛔蟲。仔細分析厥陰病各種證候,都與本方相符。「下之利不止」,與「又主久利」這句話相合,所以烏梅丸是治療厥陰病之主方,而不只是治療「蛔厥」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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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梅丸 烏梅二百枚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十六兩 當歸四兩 附子六兩,炮,去皮 蜀椒四兩,出汗 桂枝六兩,去皮 人參六兩 黃栢六兩 右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擣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三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
烏梅丸 烏梅二百枚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十六兩 當歸四兩 附子六兩,炮,去皮 蜀椒四兩,出汗 桂枝六兩,去皮 人參六兩 黃柏六兩 前面十味藥,將其分別研磨後篩過,混合在一起。用苦酒浸泡烏梅一晚,去除烏梅核,然後放於五升米飯下面蒸熟,將其搗成泥狀,與藥末混合均勻,放置在搗臼中,與蜜攪拌在一起搗三千次,然然搓成梧桐子大小之丸子。飯前服十丸,每日服三次,逐漸增加至每次服二十丸。服藥時禁止食生冷、滑膩和香氣重之食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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蚘從風化,得酸則靜,得辛則伏,得苦則下,故用烏梅苦酒至酸者為君,姜椒、辛、附、連、栢,大辛大苦者為臣,佐參、歸以調氣血,桂枝以散風邪。藉米之氣以和胃,蜜之味以引蚘,少與之而漸加之,則煩漸止而蚘漸化矣。食生冷則蚘動,得滑物則蚘上入膈,故禁之。 |
蛔蟲是風氣所化,得酸味則靜,得辛味則伏,得苦味則下行,所以用最酸之烏梅、苦酒作為君藥,以大辛大苦之乾薑、蜀椒、細辛、附子、黃連、黃柏為臣藥,佐以人參、當歸調和氣血,用桂枝以散風邪。借助米之氣以和胃,蜜之味來引誘蛔蟲,少量服用而後漸漸增加,那煩躁就漸漸停止而蛔蟲亦漸漸被化。進食生冷之物就會導致蛔蟲擾動,而滑膩之物就使蛔蟲上行而入膈,所以要禁止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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蚘蟲之為病,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甘草粉蜜湯主之,將甘草先煎,納粉蜜攪和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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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句出自《金匱要略‧跌蹶手指臂腫轉筋陰狐疝蚘蟲病脈證並治第十九》 |
[1] 此句出自《金匱要略‧跌蹶手指臂腫轉筋陰狐疝蚘蟲病脈證並治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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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頭翁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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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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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注下迫,屬于熱」,熱利下重,乃濕熱之穢氣發遏廣腸,故魄門重滯而難出也。《內經》曰「小腸移熱于大腸為虛瘕」,即此是也。 |
「暴注下迫,皆屬於熱」,熱利後重,乃濕熱穢濁之氣鬱滯於大腸,所以肛門有重滯感而大便難出。《內經》說「小腸移熱於大腸為虛瘕」,就是這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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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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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屬胃寒者多。此欲飲水,其內熱可知。 |
下利,屬於胃寒者較多。本條病者欲飲水,由此可知有內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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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為未止。脉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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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論証,此條言脉,互相發明。復出「發熱」二字,見熱利,指內熱,不是協熱。沉為在裡,弦為少陽,此胆氣不升,火邪下陷,故下重也。脉大為陽明,兩陽相熏灼,「大則病進」,故為未止。微弱為虛,利後而數亦為虛,故欲自止。發熱者,熱自裡達外,陰出之陽,故不死。 |
前條論證候,此條論脈象,可互相印證。再次出現「發熱」二字,可知前條所說「熱利」是指內熱,而不是協熱下利。脈沉在裏,脈弦屬少陽,這是膽氣不升,火邪下陷,所以有下重感。脈大屬陽明,火邪與陽明之氣相互熏灼,脈大表示病情進一步發展,所以下利不止。脈微弱屬於虛,下利後出現脈數亦表示虛,所以下利將會停止。發熱,是熱邪自裏而達於外,是從陰分外出於陽,所以並非死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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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微熱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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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而微,表當自觧矣。熱利脉弱,裡當自觧矣。可不服白頭翁,而待其自愈也,乃「渴欲飲水」之互文。 |
發熱但輕微,表證應當自然而解。熱利而脈弱,裏證應當自然而解。可以不服用白頭翁湯,等待病人自愈,這與「渴欲飲水」是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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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脉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脉復緊,為未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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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是熱從汗觧,內從外觧之兆。「緊」即「弦」之互文。 |
汗出則熱隨着汗出而解,是內病從外而解之徵兆。脈緊是脈弦之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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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脉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差,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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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數有虛、有實,渴亦有虛、有實。若自愈,則數為虛熱,渴為津液未復也。若不差,則數為實熱,渴為邪火正熾矣。 |
脈數有虛實之分,口渴亦有虛實之異。如果病者自愈,則脈數就是虛熱,口渴代表津液尚未恢復。如果病不愈,那脈數就是實熱,口渴代表邪火正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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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寸脉反浮數,尺中自濇者,必圊膿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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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為陽,沉數是陽陷陰中,故圊血。今脉反浮,是陰出之陽,利當自愈矣。濇為少血,因便膿血後見於尺中,亦順脉也。前條是未圊膿血,因不差而預料之辭。此在膿血已圊後,因寸浮尺濇而揣摩之辭。不得以「必」字作一例看。 |
寸脈屬於陽,寸脈沉數表示陽氣陷入陰中,所以大便出血。如今寸脈反浮,是陰氣出之於陽,下利應當自然而愈。澀脈表示血不足,因為在便膿血後出現尺脈澀,亦是順脈。前條所論是尚未大便膿血,因為病不愈而預測病情。本條所論是在大便膿血之後,因見寸脈浮而尺脈澀來揣摩病情,不可以將此二處之「必」字作同樣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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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不利,復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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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日當陰陽自和,復發熱而利,正氣虛可知。汗出不止,是陽亡而不能衛外也,有陰無陽,指內而言。此為亡陽,與熱利之發熱不死,汗出自利者天淵矣。 |
傷寒病第六七日應當陰陽自和,而再次出現發熱下利,由此可知病者正氣已虛。汗出不止,屬於陽亡而不能顧護其外,有陰無陽,是指其內而言。這是亡陽,與熱利而發熱者屬於不死,以及汗出而自利者完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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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頭翁湯 白頭翁二兩、黃連、黃檗、秦皮各三兩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 |
白頭翁湯 白頭翁二兩、黃連、黃柏、秦皮各三兩 前面四味藥,用七升水,煮取二升,去除藥渣,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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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皆苦寒除濕勝熱之品也。白頭翁臨風偏靜,長於驅風。蓋藏府之火,靜則治,動則病。動則生風,風生熱也,故取其靜以鎮之。秦皮木小而高,得清陽之氣,佐白頭升陽,協連栢而清火。此熱利下重之劑。 |
這四味藥都是苦寒除濕勝熱之品。白頭翁遇風時仍能保持平靜,善於驅風。臟腑之火,平靜則調和,過動則病。過動則生風,風能生熱,所以取白頭翁之靜以鎮之。秦皮木小而高,稟受清陽之氣,佐白頭翁升陽,協助黃連、黃柏清火。這是治療熱利下重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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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產後下利極虛,白頭翁加甘草阿膠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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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厥利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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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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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五日來,惡寒無熱可知。手足為諸陽之本,陰盛而陽不達,故厥冷也。傷寒三日,三陽為盡,四五日而厥者,三陰受邪也。陰經受邪,無熱可發。陰主藏,藏氣實而不能入,則還之於府。「必發熱」者,寒極而生熱也。先厥後熱,為陽乘陰,陰邪未散,故必復發。此陰中有陽,乃陰陽相搏而為厥熱,與厥陰亡陽者迴別也。欲知其人陽氣之多寡,即觀其厥之微甚。厥之久者,鬱熱亦久。厥之輕者,鬱熱亦輕。故熱與厥相應耳。若陽虛而不能支,即成陰厥而無熱矣。熱發三陽,未入于府者,可汗。熱在三陰,已入于府者,可下。陰不得有汗,而強發之,此為逆也。陽虛不能外散而為汗,必上走空竅,口傷爛赤所由至矣。然此指「熱傷氣」而言。若動其血,或從口鼻,或從目出,其害有不可言者。下之、清之,謂對汗而言。是胃熱而不是胃實,非三承氣所宜。厥微者,當四逆散。芍藥、枳實以攻裡,柴胡、甘草以和表也。厥深者,當白虎湯。參甘粳米以扶陽,石膏知母以除熱也。 |
傷寒病已經四五日了,可知是惡寒而無發熱。手足為諸陽之本,陰盛而陽氣不達四肢,所以手足厥冷。傷寒病三日,邪氣已經行盡三陽,到第四五日出現厥逆,這表明三陰已經受邪。三陰受邪,就不會發熱。陰主臟,臟氣充實而邪氣不能進入,則回返於腑。「必發熱」者,是因為寒極而生熱。先厥逆後發熱,屬於陽邪乘於陰分,陰分之邪未散,所以必然會復發。這是陰中有陽,陰陽相搏而導致厥逆與發熱,與厥陰病亡陽是完全不同的。想要知道病者陽氣之多少,就應該觀察病人厥逆之輕重。厥逆時間久者,鬱熱亦會久。厥逆輕者,鬱熱亦輕。所以發熱與厥逆是相應的。如果陽虛不能支持,則會導致陰寒之厥而不會發熱。發熱在於三陽,尚未入於腑者可以發汗。發熱在與三陰,已入於腑者可以攻下。三陰病不能有汗,如果強行發汗,就屬於誤治。因為陽虛而無力外散而為汗,則辛熱之性必然上走空竅,這就是為什麼會出現口舌紅腫潰爛。但這只是指「熱傷氣」而言。如果辛熱之性擾動血分而導致出血,或從口鼻而出,或從眼睛而出,其危害就很難說了。攻下與清熱,是相對於發汗而言。這是胃熱而不是胃實,不是三個承氣湯所適宜。如果厥逆輕微,應當用四逆散。用芍藥、枳實來治裏,用柴胡、甘草來和表。厥逆嚴重者,則應當用白虎湯。用人參、甘草、粳米來扶陽,用石膏、知母來除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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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滑而厥者,裡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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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明「熱厥」之理,此條明「熱厥」之脉,並「熱厥」之方。「脉弱以滑,是有胃氣」,「緩而滑,名熱中」,與「寒厥」之脉微欲絕者,大相徑庭矣。當知有口燥舌乾之證,與「口傷爛赤」者照應焉。 |
上條指明「熱厥」之發生機理,此條則指明「熱厥」之脈象,還有治療「熱厥」之方。《內經》云「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及脈「緩而滑,名熱中」,這與「寒厥」之脈微欲絕是完全不同的。應該知道還有口燥舌乾之證,與「口傷爛赤」之證相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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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故知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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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盛格陽,故先厥。陰極陽生,故後熱。熱與厥相應,是謂陰陽和平,故愈,「厥終」,即不厥也。「不過五日」,即六日不復厥之謂。「愈」,指熱言。 |
陰盛格陽,所以先有厥逆。陰極陽生,所以繼而發熱。發熱與厥逆相應,這就是說已經達到陰陽和平,所以就病愈了。「厥終」,即不再厥逆。「不過五日」,即第六日不再出現厥逆。「愈」,是指發熱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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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逆滿者,其後必便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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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無大熱,手足不冷,但指頭寒,此「熱微厥亦微」也。凡能食不嘔,是三陰不受邪。若其人不嘔,但默默不欲飲食,此內寒亦微。煩燥是內熱反盛。數日來,小便之難者已利,色赤者仍白,是陰陽自和,熱除可知。不欲食者,今欲得食,不厥可知矣。若其人外雖熱少厥微,而嘔不能食,內寒稍深矣。胸脇逆滿,內熱亦深矣。熱深厥深,不早治之,致熱傷陰絡,其後必便血也。此少陽半表半裡症,微者小柴胡和之,深者大柴胡下之。 |
身無大熱,手足不冷,只是手指頭寒,此就是「熱微厥亦微」。凡是能食而不嘔,表示三陰沒有受邪。如果病者不嘔,只是默默不欲飲食,這代表內寒亦微。煩燥是內熱反而旺盛。數日以來,原本小便之困難已經通利,小便之色紅者已經變白,這是陰陽自和之反映,可知熱邪已除。原本不欲食,而今則欲得食,可知病人已經不再厥逆。如果病者外證雖然熱少而厥微,卻嘔而不能食,反映其內寒已經變重了。胸脅脹滿而氣逆,反映其內熱亦重。發熱重而厥逆亦重,如果不及早治療,則熱邪傷陰絡,其後必然大便出血。這是少陽病之半表半裏證,病輕者用小柴胡湯和解,病重者用大柴胡湯攻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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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其後必便膿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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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以陽為主,熱多當愈,熱不除為太過。熱深厥微,必傷陰絡。醫者當于陽盛時預滋其陰,以善其後也。「四日至七日」,自發熱起至厥止而言。「熱不除」,指復熱四日。「復熱四日」句,語意在「其病當愈」下。 |
傷寒病以損傷陽氣為主,發熱多則其病當愈,發熱不除則為太過,熱深而厥微,必定會傷及陰絡。醫者應該在陽邪旺盛時預先滋養陰津,以善其後。「四日至七日」,是指從發熱開始到厥逆停止而言。「熱不除」,是指又發熱四日。「復熱四日」,語意應該接「其病當愈」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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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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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厥與熱不相應,便謂之「反」。上文先熱後厥,是陽為主。此先厥後熱,是陰為主。熱不及厥之一,厥反進熱之二。熱微而厥反勝,此時不急扶其陽,陰盛以亡矣。 |
凡是厥逆與發熱日數不相應,便言其為「反」。上文說的是先發熱後厥逆,是以陽氣為主。這裏說的先厥逆後發熱,是以陰氣為主。發熱日數比厥逆要少一日,後來厥逆反而又比發熱多二日。熱微而厥逆反而更嚴重,此時如果不迅速扶助陽氣,病者必然因為陰盛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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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素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脉之,其熱續在。脉和者,期之是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是日夜半愈。後三日脉之,而脉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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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雖發于陽,而陰反勝之,厥利,此胃陽將乏竭矣。如胃陽未亡,腹中不冷,尚能化食,故食之自安。若「除中」,則反見善食之狀,如中空無陽,今俗云「食祿將盡」者是也。此為陽邪入陰,原是熱厥、熱利,故能食而不為「除中」,其人必有煩躁見于外。是「厥深熱亦深」,故九日復能發熱,復熱則厥利自止可知。曰「熱續在」,則與「暴出」有別。續熱三日來,其脉自和可知。熱當自止,正與厥相應,故愈。此「愈」指熱言。夜半者,陽得陰則解也。若續熱三日,而脈數可知。熱之不止,是陽氣有餘,必有癰膿之患。便膿血,是陽邪下注于陰竅。發癰膿,是陽邪外溢於形身,俗所云「傷寒留毒」者是也。 |
雖然是病發於陽,但陰邪反勝陽氣而有厥逆與下利,這反映胃陽將要枯竭。如果胃陽未亡,則腹中不冷,尚能運化食物,所以進食水穀則能自安。如果是「除中」,則反而見其人善食,就像胃中空虛而無陽氣,即如今俗話所說「食祿將盡」。這是陽邪入陰,原本是熱厥、熱利,所以能食者而不是「除中」,其人必然有煩躁見於外。因為屬於「厥深熱亦深」,所以在第九天又能發熱,又能發熱則知厥利必然自然停止。說「熱續在」,則與發熱「暴出」有別。持續發熱三日,則可知病人之脈自和。發熱應當自然停止,正好與厥逆之日數相應,所以病愈。這裏所說之「愈」是指發熱而言。半夜之時,陽邪得陰氣則解。持續發熱三日,可知其脈當數。發熱不止,反映陽氣有餘,必然會出現癰膿。大便膿血,是陽邪下注於陰竅。外發癰膿,是陽邪外溢於身形,即俗話所說之「傷寒留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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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而厥,七日下利,為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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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于陽者,當七日愈。今厥不止而反下利,恐為「除中」,故難治。若躁煩而能食,尚為熱厥利耳。便膿血、發癰膿者,是「不足而往,有餘從之」也。發熱而厥,「除中」者,是「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也。 |
病發於陽,應當第七日愈。如今厥逆不止而反下利,恐怕是「除中」,所以為難治。如果病者躁煩而能食,尚且還屬於熱厥之下利。大便膿血、外發癰膿,屬於「不足而往,有餘從之」。發熱而厥逆,形成「除中」,則是「有餘而往,不足從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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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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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厥利而後發熱者,寒邪盛而陽氣微,陽為陰抑故也。其始也,無熱惡寒而復厥利,疑為無陽。其繼也,發熱而厥利自止,是為「晚發」,此時陰陽自和則愈。若陰氣勝則虛熱外退,而真寒內生,厥利復作矣。厥與利相應則愈,是陽消陰長之機。 |
先有厥逆下利而後發熱者,是因為寒邪盛而陽氣微弱,陽氣被陰邪抑制之故。病初之時,沒有發熱,只是惡寒而見厥逆和下利,疑似是陽氣不足。然後,出現發熱而厥逆和下利則自然會停止,這稱為「晚發」,此時陰陽自和則愈。如果陰邪勝而虛熱外退,而真寒內生,則厥逆和下利將再次出現。厥逆與下利之日數相應則愈,這是陽消陰長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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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先厥後發熱而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痺。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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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與上條同為先陰後陽,寒盛生熱之證,而陽氣虛實不同。上條陽不敵陰,故陽退而陰進。此熱雖發汗,厥後而陽能勝陰,故厥利自止而不復發。然陽氣有餘者,又有犯上、陷下之不同,即可以發熱時有汗、無汗為區別。下利不當有汗,有汗是陽反上升,故咽中痛而成喉痺。無汗是陽從中發,熱與厥應,厥利止而而寒熱自觧矣。若厥止而熱與利不止,是陽邪下陷,必便膿血,下而不止,故咽不痛而喉不痺。 |
本條與上條所說的都是先陰後陽,寒盛生熱之證,但陽氣之虛實有所不同。上條是陽氣不敵陰寒,所以陽退而陰進。本條雖然是發熱而汗出,厥逆後而陽氣能勝陰寒,所以厥逆下利自然停止而不會復發。但是陽氣有餘者,又有上犯與陷下之不同,即可以依據發熱時有汗與無汗進行區別。下利不應當汗出,汗出是因為陽氣反而上升,所以咽中疼痛而形成喉痹。發熱而無汗是因為陽氣從中外發,發熱與厥逆相應,厥逆下利止則發熱惡寒自然消解。如果厥逆止而發熱與下利不止,則反映陽邪下陷,必然會大便膿血,下利不止,所以咽不痛而不喉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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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段似少陰之亡陽,下段似陽明之協熱利。汗因于心,無汗則心氣平,故火不上炎而咽不痛。利因于胃,利止則胃液藏,故火不下陷而無膿血。 |
上段之證似乎是少陰病之亡陽證,下段之證則似乎是陽明病之協熱下利證。汗液生於心,無汗出則心氣平,所以火不上炎而咽不痛。下利是因為胃氣不和,下利止則胃中能藏津液,所以火不下陷而且沒有大便膿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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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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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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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利不止,藏府氣絕矣。躁不得臥,精神不治矣。微陽不久留,故死。 |
厥逆下利不止,表示臟腑之氣已絕。躁動而不得卧,表示生命之力已失。只餘下微少之陽氣不能持久,所以是死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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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脉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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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結代,心動悸者,炙甘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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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傷心主,神明不安,故動悸。心不主脉,失其常度,故結代也。結與代皆為陰脉,傷寒有此,所謂「陽證見陰脉」者,死矣。不忍坐視,姑製炙甘草湯,名曰「復脈」,云以見仁人君子之用心,更欲挽回于天事已之候耳。「收檢餘燼,背城借一」[1],猶勝于束手待斃乎。 |
寒邪損傷心之所主,則神明不安,所以心悸動。心不能主血脈,脈氣失去正常之運行,所以結代脈。結脈與代脈都屬於陰脉,傷寒病有此脈象,就是所謂的「陽證見陰脈」,屬於死證。但不忍心坐視不理,姑且創製炙甘草湯,又名為「復脈湯」,這可以說是仁人君子之用心,希望能改變原本難以改變之定局。收拾殘兵,背水一戰,起碼比坐以待斃要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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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甘草湯 甘草四兩,炙 桂枝 生姜各三兩 麥門冬半升 棗仁半升,舊本用麻仁者,誤 人參 阿膠各二兩 大棗三十枚 生地黃一斤 右九味,以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渣,內膠得令,溫服一升,日三服。 |
炙甘草湯 甘草四兩,炙 桂枝 生薑各三兩 麥門冬半升 酸棗仁半升,舊本用麻仁者,誤 人參 阿膠各二兩 大棗三十枚 生地黃一斤 前面九味藥,用七升酒和八升水,先煮八味藥,取三升,去除藥渣,放入阿膠使其溶化,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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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三方,未有用及地黃、麥冬者,恐亦叔和所附。然以一味已載《神農本經》,為滋陰之上品,因傷寒一書,故置之不用耳。此或陽亢陰竭而然,復出補陰制陽之路,以開後學滋陰一法乎?地黃麥冬阿膠滋陰,人參桂枝清酒以通脉,甘草姜棗以和營衛,酸棗仁以安神,結代可和而悸動可止矣。所謂補心之陽,寒亦通行者歟? |
經方中一百零十三首方,從未使用地黃、麥冬,此方恐怕也是王叔和添加的。但是這二味藥已經在《神農本草經》記載過,是滋陰的上品,但《傷寒雜病論》一書並未使用,或許是治療傷寒病是不需要使用。這是否意味陽亢陰竭的情況下,再補充陰液來調節陽氣的方法,打開了後學者滋陰的治療方法呢?地黃、麥冬、阿膠滋陰,人參、桂枝、清酒通行血脈,甘草、生薑、大棗調和營衛,酸棗仁安神,則脈結代能調和和心悸動能自止。所謂補心之陽,寒邪還不通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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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來緩,時一止復來者,名曰結;脉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陽盛則促,陰盛則結,此皆病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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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其脉口五十動而不一止者,五藏皆受氣。呼吸閏息,脉以五至為平,太過不及,是陰陽偏勝失其常度矣。偏勝之脉,更為邪阻,則止而不前。陽邪盛,而數中見止,名曰促,有急趨忽蹶之象也;陰邪盛,而緩中見止,名曰結,有綿綿瀉漆之狀也。陽盛,可知為陰虛之病脉;陰盛,可知為陽虛之病狀矣。 |
診察寸口脈時,脈氣五十動而沒有一停止,這是因為五臟受氣。呼吸閏息,脈氣來五至,謂之平脈,太過或不及,均表示陰陽偏勝,失其常度。偏勝之脈象,更表示有邪氣阻塞,脈氣則滯留而不運行。陽邪盛,脈數兼有中斷之象,稱為促脈,有急速運行而突然人短暫停止之跡象;陰邪盛,脈緩兼有有中斷之象,稱為結脈,如翻倒粘滯油漆不流暢的現象。陽邪盛,可推測應是陰虛的病脈;陰邪盛,可推測應是陽虛的病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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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脉來動而中止,更來小數,中有還者反動,名曰結,陰也。脉來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者,名曰代,陰也。得此脉者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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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相搏而脉動。傷寒見此,是形冷惡寒,三焦皆傷矣。況有動中見止,更來小數,中有還者反動,宛如雀啄之狀,不以名促,反從結名者,以其為心家真藏之陰脉也。更有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復動者,宛如蝦遊之狀,不可名結,因得代名者,以乍疏乍數,為脾家將絕之陰脉。 |
陰陽相搏才有脈跳動。傷寒病出現這種脈象,是形冷惡寒,三焦都受損。況且有脈氣跳動中間間歇停止的情況,恢復時次數略有加快,不規律地補上原來歇止的次數,就似雀啄的樣子,不稱為促脈,反稱為結脈,這是心家氣真臟陰脈。更有脈氣跳動而中止,不能自己恢復,再次恢復跳動,就像蝦游動的樣子,不稱為結脈,稱為代脈,因為脈動節律不勻,散亂無序或時慢時快,是脾家氣將絕的陰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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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瞥瞥如羹上肥者,陽氣衰也,脉縈縈如蜘蛛絲者,陰氣衰也。浮而虛大者,陽已無根;沉而虛細者,陰已無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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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衛氣衰也;脉綿綿如瀉漆之絕者,亡其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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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為陽盛,法當無汗,而反汗出如流珠,是陽虛不能衛外而為固,絕汗出矣。陰虛不能藏精而主血,綿綿其去如瀉漆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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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欬逆上氣,其脉散者死,謂其形損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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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寒傷形,內熱傷氣,欬逆不止,氣升而不下,散而不朝,心肺之氣已絕矣。原其欬逆之故,因于寒傷形,形氣不相保耳。 |
傷寒病,在外則寒邪傷形,在內則熱邪傷氣,咳喘氣逆不止,氣只升而不降,散則肺不朝百脈,心肺之氣已亡絕。推究病者咳喘氣逆的緣故,是因為寒邪傷形,形與氣不能相互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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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漿不下,形體不仁,乍靜乍亂,此為命絕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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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而洪,不是死脉。而汗出如油,是心液盡脫,陽反獨留之脉也。治節不行,倉廩不納,形神無主,無生理矣。 |
脈浮而洪,不是死脈。但出粘汗像油一樣,這是心液盡脫,這是陰亡絕而虛陽氣獨留身體的脈象。肺不主治節,胃家倉廩不納食,形神無主,則無以醫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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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未知何藏先受其災。若汗出髮潤,喘不休者,此為肺先絕也。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熏,直視搖頭者,此為心絕也。脣吻反青,四肢漐習者,此為肝絕也。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者,此為脾絕也。溲便遺失,狂言,目反視者,此為腎絕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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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未知何藏陰陽先絕者。陽氣前絕,陰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陰氣前絕,陽氣後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溫,心下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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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藏相生,一藏受災,四藏不救;陰陽相須,彼氣先絕,此氣不存。有司命之責者,可不調于未災未絕之先乎。 |
五臟是相生相剋,一臟受損,則四臟無法救治;陰陽相互根本,一氣先絕,另一氣則不存。醫者有控制生命的職責,必須盡力防止疾病傳變至五臟氣絕。] |
[1] 收撿餘燼,背城借一:典故出於《左傳·成公二年》:「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其意為收拾剩餘力量而背水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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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易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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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陰陽易之為病,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裡急,小便不利,陰中拘攀,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裩散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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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証無內外因,本非傷寒而冠以「傷寒」者,原其因也。無惡寒、發熱之表証,無胃實、自利之裡。因淫情之不禁,而餘邪得以投其隙,移禍于不病之人,頓令一身之精氣神形,皆受慾火之為害。是不病於傷寒,而病於陰陽之易也。 |
這種證候沒有內傷外感之病因,本來不是傷寒病,卻冠以「傷寒病」之名,是為了追究其病之源頭。無惡寒、發熱之表證,亦無胃實、下利之裏證。只因為不能禁淫慾,而使餘邪得以乘虛而入,將餘邪移至原本無病之人身上,使該人全身之精氣神形頓時都遭受慾火之毒害。這不是因為傷寒而病,而是病於男女之陰陽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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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得以男女分名也。夫「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陰虛而淫邪湊之,故少氣而熱上衝胸。氣少不能運軀,故頭重不舉,身體皆重。邪中于陰,故陰中拘攣。衝任脉傷,故小腹裡急。精神散亂,故眼中生花。搖動筋骨,故膝脛拘急。病由于腎,毒侵水道,故小便不利耳。諒非土木金石之味所能愈,仍須陰陽感召之理以制之,斯裩襠之以意相求也。 |
不要根據男女來分別病名。「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陰虛而犯了淫邪,所以少氣而熱上衝胸。氣少不能使氣血運行於全身,所以頭重不舉,身體皆重。邪氣中於陰部,所以陰中拘急。衝脈二脈受傷,所以小腹裏急。精神散亂,所以眼中生花。男女交易時搖動筋骨,所以下肢拘急痙攣。由於病變在於腎,毒邪侵擾水道,所以小便不利。想來這恐怕不是土木金石之藥物所能治愈,仍然需要按照陰陽感召之理來治療此病,這就是為什麼要用褌襠以達到「以意相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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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裩散 右,取婦人中裩近隱處者,剪燒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陰頭微腫則愈。婦人病,取男子裩襠燒灰。 |
燒褌散 前面此方,取婦人內褲近隱私處,剪開燒成灰,用水送服方寸匕,每天三服。小便即刻通利,陰頭微腫者愈。如果婦人得此病,則取男子內褲燒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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裩襠者,男女陰陽之衛。陰陽之以息相吹,氣相聚,精相向者也。衛乎外者,自能清乎內。感于無形者,以之治有形,故取其近隱處燒而服之。形氣邪感,得其隱曲,小便即利,陰頭微腫,濁陰走下竅,斯清陽出上竅,慾火平而諸証悉除矣。男服女,女服男,仍合陰陽交易之理,男女媾精之義,格物之情。至穢之品,為至奇之方有如此者。 |
內褲可以保護男女之外陰。男女相交時,陰陽之氣如呼吸般相互交融,精氣相互聚合。能保護其外之物,自然能清除其內之濁氣。感受於無形之氣,而可以用來治療有形之疾病,所以取用內褲近隱私處,將其燒成灰服用。這樣使有形與無形之氣相感而入其隱曲之處,小便即刻通利,陰頭微腫,濁陰之氣走於下竅,則清陽之氣能出於上竅,情慾之火得平而各種證候都會消除。男子病服用女子之褌襠,女子病服用男子之褌襠,依然符合陰陽相交之理,男女交媾之義,以及天地間格物之情。用最污濁之物,使之成為如此奇特之方,世間竟然有這樣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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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寒熱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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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身大熱,反欲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病人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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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屬內因,不是外感,亦不關于七情。病在形軀,不涉藏府,亦不犯於經絡,故無六經脉證之可憑,非天時寒熱所可拘也。是病只在骨髓,不在皮膚。皮膚寒熱,是指天時,不是指病,兩「身」字言身當其時也。若指皮膚,則不可為骨髓非身矣。風寒之邪得之于驟,故無定體。或發熱惡寒,或骨內熱而藏府寒,或手足寒而腸胃熱,或內外皆寒,或表裡俱熱,此骨髓之邪積漸使然,故無定體。傷寒、中風之寒,是時令之邪氣,故感其邪者,畏而惡之。此「大熱」、「大寒」,是時令之正氣,因病非外來,故反「欲」之。傷寒、中風之發熱,是人身之陽氣,故能與寒氣相爭。此骨髓之寒熱,是漸積之伏邪,故雖逢天令之大寒大熱,亦不能除。時大熱,而身反欲複衣。時大寒,而反欲裸身。此病在骨髓,與病營衛者不同。法當以六味、八味二丸,補腎中之真陰、真陽。而骨髓之畜熱痼寒,可得漸平耳。原化嗣伯水攻之法[1],但可以資譚柄[2],而不可為繼也。 |
這是屬於內因,不是外感,也與七情無關。病變在形體軀干,不涉及臟腑,亦沒有干犯到經絡,所以沒有可以憑藉之六經病脈證,亦不應拘泥於天時寒熱之氣所致之病。這種病只在骨髓,不在皮膚。皮膚之寒熱,是指氣候,不是指人之病,兩個「身」字所指就是身體正處於當時。如果指的皮膚,就不可不把骨髓當作身體之一部分了。風寒之邪氣突然犯人,所以沒有固定之表現。或發熱惡寒,或骨內熱而臟腑寒,或手足寒而腸胃熱,或內外皆寒,或表裏俱熱,這都是骨髓之邪逐漸累積而導致的,所以沒有固定之表現。傷寒、中風之邪,是時令之邪氣,所以感受此種邪氣,就會因為畏懼而惡之,譬如惡風、惡寒。此裏所說之「大熱」、「大寒」,是時令之正氣,非外來之邪所致之病,所以病人反而「欲」之。傷寒、中風之發熱,是人身之陽氣與寒氣相爭所致。而本條所說骨髓之寒熱,是逐漸累積而成之伏邪,所以雖然遇到正常時令之大寒大熱,亦不能消除。天時大熱,而病人反而想要添加衣服。天時大寒,病人反而想要裸身。這是病在骨髓,與病在營衛是不同的。治法應當用六味地黃丸、八味腎氣丸以補腎中之真陰、真陽。這樣,骨髓之畜熱痼寒才可以漸漸平復。這是從徐嗣伯用水攻之法化裁而來,但只是可以作為例證,而不能作為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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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嗣伯水攻之 :嗣伯,即徐嗣伯,其事跡載於《南史.卷三二.徐嗣伯列傳》:「嗣伯字叔紹,亦有孝行,善清言,位正員郎,諸府佐,彌為臨川王映所重。時直合將軍房伯玉服五石散十許劑,無益,更患冷,夏日常復衣。嗣伯為診之,曰:『卿伏熱,應須以水發之,非冬月不可。』至十一月,冰雪大盛,令二人夾捉伯玉,解衣坐石,取冷水從頭澆之,盡二十斛。伯玉口噤氣絕,家人啼哭請止。嗣伯遣人執杖防合,敢有諫者撾之。又盡水百斛,伯玉始能動,而見背上彭彭有氣。俄而起坐,曰:『熱不可忍,乞冷飲。』嗣伯以水與之,一飲一升,病都差。自爾恆發熱,冬月猶單褌衫,體更肥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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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譚柄:古人清談時所執之拂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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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病有洒淅惡寒而復發熱者何?答曰:陰脉不足,陽往從之,陽脉不足,陰往乘之。曰:何謂陽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脉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灑淅惡寒也。曰:何謂陰不足?答曰:尺脉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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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病在骨髓,故着而不移。此病在經絡,故寒熱反覆。然與外感之往來寒熱,瘧疾之鼓頷戰慄又不同。病得之外感而惡寒發熱者,必見有餘之脉。病得之內因而惡寒發熱者,全是不足之脉。見脉之不足,則寒固為虛寒,而熱亦為虛熱矣。寸者,陽所治也,寸口脉微,則微為無陽,是陽脉不足,故下焦之陰寒得以上乘陽位而洒淅惡寒也。尺者,陰所治也,尺脉弱為血虛,是陰脉不足,故上焦虛陽得以下陷陰部而發熱也。人身陰陽之氣,互為之根,而又以陽為主,故陽脉微則陰脉亦弱。其始也,乘陽而惡寒。陰不平則陽不秘,故繼也,從不發熱。夫陽為陰乘,陽脉固見其不足,而陰脉亦不見其有餘。陽雖微,尚能發熱,不終惡寒,猶不失「陽道實,陰道虛」之定局耳。亡陽則陰不獨存矣,故治之者,當以扶陽為急。此補中益氣之方,為功最巨也。 |
前條說的是病在骨髓,所以邪氣固定不移。此條論病在經絡,所以病人會有惡寒發熱之變化。但這與外感之往來寒熱,以及瘧疾之寒戰又不同。如果因外感而見惡寒發熱,必然會見到有餘之脈。而如果因內因而出惡寒發熱,則所見全是不足之脈。見到不足之脈,惡寒固然是虛寒,而發熱亦是虛熱。寸脈屬陽氣所主,寸部脈微表示陽氣不足,因為陽脈不足,所以下焦之陰寒得以上乘陽位而惡寒。尺脈屬陰氣所主,尺脈弱表示血虛,因為陰脈不足,所以上焦虛陽得以下陷陰中而發熱。人身陰陽之氣相互為根,又以陽氣為主導,所以陽脈微則陰脈亦弱。疾病開始時,陰寒乘陽位而惡寒。陰不平則陽不秘,所以接下來亦從不發熱。當陽位被陰寒所乘時,陽脈固然不足,而陰脈亦不會見到有餘。陽氣雖微弱,但尚能發熱,最終亦不會惡寒,尚不失「陽道實,陰道虛」之定局。亡陽則陰亦不能獨存,所以在治療上應當以扶陽為首務。對此,補中益氣之類的方劑就可以建功立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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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脉微而濇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熱,欲着複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陽氣在表,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着複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裡,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又陰脉遲濇,故知亡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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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寒後熱,陽微陰弱,具證與上文同。前條病因在血脉虛,此病因在妄汗下,以致亡血而脉微濇也。「夏月」四句,是寫寒熱發作時狀。始而惡寒,雖在盛夏,欲著複衣。繼而發熱,雖當隆冬,欲裸其身。此是設辭,勿以「無休止時」作綿連冬夏觧也。「醫發其汗」以下,又重釋前義,亦蛇足矣。此條又可分作四證者,「寒熱往來不休如瘧」者為一証,或「陽氣內微,但惡寒不發熱,病在盛暑而欲着複衣」者為一証,或「陰氣內弱,但發熱不惡寒,病在隆冬而欲裸身」者為一証,或「其人綿連冬夏,在盛暑反惡寒,隆冬反惡熱」為一証。此各從元氣之厚薄,而寒熱為之淺深耳。 |
先惡寒後發熱,屬陽微陰弱,其證候與上文相同。前條所論之病是因為血脈虛弱,而本條所論之病則是因為誤用發汗、攻下之法,導致亡血而脈微澀。「夏月」之後四句是描述寒熱發作時之狀態。病初惡寒,即使在炎熱之夏季,亦想穿上厚實之衣服。其後出現發熱,即使在嚴寒之冬季,亦想裸露其身體。這只是假設性之表述,不要把「無休止時」理解為從夏季一直到冬季。「醫發其汗」之後的內容,又重復解釋前面所說,是多餘的。本條可以分為四種情況:一種是「寒熱往來不休如瘧」,一種是「陽氣內微,但惡寒不發熱,病在盛夏而欲複衣」,一種是「陰氣內弱,但發熱不惡寒,病在隆冬而欲裸身」,最後一種是「其人連綿冬夏,在盛暑反惡寒,龍冬反惡熱」。這些情況都取決於其人元氣之厚薄而發生淺深程度不同之寒熱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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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紋,咽喉痛,吐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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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附主之。升麻、蜀附、當歸、雄黃、甘草、鱉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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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嗣伯水攻之 :嗣伯,即徐嗣伯,其事跡載於《南史.卷三二.徐嗣伯列傳》:「嗣伯字叔紹,亦有孝行,善清言,位正員郎,諸府佐,彌為臨川王映所重。時直合將軍房伯玉服五石散十許劑,無益,更患冷,夏日常復衣。嗣伯為診之,曰:『卿伏熱,應須以水發之,非冬月不可。』至十一月,冰雪大盛,令二人夾捉伯玉,解衣坐石,取冷水從頭澆之,盡二十斛。伯玉口噤氣絕,家人啼哭請止。嗣伯遣人執杖防合,敢有諫者撾之。又盡水百斛,伯玉始能動,而見背上彭彭有氣。俄而起坐,曰:『熱不可忍,乞冷飲。』嗣伯以水與之,一飲一升,病都差。自爾恆發熱,冬月猶單褌衫,體更肥壯。」
[2] 譚柄:古人清談時所執之拂塵。


